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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水泥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7-95985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4 11:49: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XX水泥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水泥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XXX省国税局征管科技处

一、内容提要

××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29日,202_年1月1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征。202_年度申报销售收入38344783.83元,销项税额6518613.13元,进项税额5361240.81元,应纳、已纳增值税税额1157372.32元,税负3.02%。经纳税评估,该企业自查补缴202_年度增值税300117.88元,滞纳金45767.98元。

评估过程:

1、信息收集和整体分析;

2、具体疑点问题分析;

3、约谈举证;

4、认定处理;

5、评估建议。

二、案例介绍

税源风险信息管理系统行业模型监控显示,该企业202_年度存在能耗分析模型、以产测耗分析模型、增值税税负分析模型三个指标异常,可能存在外购产品销售;少计产量、隐瞒收入;或虚抵进项的情况。据此,泉州市国税局决定将该企业列为评估对象,对其202_年度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分析。

(一)审核分析

1、企业基本情况

××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18万元;登记注册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制品。

主要生产设备:球磨机1台,3.2×13m,年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配备有提升机、吸尘器、包装机、螺旋机、下料机、选粉机、空压机、抽水机、干燥机、装载机、鼓风机各一台。

生产流程:外购半成品生产水泥,即外购熟料再添加石膏、碎砖、电炉渣入水泥球磨机粉磨后形成水泥。

2、信息收集和整体分析

通过税源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该公司生产耗电、耗材和增值税税负等数据。

通过CTAIS系统、防伪税控系统查询该公司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用存、进项抵扣等情况。

通过互联网下载水泥行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生产经营基本参数和指标,其他地方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和纳税评估情况。

到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查看了解企业厂区、厂房、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了解财务核算情况和采集相关财务数据;在企业化验室取得水泥产品生产标号和相应材料配比。

到当地供电部门提取该公司202_和202_两个年度每月耗电明细数据。综合上述资料和情况进行分析,寻找评估方向和突破口:该公司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小,委托中介机构即记账公司记账、财务核算简单,因此,评估的重点和方向应为:以可提取到真实数据的电耗测算实际产量与企业自行申报情况对比分析为主;以耗用材料配比合理性分析为辅助;同时应核实实地查看时注意到的问题:该公司坐落在农村,由交通主干道到公司的道路水泥路铺设是否为该公司负担、耗用的自产水泥是否计提销项;厂区建设是否耗用自产水泥、是否计提销项。

3、具体疑点问题分析

1、疑点一:能耗分析模型指标申报值为-0.25,低于警戒值0.05,具体分析:

202_年该企业耗电合计7656000度,水泥产量170681.25吨(以产测耗分析模型中d2+d3=142318.06+28363.19=170681.25吨),平均生产1吨耗电44.86度。评估组查阅水泥行业相关资料,各生产环节单位电耗标准如下: 非生产用电量比例 占总电量1~10%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能耗量/评估期单位产品能耗定额 单位电耗虽在正常指标范围,但该指标范围幅度较宽,且指标已接近上限,仍存在少计产量、隐瞒收入的可能。

熟料生产阶段电耗标准

60~90kw.h/t

粉磨阶段电耗标准 30~45kw.h/t2、疑点二:以产测耗分析模型指标值为-1,低于警戒值0.80,具体分析: 202_年度外购熟料投产数量126276.16吨,水泥产出数量170681.25吨(以产测耗分析模型中d2+d3=142318.06+28363.19=170681.25吨),比例126276.16/170681.25=73.98%。评估组查阅水泥行业相关资料,材料配比比例具体范围如下:

水泥等级

熟料(%)

石膏(%)

其他辅助材(%)

22.5 32.5 42.525~45 40~65 60~75

2~4 3~4 3~

453~73 31~57 21~35

该公司生产的水泥等级主要为32.5,熟料配比比例偏高,可能存在少计产量,隐瞒收入情况。

评估模型:

熟料配比比例=熟料投产数量/水泥产量

3、疑点三:增值税税负分析模型指标值为0.70,超过警戒值0.55,结合历史数据对比进行具体分析:

增值税申报情况表

单位:元

评估期信息与历史数据变动情况分析:

(1)申报税负率:

202_年增值税税负率1,157,372.32/38,344,783.83=3.02%202_年增值税税负率733,749.54/22,056,535.63=3.33% 增值税税负同比下降10.26%。

(2)销售额变动率和应纳税额变动率弹性系数:

销售额变动率:(38,344,783.83-22,056,535.63)/ 22,056,535.63=73.85% 应纳税额变动率:(1,157,372.32-733,749.54)/733,749.54=57.73% 销售额变动率和应纳税额变动率弹性系数:73.85%÷57.73%=1.28。通过上述两个指标分析,企业同比增值税税负下降、纳税偏离程度较大,企业要么生产经营管理上出现较大变动或问题、影响税负,要么存在少报销售收入或多抵进项的情况。

4、审核分析意见

根据企业存在的疑点,评估小组发出约谈通知书,并下发《基本财务数据和纳税申报信息》采集表和自查表,要求企业进一步提供生产经营相关数据并对疑点问题进行自查。

(二)约谈举证

评估小组根据上述信息采集掌握的情况和疑点分析的情况,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企业对列举的疑点,出具书面报告材料,分别对上述疑点进行了解释说明:

1、针对疑点之石灰石生产水泥单位电耗和石灰石生产熟料单耗二项指标异常,该企业指出两项指标与其生产流程不符,企业是直接外购熟料进行粉磨生产水泥,没有经过石灰石加工成熟料的过程,数据不具可比性。

但企业在税源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的数据也出现错误,即没有考虑非生产用电的因素,具体情况是:企业202_年度非生产用电113500度(员工食堂和宿舍用电),金额64758.72元,应作进项转出64758.72×17%=11008.98元。调整后,产品单位电耗(7656000-113500)/190364.38=39.62度/吨。〔企业202_年度水泥产量171342.25吨(其中42.5水泥25103.68吨,32.5水泥146238.57吨)、粉煤灰19022.13吨,合计产量190364.38吨。〕

2、针对疑点之增值税税负模型指标异常,该企业自查发现:厂区周围铺路耗用以及捐赠用于当地乡村铺路的水泥计6,668.05吨,公司相关部门未报送会计部门作账务及涉税处理,应计算补缴增值税6,668.05X203.71X17%=230,919.24元。

账面待处理财产损溢――水泥1795吨,金额352317.16元,系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泥变质,会计直接冲减库存商品。自查应作增值税进项转出58189.66元,其中熟料50699.27元,电力6045.36元,运费1445元。

3、企业经过这次自查重新核对投入产出账务数据,重新统计出实际数据:202_年度实际生产销售水泥171342.25吨,耗用熟料107939.12吨及石膏、碎砖、电炉渣、其他等63403.13吨。生产销售粉煤灰19022.13吨(耗用电炉渣5086.7419吨、水渣3062.55吨、碎砖2774.708吨、石膏202_.1302吨、回炉料6085吨、其他9吨)。水泥产品熟料配比比例107939.12/171342.25=63%,在正常数值范围内。

(三)认定处理

评估组认为该企业对疑点问题的举证基本符合事实,同意该企业自查结果,合计应补缴增值税230,919.24+58189.66+11008.98=300117.88元,并加收滞纳金。

三、评估建议

1、行业建模要进一步细化,对于同一行业完整生产流程中,具有普遍存在的只做其中个别加工流程的企业,应区分出来,另作细化的行业模型。如本案例

中的水泥公司,其实只是俗称的“水泥粉磨站”,只做水泥生产加工的最后一道工序。

2、税务部门在建行业模型时,应加大宣传力度,辅导纳税人正确填报各项申报资料,以避免因数据资料录入错误而在税源风险信息管理系统行业模型监控中形成错误疑点问题。

四、案例点评

本案例评估过程中成功地运用了第三方信息。首先,利用互联网下载水泥行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生产经营基本参数和指标,其他地方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和纳税评估情况。其次,实地查看企业厂房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了解财务核算情况和采集相关财务数据,取得水泥产品生产标号和相应耗用材料进行配比分析。第三,到当地供电部门提取该企业202_和202_两个年度每月耗电明细数据,以电耗测算实际产量与企业自行申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通过上述零碎、杂乱信息的整合分析,寻找突破口,进而发现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辅导纳税人自查纠正。

第二篇: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范文模版)

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内容提要

Z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中型纺织企业,是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申请出口退税。202_年至202_年4月,Z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1054万元,202_年6月16日被**市**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成立评估小组,组员包括负责该企业免抵退税工作的人员和税源管理科的税收管理员、区局税政科科长、税源管理科科长等。评估小组以产能分析为中心、以纺织产品品种结构和生产工艺特点分析为切入点、依托评估指标和产能测算展开分析评估。至7月17日,历时一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Z纺织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579万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使用“免、抵、退税”办法,是我国为推进企业产品出口、提高退税效率、减轻生产企业负担而推行的一种新型退税管理方式,具有退税效率高、企业资金负担小、申报退税一体化等优点。该办法推行以来对鼓励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取得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从这几年的执行情况上看,由于“免、抵、退税”的便利性,使得一些企业将外购产品作为自产产品出口并申报退税。该公司从202_年6月开始发生出口业务,按照出口退税审核软件统计,该企业出口情况是:202_年6月-12月出口销售3110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出口数量284万米:其中6月202_万元、7-10月销售为0、11月436万元、12月616万元;202_年合计出口销售5242万元,出口数量477万米:其中1月1289万元、2月800万元、3月1958万元、4月1031万元、5月43.9万元、6月-8月为0、9月130万元、10-12月销售0;202_年1-4月出口销售5367万元,出口数量480万米:1月出口1527万元、2月599万元、3月2638万元;4月604万元。202_年6月-202_年4月共出口销售数量1241万米,出口销售收入13720万元,并据此办理出口退税1045万元。从申报情况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情况看,该公司存在重大疑点。

2、对象筛选

主要运用行业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

(1)该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品名与出口报关的产品名称不一致,比如工厂实际生产弹力卡其、灯芯绒、府绸、涤棉布、帆布、弹力斜纹布等,出口为化纤梭织布、染色布、涤棉针织布、涤纶针织布等。而由于纺织设备和纺织工艺的特殊性,不同的纺织设备所适用的纺织原料和生产的纺织品是完全不同的,且设备之间不存在替代性。由于该公司的生产设备仅有剑杆织机,这种设备主要是用于织造各种棉制或混纺的梭织布,无法生产针织布,因此,显然该公司出口的部分产品不是自产。

(2)该企业几年来的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异常。(见下表,单位:元)时间

销售收入

免抵退销售收入 内销

直接人工支出

202_年

16752.36 0 16752.36

43401.00

202_年

37463188.51

30813179.78

6650008.73

3633933.50

202_年

64907119.81

55292757.82

9614361.99

3826880.97

202_年1-4月

57991031.91

53678265.77

4312766.14

1243468.83合计

160378092.59

139784203.37

20593889.22

从表中可以看出该企业的出口增长几乎是每年翻一番,而从企业人力资源投入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这显然不符合纺织工业生产的基本常理。

(3)从企业的账面看,车间每月生产多少成品就销售多少,有时两千万销售收入,有时几百万,有时为0,显示企业月度销售极其不均衡,与该公司的每月耗电量不吻合。

(4)资金流向分析。资金往来看,该公司与其关联公司存在着大量的相互拆借和相互买卖的现象,且其出口商也是公司的股东。同时在资金运用中大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资金的运作令人可疑(具体流转见下图)。

鉴于以上情况,经**区国税局领导批准,将该企业确立为评估对象。

3、案头分析基础

该纺织企业于202_年6月成立。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和织布加工。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美元,202_年4月26日营业执照变更,将注册资本增加到800万美元,截至202_年11月5日公司实际到位货币资金为690万美元。

评估小组利用平时出口退税审核数据、征管资料数据、金税工程数据以及评估需要补充而收集的资料,根据纺织企业的生产特点测算该公司的最高可能产量,从而推测出该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锁定企业申报出口退税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约谈举证的重点。

4、指标选择与分析

由于纺织行业的设备使用时其功率是基本恒定的,而且在技术条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单位时间内的生产效率也是基本一致的。因此,评估小组决定以生产设备的功率指标和效率指标为核心,测算该公司的实际产量。于是评估小组根据管理人员掌握的企业202_年1-3月详细的生产日报表,结合企业每月电费耗用情况,对该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测算,经测算,该公司202_年12月至202_年5月的实际生产量约为277万至306万米(详见下表)。Z纺织有限公司电费测算实际生产量明细表时间

耗电

生产量(米)

生产量(米)

备注

数量(千瓦时)金额(含税)

扣除其他企业用电

200312 17456 14930.24

29015.01

32632.25

耗电推算

200401 12950 11169.77

21525.23

24208.73

耗电推算

200402 23120 16935.85

38429.60

43220.53

耗电推算

200403 12889 9807.4

21423.84

24094.70

耗电推算

200404 39749 40722.97

66069.99

74306.78

耗电推算

200405 35483 30000

58979.13

66331.92

耗电推算

200406 17200 65858.01

28589.50

32153.68

耗电推算

200407 22800 48822.23

37897.70

42622.32

耗电推算

200408 36800 58088.72

61168.22

68793.92

耗电推算

200409 48000 64153.57

79784.64

89731.20 耗电推算

200410 76800 74107.13

127655.42

143569.92

耗电推算

200411 82000 75192.88 136298.76

153290.80

耗电推算

200412 103600

107079.25

172201.85

193669.84

耗电推算

200501 96400

117358.87

160234.15

180210.16

耗电推算

200502 65200

104729.05

108374.14

121884.88

耗电推算200503 134000

222732.12

250499.60

耗电推算

200504 119200

198131.86

222832.48 耗电推算

200505 73600

122336.448

137587.84

耗电推算

200506 64400

107044.392

120389.36

耗电推算

200507 62000

103055.16

115902.80

耗电推算

200508 75600

125660.808

141326.64

耗电推算

200509 54400

90422.592

101695.36

耗电推算

200510 45600

161950.72

75795.408

85244.64

耗电推算

200511 50800

84438.74

94965.52

耗电推算

200512 54000 91964.87

89757.72

100947.60

耗电推算

200601 22000 74034.66

44627.10

44627.10

取自企业生产记录

200602 40400 58309.84

72264.40

72264.40

取自企业生产记录 200603 52000

73264.90

73264.90

取自企业生产记录

200604

116957.90 116957.90

取自企业生产记录

200605

99318.80

99318.80

取自企业生产记录

合计

2773455.54

3068546.56

5、发现疑点

(1)、该公司申报的自营出口销售额与公司实际生产能力严重不符,存在虚报自产产品产量的可能。根据评估人员的测算该公司202_年12月至202_年5月的实际生产量约为277万至306万米,而企业以自产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出口产品数量为1241万米,两者相差甚巨。

(2)、该公司存在虚增固定资产,多提折旧的可能。截至202_年5月,该公司账面体现公司有剑杆织机332台,价值1376万元,高速织机储纬器346台,价值1091万元,上述两类固定资产企业年计提折旧226.32万元,从上述的产量推算中可以进一步分析出,以企业的实际产能看,企业并不需要这么多的设备,如果企业账面数字属实的话,将造成大量的资产闲置。

(3)、存在虚开加工费发票的可能。202_年1月27日,该公司开具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金额934772.05,税额158911.22。上述发票注明的劳务是针织布加工费。由于该公司没有生产针织布的相关设备,不可能为他人加工针织布,因此上述的发票明显涉嫌虚开。

(二)约谈举证

**区国税局向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指出异常涉税指标,并列出要核实情况的明细清单,要求企业对评估初步确认的问题进行自查,并作出合理的解释。区局评估小组于202_年6月20日开始与企业负责人、生产厂长、会计、及办税人员进行了当面约谈。约谈围绕案头分析异常点逐一展开:

异常点一: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与企业出口销售的数量严重不符。

对于上述的问题,该公司法人称:

1、区局评估人员所采用的生产日报表,系该公司部分新产品的生产记录而非全部的生产记录,因此,区局根据耗电量测算产量的方法不全面。

2、该公司的出口产品大部分是自产,仅有小部分特定品种

委托加工,同时提供了两份加工合同和部分加工企业名单。

异常点二:企业虚增固定资产,多提折旧。

对于上述问题企业负责人解释为部分设备尚未到位,但发票已经开具为理由,因此先在账上反映,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不熟悉情况,将该部分未到位的设备也计提折旧。

异常点三: 存在虚开加工费发票的可能。

对于上述问题,企业负责人解释为可能是开票时,开票人员填写失误造成的。

(三)进一步核查

为了确实了解和掌握该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检查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展开调查:

(1)、通过调查、了解其同类型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确定该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区局通过兄弟单位了解到,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使用的纺织设备的型号和该公司一致,均为GA747-Ⅱ型。为此,派人到A公司实地了解这种类型设备的生产能力,作为确定该公司实际生产能力的参照依据。由于A公司系原国有企业厦门纺织厂改制而成,其生产历史悠久,生产技术较为成熟,生产组织管理完善、严密,因此其提供的数据具有较强的可信度和指标意义(具体指标数据见下表)。GA747-Ⅱ型箭杆织机相关性能指标项目

数据

备注

1、工作效率

90%-100%

连续生产的可能性

2、功率

1.2 千瓦时/小时

织机的单位耗电量3、24小时全班产出量

100米以下

密度越高的布单位产量越少

根据A公司提供的相关数据,测算出该公司的最高可能的产量为:202_年1285338.24米;202_年2175742.31米;202_年1至5月554143.48米,合计4015224.04米(具体计算见下表)。

Z纺织有限公司最大可能产量测算表日期

总耗用电量(度)

织机耗用(度)

织机使用时间

产量(米)

200312 17456 12219.2

2.164605846

42426.27 200401 12950 9065

1.605845881

31474.58

200402 23120 16184

2.866961913

56192.45 200403 12889 9022.3

1.598281665

31326.32

200404 39749 27824.3

4.929016829

96608.73 200405 35483 24838.1

4.400017715

86240.35

200406 17200 12040

2.132860939

41804.07 200407 22800 15960

2.827280779

55414.70

200408 36800 25760

4.563330381

89441.28 200409 48000 33600

5.952170062

116662.53

200410 76800 53760

9.523472099

186660.05 200411 82000 57400

10.16829052

199298.49

200412 103600 72520

12.84676705

251796.63

本年小计

1285346.47 200501 96400 67480

11.95394154

234297.25

200502 65200 45640

8.085031001

158466.61

200503 134000 93800

16.61647476

325682.91

200504 119200 83440

14.78122232

289711.96

200505 73600 51520

9.126660762

178882.55

200506 64400 45080

7.985828167

156522.23

200507 62000 43400

7.688219663

150689.11

200508 75600 52920

9.374667848

183743.49

200509 54400 38080

6.745792737

132217.54

200510 45600 31920

5.654561559

110829.41

200511 50800 35560

6.299379982

123467.85

200512 54000 37800

6.69619132

131245.35

本年小计

2175756.24

200601 22000 15400

2.728077945

53470.33

200602 40400 28280

5.009743136

98190.97

200603 52000 36400

6.448184234

126384.41

200604 54800 38360

6.795394154

133189.73

200605 58800 41160

7.291408326

142911.60

本年小计

554147.03

合计

4015249.75

上述的测算结果印证了区局评估人员采用的生产日报表是该公司完整的生产记录,而非部分记录,也就是说评估人员用该公司202_年1-3月的实际产量测算202_年12月至202_年4月的产量的方法是合理的。

(2)、根据该公司法人代表提供的资料,到**市实地调查委托加工的说法是否属实。通过实地调查区局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所提供L织造有限公司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没有找到相应的登记记录。而且通过调查了解到**市的纺织企业使用的机器绝大部分是喷水织机或更高级的喷气织机(该机型用于织高档服装面料而非化纤布),喷水织机使用的原料是涤纶长丝而非涤棉纱或涤纶短纤。由于该公司仅在202_年11月和202_年1月有涤纶长丝的采购记录和进项发票,且合计数量104.6吨,金额为1269543.6元(含税),这个数量的涤纶丝大概可以加工69-70万米的化纤布(按150克/ 计算),加工费大约为49万元(0.7元/米),这和该企业的实际出口额差距太大,这说明委托加工的说法难以成立,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公司外购产品用于出口的可能性更大。

通过上述的调查区局评估人员基本认定以下事实:

(1)、该企业202_年1月-202_年4月内销产品数量为2827220.38米,与该公司的实际生产数量基本相符,因此,结合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证词,可以认定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基本用于内销(内销情况统计表见附表4)。

(2)、由于不能提供相关的加工合同、发票或购买委托加工所用原材料的相关票据,因此可以认定该公司出口的化纤梭织布、棉布和涤棉布系通过外购所得而非委托加工或自产。

(3)、由于该公司提供了两份针织布的加工合同,且制作针织布的设备可使用涤纶长丝、涤纶短纤、棉纱等原料(该企业有购进这些原料),虽然该公司不能提供相应的加工费发票或支付加工费的相关证据,但由于不能排除企业确实有委托加工针织布的可能性,因此本着事实重于形式的原则,可暂认定该公司202_ 年10月以后出口的针织布中不超过93800米的部分、202_年1月以后出口的针织布中109000米的部分为委托加工产品。

(四)评估处理

1、以外购产品出口申报“免、抵、退、税”的处理。

(1)、由于该公司出口的化纤梭织布、涤棉布、棉布非自产产品,且不符合国税函〔202_〕1170号文第四条规定的委托加工视同自产货物,因此不适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应视同内销处理。

(2)、该公司不具备针织布的生产加工能力,其出口的针织布中,202_年11月出口的94821米(收入为1285181.16元人民币)、202_年1月、2月出口的97300米(收入为1566530.00元人民币)有提供相应的加工合同,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办理退税,其余的同样不符合国税函〔202_〕1170号文第四条规定的委托加工视同自产货物,因此不适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应视同内销处理。

(3)、该公司开具的934772.05元针织布加工费发票应暂时视为虚开,不计入销售收入另案处理。

根据上述三点意见,该公司202_年1月至202_年4月的增值税申报缴纳情况应调整如下:时间

原期末留抵

调整后期末留抵

应办退税

实际办退税

应收回退税款

202_年

4119420.21

2913390.14

167073.55

4043272.01

3876198.46

202_年

2598478.37

第三篇:某装饰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某装饰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它山之石 202_-03-24 14:09:35 阅读855 评论1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一、基本情况

吉林省某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_年5月8日,注册资金60万。主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三级资质。主营业务分为“工装”和“家装”两部分。该单位04年申报收入265064元、申报营业税7951.92元;05年申报收入355278元、申报营业税10658.34元;06年1至7月申报收入

576972元、申报营业税17309.16元。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局征收。

二、信息采集

通过采集该单位的信息,了解到该单位以从事“家装”业务为主,并且每从事一项业务都签订合同。根据“装饰行业评估数据信息采集表”和“从业人员调查表”上的信息显示,该单位从业人员仅为4人,并且合同

在会计处保管。

外部信息:在确定评估对象之后,我们首先调查了几个物业小区(长春明珠、太阳世纪居、南郡水云天……),通过个别物业公司提供的装饰装修记录显示,仅长春明珠小区内05年由该单位装修的就25户。

三、疑点分析

1、该单位具有建设部门的装饰三级资质,而建设部门规定,具备装饰三级资质的企业年工程量必须超

过50万元,否则将影响资质的年审。而该单位04年、05年收入分别为26万元和35万元。

2、该单位的账面显示,该单位04年、05年收入全部为从事“工装”业务的收入。而通过该单位的信息采集,发现该单位主营为“家装”业务。在会计处调取该单位合同全部为“家装”部分,并且了解到该公司有项目经理32人左右(内部称工长),从理论上讲这些项目经理都应该有工程的,据此推算每个项目经理所做的工程额度不应仅为1万元左右。

3、通过对物业小区的外部信息调查显示,该单位05年为长春明珠的业主装修25户,虽然没有装修

金额,但25户的装修费用理应超过05年全年收入35万元。

在南郡水云天我们了解到该单位7月份就在10栋、11栋进行了5个业户的装修,而该公司这期间申

报收入仅2万元。这与“行业数据信息采集表”上的数据相差甚远。

4、我们在采集该公司数据,填写“行业数据信息采集表”时发现该公司有两处营业场所(一处为吉发广场、一处为太阳城),而对这两处地点同时调查时,发现有两个会计,而且都是从事记账业务的,有此可

初步推断该公司存在两套账。

四、约谈取证

根据以上内外信息的比较分析,决定对其中一名会计进行税务约谈,同时调取相关证据。在调查该单位资料时,从该会计处取得已填开收据60本、04年至05年的内部账本9本,记载收入的台账3份。通

过上述资料,该单位会计及法人承认有部分收入开白条收据,不入账不交税的行为。

五、评定处理根据上述信息,以及约谈取证,经分局纳税评估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确定该公司隐

瞒收入,有偷税嫌疑,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篇:某家电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某家电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某家电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内容提要

某家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从事家电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该企业202_年应税销售收入1954万元,税负为0.04%,税负明显偏低,202_年2月被大连市金州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202_年2月14日我局由该企业税收管理员和综合业务科评估专干组成评估小组,针对该企业税负偏低、销售毛利率异常、存货周转率较低等异常指标,依托纳税评估系统,采取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手段开展纳税评估。至2月28日评估处理终结,某家电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69342.38元、滞纳金1074.81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异常指标。我们从纳税评估系统取得了该企业的202_年异常指标汇总情况。(表一)月份指标名称 ?异常信息 ?1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13%2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49%累计毛利变动幅度-5%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3%3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0%累计毛利变动幅度-8%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25%4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4%5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3%6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2%7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47%累计毛利变动幅度-6.8%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04%8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5%累计毛利变动幅度-6.7%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04%9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12%10月 ?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16%累计毛利变动幅度-1.6%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06%11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66%12月 ?

月份税负差异异常

月份税负差异幅度-100%累计税负差异异常

累计税负差异幅度-95%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9% 总资产报酬率-0.13%存货周转率异常

存货周转率3.34%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160%

第五篇:某商贸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某商贸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作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税局 李兴

发布时间: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某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_年3月,202_年4月1日认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主要从事带钢、焊管和卷板的批发零售,属商业企业,产品全部内销。202_年1-12月份申报应税收入171084579.08元,销售成本168819669.25元,销项税额29084379.12元,进项税额28833858.86元,实现增值税250520.26元。实现利润310346.86元。实现企业所得税8755.09元。

二、疑点分析

评估人员运用存货变动法,对该公司07年的收入进行了测算,利用税收负担率法,对07年的税负率进行了测算,利用进项税额控制法,对07年进项税金进行了测算。测算过程如下:

(一)用企业存货变动情况测算当期销售额。

申报应税收入

销售成本

产品销售利润

期初库存商品金额

本期购进产成品金额

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

毛利率

171084579.08 168819669.25 2264909.83-170135.19 169369927.71 380123.27

1.32%

本期产品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1-毛利率)=(-170135.19-380123.27+169369927.71)÷(1-1.32%)=171077897.50

测算收入小于实际申报应税收入,评估正常。

(二)运用进项税金控制额测算当期进项税金。

增值税纳税评估分析测算表

评估方法

进项税金评估法

评估指标

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

数值

550258.46 计算公式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主要外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数值

28806715.09

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17%

本期运费支出

197534

本期销售成本

168819669.25

测算数<预警值,收入有可能不实,进一步分析

评估正常

评估异常

异常

评估差异值

27143.77

该企业评估期进项税金测算值为28806715.09元,实际抵扣税金大于进项税金控制额27143.77元,提示异常,存在虚抵进项的可能。

(三)测算增值税税收负担率。

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250520.26÷171084579.08)

×100% =0.15%,低于预警值下限0.05个百分点,提示异常,存在少计销售收入或虚抵进项的可能。

(四)所得税指标测算。

经测算,该公司收入同比增长79.15%,而期间费用同比增长93.22%,期间费用增速异常,存在多列支费用问题。

三、约谈举证

评估人员首先制定了约谈计划,拟定了约谈提纲,向企业下达了约谈通知书,并要求企业对疑点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企业解释如下:1.税负率偏低是由于目前钢材批发企业竞争激烈,导致市场加价低,我们薄利多销,平均每吨加价仅为20-50元。2.实际进项税额大于测算数,是由于汽油的进项税额没有加到测算公式中,汽油的进项税额为5855.89元,其余的21287.88元差额 可能是由于亏吨造成的,企业会计同意自查。3.期间费用同比增长过快,是因为202_年管理人员工资和销售费用上涨所致。

四、实地核查取证

由于约谈的结果不能完全排除疑点,评估人员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取证。

到该公司实地查看了进项发票、运费发票并将运费发票与购进或销售的专用发票比对,核实了库存商品数量、出库单据及销售合同,并到仓库核实了仓库保管帐。发现该公司库存明细帐上不合理亏吨42.305吨,应做进项税额转出21287.88元。评估人员又着重查看了该公司的期间费用发票,发现该公司购买了数码相机7800元,计入了管理费用科目,应列入固定资产,调增当年应纳税所额7800元。补交企业所得税2106元。

五、处理意见及自查补税情况

该企业不合理亏吨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进项税额转出21287.88元,补缴增值税21287.88元,滞纳金202_.35元,调增202_年应纳税所得额7800元,补交企业所得税2106元。

XX水泥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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