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落实废品整治及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关于落实废品整治及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关于落实非法废品整治及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废品收购的取缔力度,消除治安隐患、事故隐患和卫生死角,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新区环境卫生水平,确保有序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区两会会议精神,结合创模,大力整治XX环境卫生,以治理
脏、乱、差为重点,通过对废品收购点的整治和取缔,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组织领导
街道建立联合整治及长效管理领导小组,XX为组长、XX为副组长,组员由以下人员组成:XXX、XXX、XXX。
三、整治管理
街道组织力量对XX范围内的非法废品收购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搬离或强行取缔,整治结束后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使废品整治纳入长效管理。
贯彻属地管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很好地落入责任。管理以各村、社区为主,村、转制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治保主任、分管卫生的委员为具体责任人;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治保主任、分管卫生的委员为具体责任人。
四、责任落实
巡防中队、城管巡查员、村(社区)清扫卫生的工作人员为长效管理的信息员,积极协助村、社区做好取缔整治管理工作。
凡属于违章搭建的棚子一律由城管科核实并按规定予以拆除,防止废品收购的死灰复燃。
凡涉及治安隐患的由综治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整治,对窝藏在废品收购中销赃偷盗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深挖,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确保一方平安。
XX街道办事处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二篇:关于落实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考核办法
关于落实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工作,促进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创建优美城镇,打造宜居环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自然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监委会主任,每人上交押金1000元,下属其他干部每人上交500元,所在自然村在镇级每月检查中不达标(平均分在80分以下)的扣押金300元,二次不达标的扣3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不达标的押金全部扣除并向党委、政府写出辞职报告。全年达标的除连本带息(银行同期利息)归还外,集体奖励1000元;迎接市级以上检查达标(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当季度加奖500元。
二、社区 :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上交押金1500元,在镇级每月检查中每有一村不达标扣200元,连续二次二个自然村不达标的扣押金4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二个自然村不达标的押金全部扣除并写出辞职报告。全年达标的除连本带息归还外,再奖励1500元。
三、包靠社区科级干部:包靠社区的科级干部要靠前指挥,做到真包实靠,除每个季度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成绩作为季度考核的系数外,每月检查中有一村不达标的扣罚100元,直接上缴镇财政。
四、以上收取押金全部上缴镇财政经管中心,专户储存保息,专门用于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政策兑现。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富阳市人民政府
富政函〔202_〕80 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化市场长效
管 理 机 制 的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和协作机制,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快发展文化产业,针对当前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健全文化市场管理网络
(一)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管理网络,消除管理死角。针对农村文化经营场所分散、部分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文化市场管理薄弱的特点,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当地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建立乡镇级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和村级文化市场联络员队伍,落实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经费。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建立
乡镇(街道)联络员队伍,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联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落实各地文化市场管理责任,市政府将文化市场管理特别是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凡是农村文化市场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与110联动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将各有关管理部门的值班举报电话纳入公安110指挥中心体系,市民发现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以直接向110投诉举报,避免因各部门举报电话繁多而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最大限度地提高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和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的能力。
(三)制定出台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渠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在原有举报办法基础上,利用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拓展市民举报范围,重新制定有奖举报办法,举报范围扩展至文化市场管理所有项目和所有地域,进一步畅通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建立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联络室,加快处置速度。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探索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适时设立公安、工商、城管驻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联络室,形成执法合力。各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二、构建齐抓共管联动格局 — 2 —
(五)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夯实管理基础。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文化、公安、工商、城管、电信等部门为骨干,吸收媒体、教育、共青团、财政、法制办、监察等单位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文化市场形势,制定相关对策,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联合检查和市场巡查机制,形成管理合力。为使文化市场管理真正形成合力,由负有主要行政管理职责和拥有处罚权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行动,解决文化市场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一般每季度组织联合检查不少于一次。市文化行政部门和有关主要监管执法部门要对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每月一次。各有关部门在受理举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或查获应依法由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违法违规案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或移交,相关部门在接报查处后,要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七)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信息通报和大案要案上报制度,互通管理信息。市文化、公安、工商、城管部门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要互通信息,提高执法效能,完善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文化经营活动。信息通报的内容包括:各部门对文化经营场所设立、变更和文化经营活动的审批情况;文化市场的监管查处情况统计;协助其他管理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情况;市场动态及问题;管理工作调研及建议;有关部门
发现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公函;查获的重大案件或发生重大事故情况通报;市委、市政府及市文管委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或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信息。一般工作信息通报实行一月一报制,当月的市场管理信息,在次月 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互相通报,并由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对迟报、漏报、谎报和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三、完善和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方法
(八)建立文化市场管理责任倒查追究和考核奖励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由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建立相关部门文化市场管理责任倒查追究和考核奖励制度。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检查相关部门对文化市场巡查日志、检查笔录、受理登记、首问办理等制度化工作程序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在文化市场管理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不力,发生严重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坚决追究直接管理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同时,通过考核评估,对工作主动、积极,与上级和协作部门配合密切,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九)出台文化市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为建立和完善富阳市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重大节庆期间文化市场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市政 — 4 —
府将出台《富阳市文化市场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有较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要按照“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快速反应,全面出击;果断处置,依法查处”的原则进行处置。
(十)建立文化市场管理理论研讨制度,探索管理方法。为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新形势下文化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年牵头组织文化市场管理理论研讨活动,研究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新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举措,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十一)本意见由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文化
市场
管理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
第四篇:农村环境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浅谈
农村环境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浅谈
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仅是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现实要求,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宜居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求。如何开展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整治,及建立与我市实情相适应的长效管理机制,这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通过调研,做了一些初浅探索。
一、我市农村环境现状及存在成原因
近年来,我市通过组织开展农村“三清工程”、“百日整治”等系列活动,农村的环卫“硬件”设施已基本形成,大部分村建设了垃圾收集点、配置了清运车辆、清运保洁人员,特别是对存量垃圾也进行全面的清理,农村的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为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打下了基础。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与文明城市(镇村)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一方面,农村居住区生活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塑料袋、秸秆等废弃杂物污染比较严重;另一方面,伴随现代农业迅猛发展,农药、化肥使用量的增加,农村面源污染呈加剧趋势,一些农村水源地也是从“70年代淘米洗菜,80年代可以灌溉”到“90年代鱼虾绝代”。由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仅仅依靠突击整治、检查活动,是难以做到长治久洁的,一些实际 1
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原因:
1、部分干部积极性不高,流露消极厌战情绪。一是认识偏差。部分镇、村干部没有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民生建设的大事来抓,工作缺乏热情和责任心。二是被动应付。政府推动就抓,上头不紧就不抓。部分镇村干部依赖思想严重,出现“等、靠、要”的现象,有的只在村口、公路沿线和公共场所进行卫生保洁,应付上级检查和考核验收。参与村庄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三是畏难情绪。“农村就是农村,怎能跟城市比”。农村垃圾地广面宽量大,涉及千家万户,组织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一些镇、村干部认为困难大,不可能搞好,也不能持之以恒,与其劳而无果无终,不如干脆推掉不干。大家缺乏抓此项工作的自信心,致使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2、村民卫生意识不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卫生观念淡薄。对垃圾影响健康、污染环境,威胁人类生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卫生整治显得麻木,配合保洁工作不尽人意。二是卫生习惯没有形成。自古以来,农村垃圾都是自生自灭,随处扔垃圾的,现在要集中收集处理,在短期内难以养成习惯。三是环境整治没有发挥主体作用。认为环境卫生整治是上级政府或个别领导搞的政绩工程,是政府的事,与自己不搭界。以致出现“上面热、下面冷”,“领导干部操心、村民不太关心”,“干部扫地,群众旁观”,“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地方的形象写照。
3、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保洁资金难以保障。部分村没有集
体经济来源,筹集资金的途径较窄,向村民收取卫生保洁费依据不足,由于资金不足,不少村的垃圾收集点数量不足,设置不合理,保洁人员的配置数量少、待遇低,因而,造成垃圾收集不完全,保洁人员责任心不强,垃圾清扫、清运不及时,不能做到日产日清。
4、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管理监督不能到位。一是长效制度不完善。垃圾乱倾倒、柴草乱堆乱放等脏乱差现象偶有发生。有时靠组织一两次突击整治,也是前面清理后面糟蹋,形成了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不良循环。二是监督管理欠有力。有的村庄虽然有卫生管理机制,但也只停留在墙上、纸上,流于形式,真正按制度管理村庄卫生的不多,对一些环境较差的镇村不具特殊的约束力。三是激励机制不健全。由于目前的村级环境保洁,大多数停留在村一级层面上,组保洁、镇转运链子脱节,卫生责任区包干不明确,而对村级却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村组很少组织诸如“卫生文明示范户”等评比活动,有的虽然有制度,但也难监管、难评比,最后只能是要么无法兑现、要么大家平等对待,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村干部和群众卫生保洁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难于充分调动起来,影响了村级卫生长效保洁的实际效果。
二、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措施与对策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一项长久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的工作,必要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是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的关键。
结合我市实际,可以归纳为“六个一”:
1、一个好的班子。农村环境整治已经到了与发展农村经济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好农村环境整治,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镇、村干部要把重视程度,真正体现在环境整治的工作力度上,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不仅要把环境作为“脸面工程”,更要看作是民生工程,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职责。一方面,要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将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镇、村班子的重要依据,从而有效调动和发挥镇、村干部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2、一支保洁队伍。各镇(区)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可设2-3人,明确所长职责;各村级建立环卫保洁站,保洁站负责人可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每个自然村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数量800:1的比例配备专职保洁员,保洁员做到统一着装,并配备专用工具。
3、一笔专项经费。保洁员报酬是村级保洁员队伍稳定的基础。建议市镇财政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村级保洁员的报酬,按照农业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拨付。村级经费从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按每人3-5元的标准提取。另要动员村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交纳保洁费,以弥补村级经费不足。
4、一张管理网络。按照农村垃圾处置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体系(“两级政府”指市、镇,“三级管理”指市、镇、村,“四
级网络”指市、镇、村、组)。(1)市政府在城管局增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指导站牌子,配备4名专业管理人员编制,履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职能,负责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奖惩、协调经费补贴核拨等行业管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2)在各镇(区)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本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考核、保洁员队伍日常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管护和垃圾转运。所需管理经费由镇级财政统筹解决。(3)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站,负责本村区域垃圾清扫、清运和卫生督查、考核等日常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工作。
5、一批环卫设施。(1)垃圾房。自然村每25户建1座垃圾房,或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的原则,设置垃圾房。(2)垃圾收集点。村建垃圾收集点或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及时清运村庄垃圾房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产生二次污染。(3)垃圾转运站。我市新建的四安、川姜转运站承担着压缩中转区域性生活垃圾的任务,对设施和车辆,各镇要确定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专项经费保障,确保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投资效益。
6、一套考核机制。(1)保洁作业制度。坚持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我保洁,公共部分村组保洁,建立农村垃圾处置保洁作业和清运制度。(2)考核奖惩制度。按人均垃圾量下达各镇、村任务指标,各转运站实行量化考核,对完成任务的镇,按吨位给予补贴。与此同时,坚持日常检查与考核相结合,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每季组织一次检查评比通报例会。镇(区)每月、建
制村每旬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情况作为评比奖惩的重要依据。(3)监督检查制度。市、镇、村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市农村环境卫生指导站要选派专人,坚持不断地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通报整改,并与经济补贴相挂钩。
(4)分类处置制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最大化地减少生活垃圾总量,凡是可以沤肥的农作物、秸杆等有机物一律不得进入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奖励制度,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置有效途径。(5)情况通报制度。市纪检检察部门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针对明查暗访、检查评比、群众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督办单;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对垃圾污染严重或有损区域形象的区域行政领导,实行问责制。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及长效管理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每一个公民都应负起相应的责任,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掀起整治环境的热潮。特别是镇、村,应当更加深入持久地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让环境更清洁,让市民更健康,使农村环境面貌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通州区城管局局长 孙锦华)
第五篇: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3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 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按照市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宜政发[202_]48号)的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城市管理职责,强化考核监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现就完善城市长效管理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工作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规划局、住房保障局、招投办、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工商局、水利农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的分管领导组成,市政府分管市领导牵头召集并亲自参加。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每季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城管委办公室按照成员单位提议不定期召集会议,临时联席会议参加单位可根据会议议题所涉及的部门酌情确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交流总结工作,部署安排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阶段性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制定城市管理重大政策性举措。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会议纪要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市城管委办公室反馈,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市政府将把相关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其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镇(园区、街道)可参照建立相应制度。
(二)建立相互函告制度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应相互抄送、函告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准确、互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重要信息要即时通报相关部门,并抄送城管委办公室,对重要问题,应在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市城管委办公室应定期通报各部门在城市管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三)建立责任落实制度
要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形成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依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责任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对于相关职能部门的函告事项,应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报告制度、通报制度、抄告制度及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制度不执行、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明确各级城市管理主要职责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整个城市管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宏观决策作用。其工作重点是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规划 和决策,提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并将之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镇(园区、街道),对部门和镇(园区、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事项和涉及全局性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协调。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制定城市管理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组织、指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城市管理部门和镇(园区、街道)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监督,进行督办;对各职能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部门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关键,在整个城市管理体系中起着组织实施作用。其工作重点是根据法定职责和职能分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效率不高等问题。
——镇(园区、街道)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落脚点。其工作重点是根据市级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所辖区域管理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秩序管理。
——社区(村委)管理是实现自治的具体内容。其工作重点是健全和落实社区(村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时监督、制止和举报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动员居民(村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
三、明确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我市城区城市管理十六项重点工作职责分工,具体为:环卫保洁 管理由市公用事业部门牵头,市城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和环科园、经济开发区、宜城街办配合;道路容貌管理由市城管、建设部门共同牵头,市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安监、供电、电信、广电等各有关单位配合;河容岸貌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建设、水利农机、公用事业、环保、农林、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城市绿化管理由市建设部门牵头,属地政府配合;菜场内部管理由市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对市场主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市卫生、质监、城管、建设部门配合;住宅小区管理由属地政府、市住房保障部门牵头,市城管、公安、规划、建设、公用事业部门配合;城区工地管理由市建设部门牵头,市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配合;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由属地政府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违法建设管理由市规划、城管部门共同牵头,市建设、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无证占道经营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工商、公安、卫生、建设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大型户外广告设臵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规划、工商、财政、物价、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游民乞丐管理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市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便民亭棚摊点设臵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建设、交通运输、公安、规划、民政、体育、邮政等部门配合;车辆清洗修理、废品收购管理由市城管、经信委、工商、环保等部门共同牵头,市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部门配合;“六小”行业管理由市卫生部门牵头,市工商、环保、城管、公安部门配合;城市犬类管理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农林、卫生、药监、城管、工商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详见附件)
四、完善城市管理考核督查奖惩机制 对城市管理的考核督查奖惩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和负责实施。
(一)考核督查工作
对日常检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简报进行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整改通知书。各相关部门和镇(园区、街道)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要负责对整改情况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二)奖惩工作
年终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人员根据全年检查情况、被考评单位职能履行情况、检查考评问题整改率等有关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对全年考评成绩优秀的部门(单位)和镇、园区、街道进行表彰奖励。
附:宜兴市城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职责分工
宜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四日 附件:
宜兴市城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职责分工
一、环卫保洁管理
由市公用事业部门牵头,市城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和环科园、经济开发区、宜城街办等镇(园区、街道)配合。
1、道路保洁:城区主要道路由市公用事业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国道、省道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其中连接中心城区的主要出入口及过境公路清扫保洁作业应达到《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
2、门前三包:将门前三包保洁范围纳入环卫一体化保洁,提高道路整体保洁水平,由城管部门实施考核。
3、新村小区卫生、绿化保洁: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住宅小区的清扫保洁;暂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属地政府落实清扫保洁。
二、道路容貌管理
由市城管、建设部门共同牵头,市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安监、供电、电信、广电等有关部门配合。
围绕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通知精神,以点带面,逐步提高道路容貌管理水平。
1、临街建(构)筑物出新:由市规划部门制定出台关于临街建(构)筑物出新的相关规划,市建设部门督促落实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粉刷、清洗工作。
2、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由市城管部门按照《宜兴市户外广告设臵管理办法》要求,清理、整治、改造户外广告,规范户外广告审批。
3、提高绿化品位:由市建设绿化部门根据需要,因地制宜,逐年对道路绿化进行改造、完善提高,对绿地定期修剪、除草、治虫、施肥,确保无缺株、死株。
4、道路公共设施:人行道板、盲道、公厕、果壳箱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市建设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保洁、出新;交通运输标志标线、交通运输护栏、交通运输信号灯等交通运输设施由市公安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保洁、出新;亭棚摊(站)点由各自产权单位负责维护、保洁、出新。
5、景观照明:由市城管部门按照《宜兴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高起点做好景观照明的设计,高标准实施,使道路照明、绿化照明、建筑照明、户外广告照明及重要节点照明相互协调、相互映衬、各具特色、整体和谐。
6、杆线入地:开展城区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广电、供电、电信等部门、单位负责逐步实施杆线入地工作,将架空杆线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7、加强停车管理: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公安、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市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城区公共停车场设臵规划,市城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交通运输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市建设部门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市城管部门负责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提高公共停车场管理水平。市公安部门负责城区主要道口、易拥堵路段及节假日、上下 班等高峰时段的交通运输疏导。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滞留候客、随意停靠的管理,市公安、城管部门配合。市城管部门加强城区主要道路人行道板上的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做到划线、分类、有序停放。
8、加强城区禁限车辆管理: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交通运输、建设、城管、安监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对货车、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等禁限车辆进入城区的范围、时间、停放等作出规定,加强出入管理和停放管理。
三、河容岸貌管理
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建设、水利农机、公用事业、环保、农林、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河道管理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河道船只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强化相关部门的河道管理职能。
1、市城管部门承担除相关审批职能外的河道保洁、涉河建设、河道利用及原由市建设部门承担的日常清淤等职能。管理范围为规划建成区内所有河道及河道两侧各10米区域。保洁范围为已改造河道驳岸以内或设定河岸迎水坡面以内,尚未实施整治的自然河道河岸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所达自然河岸迎水坡面以内。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区河道“三禁”(禁航、禁渔、禁停)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城区水域内船只乱停乱靠行为。
2、对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涉及的占用审批行为,由市城管部门牵头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经集体商量同意后,由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审批,其中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及旧城改造涉 及的审批事项,由市规划部门牵头,同时征求市水利农机和城管部门意见。
3、市公用事业部门会同市环保、水利农机部门负责实施“清水工程”,综合运用污水截流、排污控制等措施实施水环境整治。
4、市农林部门负责城区河道禁渔工作。
5、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城区河道禁航工作。
四、城市绿化管理
由市建设部门牵头,属地政府配合。
1、由市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对城区建设年代较长的绿地进行改造和更新,提高绿化品位。
2、加强对国省市道主要道路绿化的改造和养护工作,提升其管养水平。
3、加强绿化管养,扩大城区绿地养护市场化运作的范围,加强考核,提高管养水平;规范绿化市场管理,合理增加投入,形成有序、健康的竞争,实行合理低价中标,选择责任心强、有实力的管养队伍。
4、加强对城区及国省市道主要道路绿地开挖的审批工作,严防私自开挖,确保绿化成果不受破坏。
五、菜场内部管理
由市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对市场主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市卫生、质监、城管、建设部门配合。
1、市规划部门负责做好新建菜场的规划布点,并根据周边居民的居住状况和地块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市场规模。
2、由市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市工商部门逐步对城区老菜场进行 提档升级和移址建设,并研究制订老菜场硬件设施改造的标准和要求。
3、市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菜场内部环境和流通秩序的监管。
4、市城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城区菜场外围环境集中整治,并落实菜场外围市容环境秩序的长效管理。
5、各菜场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要求抓好市场内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同时主动配合市城管部门做好菜场外围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6、市公用事业、建设部门负责菜场外围卫生保洁及环卫设施、市政设施的完善维护,合理布点设臵,定期清洗垃圾箱,督促各菜场完善垃圾收集的相关硬件设施。
六、住宅小区管理
由属地政府、市住房保障部门牵头,市城管、公安、规划、建设、公用事业等部门配合。
1、建立以市相关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具体落实,市、镇(园区、街道)、社区共同监管的综合管理体系。宜城街道要落实综合协调管理职责,全面负责无物业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着力推进物业管理达标创优活动。市住房保障继续会同属地政府做好老住宅小区的整治转轨、提档升级工作,确保公建配套、补建到位。
2、市住房保障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各项管理工作,尤其要落实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和违法建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发现、制止、举报责任,并要做好落实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暂未实行物业管理 的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由属地政府负责。
3、市城管部门负责落实城管进社区工作,积极配合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社区内涉及职能范围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管理职责。
4、市公安、规划、建设、公用事业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向社区延伸服务管理职能。
七、城区工地管理
由市建设部门牵头,市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配合。
1、由市建设部门牵头,市城管部门配合,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工地现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文明工地的评比考核,突出抓好工地规范化围护及运输车辆出入管理。
2、由市建设部门牵头,市城管部门配合,加强市政工地的管理,督促规范作业围护,实施安全文明施工。
3、由市建设部门负责,属地政府配合,抓好拆迁工地的管理,规范围护,严禁垃圾堆集和偷倒垃圾。
4、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建设、公安部门配合,加强建筑垃圾集中规范运输管理,探索特许经营和市场化运作,规范建筑垃圾处臵核准,严格审查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承运条件,严格落实散体流体密闭运输,加强执法巡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建筑垃圾运输处臵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5、由市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市城管部门,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出入口道路硬化、冲洗设施设臵等工作。
6、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市建设部门配合,查处建筑工地施工噪声超标扰民行为。
八、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 由属地政府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1、有计划地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大城中村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实施道路硬化,环境绿化,完善环卫设施,提高清扫保洁水平。
2、加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经费,提高管理标准,逐步完善基础硬件设施,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加强绿化管养,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和市容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
九、违法建设管理
由市规划、城管部门共同牵头,市建设、国土资源、工商、公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
1、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有证规划监察工作,市城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无证规划监察工作。
2、城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由市规划或城管部门依据职能依法查处,并负责拆除违法建筑物,属地政府及其社区居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和拆除工作,市公安部门做好保障工作。
3、以属地政府为单位组建专门监控网络,各社区、村委设立信息员,及时发现、制止、举报在建违法建设。
4、市城管、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建立相互抄告和会办制度,及时协调、处理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规划证照补办事宜及其他有关问题。
5、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用地建房进行查处,市规划、城 管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
6、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的,市工商部门不予登记注册,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进行取缔。
十、无证占道经营管理
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工商、公安、卫生、建设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
对无证占道经营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配合制定综合整治意见,并联合组织实施。
十一、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规划、工商、财政、物价、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
1、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属地政府配合,组织做好大型户外广告拍卖实施工作。
2、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规划等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并做好拍卖后户外广告设施设臵的审批及监管工作。
3、市工商部门做好大型户外广告发布内容的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游民乞丐管理
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市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
1、市民政部门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救助。
2、市公安部门负责打击以乞讨为名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运输工具上强讨恶要、纠缠行人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3、市卫生部门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疑似精神病人的医学鉴定、流浪精神病人的收治治疗。
4、市城管部门负责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劝阻,并及时告知市民政部门予以护送、收容。
5、属地政府负责对本市市籍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协调安臵,负责对本市市籍辖区内外出流浪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的协调落实收治监护工作。
十三、便民亭棚摊(站)点设置管理
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建设、交通运输、公安、规划、民政、体育、邮政等部门配合。
1、依照“职、权、责一致”的原则,审批同意后的管理责任实行“谁设臵、谁负责”。
2、市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季节性摊位的设臵及便民修理摊点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建设、规划等部门对公交车站台的设臵审批工作。
十四、车辆清洗修理、废品收购管理
由市城管、经信委、工商、环保部门共同牵头,市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部门配合。
1、车辆清洗修理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工商、规划、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部门配合,对车辆清洗、修理站点进行规范审批、规范管理,对非法占道、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2、由市经信委、工商、环保部门牵头,市公安、城管部门配合,严格废旧物资回收站的审批和管理,对废品收购站占道、环境卫生 差、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十五、“六小”行业管理
由市卫生部门牵头,市工商、环保、城管、公安部门配合。
1、由市卫生部门负责统一全市“六小行业”卫生条件标准,按照统一受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办理卫生许可,市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加强日常卫生检查。
2、市环保部门在联合会审的基础上,对“六小行业”实行审批。市工商部门在市卫生、环保前臵审批完成的基础上,发放工商营业执照。
3、市城管部门负责对违章搭建和流动占道“六小”经营摊点进行取缔。对未取得合法证照的“六小行业”单位,由市清理无证无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工商、卫生、环保、城管、公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进行查处,直至取缔。
十六、城市犬类管理
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农林、卫生、药监、城管、工商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按照《宜兴市犬类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
1、由市公安部门负责全市养犬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捕杀狂犬,查处违法饲养禁养犬只、多养犬只等违法养犬行为。
2、市农林部门进一步完善犬只留检所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并督促按操作程序进行,使其做到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负责犬只的检疫、免疫,诊疗许可、犬类狂犬病情预防监控,对经营、养殖、寄养场所免疫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养犬人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
3、市城管部门负责无主犬、流浪犬的捕捉移送工作,负责对街面无证流动售犬,以及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4、市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患者诊治以及人患狂犬病疫情预防监控的管理工作。
5、宜城街道、环科园建立健全各类小区的养犬管理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养犬市民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和自觉性;建立社区(村)和各小区养犬基础台账和情况反馈制度,对社区(村)辖区内单位、小区居民养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调节因养犬引起的民事纠纷,承担属地政府授予的养犬管理其他工作职责。
6、市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司法部门、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民政部门、旅游部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养犬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