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莲花县关于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方案(5篇范例)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17-1134371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1 01:12: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莲花县关于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方案

关于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不断优化和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2_]125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交通公路发[202_]44号)以及《萍乡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针对目前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县政府决定,自年月日至月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整顿交通秩序取缔非法营运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经营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营运活动,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为合法经营者创造公平、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环境大幅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整治城区各类机动车抢道、逆行、强行超车、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影响道路安全畅通和阻碍行人通行地乱停乱放的车辆。

2、全面清除从事非法营运的轿车、面包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客货两用车以及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3、清理整顿营运出租车辆在城区街道随意停放,招客揽客,组散客进行拼装,妨碍交通,扰乱秩序。

4、规范班线客运车辆按核定线路运行、进站作业、按站点停靠上下客;严禁在城区乱停乱靠、非法揽客、争客、抢客、甩客和转圈揽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顺利实施,成立莲花县城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陈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海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政府应急办

公室副主任

张港纪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剑峰县公安局副局长

曾伟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铁飞县城市执法局局长

成员:刘小虎县运管所所长

郭小斌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贺四琛县巡警大队大队长

郭强县城市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小虎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799-7221477。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部门分工与职责

交警部门:加大对私家车、客货两用车、残疾人专用车、两轮摩托、三轮机动车等乱停乱放,违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查扣违法营运车辆,对查扣滞留的非法营运车辆提供保管场地,并依法进行处理。尤其对出租车、班线客车占道行驶、违法超车,违章、随意揽客,超载超速,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城管部门:加大对道路客运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行为等影响客运交通秩序现象的管治力度,并负责做好人行道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秩序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

交通部门:加大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违反有关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萍乡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规处理。同时依据《萍乡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范出租车的经营行为,严禁故意绕道,无故拒载或以交接班为由拒载,中断运送服务,喊客、拉客、经营班线客运,异地经营等,在城区流动揽客时,必须在停靠点上下客,严禁逆向揽客。

公安部门:负责派驻警力协助抓好整治工作,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打击,加大对群访事件幕后组织、串联者和挑头人物进行调查、取证和控制工作,防止别有用心者煽动、破坏、捣乱。

五、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在全面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周密安排和充分准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量化整治任务。

第二阶段:宣传造势阶段()。

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途径,全方位、深层次大力宣传,为综合整治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阶段()

1、组建联合执法小组。抽调运管15人,城管6人,交警5人,巡警6人,车辆3辆,组成3个联合执法小组。另外,城市公安分局也抽调部分警员,独自成立1个执法小组参与整治行动。

车站及周边地区整治小组:县运管所出租汽车办公室主任陈鑫任组长。成员:运管所7人,城管2人,交警1人,巡警4人,执法车辆1辆。巡查地点:汽车站及周边地区。

金城大道整治小组:城市执法局执法大队队长李德清任组长。成员:运管所3人,巡警1人,交警2人,城管2人。执法车辆1辆。巡查线路:二环路红绿灯至莲花中学路段,重点区域:兴业车站,振祥超市,海峡大厦,莲花中学及周边地区。

永安大道,解放街整治小组:县交警大队出租车管理科科长谭鹏任组长。成员:运管所3人,交警1人,城管2人,执法车辆1辆。巡查路线:商品大世界至民政大楼路段、九重天宾馆至外资路路口。重点区域:商品大世界与兴莲路交叉口处,城湘小学,金三角。

新建街、康达路整治小组。城市公安分局负责整治新建街,康达路两路段的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2、坚持依法行政,从严处理。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不

听劝阻,一律锁车,从重处罚;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一律予以查扣;对遮挡号牌,有牌不挂的车辆,一律暂扣;对非法营运者,依法予以处罚;对不打表记程,不按表收费的违法违规营运车辆和在汽车站外随意停靠、随意拼客、招揽客源、非法从事班线经营的出租车,依法予以扣证,罚款;不按核定的线路运行、不进站作业,不按站点停靠上下客和在城区乱停乱靠、非法揽客、争客、抢客、甩客及转圈揽客的班线客车,依法予以扣证、罚款。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

各成员单位在抓好全面整治的基础上,继续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扩大整治成效,严防出现反弹。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识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为立足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责任制,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要精心组织力量,联合执法。同时邀请新闻单位随同作战,壮大整治声势,震摄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成效。各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打造声势。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违反交通秩序和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整治行为的氛围。

4、严格纪律、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人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处罚。同时注意方法方式,注意上路人员自身安全,防止可能出现驾驶员因拒绝检查逃逸而导致意外事故,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公安部门要组织一定的机动力量,随时应付和处罚因整治而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5、建立健全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长抓不懈,保持交通秩序的良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6、加强信息工作。要及时收集和汇报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情况,建立及时、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重大问题和案件,制定解决措施,正确进行处理。

202_年6月11日

第二篇: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篇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及XXXX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XXXX自治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为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比较突出”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疏堵结合、确保稳定”的原则,依法开展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保障经营者合法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2.打击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3.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和网约车经营的行为。

4.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5.查处聚众闹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组织者和牵头人。

(二)重点区域。

结合我镇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整治行动。选择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危害性大的1至2条客运班线和汽车客运站、码头、贸易中心、学校、重要路口、等人员和人流集中的区域作为整治的突破口,以点带面,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X镇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XX任组长,XXXXXXXXXX等相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整治办设在镇党政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积极配合县相关单位、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限为**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

1.印发《XX镇人民政府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2.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标语等媒体,大力宣传机动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整治非法营运的必要性、重要性,着力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摸排工作,建立摸排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上旬)。

1.研究确定整治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防控。

2.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联合执法力量,专项整治重点区域。

3.专项整治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对符合销毁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进行集中销毁。

(三)督查总结阶段(5月中旬)。

建立社会化打击非法违法运输长效机制,巩固整治行动成果。

五、相关要求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保障工作经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请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于**年4月20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镇整治办备案;于**年5月1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镇整治办。

XX镇整治办联系人:

(篇四)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运输秩序,保护客运车辆合法权益。鉴于我镇私家车非法营运在数量和运输方式上逐年增加和变化等十分突出的问题,按照**年9月2日XX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依法查处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和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当事人,坚决杜绝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农村小客车、摩托车和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以及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营造良好的车辆运营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名单后附),办公室设在交管办,由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主要整治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包括有上述情形的轿车、客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对小型客货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及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管严控。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线路、区域、时段,开展区域性的联勤联动,实施精确有效的整治。

四、时间安排

从**年9月5日开始,至**年3月5日止,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宣传动员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成效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宣传发动阶段。

(一)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开展工作,全力做好各项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告知乘坐或者使用非法经营车辆的危害,不断提高群众对潜在危险的防范意识。

(二)各村(社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摸清全镇辖区范围内个人自用车辆的底数(含无牌无证车辆和外籍车辆),将车号、车主姓名、住址等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交管办、派出所等部门。

(三)各村、社区敦促非营业性机动车车主签订《保证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诺书》,并发动群众及时向交管办、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举报非法营运线索,加大打击的广度和深度。

第二阶段:**年10月10日至**年2月10日,集中整治阶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抽调派出所、安监办、交管办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进行集中整治。

(一)对原有非法营运车主自觉签订承诺书并终止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对签订承诺书之后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车主,一律从重处罚。

(二)对群众投诉、举报有非法经营情形的当事人,一经查证核实,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做好投诉举报人员的保密工作。

(三)要及时报告汇总案件,在镇纪委的监督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增强处罚的严肃性,避免说情风;对所扣车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报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放被扣车辆,不能降低处罚标准。

第三阶段:**年2月10日至**年3月5日,巩固成效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的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营运行为反弹。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实施,并做好指导、协调及资料收集汇总等相关工作。

(二)交管办、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无牌无证、小型客货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及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镇安监办、交管办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扣留。把以个人名义注册的车辆信息汇总提供给县交通运输、运管部门。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农机站:负责牵头组织对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调查摸底和排查甄别工作,并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整治对象;依法查处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安监办:协调配合派出所、交管办、农机站等部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督促并参与各村(社区)对事故隐患点和事故多发路段(点)进行排查和整治。负责组织召开事故隐患分析会,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纪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敷衍塞责行为进行查处。

(六)村(社区):落实属地负责制,摸清非客运、非法载客车辆底数,做好宣传、动员、监督和稳定工作;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与辖区内机动车车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栏和集市咨询等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群众性交通安全组织,开展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重点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台帐及危险路段的管理制度。

(七)学校:将交通安全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会同交管办、派出所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划和设置学校及周边交通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环境。签订道路安全责任状,向每位学生及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从严治理学生非法驾乘、“黑车”、摩托车现象。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力度。非法营运车辆多数未经安全检验检测,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低下,没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上岗证,超速、超载现象严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出行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并注意加强协调和配合,通力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制度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执法纪律,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坚持不懈地开展联合执法,努力促使联合执法制度化、长期化、经常化,防止非法营运活动现象反弹,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第三篇: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XX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字交字〔202_〕65 号)精神,从202_年3月至6月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_年“三打”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协调公安等部门,以建立完善非法营运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建设富庶美丽幸福XX创造规范、安全、有序、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以XX线为重点,严厉打击长期盘踞在XX汽车客运站、XX火车站及县城XX路XX公司门口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通过日常巡查、走访、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摸清县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经营者情况,掌握其活动规律及经营范围,并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做好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开展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 月1日至6月15日)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通过跟踪、伏击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请求市局或XX局、XX区局执法人员支援,开展联动执法,查处一批长期在XX线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者。一旦发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欺行霸市团伙或暴力抗法行为,立即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协调县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对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非法营运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和行业诚信经营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而且危害乘客安全,侵害合法经营者利益。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以维护市场公平、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认识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客运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把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作为常态化措施予以深入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保障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打击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引导乘客自觉抵制乘坐“黑车”,营造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舆论氛围。

(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杜绝因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致使交通运输部门形象受损的情况发生。

(五)做好执法数据统计上报。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队)室要密切配合,按照市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执法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XX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第四篇:打击非法营运

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市机动车非法营运(以下简称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建立治理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全市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观念,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以“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关注民生”为工作方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建设“畅通赤水”、“平安赤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巩固前期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全市干线公路、通村公路、景区公路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监管、运输组织、综合治理效能,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等不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晓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汉富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任明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廖朝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训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先除修 市城管局副局长

袁夕书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杨明祥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仕平市残联理事长

卢 英 市监察局副局长

梁 兵 市信访局副局长

谢建平市司法局副局长

罗绍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善坤 市运管所稽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运管所,陈训书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务与措施

按照打击非法营运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总体原则和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长效治理“三项制度、三项机制”。按照交通“三个服务”的要求,统一

安排部署、努力构建和谐、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一)属地管理制度

各乡镇交管站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属地管理举措,具体要求是:

1、加强对本区域内做好调查摸底,对符合安全条件的通村公路,及时上报办公室审核开通客运班车。

2、对本区域内非法营运人员和车辆所在村组(街道)的非法营运、非法营运人员中生活困难情况,做到胸中有数,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做好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稳工作。

(二)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相关工作。参与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非法营运治理工作,依靠交通稽查大队和公安交警队大队的力量,具体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

1、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开展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2、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议,检查非法营运治理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研判非法营运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市专项整治办公室适时组织道路运输企业、站场经营者等召开非法营运治理情况通报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三)“黑名单”制度

运管所和交警大队要完善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黑名单”管理台账,实现市和乡镇两级有关部门对非法营运情况数据资源共享,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及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四)日常监管机制

要坚持将非法营运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有效执法手段,切实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查处各类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协调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强化对道路客运企业的监管、指导,规范行业治理。划定非法营运治理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做好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双防控”工作,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参与现场监控,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氛围。加强运管所智能化执法系统建设,建立主要客运枢纽站场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化稽查系统,强化客运车辆的GPS动态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五)联合执法机制

运管所和交警大队要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常态性联合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解决非法营运中的突出问题,保持现场管控力度和执法威慑力。

1、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联合执法队伍,共同上路,各司其职,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

2、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对乡镇通村公路、客运站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一次为期1—2天的区域联动、多部门参与的集中治理行动,原则上每次集中治理行动执法力量不少于8人。

3、对跨区域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异地执法行动,加强异地执法力量协调和异地交叉检查,增强执法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4、完善案件移交查处机制,对涉嫌非法经营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运力调控机制

要加强客运市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运力投放,逐步缓解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有效限制非法营运行为生存空间。

1、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需求和能力建设研究,编制、完善和组织实施客运规划,平衡运力,缓解客运市场供需矛盾。

2、开通全市符合开通农村客运条件的通村公路,取消非法营运车辆的营运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赤水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各项长效治理工作措施,使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市民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同时,要通过定期走访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会各方面对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掌握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动态,发现、纠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人性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

(四)应急处置,确保稳定。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治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对集中治理行动进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因素,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考核,强化检查。专项整治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各单位落实非法营运长效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情况。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对需挂牌治理的重点问题和乡镇,报市领导小组审定后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实施行政问责。

第五篇: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青川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青川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青委„202_‟141号)的安排部署,我所抽调乔庄交管站和沙州交管站全部执法人员与县城管、交警大队抽调的执法人员组成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按照“一牵头、三联动”的原则,坚持“综合治理、依法惩处,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监管、形成机制”的工作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着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在这次行动中,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46辆次,执法人员1640余人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5辆,处罚金额12万余元,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县道路运输县场秩序较为稳定有序。现将我所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202_年10月8日以来,我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青川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副所长敦春光任组长,副所长刘晓虎、周冀勇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积极贯彻落实了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精神,组建了有城管、交警配合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我所其他股室按照工作职责在本辖区内配合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确保了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区分性质,疏堵结合

在处罚非法营运车辆时,我所严格按照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精神,对查扣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实施了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区分性质,视情处罚,可实施教育的进行教育,勒令其消除安全隐患,写出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给予适当的处罚,对可以收编进入客运公司从事合法营运的,由客运公司按照《青川县道路客运区域经营规划》,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和办理,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数的方式发展客运区域经营车辆4辆,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出行难问题,对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了有效地规范。对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重处重罚,毫不留情,在整个行动中共查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15台。

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虽然目前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再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新局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莲花县关于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方案(5篇范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