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二次供水单位)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水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水房及水箱间。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1、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水房及水箱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3、供水操作人员健康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
4、要认真执行水箱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5、每日要按时做好两次水质检测工作,余氯低于0.05mg/L要及时加消毒药,并做好记录。
6、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7、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8、要时常检查水箱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修理。
9、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意外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四、水箱清洗制度
1、水箱每年至少清洗消毒检测一次。
2、清洁前严格检查清洗单位有无卫生资质。
3、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4、清洗水箱时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
5、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第二篇: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二次供水单位)
潞 城 职 业 高 中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茶炉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茶炉房周围卫生,保持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茶炉房及水池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5、茶炉房内及水池周围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茶炉房。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1、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供水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茶炉房和水池周围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3、供水操作人员体检报告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
4、要认真执行茶炉房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体检报告。
5、要按期做好水质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6、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7、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8、要时常检查茶炉,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维修、或向有关领导报告。
9、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四、茶炉清洗制度
1、水箱每年至少清洗消毒检测一次。
2、清洁前严格检查清洗单位有无卫生资质。
3、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4、清洗水箱时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
5、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五、茶炉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茶炉房内煤气设施,如有损耗及时上报。
2、茶炉房内如有煤气泄露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报告有关领导。
3、如有其它安全隐患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篇: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承诺书(二次供水单位)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我单位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保障承诺书。
一、贯彻落实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认真抓好落实,主动进行自查,积极整改到位。
二、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制度,设立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持有效
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有职业禁忌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三、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池、箱)周围10米内无有任何污染源,并做好卫生安全防护,排水管开口有防护网(罩),蓄水池入孔加盖加锁,有专人管理,确保蓄水池池壁完好无渗漏,并保证每半年清洗和消毒一次。
四、因停电、维修、蓄水设施(池、箱)清洗消毒等原因造成的停水,履行告知用户义务,并经微生物检测合格后恢复供水。
五、供水设施所使用的净化消毒设施管材、滤料、涂料、净水剂、消毒剂等涉及饮用水安全的产品进货时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资料和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资料不全时不予购买和使用。
六、定期对水质进行检验,以保证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_)要求。
七、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对日常监督捡查和行政处罚资料、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和培训证、蓄水池(箱)消毒记录和水质检测报告留存归档,确保资料齐全,以备检查。
八、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故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按照预案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承诺单位(公章):承诺人:
年月日6
第四篇:泰兴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泰兴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1)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2_)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洗维修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洗维修工作;凡体检查见“五病“者应及时调离供管水岗位。五、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入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蓄水池应每年清洗消毒两次。所使用的消毒药物符合卫生要求,如无能力自洗,须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机构。
八、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每年对水质进行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九、发生二次供水水质污染或有肠道病爆发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第五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模版]
供水厂卫生管理制度
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供水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定。
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
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
四、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
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七、新建二次供水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取得有效的产品批件。
八、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一、供水单位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
二、若发现饮用水的感官物理性指标(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等)发生改变蝗,供管水人员应即刻核查原因并报告单位领导,单位及时向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讲清污染事件发生地点、类型、可能的影响等。
三、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事态蔓延和扩大。
四、协助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六、出现饮用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
七、饮用水污染事帮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八、因饮用相关饮用水出现不适的人群,应及时就医或观察登记、门诊随访;对接触过污染饮用水的茶具、容器进行彻底清洗和有效消毒。
九、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水质检验消毒制度
一、供水管理严格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人员,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二、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三、集中式供水单位质检员每月应对出厂水、管网末端水的浊度、Ph值、余氯指标进行自检。
四、无水质检验室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测合同,按国家规定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五、二次供水设施每年至少清洗消毒四次,清洗消毒后恢复供水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六、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址、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七、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水质突然变化或污染,除加强对水源保护管理外,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监测,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八、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水质检验报告、水箱清洗记录给卫生监督部门。
九、如实记录消毒检测记录。
供、管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协调集中供水单位、城市节水办等外部机构,保证生活饮用水的正常供应。
二、定期检查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联系维修、更换。
三、经常巡检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的操作标志,保质正常状态。
四、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垵标准对细菌指标超标的自备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按要求对净化处理设备、细菌指标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对水质的净化、消毒效果。
六、负责水源地的卫生安全,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机房,负责锁好井盖、机房、水池(水塔)。
七、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
水厂运营值班制度
1、水厂必须安排好每天的操作值班人员,水厂不能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按时填写好值班运行记录,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水厂,交接班时并在记录册上签字。
3、机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电器仪表是否正常。开机后应注意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停机检修,运行中如遇停电、缺相,必须及时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
4、平时应注意保养机电设备。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源井2——3年清洗一次。
5、水厂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基本知识和技术。
6、负责销售业务的相关合同的整理签订,抓好部门管理工作,要求部门人员确保完成销售产值任务,同时尽量节约销售成本;
7、协助厂长对工作的管理;协调公司相关政府及客户的关系;协调好部门人员的工作;
8、及时做好部门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部门人员对水厂的忠诚,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积极性与销售技巧能力;
9、能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供水管理制度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水质化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水厂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值班岗位,每班对水井水质进行化验
2、负责水质处理,保证水质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3、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做到设备、场地干净。保证化验室卫生干净。
4、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修理不及时或质量不过关影响水厂正常营业。
5、保管好维修工具和设备,做到工具齐全、设备完好,帐物相符。
6、每班对设备进行擦拭,保证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