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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庄镇: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精选五篇)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17-66129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8 09:00: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庄镇: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安庄镇: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村里夜里有人站岗,镇里领导夜间查岗,派出所还不定期巡逻,咱老百姓的安全感提高了”安庄镇安庄村的李大爷如是说。

安庄镇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大力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工作中,我镇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将“平安安庄”、“和谐安庄”的创建内容和标准在群众中进行大力宣传,将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等发到群众手中,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强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各类影响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大治安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我镇派出所,村民兵加大巡逻力度,在主要交通要道,在容易发生“两抢一盗”、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村加强巡逻,及时打击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极大提高了群众安全感。(刘国栋 张鑫)

第二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工作内容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实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2、信访维稳工作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以“无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为工作目标,正确引导群众采取合法、合理的正确途径解决问题,对重大信访问题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并由各村书记、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建立稳控小组,积极协调解决、消除不良影响。

3、“严打”、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击“种、吸、贩、制”毒情况,以及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对本辖区的治安、稳定形势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治安、影响稳定隐患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对本辖区的治安、稳定形势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制定解决对策。

4、平安建设工作

认真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示范点和示范户。平安村、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5、社会治安防空体系建设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对街道、楼院小区巡逻,建立责任区发案登记制度。

6、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工作措施。

7、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协助学校做好对本辖区在校学生、不良行为和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本辖区留守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社会救助和管理;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和矫正工作。

8、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登记、帮教、管控工作,落实就业安置各项政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9、安全工作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狠抓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道路安全、食药品安全以及群众生活安全等,加强巡逻检查,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10、宣传工作

大力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根据镇“普法”规划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有针对性、时效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

平安 创 建

平安村创建标准

1、组织健全,措施有力,真抓实管,成效显著;

2、无刑事案件,无刑事犯罪人员,无安全生产事故;

3、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4、无新滋生“法轮功”等邪教人员;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无重新违法犯罪;

6、民事纠纷调解率达到100%以上,成功率达到95%以上,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7、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本辖区人员无种毒、吸毒、制毒问题;

8、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民风良好,加强对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的监管,作用发挥好,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平安家庭创建标准

1、尊老爱幼,待人有礼貌,家庭风貌好;

2、明礼诚信,邻里和睦;

3、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不非法占有财物;

4、不嫖娼,不赌博,不传播淫秽物品;

5、不种毒、不吸毒、不贩毒制毒;

6、不乱砍滥伐树木,自觉保护国家集体利益;

7、不扰乱公共秩序,不侵犯他人权利;

8、防火防盗防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9、倡导见义勇为,参与义务联防,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10、崇尚科学,不参与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第三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是法律规定的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主管理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易于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影响社会和谐和不安定因素,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为此我就如何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谈点肤浅的看法。

一、当前农村矛盾纠纷主要类型和特点

今年1—5月份,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623起,其中乡镇级调解471起,占总数的29%;村(居)级调解1152起,占总数的71%。分析已上报的矛盾纠纷,主要类型表现在五大方面:一是土地征用问题。存在因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纠纷;因失地农民转型难,生产生活出路受困,引发矛盾纠纷。二是民间琐事纠纷问题。如相邻关系、地边地界、家庭婚姻、民间借贷等引发矛盾纠纷。三 是土地权属、林权引发矛盾纠纷。四是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等引发矛盾纠纷。五是村务管理不善问题。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村务透明度不高、财务管理混乱,有的村干部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贪污财产,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矛盾纠纷。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民间纠纷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资源权属、环境、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因政策变更、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急剧增加,矛盾纠纷主体构成日趋复杂化,一些跨行业、跨地区、跨时段的纠纷也不时出现。如今年4月,小蓝经济开发区霞山村部分村民以村委会1999年责任田承包合同于2009年农历年底已到期,村委会未调整责任田为由阻扰项目征地,致使涉及霞山村的项目推进缓慢。

2、群体性事件增多,范围和数量增大,纠纷参与人数存在群体性倾向。参与人数动辄三五成群,甚至数十人,而且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甚至有的群体性纠纷事件,背后有组织者操纵指使,事前和事中都有较为周密的计划。如今年3月租赁经营在小蓝经济开发区内的南昌纺织品进出口贸易公司车辆在青山湖区罗家集镇湖坊村地段撞倒一十岁男孩胡杰豪,胡杰豪当场死亡。事后,死者家属以胡杰豪系家中独子为由提出了赔偿80万元的要求,并邀集罗家集镇湖坊村60余村民多次冲击企业大门,不准工人上班、阻止车辆进出,严重影响了工业园区的生产秩序。

3、纠纷诉求过高。个别纠纷的当事人诉求标的太高,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遇到一点小事或无虚有的事就越级上访,制造事端,扰乱视听,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上京、到省、进市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无理缠访。如蒋巷镇原综合厂职工,就原综合厂在联圩十余亩厂地经营权多次邀集原厂职工到省、市、县上访,造成了恶劣影响。

二、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1、调委会办公经费难以保证。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当事人收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无偿的,县局多次到乡镇座谈、调研时,村(居)治保主任都反映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不仅拿不到分文报酬,还要贴进大量时间和精力,虽然是他们的工作,但也影响到他们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因此,这些纠纷处理上就有可能导致能拖的就拖,不能拖的就敷衍了事和久拖不决的现象,从而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2、调解的质量不高,工作不规范。

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儒家“和为贵、礼为贤”的理念,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折衷处理,不得罪人,以暂时平息纠纷为原则,不注重根本问题的解决,不注重纠纷调解后的回访,更不注重调解登记和档案的收集。导致纠纷容易反复,难以适应现阶段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

3、调解组织机构作用发挥不好,村级调解组织人员素质不高。

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尤其是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一批多年从事村级调解工作的同志对地理环境、人员情况、风俗习惯等较为熟悉,但相当一部分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欠缺,在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制作调解文书上有困难,缺乏创新精神,在调解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停留在说教和情感影响上,在处理一些复杂纠纷或财产争议纠纷时,有时不能做到依法调解,不能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4、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还有待加强,“大调解”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形成。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构成多样化、领域扩大化的情况。如政策强的纠纷、“跨部门”纠纷、跨时段的纠纷、复合型纠纷等,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成因复杂、调解难度大,单靠基层调解组织很难解决。然而,人民调解工作基本还停留在传统的邻里、家庭纠纷调处上;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调解工作还缺乏有效配合;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基层调解工作存在随意性,不按调解程序程序进行调解,未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

三、切实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对策

(一)夯实基础,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要领导重视。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布置任务时,安排调解工作;总结工作时,汇报调解工作;在人员分配上,向人民调解工作倾斜。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农村纠纷的现状和产生的原因,研究措施,制定对策。二要落实责任。要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各村各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求各村各单位必须及时主动的进行各类纠纷的调处,并印制矛盾纠纷调处责任交办卡,限期办理,并督办到位。对村组调解组织调解不了到镇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一律要有村调委会的意见,充分发挥村级调委会的职能和作用,也充分调动了村级调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到信息灵、速度快,有效地遏制了矛盾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要强化队伍建设。要健全各村的调解组织,聘任了调解主任和调解员,建立了调解小组,对每位调解人员划分纠纷调解、矛盾排查责任区,并挂牌公示,明确责任,建立了以乡镇调委会为中心,以村调委会为主要力量的两级人民调解网络。四要强化法律培训。人民调解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调解工作的质量。要加强对乡镇、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农村适用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使镇村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大局意识,基本具备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较全面的掌握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五要保障经费。要根据村(社区)实际,每年给予一定的办公费,以便村级调解组织能够正常运行,真正实现调解有组织机构,有人员办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落实解决调解员办案补贴。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充分调动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规范程序,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镇村调委会对每一起矛盾的调解都要作十分充分的准备,提高人民调解的成功率。一要认真调查。对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要都广泛深入的调查、取证,了解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纠纷的起因、经过。在调解前,调查组形成调查报告,向乡镇调委会进行汇报,研究出初步的调解方案。二要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重事实、重证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育说服当事人互谦互让、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形成的调解意见双方心悦诚服、乐于接受。三要及时回访。对调解生效的协议书,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确保调解不反复。四要规范档案。镇村要统一调解文书,每一起调解,从登记受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到回访,都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了一案一卷。

(三)不断创新,探索实行联席调解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的改革、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多发性、复杂性和跨行业性等新特点,人民调解面临的婚姻、家庭、邻里、生产经营、赔偿等矛盾纠纷,传统的纠纷调解职能已不能完全适用农村矛盾纠纷多样性的新形势。因此,要坚持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聚合调解资源,建立联席调解制度。对于复杂疑难但可以不通过民事诉讼或治安处罚来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联席调解,以非诉讼方式予以化解。要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和镇属单位负责人、各村调委会主任组成的联席调解会议领导小组,聘请公安、司法、法庭、交警等单位业务骨干为特邀调解员,参与相关的跨行业疑难民事纠纷调解。联席调解既能提高调解效率,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又能使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功能相济相互协调,解决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问题,同时加强沟通,统一口径,维护调解的严肃性,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

(四)依法调解,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凡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具有无效、可撤销或变更法定事由的,应当确认其法律效力,并以此作为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通过法院的裁判树立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

加强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抓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始终要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维护基层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来考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抓调解,围绕群众的根本利益抓调解,围绕和谐稳定抓调解,有力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四篇: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治安综合治理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秀川街道2006年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2006年12月25日)

秀川街道占地面积28平方公里。管辖崔家崖村、马滩村、大滩村、郑家庄村、郑家庄新村5个村和穴崖子、秀川2个社区,共有居民7187户,25121人,其中农村居民3632户,16237人;城市居民3555户,8884人。有企事业单位 201家,学校6所,综合市场4个,中心警务室5个,卡口点12个,原有法轮功人员22名,现已全部转化,全街共有寺庙6座,信教人员达290名。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升禁毒工作整体水平,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截止11月份,共发刑事案件99 起,破38起;其中“两抢一盗”79起,其它20起;治安案件34 起,其中治安拘留7人,警告2人,罚款 25人。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4%,治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3%,辖区群众对治安状况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管理 我们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

首先,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今年先后6次召开街道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各村、社区层层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综合治理有人抓、有人管。

第二,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年初与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第三,加大了督查检查力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街道综治办还定期、不定期到村、社区进行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全年共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检查14次,群众对治安满意率测评2次。

二、以创建“平安秀川”为载体,积极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宣传动员,形成了齐抓共建的氛围。在综治宣传月期间,我们组织各社区、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秀川”宣传活动。先后两次组织辖区各社区、村、单位、学校355人次在建工局市场、秀川市场进行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9幅,宣传板报8块,出动宣传车2辆,并邀请了秧歌队、腰鼓队现场进行表演。现场设立咨询点4个,解答群众咨询2000人次,受到了辖区 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把握重点,抓好基层创建工作。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工委书记任组长,主管综治的副主任、各管辖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社区、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街道创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平安秀川”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举行大型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组织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参与创建“平安秀川”活动。结合“五〃五”普法活动,采取法制副校长、社区(村)、家庭和学校四位一体教育模式,加大了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法制副校长的授课,有效地增强了学生的守法意识,提高了创安的自觉性。全年共举办讲座6期,受教育师生达800余人次。通过加强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实现了街道、社区、村联动,各相关部门、单位联动,齐抓共建 “平安秀川”的工作格局。今年共创建 “平安单位”23个,“平安校园”3个,“平安村”2个,向区综治办上报申报材料28份,创建率达到40%。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工作整体水平。为了建立健全综治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综治员规范化管理工作,3月下旬,我们按照区综治办制定的《综治员教育培训大纲》,组织2个社区、5个村80多名综治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业务、体能培训。为了保证培训质量,防止走过场,我们还出台了《开展综治员业务及体能培训的实施意见》。培训内容涉及政治思想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治安工作常识和业务知识等六个方面,组织答卷 80 份。训练内容包括着装、队列、礼仪、齐步、跑步、正步、折返跑(男 50米)等。针对“两节”期间各种治安案件有上升的势头,10月份,我们组织2个社区40名综治员开展了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及训练巡逻活动,为有力保护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集中授课、聘请教官进行正规训练等形式落实了全部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强了综治员的纪律观念,强化了综治员的服务理念,提高了综治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不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首先,在全面总结前三年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秀川街道社会治安防范管理体系建设第二个三年规划》,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力争再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把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第二,继续加强辖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督促辖区各单位完善内部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安装防盗门、防盗锁等硬件物防设施;进一步强化住宅小区看护值班制度,大力推广防盗门和总控门,一层安装防护栏;在农村全面推广安装防撬锁。目前,辖区社区住宅防盗门、农村平房防撬锁安装率均达到90%以上,住宅小区看护率到达98%以上。今年新建成丰易达4S专卖店等半封闭式管理模式厂区3个,封闭式管理秀川街道住宅楼一栋,半封闭职工医院住宅小区1个。同时对秀川综合市场、大滩村主干道实行了“亮化工程”,大大降低了抢劫、偷盗等治安案件的发案率。第三,进一步做好防范基础工作。经多方协调争取,辖区5个警务室、12个治安卡口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特别是大滩村克服重重困难,筹措资金,建成了一流的标准化警务室,明年将全面投入使用。今年,我们已全面实现了“一村一警”、“一社一警”社区、村警务战略目标,各社区、村综治员对各自管辖区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防控。

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今年我们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年初,印发了《秀川街道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安排意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整合了维稳社会资源,建立健全了“大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度、零报告制度、群体性事件预防处臵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四级信息网络,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全面即时掌握了社情民意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做到了及时控制和妥善处臵。定期对辖区内由于企业改制、城中村改造、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新城区建设、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按时召开排查例会,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清除不稳定因素,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治安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上访不出街。全年共发生民间矛盾纠纷165起,成功调处150起,调处率达90%,未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四、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 首先,对重点地段和区域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我们配合辖区各派出所对学校周边、暂住人口聚居区域、文化娱乐场所、公路沿 线等治安混乱地段、案件多发地段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各村、社区充分发挥治安巡逻队的职能作用,对各地段实行24小时日夜监控。特别制定了长效治安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四市场”(崔家崖村畜禽市场、马滩蔬菜批发市场、郑家庄金港糖酒市场、秀川社区综合市场)的重点整治和防范。全年,共配合辖区各派出所开展各项整治活动15场次,出动人员120人次,通过整治,各案件易发地段、“四市场”的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未出现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因民事纠纷激化酿成的刑事案件,为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创造了一个平安、稳定、和谐的生活、生产环境。

第二,对流动暂住人口进行了专项整治。由于我街地处城乡结合部,受地理条件和居住条件的影响,流动暂住人口较多,存在流动性大、难管理等特点。我们按照兰流管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切实可行的方案,遵循“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各村、社区,抽调村组干部、综治员、计生自管小组长、民兵、预备役协同辖区派出所一道,对辖区内的流动暂住人口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办证。全年共登记流动暂住人口1834人,办证1834人。通过对流动暂住人口的专项整治,摸清了流动人口底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第三,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9月-11月,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七里河分所、辖区派出所集中对辖区范围内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共开展综合整 治6场次,出动人员100多人,取消占道经营摊点3户。通过整治,有效治理了乱摆乱卖、卫生死角,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大改善了校园周边环境。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继续认真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按照区《关于在农村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通知》的精神,在各村、社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规范了档案管理,做到了活动有安排,有总结。充分发挥崔家崖村、穴崖子社区、崔家崖民办小学三个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试点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了辖区各单位反邪教警示教育的深入开展。全年共发放反邪教警示教育挂图15套,宣传提纲30多本,宣传画册65本,宣传材料800多份,广播宣传16次,播放反邪教宣传光盘《毁灭与新生》7场次,观看人数达500多人,组织文体活动15场次,举办反邪教知识答卷1次,参与人数400多人,培训社区、村干部14人次。街、社区、村干部受教育面达100%,中小学生受教育人数达2995人,受教育面达100%,农村群众受教育面达98%。

二是把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同“四个纳入”(即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中、纳入精神文明活动中、纳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通过深挖打击和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巩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成果。我们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项行动”、“三个重点”、“三个能力”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目前,对已转化的22名法轮功练习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资料,做到了有专人监控、帮教。特别是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各村、社区制定了严格的值班制度,做到了信息畅通,24小时监控。同时按照区“610”办要求继续开展了排查摸底工作,对全街290名信教人员进行了重新摸底登记,未发现“法轮功”、“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在农村的暗中活动。同时,街道610办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各村、各社区协调配合,组织民兵、预备役、联防队员、联户代表、计生自管小组长对辖区出租房暂住人口、流动人口进行了彻底排查,各企事业单位也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了细致摸底,为及时做好防范管理、教育转化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今年街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集体”。

六、摸底排杳夯实基础,不断巩固“无毒街道”成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们始终把摸底排查工作作为禁毒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禁毒专干,落实了各项措施。在年前排摸的基础上,根据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由辖区派出所、各社区、村综治主任、禁毒专干参加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排查工作。针对禁毒工作多重管理的现状,对禁毒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统一了思想,集中了力量,明确了责任,统一了口径,核实了底数,确保了任务完成。

二是全面排查,掌握实情。根据区上开展禁毒排查工作会议精神,我们组织各社区、村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认真开展了入户摸底排查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上门入户、查阅资料、核对吸毒人员最后一次出所(出狱)时间、群众反映、尿检检测和 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提供情况等各种形式和有效手段,实现与吸毒人员的“零距离”接触,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经过三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基本摸清和查明了辖区吸毒人员的底数与现状。截至目前,辖区登记在册本吸毒人员总数为149人,其中:上吸毒人员总数为130人,新发现6人,迁入14人,迁出1人。其中:死亡7人,正在服刑3年以上2人,戒断10年以上5人,戒断8年以上4人,戒断5年以上44人,戒断3年以上23人,下落不明4年以上2人,现有吸毒人数62人(正在强戒2人,正在劳教10人,逮捕2人,戒断2年以上12人,戒断1年以上7人,戒断1年以内20人,下落不明4年以下2人,其他7人)。辖区应见面人数126人,实见面人数103人,见面率82%,入户率98%,应尿检人数126人,实尿检人数103人,尿检率82%。辖区149名吸毒人员属于彭家坪派出所管理7人,1人拟从龚家湾派出所迁入,属于敦煌路派出所管理6人,属于秀川派出所管理135人。

三是面向基层,做好宣传。继续抓好“无毒街道”的巩固和创建工作,开展了面向青少年、面向高危人群、面向重点场所的毒品预防教育,在全街6所中小学全部开设毒品教育预防课程,全年共上禁毒法制课6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200人次,同时在学校学生中还开展了手抄报,黑板报、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3月份,在综治宣传月期间,将综治宣传和禁毒宣传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丰富了宣传内容,增加了宣传效果,吸引了广大行人的注意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共发放禁毒宣传材料800余份。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组织 各社区、村在秀川市场口集中开展了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同时还邀请了社区中老年人腰鼓队、拳剑队进行现场表演,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全年禁毒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5台次,出动人员250人次,悬挂张贴禁毒宣传标语96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出禁毒宣传专栏30期。4月份街道办事处主任与各社区、村负责人签订禁毒责任书7份,明确了各社区(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抓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宣传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多彩,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使我街禁毒宣传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毒品危害的再认识,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严格要求,规范档案。摸底排查工作结束后,街道认真抓好禁毒人员建档工作,首先,组织各社区、村禁毒专干深入七里河第一批禁毒工作示范点建兰路街道火星街社区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就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虚心请教和交流,为全街的吸毒档案规范化建设起好了步。其次,街道禁毒人员深入各社区、村进行现场指导。做好和派出所协调工作,配合社区、村做好吸毒人员信息表的建立及吸毒人员戒断年限的确定。第三,统一制作了规范的条形印章,力求做到标准、整齐、规范。共建立吸毒人员档案150份。

七、存在的问题

1、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不强,部分单位、物业小区防护措施不到位,群防群治基础薄弱,盗窃案件仍是城街居民担忧的主要问题。

2、个别单位领导对综治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 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3、“平安”创建工作中存在着私人业主不愿牵头等问题,出现牵头单位“牵不起头”的现象。

4、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启动,辖区流动人口剧增,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难度。

5、基层治安设施薄弱,制约着治安防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八、2007年工作思路

1、抓好“平安秀川”的创建工作,做到社区有组织、单位有队伍、村里有专人,形成以派出所、社区巡防力量、群防群治组织为主体、各治安小区为点,村(居)委会为块的治安防控组织网络,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坚持早抓、抓小、抓苗头,逐步建立超前预警、源头化解、就地处臵、有序调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

3、健全治安防控快速反应机制。把动态防范、严格控制作为创建“平安秀川”的重要环节来抓,整合辖区治安资源,规范运作,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把流动人口的落脚点作为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用工单位和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

5、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增强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增强青少年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化、规范化。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 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6、按照“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严格标准,不断创新,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平安村”、“平安社区”等活动。

7、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对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总之,一年来,我街综合治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及基层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努力创新,扎实工作,把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抓好、落实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依法开展社区矫正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依法开展社区矫正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同志们:

根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县要正式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今天,我利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这个机会就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第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区矫正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符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维稳工作主线。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新事物,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大家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符合“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以教育挽救失足者为本”的执法理念,有利于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罪犯关押数量,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符合以人为本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建设和

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社区矫正就是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放在社区实施社会化矫正,避免“交叉感染”,努力减少因关押而引发的家庭破裂、孩子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不和谐因素,缓解社会矛盾。同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激发服刑人员自觉改造的积极性。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严厉打击犯罪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手段,而宽缓刑罚、争取人心,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长期战略。实践证明,推行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载体。没有社区矫正作为衔接和承载,宽严相济中宽的一面很容易失控,势必影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贯彻和实际效果。每一个罪犯身边都有亲属、邻里、朋友等一定数量的密切人群,刑罚的宽严不仅影响罪犯本人,而且对这些关系密切的人群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化解他们的对抗情绪,促使其更好地悔过自新,最大限度地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认同感,有助于夯实党 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刑罚执行制度的历史必然。目前,社区矫正模式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要导向,这是文明执法、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开展社区矫正可以加大教育改造力度,强化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后的自律能力,有利于构建家庭与社会和谐。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既体现了我国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原则和司法工作传统优势的法律化、制度化,又顺应了世界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增强刑罚效能的同时,合理配置执行刑罚资源,降低执行刑罚成本,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与回归社会。

第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

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政法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坚持执法为民,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首先要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

程,涉及政法委、综治、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既需要每个环节独立承担工作职责,又要有各环节之间的密切配合,紧密衔接,连贯管理。特别是法、检、公、司等政法机关,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衔接、配合,做到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衔接配合准确到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矫正对象“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各乡镇政法委、综治办要根据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要积极做好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职能部门积极参与;要把社区矫正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神落到实处。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正确行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权、考核奖惩权和社区矫正宣告权,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帮助。审判机关要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

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对那些具备法定条件,人身危险性较低、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特别是对我县监管场所内比较突出的老病残犯、未成年犯、部分女犯、过失犯、偶犯,尽可能地适用缓刑、假释,让他们在社区服刑,以体现国家刑罚的宽缓和人道,更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可以适用社区矫正措施的案件,要在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尝试将审前评估调查和社区矫正庭审教育纳入审判程序中,并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及时抄送有关社区矫正机构。检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顺利推进。我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少,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矫正机构压力较大。为防止社区矫正工作出现疏漏,检察机关要积极介入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涉及社区矫正的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要严格把好法律文书关、执行监督关、跟踪检察关、释放解除关,及时查处社区矫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打击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治安处罚措施;

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职责,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建议及时依法处理。财政、编制、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直接保障服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加强配合,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社区矫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财力保障,切实解决好社区矫正经费问题。编制人事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编制纳入工作范围,积极支持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建设。民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助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依托职业培训中心,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

另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只有广泛运用社会工作的各种方法,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才能真正发挥社区矫正的特有作用。各乡镇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志愿者为依托,鼓励社会团体和有识之士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社区矫正监督、教育工作网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解放

思想,树立正确的矫正理念,大力提高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的参与度,使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帮困、就业安置等工作逐步走上社会化之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实施帮教。特别是共青团,要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团员,组成志愿者队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帮教工作。

第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地、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建设平安石阡、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实效。

首先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党政统一领导,法、检、公、司各部门分工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尽快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本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研究制定适合本乡镇特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和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理解社区矫正工作,努力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其次要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爱、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保障。要采取“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动作、社会多方参与”的运作模式,着力组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队伍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基层司法所要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共同做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努力建立专业人员的引进和使用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吸收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加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要加快培育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广泛招募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法机关离退休干警、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矫正对象的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请示汇

报、主动协调,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使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各乡镇政法、综治办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细化分解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督促各单位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任务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不力,因矫正对象漏管脱管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同志们,社区矫正工作是新形势下预防和减少犯罪、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一项牵涉面广、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让我们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扎实进取,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为建设和谐平安石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庄镇: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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