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正义——《水浒传》读后感
正义——《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这一本书,浸透了世界上所有的侠士豪情,包含了天地间全部的英雄气概。也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和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忠心,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逼迫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耻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短短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鲜活的生命去谱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理解成正义,而这本书正是很好的诠释了正义这个词。水浒传就是义气的凝结,就是义气的聚集,就是义气的体现。双鞭呼延灼、大刀关胜、玉麒麟卢俊义、双枪将董平这些好汉,不都是因为宋江等人义气深重,才上梁山泊的吗?朋友间有了正义,不怕生死,一百零八好汉也就成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真情患难兄弟,他们一起为造福老百姓做实事。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贪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但在这些性格各异、单枪直入的英雄好汉中,却隐藏着施耐庵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你只需随好汉们齐发威,一齐狂笑,一齐叫骂,在无拘无束的痛快淋漓之中,便能发现这一百零八个人,每一个都是作者精神追求与内心情感的寄托。
富春五小五年级:王雨欣
第二篇: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心得
正义一词存在已久,也经常被提及而加以讨论。从词汇上的定义到落实于现实生活的 道德观念与相关实体制度,丝毫不见停止探究的一天。正如观念会随环境时空背景而有所 变异,对于正义的看法也会因时而异、因地制宜。
在讨论《正义论》之前,对于此书的著作年代背景不可不知。在作者John Rawls 写
作此书时,正是美国动荡不安的年代,从五十年代的韩战,到六十年代的古巴飞弹危机、越战、民权运动、黑人种族抗争、校园学生运动、贫困等等问题,都在此时爆发,致使「 正义」成为当代讨论的重要议题。作者于此书讨论了有关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额、差别原则等问题,在在呼应了当时的社会问题,并以完整,但却带有抽象的理论,为这些 问题提供解决之道。作者强调,此书是以理想的社会正义原则来处理非理想社会问题,也 就是日常生活所面临的难题,以理想社会的正义理论为指导原则,提供处理现实生活时的 大方向。然而,我的鄙见是,《正义论》所提供的是一套针对理想社会而设计出来的正义 概念,并不涉及现实社会的制度与现况,理想与现实毕竟是迥异的,一如科学上所提供的 理论都是于理想状态下的假设,于实际操作上需要加以修正,但仍存有误差。所以,此书 中所提及的正义理论,是否可以应用于现实生活,仍旧值得商榷。也因此,此书曾被评为 乌托邦理论。除此之外,此书并非我想象中的纯粹讨论法制上的公平正义,而是广泛的讨 论社会问题,包含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方领域问题,而这些问题 是如此贴近生活,以致于此书非但广受学术界讨论,更为一般社会民众关心。
于此书中引起我注意的段落是──古典功利主义。功利主义一词常见于书刊与报章杂
志之中,然而什么是功利主义的基本定义呢?正是一个可以让社会中的个体追求最大的利 益,一个拥有能最大限度地增加满足的净余额的社会,才是真正组织完整的社会。而这样 的正义思想正可以体现在当今的经济状况上。在目前全球经济衰退的同时,政府如何建立 一个公平正义、让弱势族群也可以站在同样起跑点与他人竞争的社会,将是一大难题。资 本主义固然是好,但无可避免的是,现在M型化社会成长趋势越形严重,如何透过相关政 策与配套措施,让人民得以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下获得最大利益,让社会正常运作,让社会 中的个体仍可以继续追求最大的利益,这是追求经济上的公平正义,也是功利主义社会的 最高宗旨。此外,社会上的弱势族群是否能在这样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自立更生,是否能够 透过本身的能力达成自己的理想抱负,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也是值得关切的问题。此类 的问题最常见于残障与智能障碍者的身上,由于自身的残缺,于职场上经常受到不平等的 对待与欺侮,损及本身的权利,但却由于资源不足、申诉管道的阻碍,以致于这样的不平等无法获得重视与处理。
因此社会的正义不只是除了法制上的公平,更包含了经济、政治、社会等等各个层面,而这些正义除了透过法条明文规定外,更可透过无形的道德伦理观念的建立来构筑。正 义不只是口号,更是个需要付诸实行的概念与想法,如此一来,社会方能更理想、更和平地运作着。
第三篇: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大学时代粗略读了《正义论》这本书,这本书很难懂,上学期我又看了次,慢慢的形成了一些想法。
这本书逻辑很清晰,逐步的阐述自己的理论。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在这里,我主要是想从教育公平角度阐述对其中的公平原则的一些想法。
一、最少受惠者与舆论权
教育的最少受惠者是谁?是农村的学生,农村的很多孩子享受不到教育的功能,有的家庭困难,甚至连教育的权利都难以充分享受。但是国家和社会对农村的重视和投入明显不足。我们现在的教育是城市教育,城市里的人掌握了舆论权,他们对教育进行评价并推动教育改革,但这种改革是以他们的利益为基础的。不仅是教育,我们这种
过分的城市经济模式造成了舆论权利的过度倾斜,很多问题其实在农村也很严重,但得不到重视,而城市里却可以互相讨论,借由民主的方式推动政府进行试点改革。公平被舆论所玩弄,民主则充当帮凶。经济的初始不平等带来了教育水平的初始差异,教育水平的初始差异又拉大经济的差距,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就这么逐步脱节,而舆论长期以来只为经济发达地区服务,民主也只在富裕中流行,我们谈教育改革,谈教育的作用,谈教师培训,都会不自觉的出现城市中心论,根本不顾及农村的实际情况,现在想来,梁漱溟先生当年提出的农村教育方针是多么的高瞻远瞩。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一种困局,急切需要消费的支撑,但农村市场一直打不开,因为农村的经济状况一直得不到大幅提升,要提升经济状况,就得提前发展教育,教育要有前瞻性,要有思维,要有责任。
二、教育公平与人性
人性在处理实际问题中容易出现一种倾向,那就是成全看不见的错来规避看得见的错。拿幼儿园校车事件来说,国家将校车标准定的那么高,使得很多农村根本无法提供校车服务,孩子们上学很不安全,但这种不安全是潜在的,看不见的,因为农村里出了什么事也造不成多大的影响,城市可以借由这种趋势也提升自己的教育质量,城市居民可以借此来满足自己孩子的教育需求,政府便可以借由这种人性的规避趋势来逃脱责任。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倾向的不良影响,以防止道德的沦丧,更要防止一个愚民政府的构建。奥威尔在一九八四中便阐述了这种愚民政府的可怕之处,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
力量,以至于最后连思想本身都是罪,我们不能容忍这种状况在现在的社会出现。我们要不断宣传公平的理念,使其真正成为一种普适的价值观,而不是长期被规避;我们要剖析自己的心灵,使其站高点,看远点,认识到公平的内在要义。这不仅是我们自身的需要,也是时代的需要,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种种不公平的困局,需要我们来解决。
综合上面两点,我感觉,发展乡村教育已经成了教育公平的必然选择。很多年前的改革开放是要先富带后富,那么现在就是后富的年代了,是教育发挥其经济转移作用的年代了,否则,我们便只能继续一种困境,继续哄抢城市的稀缺教育资源而农村持续落后,造成以后的人才短缺和市场短缺,进而造成经济的衰退。所以,趁着还早,让我们来建造一个公平的教育环境吧。
三、教育公平与迁徙自由
人们在讨论工作问题时会引用一句话,“每个人都有迁徙的自由”,意思是说,我有选择工作地点的完全自由。这句话错了没有?没有,你很难说他错了,可是这句话对了没有?我们强调的自由迁徙倾向于往一线城市迁徙,希望一线城市不要有排外倾向,而且要享受与本地居民一样的教育资源,如果没提供,就是一种教育的不公平。但是,中国有多少一线城市,有多少教育资源良好的地方,如果大家都向好地方迁徙,直接后果就是原来的公平秩序被后来的迁徙者打破,造成资源的哄抢,所以教育越来越贵,越来越稀缺。所以说,这种行为又不能说对。为什么会有这个矛盾?
一是因为自由的内涵决定的,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指出,自由存在三个层次。一时运动物体外在阻碍的缺乏;而是自由人不受阻碍地做想做的事;自由人经过“斟酌”的选择行为。而我们却更多的将自由定义在第二层次,既不受阻碍地做想做的事,这种自由是容易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的,我们只是在利用自由这个幌子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自由平等是安宁与和谐的原则,不是功利主义。
二是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原因,教育公平与自由都是人们建设的,而不是供人们直接享受的。胡适有句话说的好,自由平等的国家是建设来的。同样,我们的教育公平也是建设来的,不是享受来的,我们之所以选择好地方,在于直接享受别人建设的成果,这是有损公平的。真正的教育公平需要我们这代人来建设,希望我们能承担起这个责任。
四、教育公平与地域差别
大学招生都有自己的地域比例,北京的学校里有很多北京人,湖南的学校里有很多湖南人,大家都在争议这种地域比例的公平性,很多人都说,要打破地域比例,进行全国范围的公平筛选,我并不认同。一所大学首先的义务肯定是保障本地区的人才需要,一定的地域比例是必须的,而且是公平的,不公平的是我们的学校评级制度,如“985”,“211”,还有教育评价制度。国家运用财政来推行大型的教育工程建设,如“985”,这直接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因为新中国的教育水平是参差不齐的,本身就需要财政力量来调整,而国家却走向求大求全的极端,更加的助长了这种参差不齐。国家习惯了集中力量办大事,而忽略了细节的调整。同时,国家过多的控制教育,使得教育失去活力,失去地域特色,最重要的是,国家掌控了教育评价的权利,教育本身是国家来推动,现在又由国家来评价,这种体制阻碍了教育的竞争和发展。看一下我们每年的学校排名就知道了,每年都是那几所学校排前面,好的一直好,不好的一直不好,大家怎么办,大家只能往好的地方挤,造成资源的哄抢,越抢越不公平。
综合以上两点,我觉得,我们这代人应该勇于承担建设者的责任,说大了是为了国家,为了社会,说直白了也是为了我们之后能拥有一个和谐公平的生活环境。如果我们总是逃避责任,总是想着去享受别人的建设成果,总是利用民主自由这些理念来谋取自己的利益,总是一边评判教育的不公而又一边来推动这种不公平,那我们就将成为上一代的复制品,继续这种恶性循环。时代在进步,进步是因为我们在进步,我们在进步是因为我们的奋斗,我们的建设,如果我们不努力,我们就不会觉醒。而政府也应该放开教育的掌控权,特别是评价的权利,不要既当操作者又当评价者,要促成教育的竞争,让学校之间可以公平的竞争,而不是常年保持一种稳定的状态,这种稳定会直接损害教育的质量,损害地方对教育的态度。而一旦放开,教育便能充分发挥人才吸引的功能以及资源分配的作用,这样地方才会重视教育的投入,重视在自己的地域打造好的教育来吸引人才,这样才有利于实现差别公平。当然,要实现这一点也需要我们的牺牲,很多地方之所以不重视教育投入,是因为越投入,流失越严重,好的学生都奔向外地,奔向国外,而且一去不复返,造成为别人做嫁衣的困局,如果我们能慷慨点,牺牲点,重视我们身上的义务,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说这么多,是希望我们这一代不要重复上一代的路子,不要去做复制品,而应该建设处公平和谐安宁的环境,为国家为社会,更为我们自己。希望我们都能认识到:
一、发展农村教育,建设二三线城市的教育是我们这代人的责任。
二、教育公平需要我们来建设,需要我们的牺牲。
三、自由民主这些都是和谐安宁的原则,不要搞成功利主义。
第四篇:《正义论》读后感(推荐)
《正义论》读后感
好不容易,终于借到了罗尔斯的正义论。再看到书名的时候,我就很兴奋了。不过也有一
点小遗憾,就是版本比较老,书很旧了。是1991版的,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但是我仍然非常高兴,可以品读大家的著作了。再
这之前,我就认识了罗尔斯,他的出生好,但是命运坎坷,不过他的运气又是好的不得了。
他的两个弟弟因他而死,他的命运转了个弯,他得口吃了,一种难以言表的悲伤。心里的压
力压着他,他的内心也盘桓。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死亡时无法预知的,也就有了正义的思考。
正义向来不明了,何为正义?许多大师奋笔疾书,还是没弄明白,可以说是个永恒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正义也迎来了他的辉煌时代,罗尔斯的《正义论》出版了,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观点和思考。那么,什么才是“公平”呢?罗尔斯说,理性的个人,在摆脱自身种种偏见之后,大家一致同意的社会契约,就是公平。翻开第一页,就看
到了正义即公平的第一章标题,说了这样这个问题,某种不正义行为之所以能够容忍,也仅
仅是因为需要避免更大的不正义,作为人类活动的第一美德,真实和正义是不可调和的。再
社会面前,正义的提倡需要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再这里,罗尔斯指出了正义的引领作用,一种判断是极为重要的。主题的链接是正义的概念是由它的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所起的作
用规定的。谈到正义理论的主要思想时。是提出一种关于公平的思想,怎么尽可能地做到。
原始状态是一种合宜的初始状态,它保证了在这种状态达成的基本协议是公平的。谈到正义
时,某些正义原则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它们可能会在一种平等的原始的状态中得到一致同意。
这种纯粹的假设的状态,对当今社会也是一种思考,对我们来说,我们可以做到纯粹吗?或
者如何接近纯粹。立场高远深邃。
然后他谈到了古典功利主义古典功利主义的主要思想:如果社会主要体制的安排获得了社
会全体成员总满足的最大净差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井井有条的社会,因而也是一个正
义的社会。不看重差异是其缺点,罗尔斯也做了一些比较,功利主义是一种目的论,而正义
即公平理论是义务论。让我看到了这是一种自然生成的正义,很自然做到了正义。直觉主义
也有其优点,能够取得平衡的效果。接下来罗尔斯就谈到了正义的原则。社会正义的原则的基本主题是社会基本结构,谈到了罗尔斯的正义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一个人够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第二个原则:对社会和经
济部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没一个人的利益,而且与想所有
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它们可以指导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看到社会公平的希望,人人平等的社会,就应该这样,权力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看到了当今社会的现状,我们远
远没达到,正义的要求如此,第一个原则优先,表现了自由权至上原则,开放的范围的广泛
性,也展示了吸收人才的广泛性,我们这个社会需要人才和精英,但是有时人才多,却投门
无路,罗尔斯指出一条道路,开放吧,我们需要开放的社会。
解释的关键是第二原则的第一部分被理解为效率原则。第二部分被理解为一种开放的社会
制度。当我们需要调整利益分配的时候,不能伤害他人的利益,就是说互补干扰,不许牺牲
他人换取别人的利益。再这里,罗尔斯有一个明显倾向,那就是讲究效率的时候,撇开一切
人情世故,要在平衡中招一个最佳支点。所以这也是一大难题,需要我们日后更加注意着方
面的调整。如何不伤害别人,如何分蛋糕都需考虑进去,效率可以有个区间,所以千万别越
过这个区间。当我们在考虑规则的时候,交换善和利益,两者选一,必须考虑效率原则。
制度的设计也是关键的要素,看看欧美的制度,它们那种平等、自由、开放、博爱的思想,也和制度多少有些关系。它们选择了一种好制度,再这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制度的力量,领导的权力是制度赋予的。人们也按照制度来,一切有条理。比如说古时的封建制度,那样的制度是怎样也不可能是公平的,人的出生就不平等了,何来人生的平等。当今的制度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职位的变动都有制度的保障,其实人民更加认可制度,而不是实实在在的在,这说明了人的自私性,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来牵制。
接下来就是民主的平等。就是把平等的机会均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结合起来。在社会的总体上,我们选择的一般主体性的人都需要民主,就是说每个人的利益可以有所不同,但是都能反映上去,再这里,我们就知道了每个人的利益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满足。不再是少数人的利益表达,这种机制的保障最重要的表现在个体差异上,可以兼顾他人利益。
当然了,正义即公平这个观点尽量地按照平等公民的地位和收入及财富的各种水平来评价社会制度,反映了评判标准。去评价的制度,当不能满足公民的需要时,就必须做出一些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公正评价这个社会制度。平等一直是大势所趋。公平原则和自然责任是适用于个人的原则。公平原则规定的要求是义务。义务是执行保证社会的运作。而自然责任是互助的责任,是一种积极的责任,目的是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罗尔斯解释这种最好的或者说标准的解释看作就是原始状态。原则是最好解决办法。正义也需要环境包括主观环境和客观环境,环境的改变是人类的作用,人改变环境,也就呼唤出一种美德。
同时罗尔斯又给我们展示了一块无知之幕。一种假设状态,有其合理性。宽容和共同利益的共存也来带来了美好变化。那就是美好社会的要求。法治的要求也是正义的保证。法治难免限制了人的自由权,但是限制自由权的论据来自自由权原则本身。自由不是什么都是自由,那是有条件的自由。罗尔斯也说:“一是必须向地位最不利的人证明一切不平等都是有理的,意识自由权优先”。接下去是政治学中的正义概念。再分配领域的正义,是一种支配,正义即公平观不受现有的需要和利益的支配。所以也就需要有利于分配正义的背景体制。
当代分配的失衡。罗尔斯认为,影响分配的因素有两方面:一是天赋,一是社会出身。要达到分配的正义,必须要消除这两个方面的影响。罗尔斯主张人们在社会条件方面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即除了家庭外,其他严重的社会限制和不平等也要逐步消除,即社会成员对社会的准入的机会是平等的。他还认为,天赋是不应得的,天赋是社会合作中的集体产物,但是天赋是难以做到增补的,譬如不可能将一个智商是150的削减到100,所以应当遵循差别原则,即在社会经济利益领域最大限度地促进处境最差者的利益。体制的改革要倾向于向最差者倾斜。当今的社会,最差的利益明显没有收到有效的保护,当我们讲和谐的时候,我们需要尽量削减天赋的差异,让社会在平衡中发展。制度的缺陷在人才的方面也要改革,消灭不平等的企图,我们当今社会的改革,往往是利益的调整,这需要借鉴一些罗尔斯的思想,补偿利益来满足一些需要,针对社会部公平现象,制度首先需要保证。保证自由的同时,我们要发展人的选择权。
从罗尔斯的严密的理性论证中,我们更加确信两个正义原则的有用性。有形式限制,其中一个限制就是终极性。终极性就是说着正义原则是普遍的原则,适合于任何社会之中,不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具有一种稳定性,可以持久发展。所以罗尔斯指出,他的正义原则同时适用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着对着两种制度下的国家都是好事。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得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是制度前的原则,即它是在具体社会制度选择之前已经存在,社会制度的选择必须要遵循两个原则。因此各方在正义原则达成一致之后,才开始运用正义原则选择他们要建立的社会的各种制度。制度本身具有道德性。不管制度具体如何,它要体现制度前的正义原则,否则就是要废除。而在中国的今天,处在社会转型期。我们的社会以后的发展多少看我们的发展,这是罗尔斯指出的一条明路。当下的我们应该更加再道德的层次对社会追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从我们的价值观的大讨论中,我们看到了希望。不就是正义的降临,我们需要正义的社会。
接着罗尔斯指出来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关节,从正义理论的观点看,最重要的自然责任是拥护并促进正义体制的责任。利用正义的两个原则,我们可以吧正义的自然责任规定为对符合这些原则的安排给予支持和促进的责任,所以义务都是从公平原则产生的。公平原则有两个部分:一个部分说明我们如何获得义务,即如何通过自觉去做各种事情来获得义务;另一个部分规定了条件,要求所谈到的体制必须是正义的,即使不是完全正义的,至少也要像当时情况下有理由期望的那样正义的。说明公平的重要性。没有公平,也就没有义务可言。当我们需要对一件事展开思索的时候,基础是不可动摇的,公平,如何公平都是一个大事。对此,尽量做到公平,不难吧。多数的问题也是可行的。非暴力的抵抗是一种政治行动,这是一种宣言,和平的宣言,再当今,我们也需要重视这个非暴力抵抗,防止转换。良心不服从也是社会要注意解决的问题之一。
目的这方面,开头便是好即合理。关于善,可以凝聚社会,起到团结水泥作用。再这方面的重要不容忽视,要发扬光大。结果就是必须证明美德就是人们在采用必要的观点是彼此可以向对方合理要求的那种属性。自尊这个善是最重要的善。自尊,有尊严地活着。我们这个社会要让人有自尊,当人人有自尊是,才可以一起共建社会。当人有自我价值时,那是的他认为有能力,还包括信心,一种永久不灭的情感,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是受到它的普遍的正义观的支配。所以要培养这个普遍的正义观。正义和善的一致性是由用来规定其中每一个概念的标准决定的。
《正义论》是一部深邃哲理的著作,庞大的思想体系让我们看到了不同的正义,这种正义是依据当下社会,对未来的一种向往,目的是未来社会更加美好。看了一遍,我感觉远远不够,我还要读至少5遍。大师之作,百读不厌!
思政101程登军
第五篇:《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法学0904班 0904000434 张蒙慧
当我们看到一个个新闻报道后,唯有高呼“社会不公平”来排解心中的抑郁之时;当我们举着社会主义大旗,将民主法治建设变成一句可耻的口号之时;当我们兴致勃勃的以为社会公平正义已然在向我们招手,却永远只是“镜中花,水中月”,难以揭开它神秘的面纱之时,一声叹息也罢,两三句牢骚也行,至少我们还是一个有着社会性的人。何为社会性,我认为即一个社会组织下,个体能够以自己的价值观来参与社会事件,关注社会变化的愿望和想法。社会性付诸于个体身上得以实现是基于公民的一项权利,我们姑且认为它是一种参与权吧!当我们怀着这种社会性,去批判、去呼喊、去驳斥社会的不公平与非正义之时,我们却很少去思考何为正义?正义为何?罗尔斯在他的鸿篇巨著《正义论》中,向我们一一阐释正义到底是什么?
罗尔斯在开篇就以恢弘的气势向我们阐释了正义在一个社会中无可辩驳的首领地位。一言以蔽之,即存在就必须正义。正义,是基于每个个体的天然的不可侵犯性的权利,它不是那个英明神武的“哲学王”赐予我们的恩典,也不是民主政治体制下赋予我们的一项权利,它是基于每个个体的天然的不可侵犯性的权利,也即是天赋人权。即便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这不仅使我们这些饱受“集体利益高于一切”观念之苦,而又无力辩驳的人眼前一亮,顿时有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
在罗尔斯的论述中,功利主义所认为的在产生社会最大利益总额(或平均数)的前提下容许一部分人的平等自由的严重侵犯是正义的观点遭到了严厉的批判。他在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之上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不仅仅是原初契约的指导性原则,而是“原初契约的目标”。亦即,正义是我们人类共同体通向秩序终极目的。这一论断将正义置于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再是那双躲在幕后操作木偶的手,而是舞台上的主角。这无疑给那些追求正义的最大化的人们注射了一针强心剂。
而在接下来的论述中,他又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向我们娓娓道来。让我们
在其中寻找到了评判正义与否的标准。
然而,在我看懂的那部分中,我感受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允许我们默许一种有错误的理论的唯一前提是尚无一种较好的理论,同样,使我们忍受一种不正义只能是在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这句话带给我的震撼丝毫不亚于罗尔斯在开篇中的那段慷慨陈词。一直到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于民主制都是持怀疑态度的,在我的观念中,民主制是打着多数人利益的幌子对少数人合法权益的明抢。但是民主制照顾到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然而也正是由于它要照顾到多数人的利益,从而使之存在着效率低下和不能够真正抉择出最有效、最完美的方案的缺点。尽管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所在,然而如果我们因此抛弃民主制,那么有什么更好的制度能够替代,不,准确的说,应该是超越民主制呢?难道是柏拉图所认为的“哲学王”之制吗?然而,历尽古今中外的所有君主,谁人敢称“哲学王”?谁人能称“哲学王”?历史遗憾的向我们摊开双手,表示无奈,我们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因而在没有比民主制更正义的制度出现,而民主制有明显比其他制度更有效的情况下,我们选择它也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同时,这句话带给我的一个反思是,对于一些现象的存在,特别是从我的正义观出发认为不对的现象,我总是报以批评的态度,即只是抱怨其不合理而未曾评判其存在的原因以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概而言之,就是未以批判的态度来看待社会问题。因而我们的周围充斥着大量的愤青,一腔热血以为自己是铁肩担道义,奈何难得惺惺相惜之盟友,他们以为是“众人皆醉我独醒”,怎奈众人视之幼稚之极。我不是指责愤青,恰恰相反,我希望我们都应有愤青的那股劲儿,都似游戏“愤怒的小鸟”中的小鸟般义无反顾的冲向我们的目标,即便是“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但前提是我们要把握好方向,否则即便是头破血流也是无济于事,最终也只是博得我们普通人的一些同情而已。借用我们环境法老师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的感情更深沉,我们的行动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