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什么是污染源和污染源普查
什么是污染源和污染源普查
什么是污染源和污染源普查
污染源是指因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场所、设施、装置以及其他污染发生源。污染源普查即是对污染源数据的全面清查和统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
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
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搞好全国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污染源普查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一项环保基础工作或者重大工程,更是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通过普查对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污染源普查的目标和任务
一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要认真查清全国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数量、行业
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
二是完善环境统计体系。要根据普查结果,建立国家与地方各类污染源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以此为平台,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建立更加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搞好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要对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深入研究,着眼于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四是推动环境监管能力提高。以全国普查为契机,找出环境监管的薄弱环节,改进监管措施,调整监管重点,健全各级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是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对象
污染源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工业污染源普查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
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的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农业污染源普查内容和范围
农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及近海滩涂养殖场。
生活污染源普查内容和范围
生活污染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内容和范围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普查工作指导思想
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国务院通知精神,把普查工作和健全环境统计、监测、评价体系结合起来,完善方案、创新方法、全面调查、突出重点、先行试点、有序推进,严格纪律、保证质量,努力掌握更加科学、更加全面的污染源情况,为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客观详实的环境信息。
普查分几个阶段进行
本次污染源普查采取“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试点阶段: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编制普查表,开发相应的软件和数据库;组织普查试点;开展普查培训。全面普查阶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进行审核验收等。2008年7月底前,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半年基本完成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总结发
布阶段:建立全国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是普查总结发布阶段,也是收获阶段。采用什么样调查方法
污染源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必要时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污染源普查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普查对象应该承担哪些义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与污染源普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通知精神,积极参与、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污染源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污染源普查对象应当及时提供与污染源普查有关的资料,在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普查机构派出的调查队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和监测时,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数据,不得拒绝、推诿和阻挠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普查对象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普查人员也应依法进行调查并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
如何对污染源普查进行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普查办公室举报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监督和对违法行为的检举,并对检举有功的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对检举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普查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和检查的职权,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改正其填报的污染源普查表中不真实、不完整的内容。普查表由谁填报
列入污染源普查范围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本企业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单位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污染源普查数据如何发布
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发布。地方污染源普查公报,经上一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发布。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了哪些调查工作
1985年开展了全国工业污染源调查;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进行过两次:1989年开始和1995年开始(均为期两年);1997年进行过全国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源调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则分别进行过关于工业、生活或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
第二篇:污染源普查管理制度
污染源普查管理制度 普查员工作制度
普查员工作制度
一、按时完成污染源普查机构布置的各项任务,按照计划和日程表,廉洁、优质、高效、准时完成污普机构和普查指导员规定的工作任务。遵守污普各项规章制度,污普期间不得无故脱离岗位,确需请假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积极参加污普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习污普理论知识和技术规定,掌握污普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数据现场审核、数据移动采集终端操作、数据上报等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污普业务素质和水平。
三、普查员要服从主管普查指导员和污普机构的工作安排。
四、要坚持实地调查的原则,逐家、逐项进行调查,认真细致、一丝不苟,据实核算和录入数据,严禁在普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要廉洁、高效、准时、优质完成普查机构和普查指导员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执行入户现场调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佩带普查员工作证件并出示。
六、坚持文明污普,执行入户调查等污普任务时,要讲文明,有礼貌,说话和气,谦虚谨慎,衣着整洁,尽量不影响调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不侵犯其利益,不与其发生纠纷。
七、做好污普现场工作记录,按规定填写质量控制报告,妥善保管污普装备,相关资料和文件。
八、以普查手册为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要保持调查表的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九、不得自作主张、随意处理普查中遇到的异常情况,更不得编造或隐瞒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选任的污普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保守工作秘密;对在污普工作中知悉的普查对象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私自下载、保存、转移、使用和公开在污普工作中接触和整理的相关数据和资料,遵守污普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破坏、干扰和介入污普信息网络系统。
十一、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在污普工作中违反规定牟取不当利益和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 普查指导员工作制度
普查指导员工作制度
一、按照计划和日程表完成污染源普查机构布置的各项任务,遵守污普各项规章制度,污普期间不得无故脱离岗位,确需请假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积极参加污普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习污普理论知识和技术规定,掌握污普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数据现场审核、数据上报等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污普业务素质和水平。
三、普查指导员要服从污普机构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本污普区的各项污普任务,及时传达污普工作要求。履行对其管理的普查员进行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工作职责,对普查员审核后的报表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低于5%。
四、要坚持实地调查的原则,逐家、逐项进行调查,认真细致、一丝不苟,据实核算和录入数据,严禁在普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要廉洁、高效、准时、优质完成工作任务。
五、执行入户现场调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佩带普查指导员工作证件并出示。
六、坚持文明污普,执行入户调查等污普任务时,要讲文明,有礼貌,说话和气,谦虚谨慎,衣着整洁,尽量不影响调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不侵犯其利益,不与其发生纠纷。
七、做好污普现场工作记录,按规定填写质量控制报告,妥善保管污普装备,相关资料和文件。
八、以普查手册为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要保持调查表的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九、不得自作主张、随意处理普查中遇到的异常情况,更不得编造或隐瞒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选任的污普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保守工作秘密;对在污普工作中知悉的普查对象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私自下载、保存、转移、使用和公开在污普工作中接触和整理的相关数据和资料,遵守污普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破坏、干扰和介入污普信息网络系统。
十一、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在污普工作中违反规定牟取不当利益和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第三方工作制度
污染源普查 第三方服务工作制度
一、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为政府做好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深刻认识和理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意义、目的和目标,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策文件,明确服务宗旨、服务目标和服务任务,确保服务效果。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组织公司全员进行污普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环保基本知识和统计调查基本知识应知应会培训,锻炼一支以客户为中心、能打硬仗、打则胜的技术服务队伍。
四、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对参加普查工作的骨干和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普查知识及相关规定、统计调查知识和普查技术的内部培训,做好普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五、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守则。结合公司质量手册和管理制度,建立污普相关管理制度,监督和考核污普工作进度和质量,保证污普工作服务效率。
六、积极参加普查办组织的各种活动,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七、研究拟定普查工作方案、工作规划、进度计划,普查实施技术路线、方法,拟定普查质量抽查和核查方式,记录、调度普查进展和阶段工作情况,内部通报普查遇到的问题信息及解决办法,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八、制定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质量管理规定的检测程序严格执行,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九、严守服务承诺,保证服务质量,优质、高效、准时完成各项普查任务,整理、妥善保存并按要求移交普查资料。
十、做好普查其它工作。接受国家和市级污普办对普查工作的培训督导和质量核查与评估。
十一、对普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生产工艺数据、国家秘密和个人信息资料等,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制度。
4普查报表制度
污染源普查 报表制度
一、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
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是统计报表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各级政府有关统计部门依法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业务工作表单;是关于调查统计指标、调查统计表式、调查统计对象、调查统计范围、调查统计方法、调查频率等统计制度方法要素的规范表述和统一规定;是政府有关统计部门对相关统计机构关于统计调查工作的综合要求。具有权威性和法规约束性。
二、普查报表制度管理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1、政府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执行的管理机构。
2、污普办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普查报表工作,部署工作任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污普办负责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执行普查报表制度进行培训、工作和技术指导,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时效性进行分析、评估论证,监督方案的实施。
四、普查报表制度组成
1、清查表系列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工业企业清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规模化生活源锅炉清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规模化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清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移动源清查表》
2、普查表系列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工业企业普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普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普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规模化生活源锅炉普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规模化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普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移动源普查表》
3、统计普查报表的法定标识
是经过批准或备案的合法统计调查报表的右上角需标明法定标识。法定标识至少包括: ①表号; ②制定机关;
③批准文号/备案文号; ④有效期限。
五、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1、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执行为本级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的普查调查组织管理机构,即污普办;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具体工作的执行实施可依法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
2、污普办依法有对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有对所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污普报表执行服务计划、进度、效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
3、承担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执行服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有依法依规进行尽职尽责调查、提供高效、准时、优质工作成果的责任。
六、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执行
1、执行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办污普调查表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2、执行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建立组织机构、技术专班、普查工作实施组,制定普查人员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做好普查报表制度执行的准备工作。
3、执行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需在准备阶段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工作规划、进度计划、普查实施技术路线、方法、普查报表移交登记制度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拟定普查质量抽查和核查方式,保障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有效执行。
4、执行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要严守服务承诺,保证服务质量,按国家普查办制定的各项报表技术规定和调查统计方法进行工作,保证污染源普查报表数据的真实、科学、准确、有效。
5、执行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工作制度》和《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工作制度》等工作纪律和工作守则,保障污普调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6、执行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文明礼貌,严禁在污普工作中违反规定牟取不当利益和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执行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秘密,履行为调查对象保守商业秘密、生产数据和个人信息秘密的义务。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大纲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大纲
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任务,对选聘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特制订培训大纲如下:
1、普查的意义、目的、目标和任务
2、普查的对象、范围、时间点和内容
3、普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普查实施的步骤
4、普查终端录入设备、普查软件的使用
5、不同污染源普查技术路线
6、各类清查表、普查表填报说明及技术规定
7、数据采集方法、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核算方法
8、数据录入、审核方法
9、普查数据质量保证
10、普查阶段工作总结
11、普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编写 数据录入制度
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制度
一、普查员现场调查对每份普查表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核算后填入普查表,登记移交给普查技术审核组。
二、经普查技术审核组审核合格的普查表,由录入员手工逐表录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信息系统,录入员签字,系统软件逐级进行逻辑校验和审核。
三、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信息系统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和数据处理业务员,分别拥有与其身份相应的权限,数据录入前进行数字证书身份认证,以保证数据库安全。
四、录入人员应参加普查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的有关培训,掌握录入、复录、查错、改错和数据合并等工作技能;
五、按时完成数据录入任务,保证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发下问题及时纠正;按照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数据录入与复录、计算机审核、数据入库等工作,记录录入过程中表格和软件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给录入指导员,不得随意更改普查表数据。
六、做好录入普查资料的管理和交接工作;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七、录入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得私自下载、保存、转移、使用和公开污普相关数据和资料信息,遵守污普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破坏、干扰和介入上一级污普信息网络系统。数据审核、上报制度
污染源普查
数据审核、上报制度
一、为确保普查数据的完整性、代表性、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污染源普查数据五级审核、上报制度。
二、普查员负责所填报和终端数据采集设备录入的各类普查调查表信息数据的自审核和交叉审核并签字;普查指导员对普查员填报的信息及核算数据进行二级审核并签字。
三、污染源普查机构(含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普查技术审核工作人员,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移交的普查表中各类信息和数据进行三级审核确认。
四、污染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数据录入人员在录入过程中履行人工和软件校验四级审核责任。
五、污染源普查机构(含第三方服务机构)普查技术审核工作人员应对已录入普查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数据进行五级审核,对指标间逻辑关系和表间逻辑关系的合理性、科学性、准确性进行校验、审核和汇总,汇总数据审核无误后将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上报国家普查办,同时附数据审核说明。
六、审核要求
1、普查各类代码填报准确,普查表填报规范无误;逻辑关系人工和软件验证正确;普查对象台账准确完整;
2、重点审核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方法运用是否正确,核算数据是否准确,是否经过方法交叉验证;
3、按照“先审核、后汇总”的原则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
4、数据审核人员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以科学求实的态度进行数据审核、汇总工作;
七、质量保证
1、市普查办在入户调查期间派驻督导组对普查工作进展和数据质量进行审核督导,普查服务机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技术人员要积极配合;
2、市普查办分区按比例对普查表数据进行抽查、核查、填报市级普查全面性质量核查报告表和市级填报表格质量核查报告表,并作为普查工作验收和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质量抽查核查制度
污染源普查
质量抽查核查制度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质量核查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普查质量保证与控制技术规定,对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和核查。
夯实普查质量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质量控制分级负责责任制。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全程记录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审核和数据汇总过程,同步录入数据档案库,并交叉进行抽查、核查。
县普查办对第三方普查机构和普查表按普查小区进行质量抽查核查,重点核查普查对象覆盖的全面性,抽样的代表性、科学性,普查指标填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抽查核查率不低于5%。
县污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相关数据进行交叉审核,县污普办根据入库数据分析结果,采取随机抽查、定期督办和专项核查的方式,随机抽取污染源基本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数据档案核查和录入校核过程记录核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接受国家、省污普办数据质量抽查审核。
普查工作岗位制度
污染源普查 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一、普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是每个参加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基本制度。
二、所有工作人员应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其它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三、接受普查办的工作安排,按照计划和日程表积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四、积极参加普查办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五、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熟悉普查技术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掌握普查工作流程和技术路线。
六、按照上级污普办的部署,在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普查质量核查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七、认真完成各项普查任务,及时整理并保存好普查资料。
八、圆满完成普查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其它工作。
九、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
普查工作保密制度
普查工作保密制度
一、外出普查作业资料管理
① 防丢失,作业前、中、后检查公文包资料是否完整,克服无所谓的思想。② 采集器放在工作包,资料放在资料包,图纸放在图纸包等相关注意事项。③ 交接要做好登记、检查。
二、内业工作资料管理 ① 资料进行归类管理。② 存档资料禁止借出。
③ 保密资料需有统一的保密柜存放。
三、办公场地的安全管理
① 工作室、接待室、资料室三室分离。
② 外来人员不能进入工作室,如进入工作室需工作人员陪同,并进行登记,如果需要借阅资料,不能带出工作室。
四、数据信息的管理
涉密计算机禁止安装无线接口,禁止无线设备接入,禁止上网。一人一机。禁止使用U盘、硬盘私自拷贝数据。
五、人员管理
① 所有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需与普查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明确自身富有的保密义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完成普查各项工作。
② 由市普查办统一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建立完备的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六、国家下发的地图或重点普查对象地理信息等属于机密文件,无关人员不得接触。
七、打印机不能与涉密电脑连接,复印机不能与电话线路相连。
八、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维护由专人负责。现场维修、维护要履行登记手续,对维修者携带工具和装备进行必要检查;故障原因等需记录在案,报废机器设备需进行统一报废管理。杀毒软件必须安装有国家安全保密资质的杀毒软件系统。每周进行一次杀毒,并将杀毒日志进行登记。
九、系统应用端用户密码管理:密码必须是数字+字母,不能重复。定期更换密码。
十、因未严格执行污染源普查工作疏忽或者人为原因导致数据外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1 普查资料管理制度
污染源普查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结合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污染源普查档案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及实物等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污染源普查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个人都有保护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义务。凡规定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四条 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将档案工作纳入污染源普查工作规划,建立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实行同步部署、同步管理、同步验收。
第五条 市、县(区)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自普查工作开始,应建立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六条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污染源普查机构的污染源普查档案业务工作,接受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文件类
1、普查机构下达有关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意见及批复;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批示;
2、污染源普查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等;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宣传、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3、污染源普查办法、意见、工作方案、工作细则、技术规定等;
4、各级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
5、污染源普查培训文件材料;
6、污染源普查公报。(二)表册、资料类
1、污染源普查原始登记表和汇总表的样表及填表说明;污染源普查使用的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及说明等;
2、污染源普查原始登记表、汇总表以及相应的电子数据;
3、污染源普查监测数据表册,记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文件材料;
4、污染源普查分析报告及资料汇编。(三)音像、实物类
1、污染源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等;
2、污染源普查工作照片、录音录像资料,印章、证书、标志、奖牌等。(四)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其它重要相关材料。第八条 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如归档复制件必须有相应的说明;(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标识完整齐备;
(三)归档文件材料的书写和装订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四)归档的电子文件数据应与相应纸质文件数据保持一致,电子文件应物理归档,一式三套;
(五)归档的照片、音像、实物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第九条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整理应符合档案工作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污染源普查原始登记表按污染源的种类和行政区域进行分类,按一个普查登记对象为一件进行整理编目。污染源普查档案分类整理后,应编制档案检索目录或建立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第十条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10年、30年。
第十一条 污染源普查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档案专柜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防虫害等工作,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安全。
第十二条 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在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后,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在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后一年内,将污染源普查档案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移交时双方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将到期的污染源普查档案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十三条 污染源普查领导机构安排的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经费应专款专用,保证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整理、保管以及购置必要档案设备、用品等所需的支出。
第十四条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机构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加强对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保密管理。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普查资料,必须保密。
第十五条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污染源普查档案丢失、损毁,或不按规定归档、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者,或泄露污染源普查档案秘密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普查专网安全保障制度
污染源普查 专网安全保障制度
为保证石首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专网安全运行,保障普查数据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终端安全。通过安装防病毒软件、更新系统补丁等技术措施加强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终端计算机安全;配置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等加强终端的身份认证、漏洞管理、安全审计、非法外联监控、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和信息单向导入等。
二、网络安全。实行分区分域安全防护,将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系统部署在符合分级保护机密级要求的安全防护区,通过配置防火墙、入侵监测、漏洞扫描和安全审计系统等安全措施加强防护区与其他安全防护区的安全隔离。或新建专用涉密网,应将涉密网建立在相对独立的环境,与其他网络完全隔离。
三、数据传输安全。污染源普查数据的传输采用介质传递,并进行数据加密处理。
四、主机安全。通过安装防病毒软件、更新系统补丁、主机安全加固等技术措施加强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系统涉密网主机安全。
五、权限管理。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信息系统用户可分为系统管理员和数据处理业务员,分别拥有与其身份相应的权限。
六、电磁泄露防护。加强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系统涉密网系统、设备、线路和电源等电磁泄露防护措施,包括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终端的电磁泄露防护。
第三篇: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举措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精心部署,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召开班子会议和全镇镇村社干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辖区污染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各村(居)主任为成员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深入推进。充分利用镇村环保宣传车、“村村响”、横幅标语、宣传资料、LED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人人参与的污染源普查浓厚氛围。根据普查小区实地访问、逐户摸底排查,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和入河排污口等污染源开展拉网式入户清查,确保清查到点无遗漏。
压实责任,强化督查。镇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镇纪委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全镇实行以各行政村(居)划分的普查小区为单位的辖区责任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指导员、普查员、辖区行政负责人和企业主(个体户)。
第四篇: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xx]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7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x政发[x]65号)、《xx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全省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xx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xx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xx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xx。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xx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重点污染源范围: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明水城区、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xx市污水处理厂、xx市垃圾处理厂。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1.9—2011.12):成立健全组织领导协调机制,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组织污染源监测,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抽调普查指导员和聘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原则上从现从事环保、统计、农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抽调,普查员原则上从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干部、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或临时从社会上招聘。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2011.1—2011.4):进行入户调查,组织排污单位填报普查表,2011年4月底前,完成审核、汇总、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3、总结阶段(2011.5—2011.12):建立xx市污染源动态数据库,核实修订污染源普查数据。
4、数据发布阶段(2011.1—2011.7):发布普查数据,总结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x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xx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经贸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财办、市畜牧局各抽调1名中层领导干部成立xx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单位承担工作脱钩,实行单独考勤、考核,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工作落实,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xx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经xx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广泛动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4、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录入、汇总工作,并按时向济南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普查报告;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xx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1、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工业源普查工作。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录入、分析、汇总、上报和结果发布。负责拟定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组织普查工作验收。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中心进行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3、市发改委和市经贸局协调企业做好工业源的普查配合工作;
4、市公安局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6、市建管局、市公用事业局和市环卫局协助环保部门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7、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农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污染源的普查,组织制定农业普查工作方案、工作细则和技术规定等,组织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组织实施农业源普查并对相关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和审核等;
8、市畜牧局具体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污染源普查;
9、市水务局具体负责渔业污染源的普查;
10、市财办负责生活污染源的普查;
11、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协助做好单位清查工作;
12、市统计局配合环保局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有关具体政策,做好普查所需资料的提供和有关资料的衔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核定和普查结果的分析工作;
13、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医疗单位名单,并配合做好医疗单位的普查和数据审核工作。
(四)培训
市环保局负责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安排,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织参加济南市举办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根据济南市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六)宣传动员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省及济南市政府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xx市人民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污染源普查经费按任务分工由市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污染源的数据采集、分析测试和质量控制工作,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经费使用计划,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按时拨付。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第五篇:2008临海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
2008临海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
(临海市普查办
2008年12月9日)
按照国家、省、台州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开展了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通过了一年多的努力,先后完成了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污染源清查、入户调查、表格审核和输录、普查数据审核等工作,污染源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正在整理档案,着手做开发利用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前期工作,努力做好污染源普查的总结和成果应用工作,力争为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卢子跃书记和李志坚市长在党代会、人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报告中,均将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各级政府2008年的中心工作之一,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按照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如期完成普查任务。我市成立了以副市长柯建平为组长,市环保局局长、农业局局长、统计局局长为付组长,工经、财政、卫生、渔业等16个单位为成员的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市政府印发了《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临海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各镇、街道建立了普查组织机构,为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机构保证。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作为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从环保、统计、工经等部门抽调了15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普查工作 办公室,普查办作为专职工作人员,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职责。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
在《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7】30号)下发后,作为本次污染源普查的牵头单位临海市环保局就指定专门科室和同志收集相关资料,着手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做好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2007年11月1日,副市长柯建平主持召开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环保局汇报了普查准备工作,会议讨论了普查工作方案、清查方案、普查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草稿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研究落实了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场所,并就如何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领导小组会议的精神,市普查办修改了工作方案等文件,及时落实了办公场所,添置了复印机、电脑等办公设施,市财政下拨了50万元的普查启动经费,实现了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的“三落实”。2007年11月15日,市政府在市府二楼会议厅召开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扩大会议,部署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标志着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印发了普查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娄周森局长汇报了普查的准备情况,市农业局和统计局长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决定在大田街道办事处开展 清查试点工作,大田街道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副市长柯建平作了动员讲话,进一步强调了做好污染源普查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就做好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普查办及时召开各镇街道普查办主任会议,传达上级普查办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布置、落实各镇街道普查工作。
三、搞好试点,为污染源普查工作积累工作经验
本次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情况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污染源普查跟经济普查、人口普查一样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由于我国是第一次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人员,所以有必要开展普查试点工作。根据瑞安试点地区现场会的经验和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部署,我市于11月26日-27日我市在大田办事处召开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试点暨培训会,各镇、街道和医化园区分别派出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清查工作的同志参加清查培训并全程参与清查试点工作,为全市的污染源清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普查阶段的入户调查前,我市又选择了有代表性、需要填写详表和简表的工业企业以及住宿、餐饮等单位进行试点填报,在充分学习普查技术资料的基础进一步熟悉普查的工作流程、调查技巧、填报技术要点,为入户调查积累工作经验。
四、大力宣传,让污染源普查工作家喻户晓
由于污染源普查对象容易对心存顾虑,担心普查是否产生不利于自己的结果。同时,由于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是由独 立于主管监督机关的专业调查单位统计部门负责,普查对象容易接受,但污染源普查由于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普查对象就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将直接影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把《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宣传到普查对象和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普查对象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让普查结果仅限于普查目的,不与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行政处罚和征收排污费挂钩,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有为普查对象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等政策要点家喻户晓,让扩大普查对象自觉配合普查人员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让扩大市民了解、关心和支持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提出的要求,市环保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制定并下发了《临海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宣传领导小组。市级新闻单位对污染源普查工作予以重视,对领导小组会议、普查视频会议、普查宣传活动进行报道。市普查办除了及时分发上级普查机构下发的宣传画、宣传手册外,还赶在元旦前印制了2万份宣传挂历,按人口比例将1万7千份污染源宣传挂历分发至各镇街道,同时,市普查办联合台州学院环保协会在崇和门广场举行污染源普查咨询现场会,通过设立咨询台和流动宣传员的方式,共分发3千份挂历和500份宣传手册,并接受市民的现场咨询。咨询现场会邀请报社和电视台记者参与,通过新闻图片报道和新闻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市普查办还在市区主要道路上设立2块大型广告牌,进 一步提高宣传效果。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中,把普查的宣传工作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全市数百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量大面广、贴近普查对象的优势,让普查对象理解,让群众支持,通过宣传工作推动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普查办制作了二百余条横幅,分发给各镇街道悬挂。在电视广告的黄金时间播放普查动漫片,利用生动活泼的动画让观众在轻轻松松了解了普查的政策、时间节点和内容,效果十分明显。在入户调查中,普查员随普查表附上给普查对象一封信、宣传手册等资料。市普查办、杜桥镇普查办通过拍摄入户调查现场照片,在报纸,电视、网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得我市入户调查顺利,没有出现普查钉子户。在普查期间编制普查简报,及时报道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普查中出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解答,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全市普查工作又快又好地完成。
五、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培养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工作队伍是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市普查办一开始就把培养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普查办工作人员自身的学习。我们积极参加上级普查办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培养合格的师资队伍,以便对各镇街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了国家普查办下发的普查视频资料,传达学习省普查员师资培训会议精神和有关资料,并开展讨论活动,理清有关技术性问题,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在下一步正式普查中可以发挥更好的技术指导作用。二是开展普查 表格的试填工作。为了了解普查员的工作流程和工作量,锻炼普查办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普查办人员对基层普查人员的指导能力,从中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招聘、培训等工作更加有针对性。三是落实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市普查办和各镇街道普查办共确定了84名普查指导员和177名普查员,特别是我市在台州学院招收80名左右化工、生化等专业的大四学生,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专业特长,弥补了本次污染源表格复杂、技术要求高、镇街道非专业普查人员难以填报的不足,对他们除了培训与镇街道普查员的同样内容外,着重对他们进行污染物产排污系数的选用、污染物产排放量计算方面的培训,让他们有能力承担全市所有工业表格的污染物产排放量的计算任务。在培训中,我市注重实效、控制培训规模、分门别类、区分培训内容,按照沿海片、市区片、台州学院分3批对工业源和生活源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分别进行培训。四是建立各镇街道联系人制度。我们将普查办的所有人员跟有关镇街道建立联系人制度,指导基层普查机构和普查员,提高基层普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协助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普查办农业组则分种植、植保、畜禽、渔业等4个专业对各镇、街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同时分专业进行普查试点,提高普查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六、部门配合,形成污染源普查的合力
市农业局和渔业局组成了污染源普查农业组,在市普查办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地开展工作,不拖整个普查工作的后腿。市工经 局、统计派出人员参与普查的全过程,对普查工作予以充分的支持。市工商、统计、卫生、公安、电力、技术监督等各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普查工作,及时提供资料,形成全市普查的基础名录库。市广播电视台、临海报社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普查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市财政及时拨付普查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污染源普查的合力,有力地推动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
七、完成的主要工作
1、资料编制工作。一是编写了普查工作方案、工作规则等文件,编制了经费预算方案,制定了学习制度、周报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二是搜集了国民经济代码、地名代码、产品代码、原料代码、生产工艺代码、危险废物代码等资料,分别在清查阶段和入户调查阶段编制了《临海市污染源清查资料汇编》和《临海市污染源普查资料汇编》,装订成册,方便广大普查人员使用。收集、汇总相关部门的数据库资料,编制了临海市污染源普查基础名录库。
2、污染源清查工作。各镇、街道和医化园区同志在参加大田街道办事处清查工作试点后,立即回去部署落实各区域的污染源清查工作,放弃双休日时间开展污染源清查工作。市普查办同志更是加班加点,人工统计的清查结果在12月3日的规定时间前上报台州市普查办,随后将所有清查数据录入软件,并进行分区域、分类统计汇总。根据清查结果,我市共有工业污染源2680家,其中一般源2024家,重点源656家;共清查生活源1643家,其中符合普 查条件要求的有781家;共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家。
2007年12月21日,台州市普查办对我市的污染源清查工作进行核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个别工业源、生活源漏报等问题,我们相应地采取了整改措施,提高清查结果的准确性,为下一步的正式普查工作奠定比较好的基础。
一是召开各镇、街道普查办主任会议,传达台州市普查办核查的有关情况,布置各镇、街道开展清查结果的核查;二是向各镇、街道下发前期从工商、电力、统计等部分调取的基本名录库,要求各镇、街道核对清查结果,查漏补缺;三是市普查办对各镇、街道所有未列入清查范围的经济普查名录进行统计,发回各镇、街道,要求说明关停、遗漏、搬迁等具体原因,分别采取注销、补登、异地登记等方法加以解决;四是对没有充分理由而没有清查登记的企业,市普查办先予以列入清查登记,待正式普查时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加以处理。
核查后列入普查的全市污染源共有3985家,其中工业源3126家,生活源855家,集中式处理设施4家。在3126家工业源中,重点源722家,一般源2404家。
经过核查阶段的查漏补缺,我市增补了部分企业,其中工业源增加446家,生活源增加了78家。
市普查办将经过核查后形成的清查名录库发回各镇街道,作为入户调查的依据。
3、入户调查工作。从3月份开始,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 铺开。在入户调查阶段,市普查办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蹲点指导、跟踪帮助,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普查工作。台州学院学生分11组进驻各镇街道,负责重点污染源的普查,协助乡镇普查机构调查一般源。各镇街道普查机构为台州学院学生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交通、食宿条件,像江南街道等一些镇街道的同志利用私家车为台州学院大学生提供交通服务,极大地方便了普查工作。市普查办领导不辞辛苦,逐一走访各镇街道,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普查进度。市环保局也安排各科室负责同志下基层帮助、指导和督促普查工作的开展。在入户调查结束进入表格汇总和污染物排放数据计算阶段,市普查办领导又带领普查办业务骨干,逐一走访镇街道,解决技术性问题。经过近二个月的努力,我市污染源入户调查和表格汇总阶段工作在4月下旬基本完成。
4、表格填报质量审核和数据输录工作。“五一”一过,市普查办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和台州学院学生三十余人,不分昼夜,加班加点进行表格审核和计算机录入,一批从工业经济局等部门来的老同志不接受照顾,坚持与年轻同志一起每天工作超过十二小时,为普查工作尽职尽力。经过近一个月的奋战,至5月底,我市污染源普查表格审核和数据录入工作按时完成,并准备在5月31日按时向国家普查办报送,由于四川发生地震后,灾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无法在5月份完成,所以国家普查办将数据报送时推迟至6月20日,期间,我市克服了国家普查办第一次下发的软件没有统计功能的困难,想方设法,对全市的主要污染物进行统计和排序,确保上报的 总量、企业排序基本符合实际情况。
5、数据审核工作。在第一次报送数据后,市普查办利用国家普查办第二次下发的有统计功能的软件,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改正错填、漏填的普查数据,并先后二次参加了省普查办组织的数据集中审核,三次参加了台州市组织的数据集中审核,接受了一次台州市普查办组织的专家评审,接受了台州市的普查检查和兄弟县市的对口检查;使用普查软件高级查询模板对普查数据进行校核,及时发现逻辑错误,查清并解释不合理数据,按规定上报各类问题的原因解释,将普查数据跟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利用统计等部门数据对普查进行校核分析。我市分别按规定在8月底和11月底向国家普查办报送了第二次普查数据和最终普查数据。
八、污染源普查终报基本情况
经过入户调查的核实,原在清查名录库中的部分因规模、开业时间、重名、关停等原因不符合普查条件被剔除,至终报时,本次普查我市普查对象总数5655家,其中工业源2657家,生活源816家,集中式治理设施4家,农业源2178家。2657家工业源中,重点源656家,一般源2001家,九、下一步的工作部署
根据上级普查办的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污染源普查工作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有三方面。一是做好污染源普查的档案工作。市普查办已派人参加了8月2日在杭州举行的档案培训会议,目前相关资 料的收集、档案资料的整理已着手进行。二是组织编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有关图集,开发利用污染源普查成果。三是迎接国家、省、台州市的考核验收,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一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