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律援助工作检查汇报材料
法律援助工作检查汇报材料
(一)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1、2011年度鄢陵县法律援助预算经费10万元,已到位5万元。
2、2011年度中央省级专款17万元已到账。
3、2010年及2011年1月——9月经费支出由局统一支出。
4、2010年及2011年1月——9月案件补贴,2010年补贴案件161件,2011年补贴107件,标准200-600元。
(二)编制18人,法律援助中心现有4名法律援助律师,工作人员3名
2011年元月——9月共受理案件221件,已全部录入信息系统。
1.建标准化接待室20㎡,制定接待制度,申请受理程序、困难标准、受理范围等各项内容公示。
2.12348电话由专人值班接听,无漏接现象发生。
3.法律援助受理点14个依托12个司法所、两个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县中心定期对受理点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1——9月以来,受理点共受理案件134件。
4.在鄢陵县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室,由律师专门值班,负责接待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
5.在我县工、青、妇残、老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1——9月以来,办理案件 50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8件。
6.全县382个行政村设法律援助联络员,依托各乡镇受理点进行业务指导。
7.在各受理点、援助站及一些组织中设法律援助志愿者22名,由他们负责本区域的法律援助事务,重大、复杂情况报县法律援助中心。
8.配备一辆业务用车。
(二)法律宣传工作
1、在全县382个行政村、一些学校、企业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420个。
2、按照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安排,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人武部结合,联合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各乡武装部队设联络员,并依托各乡镇受理点,发放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系卡1200余份,共办理各类援助军人军属案件8件。
第二篇:法律援助汇报材料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旨在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救济和保障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府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城东乡法律援助站工作,现将城东乡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东乡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机构。几年来,雅安市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市及各区、县(市)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各乡镇也建立了法律援助站,我城东乡法律援助站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已达到3名,同时还配备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已经基本满足本乡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
(二)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程序。首先,我乡法律援助工作以《四川省法律援助十项制度》为指导,严格落实和执行十项制度中提到的法律援助规则、法律援助接待来访、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讨论、法律援助人员职业规范以及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同时根据我乡法律援助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与我乡法律援助工作相适应的其他一些制度,对申请人的申请实行统一审查、受理、指派和办理。其次,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完善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机制,接受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扩大经济困难群体的受援面。针对受援人经济困难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我乡在《关于四川省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经济困难的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对具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家庭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失业救济金领取证、再就业优惠证、经办人签字的村(小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之一的,均可得到法律援助;同时为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提供免费服务,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必要的法律服务;
(四)健全了向基层延伸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雅安市加大了向基层延伸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我乡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直接面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乡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已经使大部分群众能够熟知和掌握法律援助的作用、意义以及寻求法律帮助的途径。2011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来,我城东乡法律援助站共收到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63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赡养纠纷、拆迁赔偿等方面内容,我城东乡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都一一做了详细解答并通过法律援助系统网络工作平台进行录入登计,这样不仅为群众
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为群众进一步寻求法律援助打下基础。
二、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受援总数偏少。
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加,但通过法律援助站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并不多,总体看法律援助案件数偏少,大部分为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
2、法律援助相关人员积极性不高。
法律援助案件都是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或者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办理的,而法律援助服务多为无偿服务,这就造成提供援助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积极性不高。
3、经费不足,机构建设滞后。
法律援助中心由于经费的压力,援助案件越多,支出越大。由于编制不明,人员不足,经费缺乏,法律援助站又不能独立工作,这就造成司法所与法律援助站合同办公的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我乡法律援助工作正处在一个起步阶段,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利用现有条件,以县、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司法所为依托,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面、提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法律援助。
第三篇:工作检查汇报材料
根据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运行分局2006年9月19日文件《关于进行秋季检查、确保安全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我处结合南干一、二级泵站的实际情况,积极行动,责任到人,按照运行分局的统一布署,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缺陷及处理情况汇总(见附表)
二、秋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设备检查
1、检查开关及其操作机构灵活可靠。
2、检查刀闸及其操作机构灵活可靠,闭锁防污装置配备齐全可靠,绝缘子无裂纹等隐患。
3、检查电力电缆无过负荷现象,10KV高压电缆头无过热情况,金属铠装接地良好。部分1KV铝芯动力电缆由于盘柜内没有接线端子排,安装铜铝过渡端子不能连接,所以电缆直接与启动器端子压接,连接处容易发热,以至烧坏连接端子,运行不可靠。我处要求水电十局把它作为整改工作重点,包括初扬水、技术供水、渗漏检修排水、SFC冷却风机和全厂送排风离心风机等系统的铝芯电缆连接全部进行铜铝过渡连接处理,以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4、蓄电池检查维护,我处已配合水电十局完成了对南干一、二级泵站的6组蓄电池组的全面检查,单只蓄电池电压在2.15V—2.38V之间,运行情况正常。由于蓄电池已运行2年多,所以建议进行充放电试验,但试验时需要提供1台50KW的电阻箱。
5、检查设备锈蚀情况。根据运行分局的安排,我处积极配合及认真监督水电十局对南一、二泵站厂房内的所有明配管路及孔洞盖板进行刷漆处理,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防火
1、我处协助水电十局彻底清理电缆沟道内的杂物,并进行同步监督验收。
2、对主变压器、输入及输出变压器、电机和水泵的轴承油盆及其连接管路等注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发现渗油情况。
3、对防冻电暖器、电暖风机及空调等设备的保险、电器回路进行了检查,所有取暖设备都可以投入使用。
4、检查消防器具完好、齐全。并完成了各泵站的消防系统分配表,具体列出各个房间的温感、烟感、气站、灭火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气站的操作流程图等内容。消防专责人参加了运行分局组织的消防系统培训和考试。
(三)、防冻(防寒)
1、开关电磁机构清洗加防冻润滑油。
2、检查开关机构箱电热器温度控制部分良好,可以根据温度整定要求自动投入和退出。
3、检查110KV出线设备导线弛度满足要求,不会因冷缩或积雪而造成导线断裂情况。
4、检查变电站架构、基础、线路杆塔内无积水。
(四)、防止设备进水、绝缘受潮
1、对室外注油设备进水状况进行检查,如主变油枕、端子盒处无积水。
2、呼吸器内硅胶受潮变色者,水电十局安排和主变绕组温度计一起更换。
3、认真检查避雷器进水、受潮情况,防止爆炸。
4、重点检查端子箱密封情况良好,无渗漏水和凝积水。
5、为防止蓄电池因受潮而损坏,重点检查通风、加热设备齐全、完好,可以保证蓄电池安全过冬。
(五)、防小动物事故
1、配电室内地沟封堵及配电室隔墙、楼层之间的所有孔洞封堵情况良好,配电柜电缆孔洞封堵严密,小动物不能进入带电设备内造成电器设备短路。
2、室外电器设备及机构箱上均没有鸟窝,但有蜂窝,现已处理。
(六)、安规两票执行情况。
1、9月26日—9月30日,在GM3生活区会议室举行一周运行管理培训,重点培训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内容,技术台帐和档案管理资料和“两票三制”管理执行,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为以后规范运行管理奠定基础。
2、加强技术培训、安规两票、现场规程学习,使每位运行人员对全厂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及时准确地汇报发现的异常参数和情况。按各类技术台帐的要求进行准确、全面、规范的填写。
3、安全用具已基本配置齐全,安全用具架运到现场后,将按照用具的类别进行分类摆放,并做好标签和明细记录表。
(七)、现场管理情况
1、加强运行设备的巡检项目和范围,包括电气设备、主机系统、主机辅助设备、附属设备,定时检查,准确填写巡视记录,及时解决或报告缺陷内容和处理结果。
2、认真组织学习现已颁发的规程、程序和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场设备工作原理,开机前、运行中、停机后各类设备总体状态,做到人人有数,绝对不能疏忽一个细节条件和状态。
3、对抄行记录的各类参数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我处与水电十局的所有运行人员都掌握每种参数的含义和变幅范围,做到心中有数,填写记录做到故障现象表达准确,参数、信号填写齐全,检查情况表述清晰,无论大小事件都应记录到位。
4、10月8日前,我处要求水电十局通过现场检查核对,整理出各泵站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包括110KV至400V等级设备全部预防性设备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表;二次保护设备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单。
5、10月10日至16日,南干一、二级泵站消防专责人及其它运行人员参加了运行分局组织的消防系统专项培训和考试。
三、设备冬季防寒措施执行情况
1、检查各房间内的电暖器、空调工作情况并随时可投入使用,如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进行处理,如处理后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报告运行分局进行更换处理。如需增加以运行分局指令为准。
2、待自动化调试结束后,我处将进一步完成以下防寒措施:
(1)检查出水钢管内的水是否已排尽,如未排尽应立即组织排尽其内的积水。
(2)、检查前池内和进水肘管内的水是否已排尽,如未排尽应立即组织排尽其内的积水。
(3)、检查各系统管道内的水是否已排尽,如未排尽应立即组织排尽其内的积水。
3、检查各房间的门窗是否已安装并完好无损,如未安装和已损坏,应立即进行临时封堵,并报运行分局备案。
4、检查与室外相通的电缆、通风孔洞是否已封堵,如未封堵严密,应立即进行封堵,所用的设备和材料数量应提前报告运行分局。
5、房间与房间之间、楼层与楼层之间的孔洞已封堵,如未封堵严密,应立即进行封堵,所用的设备和材料数量应提前报告运行分局。
6、与室外相通的通风系统风阀门全部关闭。
7、防冻保温应使特殊设备房间的温度保持在5℃以上,值班人员应2小时抄一次温度。如特殊设备房间的温度低于5℃时,值班人员应采取措施,如增加临时碘钨灯、加热器等,所用的设备和材料数量应提前报告运行分局。
8、重要的房间及部位挂装温度计。
9、值班人员根据各房间及部位的温度情况,可对电暖器档位进行调整,也可对电暖器进行分组间断相互切换投运。
10、防冻保温设置记录表格。
11、防冻保温设置相应的值班人员进行记录、巡回检查。
第四篇:工作检查汇报材料
工作检查汇报材料
根据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运行分局2006年9月19日文件《关于进行秋季检查、确保安全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我处结合南干一、二级泵站的实际情况,积极行动,责任到人,按照运行分局的统一布署,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缺陷及处理情况汇总(见附表)
二、秋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设备检查
1、检查开关及其操作机构灵活可靠。
2、检查刀闸及其操作机构灵活可靠,闭锁防污装置配备齐全可靠,绝缘子无裂纹等隐患。
3、检查电力电缆无过负荷现象,10KV高压电缆头无过热情况,金属铠装接地良好。部分1KV铝芯动力电缆由于盘柜内没有接线端子排,安装铜铝过渡端子不能连接,所以电缆直接与启动器端子压接,连接处容易发热,以至烧坏连接端子,运行不可靠。我处要求水电十局把它作为整改工作重点,包括初扬水、技术供水、渗漏检修排水、SFC冷却风机和全厂送排风离心风机等系统的铝芯电缆连接全部进行铜铝过渡连接处理,以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4、蓄电池检查维护,我处已配合水电十局完成了对南干一、二级泵站的6组蓄电池组的全面检查,单只蓄电池电压在2.15V—2.38V之间,运行情况正常。由于蓄电池已运行2年多,所以建议进行充放电试验,但试验时需要提供1台50KW的电阻箱。
5、检查设备锈蚀情况。根据运行分局的安排,我处积极配合及认真监督水电十局对南一、二泵站厂房内的所有明配管路及孔洞盖板进行刷漆处理,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防火
1、我处协助水电十局彻底清理电缆沟道内的杂物,并进行同步监督验收。
2、对主变压器、输入及输出变压器、电机和水泵的轴承油盆及其连接管路等注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发现渗油情况。
3、对防冻电暖器、电暖风机及空调等设备的保险、电器回路进行了检查,所有取暖设备都可以投入使用。
4、检查消防器具完好、齐全。并完成了各泵站的消防系统分配表,具体列出各个房间的温感、烟感、气站、灭火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气站的操作流程图等内容。消防专责人参加了运行分局组织的消防系统培训和考试。
(三)、防冻(防寒)
1、开关电磁机构清洗加防冻润滑油。
2、检查开关机构箱电热器温度控制部分良好,可以根据温度整定要求自动投入和退出。
3、检查110KV出线设备导线弛度满足要求,不会因冷缩或积雪而造成导线断裂情况。
4、检查变电站架构、基础、线路杆塔内无积水。
(四)、防止设备进水、绝缘受潮
1、对室外注油设备进水状况进行检查,如主变油枕、端子盒处无积水。
2、呼吸器内硅胶受潮变色者,水电十局安排和主变绕组温度计一起更换。
3、认真检查避雷器进水、受潮情况,防止爆炸。
4、重点检查端子箱密封情况良好,无渗漏水和凝积水。
5、为防止蓄电池因受潮而损坏,重点检查通风、加热设备齐全、完好,可以保证蓄电池安全过冬。
(五)、防小动物事故
1、配电室内地沟封堵及配电室隔墙、楼层之间的所有孔洞封堵情况良好,配电柜电缆孔洞封堵严密,小动物不能进入带电设备内造成电器设备短路。
2、室外电器设备及机构箱上均没有鸟窝,但有蜂窝,现已处理。
(六)、安规两票执行情况。
1、9月26日—9月30日,在GM3生活区会议室举行一周运行管理培训,重点培训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内容,技术台帐和档案管理资料和“两票三制”管理执行,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为以后规范运行管理奠定基础。
2、加强技术培训、安规两票、现场规程学习,使每位运行人员对全厂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及时准确地汇报发现的异常参数和情况。按各类技术台帐的要求进行准确、全面、规范的填写。
3、安全用具已基本配置齐全,安全用具架运到现场后,将按照用具的类别进行分类摆放,并做好标签和明细记录表。
(七)、现场管理情况
1、加强运行设备的巡检项目和范围,包括电气设备、
第五篇:法律援助总结汇报
法律援助总结汇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县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行为为支撑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能。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全县*个乡镇、*个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在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残联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落实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初审职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共计*人,构建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行业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法律援助格局。并在*县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窗口,派驻工作人员2名,配备业务用车一辆。*年至*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争取省级专项法律援助经费*万元,县财政也逐年加大法律援助县级财政经费预算,*年,全县法律援助案均补贴达到了全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的*元标准,年均办案数量达到*余件,办案补贴发放率达到*%,实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和经费“四落实”。
(二)优化便民服务,确保群众满意。
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制作办事指南和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和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全面向群众公开,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推行“法律援助工作全程公示制”、“一站式便民服务承诺制”和“半小时个案办结制”等服务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特殊弱势群体开通维权绿色通道,以支付劳动报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赔偿等案件为重点,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方便困难群众快捷高效获得法律援助。定期与不定期采取培训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工作站人员进行法律援助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性、高效性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性。(三)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办案质量。
按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作了具体的规定,把法律援助对象、形式、范围、条件、程序、工作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先后制定并公示《*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流程图》、《接待咨询登记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系统地规范了法律援助接待、审查、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监督回访、补助发放等工作流程,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逐步建立和落实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旁听庭审制度、法律援助监督员制度和法律援助质量档案制度,以“七个一”工作法(一案一见面、一案一告知、一案一讨论、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卷宗、一案一补贴、一案一归档)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五个转变”,即:工作目标由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转变;工作动力由受指派被动办案向自愿办案转变;办案主体由以社会律师办案为主体力量向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援律师并重转变;受理审查由形式审查为主向形式审查和实体审查并重转变;监督管理由事后监督为主向过程控制、流程监督、事后监督转变。
(四)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援助影响。
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县省法律援助条例》,将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制作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结合法律进企业、进社县、进乡村等“法律七进”活动,让法律援助深入田间地头。充分利用报纸、版报、电台、电子屏、电视、网络等媒介,将法律援助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联系方式等公之于众。安排专职律师8小时值班,耐心解答群众有关法律方面的咨询,*县便民服务中心24小时受理市民的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乃至全市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影响力和覆盖面,让“法律有情、援助无忧”的理念深入人心。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法律援助专业人员力量不足。*县法律援助中心现有事业编制*人,未配备专职法律援助律师,现有人员结构难以满足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加条件下的案件指派、指导监督、案件质量检查的实际需要。二是法律援助整体合力尚未形成。
各相关部门之间虽普遍建立了协调机制,但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合作、协调、配合,法律援助的整体合力发挥不够。三是基层站点作用发挥不充分。
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站点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均由兼职人员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跟不上实际需要,影响到基层站点功能发挥。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重视程度。继续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为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不断增加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和人员配备。(二)强化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强化对法律援助机构和各类参与法律援助的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监督督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三)密切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中的配合机制,加强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间的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