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2年第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2年第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汇总数据,现将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198座,处理能力达到1.38亿立方米/日;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约1300个,处理能力约2700万立方米/日。
在657个设市城市中,已有639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3%;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884座,形成处理能力1.15亿立方米/日。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433座,处理能力达4888万立方米/日,占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42%。
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已有1177个县城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72.5%,较2010年第四季度增加了5个百分点;县城及部分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314座,处理能力2334万立方米/日。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98.2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2%;运行负荷率达到78.68%,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60万吨,同比增长7.8%;平均削减COD浓度258mg/L。
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本季度累计处理污水量36.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9%;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达到83.2%;累计削减COD总量104.66万吨,同比增长3.8%;平均削减COD浓度283mg/L。
本季度有453座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足60%,处理能力约为1442万立方米/日,占总处理能力的10.4%。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效率偏低,本季度有16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削减COD浓度不足100mg/L。
本季度有大连市春柳河污水处理厂、广东韶关曲江鑫田污水处理厂、四川阆中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云南普洱市思茅污水处理厂、新疆吐鲁番市万泉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等17个污水处理厂没有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要求,检测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标。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我部对各省区和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2012年第一季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序。
四、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情况
运营项目信息上报情况整体较好。按处理能力统计,2012年第一季度总上报率为98.3%,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以及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省运营项目的上报率为100%。本季度运营项目信息上报率较低的为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
在建项目上报率偏低。按项目数量统计,2012年第一季度总上报率为73%,北京、上海、重庆、辽宁、江苏、安徽上报率为100%。本季度在建项目信息上报率较低的为四川、云南和甘肃省。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2012年汛期将至,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及开展2012年城市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2]226号)要求,切实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和内涝防治工作,提前部署,完善应急预案;注重管道清淤和设施维护,提高排水能力;加强隐患排查,提升保障能力。
(二)全面落实城镇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新修订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规程有关要求,强化污水处理厂报表制度、化验制度等基础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
(三)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属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范围的地区,要尽快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266号)的要求,依据城市(县)总体规划,编制或完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落实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施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第二篇: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建城[2010]7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现将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0年3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以下简称“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215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9亿立方米/日。全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949个,总设计能力约5500万立方米/日。
在655个设市城市中,已有560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较去年年底增加了25个;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415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9435万立方米/日。其中,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337座,处理能力达3979万立方米/日。
全国已有684个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单位)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38.2%;共建有污水处理厂728座,处理能力达1430万立方米/日。
(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60万立方米/日,完成国务院提出的2010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500万立方米/日”目标任务的24.5%。本季度完成任务排名前三位的地区为广东、安徽、湖南。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今年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76.7%,较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累计处理污水74.4亿立方米,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09.72万吨,同比增长22%;平均COD浓度削减量达到282mg/L。
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82.2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累计处理污水29.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削减COD总量91.58万吨。
目前尚有26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足60%,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总数的12%;有近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削减COD不足100mg/L;有5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因工业废水超标排入,至少有1个月进水COD浓度超过800mg/L,高于正常生活污水浓度一倍以上,进水水质严重超标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我部《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从2010年开始,以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为基本依据,按季度对各省区和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并排序,年终进行总考核。
四、信息报送情况:
今年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情况整体趋好,运行项目月报填报率超过98%(以处理能力计),但在建项目季报填报率仍有较大差距,上报率仅为80%,有393个项目没有按时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在2009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执行情况考核中,发现目前仍有一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信息没有纳入到“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继续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确保完成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00万立方米/日”的目标,我部根据各地计划到2010年底前完成的项目情况,给各地已下达了建设任务考核目标(见建办城函[2010]202号)。请各地按要求抓紧落实,确保完成计划任务。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完成任务好的地区,加大中央补助资金和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对于城镇污水处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较慢的省份将加大督查力度,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加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效能发挥和安全正常运行;各项目运行单位要严格遵守《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的规定,加强进出水的水量和水质的监测,加强化验和报告制度的执行;对目前运行负荷率达不到国家要求以及污染物削减率偏低的,要尽快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重视和加强信息上报工作。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是下达中央补助资金和“以奖代补”支持配套管网建设资金,以及对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地,按照我部《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7]805)要求,及时将所有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上报,并加强对信息上报工作的监督与核查。
请各地务必于2010年6月20日前,针对附表中各自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整改措施书面报送我部城市建设司。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改不力的地区进行专项督察。
附表:
一、2010年一季度各省(区、市)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排名表(略)
二、2010年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三、2010年一季度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四、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表(略)
五、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略)
六、未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名单(略)
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60%的项目表(略)
八、未上报运营情况项目清单(略)
九、未上报建设进度的在建项目清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第二季度建设通报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第二季度建设通报
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建城[2010]11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现将2010年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0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城及部分重点建制镇(以下简称“城镇”)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389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5亿立方米/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座污水处理厂--昌都地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开始调试运行,标志着我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达1929个,总设计能力约4900万立方米/日。
在655个设市城市中,已有579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519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9842万立方米/日。其中,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353座,处理能力达4100万立方米/日。本季度新增19个城市建成投运了污水处理厂。目前全国仍有76个设市城市没有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其中近半数集中在黑龙江、吉林、广东三省。
全国已有808个县城(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单位)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45%;共建有污水处理厂867座,处理能力达1623万立方米/日。
(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今年第二季度,全国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556万立方米/日,上半年累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03万立方米/日,完成国务院提出的“2010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500万立方米/日”目标任务的60%。上半年完成任务排名前三位的省份为辽宁、广东、安徽。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今年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78.6%,较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累计处理污水81亿立方米,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37.3万吨,同比增长19.7%;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平均达到290mg/L。
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86.4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累计处理污水32.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101.75万吨。
目前尚有273座投入运行一年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足60%,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总数的10%;有1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不足l00mg/L。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已由我部正式印发。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以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对各省区和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2010年上半年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排序,考核结果见附表。
四、信息报送情况
2010年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情况整体较好,运行项目月报填报率超过98%(以处理能力计),但江西省、贵州省运行项目上报率较低。在建项目季报填报率仍有较大差距,上报率不足80%,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报率不足50%。据调查,目前仍有一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信息没有纳入到“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请各地主管部门认真抓好信息报送工作的落实。
五、下步工作安排与要求
为了进一步推进城镇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2010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500万立方米/日”的目标任务,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拟于第三季度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一)督察内容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执行情况,并核实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相关数据; 2.中央补助资金支持项目、“以奖代补”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落实与进展情况; 3.“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上报及管理情况。
(二)督察方式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对污水处理率较低,且建设进展缓慢、污水处理设施空白点多的省进行重点督察。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于2010年8月15日前书面报告我部城市建设司。根据各地自查情况,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于8月下旬对部分省(区、市)进行考核和督察。
附件:1.2010年上半年各省(区、市)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排名表(略)
2.2010年上半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3.2010年上半年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4.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表(略)
5.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略)
6.未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名单(略)
7.未报送运营情况项目清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四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四季度建设和运行
情况的通报
建城[2011]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teniu.cc 2011年03月08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现将2010年全年及第四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832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5亿立方米/日,较2009年底增加处理能力约1900万立方米/日,超额完成国务院部署的“2010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00万立方米/日”的目标。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达1600个,总设计能力约3900万立方米/日。
在654个设市城市中,已有607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2.8%。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新增污水处理厂33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84万立方米/日;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688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067亿立方米/日。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388座,处理能力达4428万立方米/日。
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1034个县城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63.2%,较2009年底翻了一番;污
水处理能力2066万立方米/日,约占全国总能力的1/6。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每个县(市)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0年第四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91.1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3.12%;运行负荷率达到78.18%。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37.19万吨,同比增长18.6%;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259mg/L,同比下降4.4%。
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本季度累计处理污水量34.71亿立方米,运行负荷率为85.4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全年累计处理污水132.41亿立方米,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384.92万吨。
本季度尚有276座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足60%,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总数的9.7%。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效率偏低,本季度有19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不足100mg/ L。
2010年全年累计处理污水343.33亿立方米,同比增加63.81亿立方米,增长22.83%;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78.95%,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全年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920.38万吨,同比增加147.1万吨,增长19.02%。
总体上,2010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的能力持续快速增长,实际处理污水量和污染物削减总量大幅度增加,设施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但是,由于管网建设,尤其是雨污分流系统改造不到位,加之雨污混接和管网渗漏等问题比较突出,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且呈逐年下降趋势,严重影响污染物去除效率。因此,加强管网的配套建设,加快雨污分流系统改造,依然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数据,我部对各省区和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2010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序,结果见附表。
四、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情况
2010年,运营项目信息上报情况整体较好。按规模统计的上报率为99.3%,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运营项目上报率为100%。本季度运营项目信息上报情况最差的为广东省、湖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2010年在建项目上报情况仍不理想,上报率为89%;仅有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上报率为100%。本季度在建项目信息上报情况最差的为广东省、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2010城镇污水处理考核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市政、水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我部《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对2010本辖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自查报告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我部城市建设司。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报送的监督管理工作。希望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整改,按我部有关要求尽快补录和报送相关信息。
第五篇:关于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09年下半年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09年下半年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建城容函[2010]4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现将2009年下半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1、已建成设施情况。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城镇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39座,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720座:卫生填埋场563座,堆肥厂7座,焚烧厂79座,综合处理厂71座。总处理能力379151吨/日,其中无害化处理能力356429吨/日:卫生填埋245823吨/日,堆肥1966吨/日,焚烧59840吨/日,综合处理48800吨/日。全国655个设市城市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51座,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499座:卫生填埋场373座,堆肥厂6座,焚烧厂71座,综合处理厂49座。
2、在建设施情况。全国在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704座:卫生填埋场572座,堆肥厂3座,焚烧厂57座,综合处理厂72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75688吨/日:卫生填埋111765吨/日,堆肥740吨/日,焚烧42430吨/日,综合处理20753吨/日。
(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系统中2009年底全国投入运营的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数量比2009年6月底增加了146座。随着新建设施的投用,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较大提高,2009年下半年,全国月平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到8885万吨。
二、信息报送和整改情况
根据《关于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09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建城容函[2009]26号)的要求,河南、广东、甘肃、广西、浙江、安徽、江苏、天津、湖北、云南、重庆、河南、山东十三个省(市)对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及时报送整改结果,并对系统指标设置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他省(市)未按规定将整改情况进行上报。
各地2009年下半年上报情况普遍比上半年有了较大的好转。天津、江苏、浙江、湖南、湖北、重庆的各城市基本信息、在建项目和运营项目基本信息填报率已达100%。北京、天津、安徽、江西、江苏、湖南、湖北、广东、浙江、重庆、海南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月报上报100%,北京、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在建垃圾处理设施季报上报率100%。黑龙江、福建、山东、海南、四川、青海等省将运营项目及时补充完全,上报率有了明显提高。但上海、辽宁等省(市)目前的上报率仍然较低,严重影响了数据统计的完整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坚持“谁填报、谁负责,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落实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培训,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对于通报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各级主管部门应抓紧核查,督促整改。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卫)主管部门于2010年6月31日前,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和建议书面报送城市建设司。各地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审核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司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项目的建设运管和上报情况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