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应做好锅炉本体、辅机、所有附件阀门、软水、供电和电控等
部分的检查,并确认正常。
二、向锅内进水(试排污阀)至略低于正常水位。启动风机,吹扫入膛,按正常程序点火,并做好调整,保证安全。
三、正常运行后,应调整供煤、送风、给水,保持水位和气压稳定,适应
蒸气负荷需要,保证供气。
四、运行中每小时应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名并
确认。
五、每班应进行洗水位表及排污各一次,安全阀排气试验及各项安全装置
每周至少校验一次。
六、暂时停炉时要先停止供煤,稍后停止送风,保持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七、完全停炉时,锅炉应保持缓慢冷却,待锅炉水温度降至30度以下时,才能放水,停炉时间超过一个月,应加入干燥剂,采用干法保养。
八、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降到下极限以下仍不熄火及自动给水;
2、水位升至上极限以上仍不停止给水;
3、水位不断下降,虽经不断加大给水,水位仍然下降;
4、给水泵全部损坏,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可靠给水;
5、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调节器全部失效;
6、锅炉组件损坏或本体发生异常,危及人身安全;
7、锅炉房失火或发生火警等异常情况;
8、锅炉压力上升超过允许工作压力,安全阀排气,仍不自动熄火,压力继续上升。
九、紧急停炉程序:
1、切断电源;
2、关闭主气阀;
3、如遇缺水事故,严禁向锅炉进水,严禁排污或任何试排气。
第二篇:燃煤锅炉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操作规程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保锅炉及各种设施安全经济运行。
二、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内容及标准,精通本岗位的技术业务知识,基础工作过硬。
三、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各项规章制度,严密监视各种仪表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
四、认真做好锅炉本体,水处理设备、给水设备、燃烧设备等各种附属设备用仪表的维护与保养,锅炉房内保持清洁卫生,达到文明生产。
五、及时做好本班的燃料,处理剂、水的用料计划,并填写好各种运行记录,不漏记,错记或超前记,报表准确、无误。
六、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好供汽需求,做到安全经济运行,锅炉用水达到规定标准。
七、对违章指挥人员(包括领导)有责任提出意见,严重违反规定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上报。
八、锅炉在运行时发现各种故障,应采取紧急措施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和擅自离开岗位。
九、锅炉房各种工具应妥善保管使用,不准丢失或损坏。
锅炉工岗位操作规程
一、按照生产调度指令,按时、按队按井位倒运锅炉保证供暖。
二、锅炉搬运标准:
1、提前做好吊装锅炉的准备工作(如:钢丝绳、绑绳、引绳、草垫、撬棍等工具)吊装时应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听从指挥人的口令,看指挥人的手势操作。
2、吊车和卡车摆放位置适当。
3、吊装时,钢丝绳套应牢固挂入正确位置,起吊时钢丝绳和吊物要平稳,吊物要拴引绳,起吊时严禁用手推,吊物和附近严禁站人。
4、车内摆放时物体下要垫草袋或其它物品,以防车厢板与物体打滑,摆放要平稳,绑扎要牢固,撬棍要将固定绳拧紧。
5、运送时,有带车人,不能开快车,踩急刹车,在路途中如遇有超低不能通车的供电线路时,不能强行通行,用绝缘杆将电线撑起,车辆缓慢通行,确保运送路途中的安全。
三、锅炉摆放标准:
1、与井队配合选好位置,摆放地点最好接近用户和用汽的地方,以利缩短蒸汽管线,减少管路散热损失,降低成本费用;
2、锅炉摆放地点要求地面平整,不积水通风良好,便于操作和检修;
3、摆放位置应考虑给排水方便,以及燃料供给方便等因素;
4、摆放位置还应距井口、油罐区至少30-50米以外,并在锅炉房内配有8kg干粉灭火器两个。
四、锅炉管线安装标准:
(一)、管线安装
1、负责本台锅炉管理操作人员,应根据井场实际情况铺设管线,本着节约成本,走向合理,保证供暖需要出发;
2、供热管线要与水、井控、泥浆管线同时铺设,以达到保温防冻目的;
3、暖气片安装,机泵房、钻台、发电房、地质房、住井房等部位,按规定应安装足够的暖气片;
4、阀气头安装,水泵、机泵房、钻台、循环罐等部位应有足够的阀气头,以备解冻之用;
5、供暖管线要采用毛毡保温,毛毡缠绕严密,绑扎牢固,无漏管线处。
6、各阀门、管线、暖气片联接处丝扣上紧,不刺不漏。
(二)、锅炉室内安装标准:
锅炉整体配套,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供水泵、盐泵、水处理设备、供水管线等,必须安全可靠,丝扣紧固,不刺不漏。水位表、压力表必须安装照明设备,便于观察。
五、水压试验标准:
锅炉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检查和清理锅炉内部,关闭人孔、手孔然后进行水压试验。
六、供汽标准:
1、当锅炉内气压接近工作压力时准备供汽,供汽前锅内水不应超过正常水位,供汽前炉膛内燃烧应稳定。
2、供汽时将总汽阀微微开启,微量蒸汽进入管网,同时将管路上的温水阀开启,池出冷凝水。冷凝水逐渐减少后方可全开总汽阀,开放时应缓慢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全部检查。
3、总汽阀安全开放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
4、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汽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
5、为防止蒸汽带水,在任何情况下勿使水位淹没玻璃板上高水位线。
七、锅炉停炉操作标准:
(一)、临时停炉(压火停炉)
1、停炉之前要冲洗水位表1次。各排污阀排污1次,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2、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停止对外供汽、关闭外供汽总阀门。
3、用湿煤进行压火。关闭灰门,关闭炉门。
4、锅炉保持一定的压力,最低不少于0.4兆帕。
5、恢复燃烧之前,一定要进行自然通风,打开炉门和烟道挡板,通风5-10分钟,排除炉内的可燃性气体,不可直接启动引风机和鼓风机、灰门,防止炉膛爆炸。
6、自然通风结束之后,可先启动引风机,后启动鼓风机,恢复正常燃烧和供汽。
(二)、紧急停炉
1、停止燃料供给,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停止向外供汽。
2、迅速扒出正在燃烧的煤或用湿煤压火,禁止向炉膛内浇水。
3、如果是超压事故引起的停炉,要用主汽阀、安全阀、放空阀向外排汽降压。超压不严重的可以上水降压。水位线过高时可以排污。
4、如果是缺水事故引起的停炉,要冲洗水位表,判断水位的真实情况,然后用“叫水”的方法判断缺水的程度,如果能叫上水来,可以先缓慢向锅炉内上水,然后再恢复燃烧。如果叫不上水来,禁止向锅炉内上水,停止向外供汽。
5、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没处理完,不得进行交接班。
(三)、长期停炉
1、停止燃料供给,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放汽泄压。
2、水泵仍继续供水至水位正常量,水泵自动停止工作,此后切断总电源。
3、关闭供水系统,待炉温降至70℃后,放净锅炉内水、软水罐、生水罐、水处理设备,各种水泵都应放净积水,以免冻坏设备。炉内清渣除灰。
4、拆除各部位管线,做好回收准备。
八、交接班工作标准:
1、接班司炉工在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2、交接班人要一道按照巡回检查逐点项进行检查交接,如锅炉蒸汽压力和水位是否正常,燃烧室内燃烧是否稳定,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锅炉各附件是否正常、灵敏、可靠,锅炉房内是否清洁卫生,灯光明亮等;
3、交接燃料、盐及水质情况;
4、交接上一班时发生的特殊情况;
5、交接上一班的操作记录情况;
6、所用工具及消防器材。
(一)、不准交接班
1、不交接酒后上岗人员;
2、不交接神智不清,精神状态不良人员;
3、不交接发现问题,正在检查分析事故原因中(当班不准下班);
4、对以上不准交接班中的任何一项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解决。
(二)、巡回检查内容:
1、锅炉房内、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给水泵、盐泵、水处理设备、燃烧设备、电控箱、配电盘等各项附属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2、井场供热系统,各种阀门、阀汽头、管线是否好用,无冻结,不刺不漏,毛毡绑扎良好;
3、锅炉软件管理,各种记录准确,无错记漏记或超前记录;
4、所用工具是否齐全,消防器材完好。
燃煤锅炉点火前的检查与准备
1、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安全阀、压力表的铅封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校验期内,水位表应有最高和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
2、检查配电盘电路有无松动,接线头有无脱落,绝缘要良好。
3、鼓风机、引风机、给水泵、水处理泵启动之前要进行盘动,各种护罩齐全、牢固。
4、锅炉本体上的人孔、手孔要进行封闭,各种阀门齐全,开关应处于合适的位置。
5、对水处理系统要进行检查和调试,出水压力不低于0.2Mpa,吸盐管路不漏气、漏水,盐筒内要有盐筒高度3/4以上的大粒盐,排污管排出的污水要排向室外,不可排入盐筒或水罐内。
6、煤和水要充足,向炉膛内加煤时要注意煤中是否有异物。
7、正式点炉送汽之前,一定要先烘炉(夏天停放几个月之后,炉墙潮湿),防止炉墙倒塌,要先通风5—10分钟,打开灰门和烟囱挡板,启动引风机和鼓风机,要用小火烘炉三天,以防止锅炉内炉墙开裂。炉排上放入少量木柴(后期可添加少量的煤),占炉排面积的1/3—1/2,炉门半开,关闭灰门,控制炉膛负压。第一天炉水温升不超过80℃,以后温升每天不超过20℃,烘炉时间3-7天。
8、对汽水系统的管路和阀门进行检查,风烟系统中的风道、烟道、鼓风机、引风机、干式除尘器等有无损坏和异常。
9、正式点炉送汽之前,要先机械通风5-10分钟,打开风道和烟囱挡板。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
10、冷炉点火时,要先用小火燃烧5-6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燃烧,使锅炉内各处膨胀均匀,防止炉墙开裂。
燃煤锅炉运行时的操作与管理
1、要根据生产的需要调整好锅炉的蒸气压力、蒸汽负荷,加煤量与鼓引风量要互相配合好,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2、每班要冲洗水位表和电极式水位传感器1—2次,以保证水位指示准确。
3、安全阀每周要做一次手动排汽试验,不得擅自用移动重锤的方法增加或降低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私自打开铅封。
4、压力表要有铅封合格证,不得超过有效校验期,每周要冲洗一次存水弯管,保证管路畅通,发现压力表指示不准确时要及时检查更换。
5、锅炉排污要根据送汽量的大小,合理排污,每班排污1—2次,每次排污量是水位表刻度的1/4,排污时要防止蒸汽把人烫伤。
6、往炉膛里加煤时要匀而薄,每次不可加的太厚,影响通风。煤层厚度一般保持在150—200毫米。
7、清灰除渣时要降低锅炉负荷,停止或减少鼓风量,每1-2小时清灰一次,包括除尘器内的积灰,防止通风不好影响燃烧和炉排片的损坏。
8、锅炉运行期间要合理调整燃烧,勤检查,做到拨火、通火与通风相结合,调整燃煤的燃烧状况,在投煤时要注意煤中是否有异物(如雷管等)。
9、燃煤锅炉在压火之前,要先冲洗水位表,适当排污,然后上水到稍高于正常水位,压火期间要关闭灰门和烟囱挡板。要注意被压火的煤的熄灭或复燃。在挑火恢复送汽之前,一定要把烟道挡板和炉门打开,自然通风10—15分钟,以防止发生煤气爆炸。
10、鼓风机、引风机要勤检查,包括振动、轴承温度、轴承箱内的机油和油位,皮带是否松动、打滑、断裂等。水泵要检查出水压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异常现象。
11、禁止带压进行拆装、敲打、维修,发生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情况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停炉,用湿煤压火或迅速将燃煤从炉膛中扒出,禁止向炉膛内浇水。
12、发生严重缺水时,禁止向锅炉内上水。发生超压时,要及时扒出燃煤和向外排汽降压,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处理事故时禁止交接班。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三篇:燃煤锅炉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办理“司炉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学徒工、实习人员应由师傅带领,不得单独操作。
2、新装锅炉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和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办理“锅炉使用证”、“锅炉烟尘排放合格证”后方可投用。
3、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控制系统、各种仪表、装置、汽水、给水、燃烧、除尘及排污、排渣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及通风除尘、给水设备等,并按规定认真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4、锅炉房各种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期校验,保证性能良好,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操作控制柜及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备用的照明设备或灯具,值班人员必须会使用。
5、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6、皮带机运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
7、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捅煤。
8、锅炉运行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关闭。锅炉房属于厂级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9、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做到定期检查并清除尘埃。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11、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试正在转动的机器设备。
12、严禁在有压力或锅炉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伤人。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安全警示牌。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人员进行。
13、若在汽、水管道的法兰及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站在正面,而应侧视。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14、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采取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
伤人。
15、如需进入锅炉内检修时,须先打开炉膛、烟道和人手孔,进行通风不少于30分钟。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括给水、蒸汽、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有必要时,检测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时,才能进入锅炉内。
16、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能看见被监护者。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17、在锅筒、水箱内作业时,要轮换进行,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干燥的烟道内,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电压照明。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8、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加强巡视检查。把锅炉水位、压力、水温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保持水循环系统通畅。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或向领导报告解决。
19、巡视检查锅炉时,应走扶梯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在其它部位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0、寒冷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时,应放尽冷凝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强保温。发现管道冻结,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严禁用蒸汽解冻。
21、锅炉酸洗除垢,应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酸液喷溅伤人。
22、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好现场。
2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二、升火前的准备
1、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首先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再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 2)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汽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
3)检查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敏完好,水位是否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检查炉门、炉排及其它部位是否完好;备用给水装置是否正常。
2、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先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
闸板是否全开,烟道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3、升火前,各阀门的开闭状态应符合规定,给水应符合锅炉给水指标要求。水质未经处理,不得投入运行。
三、点火和投入运行
1、点火时,必须关闭汽阀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缓慢进行,所需时间规定如下:
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6小时; 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8小时; 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30℃。
2、当排空阀开始冒汽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密切注视压力表和水位表,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3、锅炉升压与暖管应做好以下工作:
1)当压力上升到0.05--0.1 MPa 时,应冲洗水位表。操作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
2)当汽压上升到0.1--0.15MPa 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3)当汽压上升到接近0.2 MPa 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得过猛,禁止使用长度超过螺栓直径20倍的扳手,以免将螺栓拧断。在汽压继续升高后,不可再次拧紧螺栓。
4)当汽压上升到0.2--0.4 MPa 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排污时密切观察水位,不得低于水位表的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将排污阀关闭严密,并检查有无漏水的现象。
5)当汽压上升到工作压力的三分之二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时间约30分钟左右。
4、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前,必须烘暖蒸汽管道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汽阀门缓慢打开。当锅炉与总汽管连接时,炉内压力应与总管压力低于0.05MPa。若蒸汽管道发生振动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汽管隔断,减弱炉膛火力,排除蒸汽管道凝结水。
5、在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各种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
位是否正常。
四、运行
1、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要经常观察压力表、水位表,不准超过最高压力红线和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运行。每天应试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2、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可以通过“叫水”法,仍不见水位恢复,应紧急停炉检查。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必须紧急停炉,并及时报告工厂领导和有关部门。
3、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得少于两次。冲洗时,动作应缓慢,要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至少每三个月一次)和手动排汽试验(至少每周一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及联锁保护装置的灵敏可靠。检查安全阀时要防止烫伤和坠落,面部应偏向一侧。调整起跳压力时,应缓慢升火,水位要正常,压力表应准确,并设专人监护。安全阀排汽必须做好记录。自动排汽应准确记录起座压力、回座压力、责任人、鉴证人。
5、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当发现压力表失灵,应立即更换。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更换: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偏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2)表蒙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4)表内漏汽,指针跳动或指针无动作; 5)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6、排污工作每班应定时进行两次,在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戴手套进行排污。不准用锤或其他任何物件敲开排污旋塞或排污阀。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并作好记录。
7、排污时必须有两人协同作业,禁止同一台锅炉的两个排污管或两台炉合用同一根总管同时进行排污。
8、锅炉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受压部位进行捻缝、补焊、松紧等项工作。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
处有漏水或漏汽,必须要停炉检修。
9、司炉人员按规定每两小时摇灰一次。操作时,不准正视看火孔观察火焰,以防喷火伤人。
10、严格执行水处理制度,水质要按照规定及时化验、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允许使用。
11、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表盘所定红线。超过时,应立即停止供煤,减弱通风,并打开安全阀,同时密切监视水位。
12、锅炉需并炉时,应在该炉汽压低于总气管内气压0.05MPa以下进行,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省煤器运行中应保持连续给水,并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一般低于锅炉饱和蒸汽温度20℃),过高时,应开启旁通管回水,或启用旁通烟道。
五、压
火
1、压火后,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转一小时左右后方可停止。
2、压火时,逐渐减少加煤次数和数量。
3、锅炉上水至高水位。
4、适当关闭风挡板,关闭灰门,关闭总汽阀,然后打开炉门。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六、升
火
1、升火前全面检查一次锅炉安全附件,如压力表、水位表及给水设备等。
2、锅炉水位应高于中水位,并按规定进行排污。
3、确认设备完好后,打开风门、灰门、将炉排上的火炭扒匀,再撒薄薄一层煤,待炉排上的火着旺时,可继续加煤,直到锅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后按规定送汽。
4、当汽压升至0.1--0.15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管。
七、停
炉
1、停炉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保持炉内在高水位,且检查排污阀,保证严密不漏; 2)停止加煤并逐渐放出蒸汽; 3)关小烟道挡板,减弱通风;
4)停止机械通风,关小烟道闸板,关闭炉门。
2、严禁用水浇入炉膛内未熄灭的、灼烫的煤。
3、当锅水温度降低到70℃以下时,扒出炉膛内全部灰渣并将锅水放出,要及时清除水垢泥渣。
4、停炉后,应及时清除烟道和受热面的积灰、烟炱,并按规定进行停炉保养。
八、紧急停炉
1、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紧急停炉,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工厂主管领导: 1)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时;
3)锅炉水位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经排污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时;
4)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5)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或排污阀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 6)锅炉元件损坏,锅筒、火管、火室、管板等处发现裂缝、变形、焊缝漏水,水管及烟管破裂等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
2、紧急停炉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加煤,停止鼓风,减弱引风;
2)采取措施压灭炉火或扒出炉内炭火,链条炉排应快速将燃烧的煤退至灰斗,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或用煤压在燃烧着的煤上来灭火;
3)炉内停火后,把烟道闸板全部打开一段时间后,方可将炉门打开; 4)将锅炉与总汽管隔断,停止送汽;
5)超压时,打开安全阀排出炉内的蒸汽,降低锅炉压力,但应保持水位正常。若不超压、应稳定工况,靠缓慢自然冷却来降压。
3、整个紧急停炉应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不要惊慌失措。紧急停炉措施要快,具体开关阀门时要准确操作。
水处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接班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2、交接班要认真查阅记录日志,了解上班水源、水处理设备、化验、软水供应等情况。检查设备、管路、附件、化验仪器、器皿、工具是否完好、齐全、,软水储备是否充足。并当场作一次水化验试样,校验水质是否符合要求。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经常巡回检查水质处理设备、盐泵、管路、附件、仪表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处理。
4、按GB1576--96要求及时进行软水、炉水化验,读数要准确,使给水、炉水的硬度、碱度、溶解氧、PH等值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正确处理失效的交换器,降低盐耗,认真填写记录。
5、化验仪器、仪表、器皿要轻拿轻放,经常擦试保持其清洁和精度。
6、有腐蚀的酸、碱或有毒药品,必须要保管妥当,外表标签要完好。
7、注意原水水质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保证给水的质量和储存量。
8、交班前要做好环境、仪器、器皿设备的清洁工作及其他准备工作,便于接班人进行检查,当场化验,查阅日志,并主动向接班人交底。
热力点及热力管网作业 一、一般规定
1、热力管网加热站房每班应有两人以上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站房内,如有外单位参观学习,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方可入内。
2、运行值班人员应负责站内和外线安全运行工作,每天必须对管辖内外网进行巡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3、在运行中如发现设备供汽压力、流程及回水不正常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妥善处理。
4、执行交接班制度,若设备运行存在问题,处理后再进行交接。
二、操作规程
1、送汽操作程序
1)生产、生活和采暖的送汽工作,必须在接到车间调度通知后,方可供汽; 2)送汽工作应由工长或专人指挥;
3)送汽前应对全线和阀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送汽前,应在送汽沿线上派出人员,定点、定人进行泄水阀门的操作。要事先将泄水阀门打开,放净管内的余水,但泄水阀门不能开得过大;
5)沿线准备工作做完后,送汽时,指挥人一定要通知泄水操作人员注意,防止发生事故;
6)总阀门的开启,必须要缓慢进行。每微动一次,都要间隔一定的时间后再进行操作;
7)对锈死阀门,不易打开时,禁止用大管钳来扳动阀门手轮。
2、停汽操作程序
1)停汽工作应根据车间通知的停汽时间和范围进行;
2)关闭总阀门后,应观察阀门是否关严,并定点、定人将管内余汽放净; 3)禁止停汽后立即检查管道,一般应在半小时以后进行; 4)停汽后的送汽工作,按送汽操作程序重新做起。
第四篇:燃煤导热油锅炉操作规程
杭州********有限公司
1.目的:为保障锅炉安全操作,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程。
2.范围:适用于导热油锅炉操作人员。3.职责:
3.1 所有锅炉操作人必须执行本操作规程;
3.2 锅炉工属特种作业的人员,应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领取司炉工上岗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3.3 公司聘用的司炉工为锅炉使用责任人并对本操作规定负责; 3.4 司炉工必须对锅炉特性、各管道线路及安全操作规程非常熟悉。4.操作规程: 4.1 锅炉启动
4.1.1 导热油炉启动时应先检查仪表、循环油泵及备用发电机、降温、灭火器具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后,再点火起炉,停机时需先停火,待导热油温降至100℃以下时方能关停循环泵;
4.1.2导热油升温时应循序加温,不能急燥。运行中应少加煤,勤加煤,保证炉火均匀;
4.1.3运行中如遇突然停电或线路故障,应立即按紧急停炉处理;循环油泵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油泵(以上过程必须在2分钟内完成),紧急停炉时,严禁用水冲浇炉膛;
4.1.4密切注意所有阀门、法兰连接处有无泄漏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汇报,不留隐患;
4.1.5对导热油炉受热管壁、盘管拉撑等连接处应勤检查,如发现有异常变型、渗油等,应及时停炉修理;
4.1.6密切注视进出口油温压差,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4.2 锅炉运行
4.2.1 正常工作时,高位槽内应保持高液位,低位槽内应保持低液位,每班至少检查二次,高位槽出现底液位时,应急时补充新导热油; 4.2.2导热油炉出口最高温度严禁超过320℃;
4.2.3锅炉工每小时应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如实作好记录,主要检查内容燃煤导热油锅炉操作规程 如下:
4.2.3.1热传导液进炉压力、温度、出炉压力、温度;过滤器前后压力;循环油泵进口压力与出口压力,循环流量;
4.2.3.2 锅炉本体(特别是辐射受热面)有无鼓包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良好;
4.2.3.3炉排、出渣机、鼓、引风机运转情况、油位、冷却水是否正常,除尘器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4.2.3.4 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热传导液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热传导液体?能否向膨胀器补液,加油泵是否正常; 4.2.3.5 检查锅炉燃油管道、阀门有无渗漏。4.3 锅炉停炉
4.3.1 临时停炉(短时间停炉)手烧炉炉排用少许湿煤压住红火后,开炉门、关鼓风及烟囱挡板,维持炉膛余火;循环泵不停,用热设备打开旁路,维持热传导液的正常循环,避免局部超温。当用热设备继续用热时,手烧炉排扒开火堆,关炉门、开鼓风、烟囱挡板,恢复燃烧;
4.3.2 较长时间停炉(一般在8小时以上)当需要停炉8小时以上时,手烧炉排因炉膛较小,关闭风机和烟道挡板后,要用较厚的湿煤压住红火,停炉其间应有人值班,保留火种不让其熄灭。如湿煤自燃,要重新压上湿煤。循环泵在停炉时仍继续工作,油路打循环,用热设备不用热时打开旁路。当出口油温度降至100℃以下时,关闭循环泵。用热设备重新启用时,有机热载体炉先开循环泵,使热传导液先流动起来,再“扬火”恢复燃烧,如油温已降至100℃以下重新运行时,不能像短时停炉那样快速恢复燃烧,而是要控制升温速度,以免局部超温。4.3.3检修停炉操作步骤:
4.3.3.1 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负荷停止后,停止供煤、送风,然后再停引风;
4.3.3.2关闭炉门、灰门、烟道挡板,防止锅炉急剧冷却;
4.3.3.3当炉体压力表降为零,热传导液温度降至150℃以下时,打开炉门、灰门、烟道挡板,加强自然通风冷却;
4.3.3.4锅炉内热传导液放入储油罐,锅炉供热管道等采取隔绝措施,然后打开检查孔,用蒸汽冲洗,清除焦垢和杂质等。4.3.4紧急停炉操 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并及时通知生产部和设备维修负责人;
4.3.4.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给水泵或自动给水系统失灵,不能向锅炉进水;
4.3.4.2水位表或安全装置失效;
4.3.4.3压力表或压力控制器失效,液位计液面剧烈波动,虽然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4.3.4.4 锅炉受压部件发生鼓包、变形、裂缝等缺陷,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4.3.4.5管道阀门破裂,法兰接合面填料冲出等造成导热油大量泄漏时; 4.3.4.6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3.5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4.3.5.1 在采取紧急停炉操作时,应保持镇静,先判明原因,再针对直接原因采取措施;
4.3.5.2将煤闸门弧形板摇上,炉排走快挡,迅速将炉膛内燃煤走完,停鼓风、引风;关闭循环泵;
4.3.5.3打开放油阀门,将系统内热传导液全部放入储油槽,然后切断锅炉与其它设备的联系,关闭进出口阀门;
4.3.5.4 打开炉门、看火门、烟囱挡板,加快炉膛自然通风冷却。4.4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4.1司炉人员在操作中心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开关阀门时要轻、缓,头部不要正对阀盘,防止热传导液从阀杆与填料间隙中冲出而被烫伤; 4.4.2 锅炉房内应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4.4.3 循环系统管道需要焊接或氧乙炔切割时,必须排空导热油并用惰性气体置换后,才能动火检修;
4.4.4 在紧急停炉操作时,要谨慎小心,防止被烫伤;
4.4.5 锅炉房内严禁存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杂物,要保持锅炉房干净、整洁;
4.4.5 上机操作人员应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润滑良好,各阀门法兰不泄漏。
4.4.6熟悉掌握操作规程,并有义务提出整改方案。
第五篇: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无操作证严禁操作锅炉。
2、锅炉点火前必须检查压力表、安全阀、夜面计等安全附件是否投用,附件不合格时严禁开炉操作,并检查燃料气阀门及其它阀门是否漏气。
3、点火时,必须用点火棒点,开始时火要小,升温不可太快,以免各部分布热不匀,影响锅炉寿命。
4、给水速度不应太快,生火后应随时注意炉内水位,如水位上升超过最高水位时,应进行排污以降水位。
5、若炉内发生特殊向声,锅炉工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停炉检查。
6、锅炉运行中,气泡内应保持规定的水位,压力不能超过锅炉操作压力,锅炉工应经常监视气压表。
7、锅炉满水时,应及时排水,停止供水,使水位恢复正常。
8、停炉后,待水温慢慢冷却到70度以下后,方可把炉水放出,放净后再用化学处理锅炉水垢。
9、锅炉工离开锅炉房时,必须关好水电,燃料气阀和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