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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利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实施方案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17-102205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4 12:11: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上饶市水利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实施方案

上饶市水利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饶市水利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饶水发[202_]14号),我局作风整治活动转入自查自纠阶段,为扎实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认真对照《实施方案》提出要解决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二十三种突出问题,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实际,通过自己找、同事帮、群众提、领导点、大家评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努力让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夯实作风整治活动的思想和工作基础,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思想发动。各单位、各科室要进一步组织学习讨论宣传,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强化措施手段,深入搅动思想,务求每位在职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思想上有震动,措施上有行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时间:3月1日——3月31日。

(二)、认真做好问题查摆。各单位、各科室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找问题,对照群体期盼和岗位职责找不足,深刻查找在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以及思想意识、精神面貌、能力素质、履职尽职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全面、找准确、找深入,每位在职工作人员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要经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领导班子成员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单位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查摆问题不认真的个人和单位、科室,要责令重新查找,并给予通报批评。时间:4月1日——4月30日。

(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外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和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网站征集、公布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企业和基层单位特别是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内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开展民主测评、剖析典型案例、组织相互评议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做到广开言路、广纳民意。各单位、各科室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分门别类原汁原味地进行归纳梳理,登记汇总,并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时间:4月1日——4月30日。

(四)、深刻剖析深层原因。各单位、各科室及每位在职工作人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台帐,逐一剖析原因。分析原因不能就现象说现象,只强调客观原因而忽视主观原因,力戒避重就轻、蜻蜓点水,要从思想意识、制度管理、方式方法、能力水平等多方面剖析深层次原因,真正抓住问题的关键,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目标、有措施的剖析材料。时间:5月1日——5月15日。

(五)、着力抓好自纠整改。各单位、各科室要针对问题台帐,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进行“销号” 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方案要有清晰的工作目标、具体的整改事项、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明确的责任单位、科室和责任人以及严格的整改时限要求。整改措施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整改;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需费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订方案,积极整改。要以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时间:5月16日——5月31日。

(六)、切实加大督查力度。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局作风整治办公室将采取日常督查、专门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上饶市水利局投诉举报电话:0793——8307150。

(七)、强化机制制度保障。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住管理漏洞。切实加强对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完善行政服务和依法行政体系,认真实施“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作风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做好。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各科室要紧紧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三)、注重工作结合。各单位、各科室要统筹兼顾,将作风整治活动与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弄虚作假或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科室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及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协调,稳步推进。各单位、各科室要把握好各阶段的工作衔接,与全局统一布置的工作衔接,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未完成的阶段性工作要限时“补课”,已完成的阶段性工作在适当时候开展“回头看”,确保我局作风整治活动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地推进。

第二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

崇仁县水利局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

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

按照全县“效能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我局《关于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在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自3月1日起至5月底,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继续做好后续几个阶段工作,现将我局作风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

为了搞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局整治干部作风领导小组组长黄东阳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第二阶段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各股室开展整治活动并进行明确的分工,对如何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了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思想再发动、再提高,集中学习了鹿心社省长在全省发展提升年活动总结暨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廉政准则》、《问责规定》等,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此项工作从个人自查问题、各股室自查、外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召开有关会议剖析问题等多方面,安

排了详细的工作内容和活动形式,每一项活动都有局领导具体指导、协调,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要求,认真自查自纠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严格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重点针对:

1、是否存在对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不及时、不主动的问题;

2、是否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3、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塞责、办事推托、精神不振问题;

4、是否存在玩心重,沉溺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的问题;

5、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考勤,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无故缺岗、不按规定请假的问题;

6、是否存在工作时间办私事,串岗聊天,玩游戏炒股等工作纪律松弛问题;

7、是否存在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办事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8、是否存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领导干部不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

9、是否存在不遵守会议纪律,不按要求参加会议问题;

10、是否存在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等,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在方法上,一是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自身对照检查来查摆问题;二是以股室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在结合个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股室内部面对面和相互查找等多种方式开展自查自纠;三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等;四是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三、正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

通过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开展,我局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查找问题、正视问题的积极性,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并将发现和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主要有:

1、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工作积极性不高,认为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就没事,工作不够主动。

2、缺乏大局意识,未能很好地为本局出谋划策,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起色不大。

3、学习业务知识不够努力,特别是水利专业知识和利用计算机开展工作有待加强。

4、一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致使少数干职工在工作纪律方面,存在上午上班,下午松散的现象。

通过认真剖析,我们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少数干职工在理论研究上“懒想”,在学以致用上“懒动”,以致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不全面,学以致用的效果不突出;二是个别干职工服务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淡薄;三是个别干职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情况不够熟悉,工作深度不够;四是个别干职工法制意识淡薄,纪律松散;五是

忧虑过多,少数职工害怕在工作中出问题,出差错,于是在工作上求稳,谨小慎微,缺乏创新意识,责任心不够强;六是怕得罪人,大部分干职工总觉得在工作中出现点失误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对有些同志的不良作风和不良行为没有及时有效的制止和指出。

四、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工作发展

针对查摆的问题,局整治办建立了问题台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从加强思想教育、规范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机关制度建设、积极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督机制、严格奖惩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落实好整改措施,使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作出服务承诺并在宣传栏及网上公布。

1、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开展好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活动,切实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一是要加强单位干职工的思想教育。结合单位实际,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单位干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公朴意识。二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要坚持单位制定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注重学习的效果和质量。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2、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单位制定的上下班考勤管理制度,职工有事请假,实行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杜绝无故迟到、早退和脱岗现象。职工的考勤结果定期

进行公示,并作为年底兑现奖惩的依据之一,广泛调动干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强化单位内部管理。一是不断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做到厉行节约,搞好节能降耗。下班时间要关灯、切断用电器。印制文件,要认真核对、校对,以免造成浪费。三是保持良好的工作面貌和整洁的工作环境。衣着整洁大方,台桌地面干净,资料摆放整齐。四是全面清理计算机内容,清除游戏、聊天软件,保持计算机桌面庄重素雅,不得打开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4、开展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企业、乡镇、村组、社区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要结合水利工作的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模式,规范工作程序,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及时督促、提醒、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团结、协作和沟通。各股室也要加强团结,工作上互相协作,工作人员要多沟通,多交流,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局面。

6、加强监督检查。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和同志要加强对单位全体干职工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02_年6月3日

第三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报告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报告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我中心积极开展了作风整治活动,按照县委、政府作风整治活动的统一安排,以及中心作风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以股(室)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召开了讨论会,进行深刻剖析,研究制定整了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了整改任务。通过召开整顿机关作风活动讨论会,总结了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一是机关学习风气不够浓厚,有的干部学习意识淡薄,没有紧迫感和危机感,工作凭感觉、办事凭经验、服务凭心情,学习出于应付;二是业务知识不够钻研,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要还过得去就可以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三是工作漂浮不务实,少数机关干部缺乏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中采取回避、推诿、拖拉的态度,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第四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 日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巩固我局在“为民服务树新风,争先创优促发展”活动和“集中整治机关干部作风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活动中取得的工作成果,继续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切实解决当前我局机关干部作风和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婺办字[202_]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程汉新

副组长:董小平孙荣生 方许勇 吴红英

成 员:庄国珍 程达信 董格坚 程健端 胡新彬

程曙民 沈笑玲 卢细林 程永强 余治平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小平同志兼任,程永强同志任副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集中整治,我局机关干部作风和经济发展环

境,要着力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僵”问题 坚决纠正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懒于学习,懒于思考,懒于干事;工作推诿扯皮,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纪律松弛,工作时间随意离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思想僵化,墨守成规,只求四平八稳,贻误发展机遇;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等现象。

2、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拖”问题 坚决纠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加数字、出假政绩;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热衷于形式主义,工作靠虚报,政绩靠乱吹;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抓工作浮光掠影,不解决实际问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目无组织,目无纪律,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公仆意识淡薄,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同志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干事畏惧

困难,遇事能拖就拖,能推就推;群众希望得到解决的事不去积极想办法落实,遇到有名利的事却抓住不放等现象。

3、着力解决权力运行中的“私、奢、贪、腐”问题 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扰;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挪用、危害国家基金安全;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费出国境考察无实际内容;热衷于迎来送往,个人生活腐化;不按规定办事,利用职权收受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办事服务故意刁难,巧立名目吃、拿、卡、要等现象。

4、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坚决纠正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变相设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许可超时限。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202_年 1月开始至 202_年1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_年1月4日—2月29日)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提高对开

展集中整治活动的认识,明确转变干部作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基本要求。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要联系实际讲清本次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讲清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清开展本次整治活动的努力方向和措施。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

2、学习教育。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联系工作实际,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认真组织学习全市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了解当前改进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紧迫性、重要性;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婺源县公职人员履职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赣发[202_]17号、饶发[202_]2号、婺办字[202_]8号、《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系统内存在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查找问题。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广大机关干部要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在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干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深刻自我整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反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干部

职工明确整改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将整改措施在5月25日前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将个人整改措施装订存档。

(三)督查整治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开展监督检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集中整治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好职责,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时限要求,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对不认真整改、走过场的,或有问题未查找出来,将直接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2、完善整改措施。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间,切实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上级领导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制订的整改措施要及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3、督促整改成效。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对在监督检查和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公开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4、严格进行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于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婺源县公职人员履职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对在问责中发现有违反党纪政纪的个人,将交由上级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股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并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从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有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防止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反弹及巩固整治成果的措施是否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是否形成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总结。在12月25日前向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单位及个人书面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健全集中整治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形成主要领

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坚持边整边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结合自身职能,不必面面俱到,不搞“一刀切”。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第五篇: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赣发〔202_〕17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就202_年在全省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实现全省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保持全国领先,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和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19种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

2.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甚至为一时政绩引进污染企业,导致老污染源未解决、新污染源又出现。

3.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4.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5.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

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在保障房建设中掺水分、分配时坏规矩。

6.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征地拆迁不依法依规,强征强迁,克扣、截留、拖欠补偿资金,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三)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

3.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4.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五)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

2.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

3.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召开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本单位、本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省整治情况的全面检查,对市、县、乡三级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市、县两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采取相应办法,对所辖地方和所属单位进行检查。

2、开展暗访。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全省统一电子监察平台的实时监控职能、发展环境监测点的监督测评作用,以及“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功能,了解和评价各地各部门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充分利用民声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4、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在新闻媒体定期公开曝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5、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向上一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大幅压缩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别是对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以防范;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等。要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省里成立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省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察厅),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

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

2.落实责任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决定》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部门和机关工委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级集中整治领导机构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3.坚持边整边改。集中整治活动既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又要边整边改,讲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不必面面俱到,搞“一刀切”。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已经或正在开展相关整治活动的市县,要结合落实《决定》精神和全省集中整治的要求,注重巩固既有成果、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深化整治效果,为其他地方提供有益经验借鉴。

上饶市水利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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