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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17-230670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11:25: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摘要】结合贵阳医学院当前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通过对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近年来医疗纠纷相关案件鉴定工作的分析,阐述了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必要性,以此加强对临床医学生毕业后从业素质及对医疗纠纷防范的培养。

【关键词】临床专业; 法医学; 医疗纠纷; 解剖学

随着我国国民人文素质及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在网络信息及各类媒体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各种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使得临床工作者面临更多的压力。为了适应现代法律及医学的发展,结合对贵阳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法医学教学现状及鉴定中心近年医疗纠纷相关案件分析,提出当前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重要意义。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

1.1 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教学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人体教学标本匮乏,使得我院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每组(10~30 人)才能解剖一具尸体。而人体解剖学作为医学领域中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是临床医学的重要基础,其实际应用意义很强。具有描述多、解释少、名词多、推理少、理论抽象、实践性强、易懂难记等特点,涉及医学名词多达6 184 条,决定了人体解剖学是一门较难学的课程[1]。而临床专业只有牢固掌握所要学习的人体解剖学知识,才能为后续学习其他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教学资源匮乏加上扩招后学生基础差异大,以致很多医学生在学完人体解剖学相关课程后,理论与实践脱节,基础不扎实,严重制约了后期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同时也增大了将来从事临床工作中发生医疗纠纷的隐患。

1.2 临床专业本科生法医学教学现状

我院临床专业法医学开设时间为五年级第二学期,教学大纲结合我院教学实际而制定,总学时为24 学时,指定为选修课。教学目的主要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医学课程,明确临床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知识的意义,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能使用所学法医学知识去解决今后在临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与法医学有关的问题,为司法部门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课程开设时间恰逢医学生毕业面临考研及找工作,就业的压力大及教学内容陈旧导致学生迟到、旷课、请假的人数较大,教学取得的实效很少。学生不能真正理解学习法医学的重要性,选修法医学仅仅是为了完成学分。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必要性

2.1 强化医学基础,巩固人体解剖学知识

尽管我院人体解剖实验教学中心已将上千张照片、多个视频、动画传到网上多媒体教学系统中,仍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的直观需要。而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用于人体解剖实验教学的资源已无法完全满足每位学生动手参加尸体解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习人体解剖的基础知识,只能从网络教学系统及图谱等资料中学习。

理论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可以通过改善教学条件,争取更多的尸源。另一方面就是让学校教务部门重视法医学课程,根据当前形式,针对开课时间、教学内容等做出调整,以适应当前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需求。在掌握法医学理论体系的前提下,让临床专业医学生到现场观摩尸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回顾

人体解剖学知识,弥补人体解剖学实验过程中的缺陷。依托法医教研室组建的鉴定中心近年的尸检量成逐年上升趋势,2008 年239 具,2009 年为282 具。当前学校临床专业学生每届为1 000 人左右,每次可以根据尸检的性质适当安排同学现场观摩。以此达到强化医学基础,巩固人体解剖学知识的目的。

2.2 提高从医素质,防范医疗纠纷

国务院第351 号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 年9 月1 日施行。医疗鉴定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医疗行为的性质,即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的过失行为。再次是该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应注意医疗事故的“多因一果”、“多因多果”、“偶合因素”等特点。再其次是过失行为在损害中所占的责任程度。现在由于公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与法医鉴定相关案例时有发生。另外,社会矛盾的转嫁造成的纠纷增多,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表现在医疗纠纷事件较前增加。部分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及医疗技术存在某些问题,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贵阳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2009 年尸检量为282 具,其中涉及医疗纠纷的案件达到41%,在涉及医疗纠纷的115 具中,主要是全省疑难病理尸检。因此,当前医患关系较为紧张。

让临床专业医学生观摩法医尸检,同时进行案例讨论,分析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措施[2]。通过具体案例介绍与讨论,使学生理解医疗行为具有高敏感性、高科技性、高职业性和高风险性。高敏感性表现在医疗行为的服务对象是人,服务的好坏、质量的高低、效果的优劣非常直观地摆在面前,稍有疏忽和不慎便会引起一系列的敏感反应。高科技性体现在医学科学是一门高难的学科,是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于一身的综合性学科,需要在长期的医学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掌握。高职业性体现在医生要有救死扶伤的良好职业道德,对于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抢救,否则便应当追究其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在灾害、疫情、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时,医师应服从调遣。高风险性体现在由于医学科学有太多的未知领域,比其他服务行业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每一项不确定因素均可能成为医疗风险的一个原因[3]。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的使用不当导致的医疗纠纷也有增加趋势。这些都要求医学生不但要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在今后的医疗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探索。通过学习,明确医疗事故的界定范围、举证倒置原则、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解决途径,了解常见医疗事故的原因、防范原则,从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为今后的临床工作中保障医疗安全打下坚实基础。总结

对临床专业医学生而言,法医学开课的时间最好提前到临床实习前一个学期,教学内容应适应当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采取逆向思维学习法医学。临床专业的主要目的是治病救人,而法医学的重点是对损伤或死亡进行逆向分析,查出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所以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是应用临床专业的角度分析如何避免出现的结果。在法医学教学中,更多的是让临床专业的同学在医疗事故实例中意识到,其工作对象是活人,职责是救死扶伤,工作中的任何疏忽都有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珍惜生命,同时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既要维护患者的基本权益,又要保障自身的基本权益。

第二篇:医学生法医学心得体会

作为一位医学生,大二的时候已学习了《病例解剖学》,观察了各种脏器的病变标本和病例切片,并且在学期末一次偶然的机会亲眼目击了一次尸体解剖过程,是由我的代教老师完成的,当时我就对法医学产生了极大地爱好,为了进一步学习,期末选课是我选修了《法医学》这门课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收获了很多。

通过老师的讲授,初步熟悉了现代法医学,了解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和司法鉴定程序和司法鉴定人必备的素质等。课堂上看了很多老师为我们搜集的图片,学习了死亡的定义、尸体死后的变化和死亡时间的大概推测等知识。

上完课后我对法医学有了初步的熟悉,法医学(forensicmedicine)是利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题目的科学,用于侦察犯法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法医学是利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察、审判实践中触及的医学题目的一门科学。法医学是一门利用医学,又相当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根据,为侦察、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利用法医学两部份:前者研究法医学的原理和基础:后者则应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题目。这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察、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和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题目的法律提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向坚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从而保证正确、及时地查明犯法事实,正确利用法律,惩罚犯法份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法医学鉴定结论作为各种诉讼活动中重要的科学证据,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案件的侦察、审判过程当中发挥侧重要的作用。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难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法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法医学的研究方法有医学的、生物学的、化学的和物理学的四类。而其触及的内容有死亡与尸体现象检验,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方法,机械性损伤的分类、构成机制,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发的忽然死亡,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辨认等。12老师还讲到了猝死的定义和猝死的多种病发缘由,让我对猝死有了很深入的理解,通过老师的讲授,我知道了猝死的最直接的缘由是在血汗管系统发现病变,即使局部解剖病灶不在心脏或大血管。大量的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宫外孕破裂、咯血、呕血和肺动脉栓塞,比如,合并存在心脏病和动脉瘤而引发血管系统猝死。还给我们结合实例讲了不同机制下的猝死缘由,并谈到法医在检验死因的重要性,其中有关于各种血汗管疾病的猝死的诱因。虽然提到的死因众多,但大多数死因继发血汗管病,主要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忽然的、出乎意料的死亡时间阶段的不同,解释了为何有些死因找不到,或没有代表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休克经常死前症状延迟1小时以上。猝死的典型缘由,诸如主动脉瓣狭窄或冠状动脉起始部的异常,不常被发现。猝死通常发生在成年男性患者,在家里、休息时,剧烈活动时很少发生。最近的研究提示,习惯性的精力消耗能消除精力开释时发生猝死的危险。心肌肥大是忽然死于冠脉病的常见现象。

第三篇:临床法医学习题

一、名词解释:

临床法医学 重伤

劳动能力、职业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丧失 对冲伤 视网膜震荡 外伤性视网膜脱离 交感性眼炎 骨折、病理性骨折 连枷胸、张力性气胸 延迟性脾破裂 骑跨伤 诈病 妊娠 分娩 流产 堕胎 挫伤 锐器创 挫裂创 二期愈合 瘢痕疙瘩 凹陷性瘢痕

二、选择题: 哪种表述是正确的?临床法医学是 A 临床医学与法学的融合 B 法医学的发展成果

C 法医学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 D 法医学的重要分支学科

E 研究与解决临床问题的法医学分支 在我国,临床法医学作为独立的主干课程起始于 A 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

B 上世纪初叶,西医在我国开始传播时 C 上世纪中期,前苏联学科体系影响我国时 D 上世纪80年代,我国独创法医学专业教育时 E 21世纪初,我国高等教育大发展时期 临床法医学对被鉴定人明确诊断的目的是 A 解除患者的疾苦和恢复健康 B 为了正确地治疗 C 对疾病进行鉴别

D 明确被鉴定人有无损伤和损伤程度 E 以上都不是 下列哪项表述最合适?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对象是 A 受害者 B 原告 C 活体 D 鉴定人 E 损伤 下列哪项不属于临床法医学研究内容? A 致伤原因 B 诈病

C DNA亲缘关系鉴定 D 活体医疗事故鉴定 E 虐待儿童的鉴定 下列哪项不属于临床法医学研究内容? A 致伤方式 B 损伤程度 C 致伤工具推断 D 造作病

E 人身损害赔偿金额 下列哪项不是临床法医学的学习目的 A 提供罪与非罪的证据

B 为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的证据

C 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矛盾提供科学的依据 D 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科学的证据 E 为加害人的赔偿确定金额 在鉴定标准方面,目前我国还缺乏全国统一的 A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B 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的评定标准 C 人身伤害轻伤鉴定标准 D 人身伤害轻伤鉴定标准 E 人身伤害伤残的评定标准 下列哪项不是鉴定人的权利 A 有权了解全部案情及所有相关资料

B 有权拒绝承担鉴定人的技术条件或水平无法解决的问题 C 有权在与鉴定一方有利害关系时申请回避 D 有权在多人鉴定时保留自己的鉴定意见 E 有权在不方便时拒绝出庭质证 下列哪项不是临床法医鉴定人拒绝鉴定的合法理由 A 鉴定人的技术条件无法解决的问题 B 鉴定人其他工作繁忙无暇鉴定 C 鉴定人专业水平无法解决的问题

D 鉴定的资料不足,委托方拒绝补充鉴定所需的资料 E 鉴定的资料不足,又无法弥补而可能会影响鉴定结论 启动重新鉴定的条件是

A 受司法机关的委托,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讨论分析,作出鉴定结论 B 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对原鉴定有异议

C 办案人员审理案件时,认为鉴定结论不够完备

D 办案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可能影响鉴定结论的新材料 E 鉴定的问题涉及面广、难度大,难以作出准确鉴定结论时 组织碳化除了见于烧伤外,还见于下列何种损伤? A 挫伤 B 锐器创 C 强碱腐蚀伤 D 电击伤 E 冻伤 创缘不整、创角不齐、创口内有组织间桥,见于 A 擦伤 B 切创 C 挫伤 D 挫裂创 E 刺创 下列哪项表述不正确

A 锐器创创缘、创壁平整,创角锐利,出血多。B 爆炸伤常为复合性损伤 C 浓硫酸腐蚀皮肤呈溶解性坏死

D 挫裂创是钝性物体直接挫压造成全层皮肤离断所致 E 贯通枪弹伤常伤及重要内脏而导致死亡 以下哪项不属于锐器创 A 挫裂创 B 切创 C 砍创 D 刺创 E 剪创 下列哪项表述错误 A 挫伤的特征是皮下软组织挫裂、真皮及皮下出血 B 擦伤是局限于皮肤表面的损伤 C 内脏器官的刺创容易被误诊

D 典型的贯通性枪弹创包括射入口和射出口 E 三度烧伤局部组织可碳化呈黑色,疼痛感消失 以下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A 挫裂创肉芽组织增生很明显,常形成增生性疤痕。B 典型的咬伤在皮肤上形成两条平行的线状疤痕。

C 高温烧伤疤痕的特点是皮肤损伤面积较大,局部烧伤多位于体表无遮盖区。D 锋利锐器切创疤痕呈现状或条状。E 深二度及三度烧伤多形成增生性疤痕。下列哪项不会形成增生性疤痕 A 擦伤 B 挫裂创 C 砍创 D 三度烧伤 E 贯通性枪弹创

三、填空题: 在临床法医鉴定实践中,损伤与疾病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损伤与疾病无因果关系、、、损伤与疾病直接因果关系。

同一损伤工具由于打击面的不同,可形成不同形状的损伤。如斧头用斧刃砍击可形成典型的 创,而用 打击则可形成钝器伤。

单刃刺切器垂直进入和退出人体,其疤痕呈 状,一侧 一侧,疤痕长度常比刺切器的横断面。而双刃刺切器造成的刺创疤痕长度常比刺切器的横断面。

挤压综合征最常发生在交通事故、或 所致房屋倒塌等灾害事故中,也常见于长时间 的伤害案件中。挤压综合征最典型的临床表现为 或。

X线拍片见骨折清晰,骨折断端锐利者为 骨折;骨折线已模糊,骨折处有密度较淡的纤维骨痂影像时,骨折已发生 以上;骨折处已形成骨性骨痂影像时,骨折的发生已经在 左右。(时间)

四、简答题

简述临床法医鉴定中衣物检查的意义和内容 简述判定伤情轻重的依据原则(轻重伤判定原则)简述火器伤的特点

简述常见的钝器伤类型以及各自的损伤特点 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内容? 活体损伤鉴定注意问题? 劳动能力丧失分类(按程度、按时间)? 颅脑损伤临床表现? 脑挫裂伤分类? 颅前窝骨折、颅中窝骨折最重要的体征? 颅脑损伤并发症及后遗症? 脊髓损伤诊断内容及诊断方法? 周围神经损伤原因? 臂丛主要分支? 脊柱损伤常见于? 骨折畸形愈合种类? 关节正常活动四项要素? 关节功能障碍分类? 肋骨骨折常发生在? 气胸分类? 胸部骨折最严重的并发症? 判断胸部损伤的标准? 脾破裂分类? 肾损伤形成? 输尿管损伤的临床表现? 非法性堕胎法医鉴定任务? 诈病的特点及表现形式 ? 失血性休克? 关节功能判定? 诊断脑震荡必备条件? 外伤性癫痫? 听觉功能障碍原因? 皮肤斑痕?

听力障碍与损伤鉴定 ? 女性骨盆骨折致产道破坏? 眼损伤鉴定时限? 伤者是否出现呼吸困难的鉴定原则? 骨折早期并发症? 延迟性脾破裂及发生原因? 眼外伤视力下降和丧失常见病因 ? 听力障碍?及常用检查方法 ? 臂丛、腰骶丛的重要分支 面神经损伤的临床表现 ?

虐待儿?对虐待者进行法医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 女性器官损伤分类?

心理性阳痿和器质性阳痿的鉴定? 外伤性流产的法医学鉴定原则 ? 损伤与疾病关系及其法律责任 ? 损伤程度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 ? 活体损伤临床法医学涉及的问题?

第四篇:临床专业医学生见习总结报告

2014年临床专业医学生暑期见习总结报告

作为一名临床专业的医学生,这是我的第二次在医院实习。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去医院里面提前感受见习的氛围,真正到医学领域去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为以后的学习增添动力!于是我选择了XX县XX医院,在征得院方的同意后,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见习实践工作。由于仅仅是大一的学生,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我主要是在一旁观看学习,但短短一周对我来说,仍然受益匪浅。我所实践的科室是神经内科,我所做的工作,就是观察医护人员的日常工作,以及同医生一起查房。这些看似简单的工作,却处处都蕴藏着学问。

下面我将从制度、技术、思想和个人方面阐述我的心得体会。

一、制度严格

医院所有的医护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接班并在8点正式上班前提前15分钟上岗。交班完毕,各负责人员即随主任或上级医师查房,了解病人情况,聆听病人主诉,对病人进行必要检查。在言语方面,必须亲和友善,不能命令、不能冷淡,要对病人及其家属如亲人一般耐心询问。查房完毕,各个医师根据自己病人的当天情况写病历和医治方案。在这期间,我发现医护人员真的很辛苦,每天都要微笑面对每一个病人及家属,给予他们温暖和信心。至于红包送礼的问题,也由于制度严格,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严谨,这种一切为了病人的心,真的让人感动。我所追求的,不正是如此么?

二、技术方面

在几天的观察中,对于医护方面的常识我了解了不少。掌握了测量血压的要领。下面简述血压测量方法:患者坐位或者卧位,血压计零点、肱动脉与心脏同一水平。气囊绑在患者上臂中部,松紧以塞进一指为宜,听诊器应放在肱动脉处,缓慢充气。放气后出现第一音时为收缩压(高压),继续放气至声音消失(或变调)时为舒张压(低压)。

三、医德方面

医务工作者承担着的“救死扶伤、解除病痛、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使命。唐代“医圣”孙思邈在所著《千金方》论大医精诚有这样的论述:“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寒灵之苦。”因此,医生必然要掌握先进医疗技术,同时更要具有爱岗敬业、廉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品格。从这几天的实践观察中,每位医护人员的真诚笑容,对病人和家属的亲切问候,都深深地打动着我。医生治病救人的初衷一直都存在。要做一个好的医生,首先要有好的品德。我一定会牢记于心的。

四、个人方面

虽然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见习生,但是我有着真心求学的态度。在一周与医院的亲密接触中,我明白了,知识是永远学不完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作为见习或实习生,要做到:

1、待人真诚,学会微笑;

2、对工作对学习有热情有信心;

3、善于沟通,对病人要细致耐心,对老师要勤学好问;

4、主动出击,不要等问题出现才想解决方案;

5、踏踏实实,不要骄傲自负,真正在实践中锻炼能力。再过三年我将真正走进医院见习实习,这次的经历为我以后的学习提供了经验。

以上就是我一周的医院实地学习实践的体会。通过实践,我更加坚定了学医的信念。相信在以后的学习中,我将时刻以三甲医院的高标准要求自己,为圆我的医学之梦而奋斗下去。

特此报告

XXXXXXXXXXXXXXX

2014年8月18日

第五篇:临床法医学鉴定指南

临床法医学鉴定指南

第一章 临床法医学常规活体检查及简释一、一般检查

二、脑和脊髓损伤检查

三、眼损伤

四、耳鼻损伤

五、口腔、颌面部损伤

六、脊柱损伤七、四肢损伤

八、周围神经损伤

九、外阴及生殖器损伤

十、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十一、体表瘢痕

第二章 临床法医学活体损伤鉴定

第一节 颅脑损伤

一、帽状腱膜下血肿

二、脑挫伤

三、硬脑膜外血肿

四、硬脑膜下血肿

五、蛛网膜下腔出血

六、外伤性脑积水

七、外伤性癫痫

八、外伤性脑梗死

九、颅底骨折

十、外伤性尿崩症

第二节 椎间盘及脊髓损伤

一、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二、脊髓损伤

第三节 周围神经损伤

一、臂丛神经损伤

二、正中神经损伤

三、桡神经损伤

四、尺神经损伤

五、挫:骨神经损伤

六、腓总神经损伤

七、胫神经损伤

第四节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

二、泪器损伤

三、眼外肌损伤

四、眼眶骨折

五、外伤性前房积血

六、外伤性瞳孔散大

七、虹膜根部离断

八、挫伤性虹膜睫状体炎

九、挫伤性白内障

十、晶状体脱位

十一、玻璃体积血

十二、脉络膜破裂

十三、视网膜震荡

十四、视网膜挫伤

十五、外伤性黄斑裂孔

十六、外伤性视网膜脱离

十七、视神经损伤

十八、眼球穿孔伤

十九、外伤性青光眼

二十、挫伤性近视

二十一、外伤性眼内炎

二十二、外伤性增生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

第五节 耳损伤

一、耳廓裂伤

二、鼓膜穿孔

三、听骨链损伤

四、迷路震荡

第六节 口腔颌面部损伤

一、牙损伤

二、颌面部穿透创

三、面部瘢痕

四、鼻骨骨折

第七节 骨折

第八节 胸部损伤

一、肋骨骨折

二、外伤性气胸

三、外伤性血胸

四、呼吸困难

五、心脏损伤

第九节 腹部损伤

一、肝脏损伤

二、脾脏损伤

三、剖腹探查的法医学鉴定

第十节 泌尿生殖系统损伤

一、外伤性流产

二、外伤性性功能障碍

第十一节 其他

一、休克

二、体表创口

第三章 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法医学评定

第一节 概述

一、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病因与临床分类

二、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因果关系判定

三、颅脑外伤所致精神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原则

四、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鉴定检查提纲

五、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量化测评的选择及结果分析

六、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临床资料分析

第二节 颅脑外伤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与情感障碍综合征

一、基本概念

二、临床表现

三、诊断标准

四、法医学鉴定

第三节 颅脑外伤所致的遗忘综合征

一、基本概念

二、临床表现

三、诊断标准

四、法医学鉴定

第四节 颅脑外伤所致的人格改变

一、基本概念

二、临床表现

三、诊断标准

四、法医学鉴定

第五节 颅脑外伤所致的痴呆

一、基本概念

二、临床表现

三、诊断标准

四、法医学鉴定

第六节 颅脑外伤所致的神经症综合征

一、基本概念

二、临床表现

三、诊断标准

四、法医学鉴定

第七节 颅脑外伤与应激相关障碍

一、基本概念

二、临床表现

三、诊断标准

四、法医学鉴定

第八节 颅脑外伤诱发的内源性精神障碍

一、基本概念

二、临床特征

三、法医学鉴定

第四章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简释

第五章 工伤致残鉴定标准简释

第六章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简释

第七章 典型案例

第一节 颅脑损伤

第二节 耳损伤

第三节 眼损伤

第四节 内脏器官损伤

第五节 神经系统损伤

第六节 其他

附录1 临床法医学常用临床检验正常参考值

附录2 重伤、轻伤、轻微伤标准

附录3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临床法医学鉴定指南,鉴定材料《临床法医学鉴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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