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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最终5篇)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17-652353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3 14:42: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各镇、相关处室、各入区企业、委属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四季度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长陈政高及代市长王阳的讲话要求,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自元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现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范围及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开发区内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职业危害、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1年1月10日开始到2011年4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1月10日至1月16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要求两镇结合各自安全实际情况,针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特点,制定“治理”方案。

第二阶段(2011年1月17至3月15日):为企业自检自查和“两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阶段。期间,达道湾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相关部门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对“两镇”工作进行检验督导,并联合抽检,规划方案《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第三阶段(2011年3月16日至4月10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和上报材料阶段。

三、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经开发区安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成立达道湾开发区2011年“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1.小组成员

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开发区安委会主任单德峰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洪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葛新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为:达道湾镇镇长金太福、宁远镇镇长张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处长耿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处处长徐庆革、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成、达道湾镇安监办主任王家利、宁远镇安监办主任赵世静。

“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临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达道湾管委会安监处,办公室成员负责行动的具体工作。

2.专项行动分工

达道湾开发区安委会:负责“治理”行动总体工作。

达道湾镇安监办:负责达道湾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宁远镇安监办:负责宁远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投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开发区建设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在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租赁厂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治理”行动期间(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4月10日),要求“两镇”及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每周一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将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报送至达道湾开发区安监处,另外“两镇”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

四、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求

1、重点行业企业

对存在烟花爆竹、煤气发生炉、危险化学品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现象发生物品的生产及经营企业,要着重进行监管治理。根据市安监局工作要求,在“治理”行动期间,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杜绝摊位连片销售、打击非法经营,同时派驻市场监管人员,对其进行时时监管,确保达到安全要求;对区内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和治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若发现隐患,在隐患排除前禁止任何作业行为,特别在放散、检修过程中要尤其加强重视,防止类似“三轧”事故发生;对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经销商,要严格监管,对危化品的存放、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逐层把关,对未能立即排除隐患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整顿,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第二篇: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各镇、相关处室、各入区企业、委属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四季度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长陈政高及代市长王阳的讲话要求,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自元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范围及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开发区内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职业危害、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1年1月10日开始到2011年4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1月10日至1月16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要求两镇结合各自安全实际情况,针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特点,制定“治理”方案。

第二阶段(2011年1月17至3月15日):为企业自检自查和“两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阶段。期间,达道湾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相关部门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对“两镇”工作进行检验督导,并联合抽检。

第三阶段(2011年3月16日至4月10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和上报材料阶段。

三、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经开发区安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成立达道湾开发区2011年“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1.小组成员

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开发区安委会主任单德峰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洪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葛新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为:达道湾镇镇长金太福、宁远镇镇长张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处长耿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处处长徐庆革、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成、达道湾镇安监办主任王家利、宁远镇安监办主任赵世静。

“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临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达道湾管委会安监处,办公室成员负责行动的具体工作。

2.专项行动分工

达道湾开发区安委会:负责“治理”行动总体工作。

达道湾镇安监办:负责达道湾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宁远镇安监办:负责宁远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投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开发区建设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在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租赁厂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治理”行动期间(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4月10日),要求“两镇”及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每周一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将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报送至达道湾开发区安监处,另外“两镇”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

四、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求

1、重点行业企业

对存在烟花爆竹、煤气发生炉、危险化学品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现象发生物品的生产及经营企业,要着重进行监管治理。根据市安监局工作要求,在“治理”行动期间,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杜绝摊位连片销售、打击非法经营,同时派驻市场监管人员,对其进行时时监管,确保达到安全要求;对区内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和治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若发现隐患,在隐患排除前禁止任何作业行为,特别在放散、检修过程中要尤其加强重视,防止类似“三轧”事故发生;对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经销商,要严格监管,对危化品的存放、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逐层把关,对未能立即排除隐患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整顿,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2、在建企业

对尚未停工的在建一般企业工地,除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之外,要着重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工人居住地点进行监管,特别要禁止居住房屋内依靠明火进行取暖,防止煤气中毒。对在建的大型企业,要求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否则将责令其立即停工,待办理后方可继续建设。

3、其他投产企业

一般性投产企业,要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对存在危险隐患的环节要逐一排查,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允许进行任何生产操作,对企业内存在的危险源要做到专人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处罚措施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本着从严执法、从重处理的原则进行监管。对安全监管未达标、存在职业危害或在“治理”行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在建项目,由开发区向市安委会直接上报至市安监局,责令其立即停产,同时从新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安全“三同时”建设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直至核准后方可重新开工。

5、其他

达道湾、宁远“两镇“要在1月16日17点前将在地企业检查名单及具体检查实施方案,3月21日前将本地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上报至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212室)。

第三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督查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与进展。

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表》所规定的督查内容。

二、督查方式

㈠查阅资料。全面查阅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㈡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专项督查整治按照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要求进行。

㈢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对整改中有重大危险的,要责令停产整改。

㈣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公司汇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督查工作结束后,向公司书面反馈督查意见。

三、督查组人员

组 长:王龙生

副组长:孟朝辉王建国

组 员:李 胜刘金才郭耀祖赵春义温 澎

刘河畴郭忠林

四、时间安排

每月25--26日

五、督查要求

㈠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配合公司的工作,对督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公司安全部报告。

㈡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㈢督查组每个阶段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公司办公室提交阶段督查总结。

第四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指导思想

四、总体要求

五、组织机构

六、安全生产整治时间

七、整治目标

八、安全生产大整治的主要内容

九、检查和整治重点内容

十、实施措施

10.1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体系 10.2隐患排查整改

10.3切实加强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实施步骤

11.1自查自纠阶段 11.2检查整治阶段 11.3复查阶段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 工程设计图纸 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 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 《增城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索菲亚定制家居项目工程

工程地址:广州增城市永宁街郭村村

建设单位: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东省湛江地质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诺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结合2014年安全生产月“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后动主题,为扭转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确保我司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迎接从2016年 11月21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在项目部组织开展为期约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有害因素,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项目部实际生产情况,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决定,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活动。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二、指导思想

项目部坚持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安全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部门责任,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认真根据《城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项目部当前的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责任,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建立工地的安全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对工地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治理,深入落实各项生产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稳定。

三、总体要求

广泛动员宣传,扩大安全工作覆盖面,不留死角;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检查和整治,切实强化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宇宏

副组长:尹景扬、李强

组员:曾福成、江华躯、陈艺武、陈浩、陈荣

五、安全生产整治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月31日。

六、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强化我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制止“三违”行为,排查、整治和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促进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发展。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七、安全生产大整治的主要内容

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职工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委对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法规和政策。抓紧正反两反面的典型,以案说事、以案说法,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使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观念,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及班组树立担负相应的安全责任,落实从项目经理到岗位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层层把关。使全体工作人员肩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条例,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开展以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差隐患,抓整改”的工作。对重点部位、重要机械设备、关键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督促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协同相关部门做到时间、经费、措施、责任“四落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实”。

通过这次活动,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本项目存在的突出隐患,坚决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又要引导本项目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确保以后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转和安全管理机构的设定及人员的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情况;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施工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管理情况;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和实施情况;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验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措施是否完善,消防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建筑工地食品卫生工作落实情况。

八、检查和整治重点内容

根据工程目前的实际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外墙脚手架密闭空间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按建设局的有关规定要求落实。

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和健全安全管理架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对工地范围内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和防护、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配备,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工人宿舍、临电系统、消防安全情况的检查及整治。

工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执行平安卡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等情况的检查和整治。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临边洞口等部位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外墙脚手架的检查是否符合规范就要求,雨季、强对流天气等季节性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对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死角、施工管理容易出现松懈的分部分项工程、非主体工程的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落实执行。

九、实施措施

10.1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体系

1、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2、分解并落实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班组。

3、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监理应急工作保障机构,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环节监管到位。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余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坚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的范围,谁负责”全面落实楚天都市沁园项目部内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10.2隐患排查整改

1、“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活动期间,楚天都市沁园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整治,我部坚持对主要安全风险、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作业班组要坚持开展岗位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坚持遏制、防范事故的发生。

2、结合项目部工程实际情况,加强对高空坠落,外墙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设施,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能执行的当场执行,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3、做好雨季、强对流天气等季节性天气应对和关键时段安全稳定工作。

4、自觉地经常性地根据工程自身施工特点和面临安全风险,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楚天都市沁园项目建设安全稳定。

10.3切实加强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学习、宣传安全法律及安全常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组织、宣传安全法规政策、发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技能培训、讲解安全设施设置标准以及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等,牢固树立“实施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意识,提高施工人员防范技能。

3、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农民工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新进场工人在开工前必须对每一位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文字记录留底保存备查,落实好班组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做好教育记录和照片留底工作。

4、严格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公示制度,在工地现场醒目地方设立安全隐患整改栏,列举各个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落实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要素,并及时更新安全隐患问题。

十一、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分为自查自纠阶段、检查整治阶段及复查阶段三个阶段实施,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 至2017年1月31日。11.1自查自纠阶段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1、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自查自纠阶段为11月20日~ 11月30日

2、认真组织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整治内容,有正对性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形成自查报告,作为检查的一箱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一查认识,对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三叉教育,是否进行了全员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是否有所提高;四查施工现场,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要求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

3、开展2016年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是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临时用电、临时设施、外墙脚手架、起重机械、机械设备检测备案、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地食堂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4、各在建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和落实。各在建项目部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积极整改。

11.2检查整治阶段

1、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阶段时间为12月1日~ 12月20日

2、项目部在建项目进行检查整治,项目部对安全大检查中所发想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进行详细的检查整治,要通过“检查-整改-在检查-在整改”的有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效途径,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应做到分析总结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11.3复查阶段

1、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复查阶段为12月20日~12月30日。

2、开展专项针对安全大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大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安全巡查等情况。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提高所有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素质。

3、将对前二阶段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治理办法,制定相应对策,实行长期的管理机制。

第五篇:百日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2008年5月20日

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68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毕署办明传〔2008〕98号﹚要求和织安监管〔2008〕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两个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层次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夯实我矿长期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治理范围

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治水及地面各生产场所等。

三、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系统、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制的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职工操作、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

﹙一﹚、内容

﹙1﹚、矿井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定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

﹙2﹚、瓦斯治理方面。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采达到指标要求;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适应,严格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质量和校验符合规定,按规定配备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落实好对瓦斯的“人、机”监测。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要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有正常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备用系统。.﹙3﹚、采掘布置。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合理,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续正常。及时填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并要有规范真实。

﹙4﹚、机电运输管理。按规定实现双电源。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现象。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牢固可靠。

﹙5﹚、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使用好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6﹚、在水害防治方面。熟悉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资料,落实对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防治措施,加强对防排水设备及设施的检查。认真落实“两季三防”工作内容和要求。

﹙7﹚、火工品管理。严禁购买非法火工品,火工品的存放量符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发放、领用制度,做到帐物相符。爆破作业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禁止明火放炮和违章放炮。

﹙8﹚、防止“三超”。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禁止超生产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9﹚、自然灾害防治。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搞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到4月﹚:隐患排查阶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排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对上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并检查安全效果情况。

第二阶段﹙5月到9月﹚:隐患治理排除阶段。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重点治理。结合安监部门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各种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加大治理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巩固成果和总结阶段。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治理成果。

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经验和教训。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因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实现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目标,成立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峪﹙矿长﹚

副组长:刘鹏志﹙总工程师﹚

王国平﹙生产矿长﹚

刘自峰﹙安全矿长﹚

司森祥﹙工程师﹚ 成员:刘厚银﹙电工队长﹚

王方平﹙助理矿长﹚

王中文﹙助理矿长﹚

刘自元﹙助理矿长﹚

六、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载体,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律、特点,及时总结推广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成员要把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是隐患治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3、重点突出查隐患,抓治理。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为切入点,以强化督促检查为手段,恨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中坚持做到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督促 检查,深入现场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编号登记、销号制度,制止“三违”现象,提高职工正规操作水平。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要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的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库、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加强隐患编号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吸取近年来一些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决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6、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做好阶段小结,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全面发展。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书面统计分析表,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 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方案

2008年4月

日 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有效地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我矿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峪

副组长:刘鹏志

王国平

刘自峰

成员:司森祥

刘厚银

王方平

王中文

管丕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王国平﹙矿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重点: ﹙一﹚、瓦斯治理; ﹙二﹚、水害治理; ﹙三﹚、顶板管理; ﹙四﹚、机电运输情况; ﹙五﹚、“一通三防”情况; ﹙六﹚、火工品管理情况;

﹙七﹚、防止“三超”情况; ﹙八﹚、规程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再自行检查过程中,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同时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2、对所查处的安全隐患,由具体负责人组织整改,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措施,整改方案落实资金和物质按限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将事故隐患治理排除。

3、该项工作是矿上的一项长期工作,要在工作中结合实际,真正将该方案落到实处,按职责要求明确责任并认真执行。

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

安全生产百日自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08年3月20

日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自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矿井安全水平,有效地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织安监管字〔2008〕3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本质安全年”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努力减少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矿安全健康发展。

二、督查时间:

此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为4月24~30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5月1日~6月30日。第三阶段:督查巩固阶段,时间为7月1日~7月30日。

三、自查内容:

﹙一﹚、综合自查重点内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及各类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到人。是否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落实 整改。

﹙二﹚、专项自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入镜带班的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情况及登记、销号制度执行情况。

2、通风瓦斯管理情况。矿井是否具备完整可靠的通风系统,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情况,瓦检员井下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落实矿井与其现场管理有关制度。

3、防止水管理情况。坚持“有掘必探”的探放水原则;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

4、火灾防治管理情况。采取预防火灾的措施和避光线防标注情况。

5、煤尘防治管理情况。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6、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和敲帮问顶制度。

7、机电运输管理情况。井下机电运输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8、火工品管理情况。严禁购买、使用非法爆炸材料;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贮存和领取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9、采掘布置情况。矿井采场布置合理,采掘接续正常,使用正规采煤方法,严禁以掘代采。

10、劳动定员管理情况。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 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11、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四、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张峪

副组长:刘鹏志

王国平

成员:司森祥

刘厚银

王方平

王中文

五、工作要求:

要将安全生产百日自查专项活动落实到实处,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以减少隐患、遏制事故为目的,夯实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

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最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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