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郊区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郊区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郊区城市环境整体水平,根据《郊区市容(行政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_—202_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2_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专项整治活动,以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城市形象,积极投入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之中,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全面提升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水平,特拟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相关会议精神,紧密围绕打造宜居宜游宜商的生态山水郊区,以“双迎双创”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开展一次大规模、高强度的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专项整治活动,解决一批我辖区内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以推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数字化,实现城市长效管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城市容貌景观的明显变化,全面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再跃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 长:薛小平郊区市容局局长
副组长:吴传军郊区市容局副局长组 员:林俊办公室主任
屈明海市容中队中队长
江峰城建中队中队长
戴军城建中队副中队长
郑云环卫站站长
汤玲玲办公室副主任
下设四个保障组:
1、违法占道经营物品收缴组(4人)。组长:屈明海,组员:吴勤、戴军、董云先。
2、现场安全保障组(3人):组长:林剑,组员:杜军星、汪宇。
3、收缴违法物品清点组(3人)。组长:郑云,组员:张雷、汤玲玲。
4、机动巡查组(3人):组长:林俊,组员: 夏飞、汪辉
三、目标任务
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等违章占道经营已成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卫生的一大痼疾。它不但污染环境,阻碍交通,有碍观瞻,而且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干扰了市民的正常生活,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取缔非法占道摊群(点)。坚决取缔城中村处占道经营和乱摆卖的各类摊贩。同时,强化和规范对乱摆卖现象的管理。对现有的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进行疏导,有计划建成一
批高档次、高品位、高水平的市场。重点打击屡教不改的多次违规者。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1月中旬至2月底)。制定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整治动员大会。成立工作班子,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层层发动,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力量,广泛宣传,向广大经营业户和市民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讲清取缔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为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_年3月1日至8月10日)。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完成对铜山村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初步整治工作;集中力量解决“钉子户”及老大难问题,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难点地段。对无视劝告、未经整改、继续从事乱摆卖经营活动的重点户,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综合执法等强制措施,予以取缔。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_年8月1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整治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城管执法队伍搞好日常管理,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采取专人盯防,责任到人,实行划片分段责任制;对其它路段区域,实行责任到人的及时巡查制。健全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少数不听劝阻、屡教屡犯的,要及时采取强硬措施,出动联合执法队伍,坚决予
以打击,彻底根治此类违法乱摆卖经营现象。并做好整治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对疏导摊群(点)进行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五、责任分工
整治责任分工:
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宣传及报道工作。
市容中队: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落实、管理及监督工作。
城建中队:负责维护专项整治一线工作秩序,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局乱摆卖整治组,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好城市市容城中村市场和乱摆卖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
(二)宣传造势,营造氛围。在这次整治活动中,要强力造势,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大力宣传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重大意义,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以赢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要给予及时报道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三)严格操作,强化督查。在整治活动中,一方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对少数钉子户和刺头,绝不能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坚持疏堵结合、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做到有理有据有节,讲究执法技巧,防止各类伤害事件发生,提高整治效果。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乱摆卖经营整治组要加大考核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负责对全辖区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积极参加这次集中整治活动、整治效果好的片区要给予表彰,对态度不端正、工作不力的片区及模块组长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并将考核成绩纳入模块化管理绩效考核中。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城市市容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创新完善机制,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主次干道和窗口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二篇:乱摆卖保证书
集团党委领导: 5月25日下午,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公司负责人会议。会议通报了各公司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指出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严格整顿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确保公司规范正常运营。会后,我仔细思量,认真体会,对照集团公司的要求,总结近期工作情况,我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标准离集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保证完满完成公司各项任务指标,我决心从严、从细抓好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一切浪费及违规乱纪行为。
召开本公司管理人员会议,传达了公司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如下工作要求:
1、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考勤纪律,否则从严处理。
2、针对公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照个人的工作职责,查漏补缺,提高工作效率。
3、分管领导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强化工作作风、工作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干好本职工作。
4、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加强账务管理、仓库管理、原材物料的管理,出入厂手续管理,确保帐务相符。实行财务余额日报表制度。
5、强化劳动纪律,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期间,任何人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上网游戏,串岗、离岗,值班时不得打盹睡觉,发现一律从严处罚。
6、针对工作岗位,定编、定员,绝不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
7、实行政务公开,对有关工作内容,生产性开支实行政务公开。篇二:不乱停乱放车辆保证书
保 证 书 xxx单位或(xxx同志你好:)
由于这次的车辆乱停乱放的不良行为,和缺乏交通常识安全意识行为被你及时发现并及时纠正,我深表感谢。自己保证今后坚决按照交通法规和交通常识行驶和停放车辆,自己也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了认真深刻反思反省。
我认识到,所谓乱停乱放的危害性,就是指那些陈旧的不良交通驾驶习惯,违反交通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这是一种在驾驶工作中沿袭下来的不良驾驶行为,是经常表现出来的缺乏交通常识和缺乏安全意识行为.它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驾驶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方式,由于没有认识认识不够或随心所欲,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因而造成对城市形象和影响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乱停乱放性违章本身不是小事,而是关系到交通安全生产的大事.乱停乱放的危害性
1、影响城市形象。乱停乱放行为导致城区秩序混乱、城市品位和形象的下降,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提升。
2、道路通行能力下降。随意停车、占道停车会占用目前有限的道路面积,因而会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使道路交通运行的速度下降,损害了广大交通参与者合法的通行权。
3、影响交通安全。机动车随意停放,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机动车驾驶人的突然停车常常使其他交通参与者无法及时反应,而导致追
尾事故、相互碰撞事故的发生,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该路段道路不畅通,且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地点经常是靠近学校、单位,或饭店集中的地方,由于占用车辆通行道路,容易形成堵塞点,导致道路出现堵塞现象。
最后再次感谢交警同志对我的悉心讲解,是我受益匪浅,也深刻认识到乱停乱放的危害性。在今后的驾驶中坚决按照交通法规条例安全驾驶和停放车辆。保证人:xxx 202_年11月26日篇三:城管印象
材料题1 在通报会现场,有记者提问,城管卧底体验摆摊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所售卖物品从何种渠道得到。
对此疑问,洪山区城管局赵局长表示,这次行动是局里决定的,高度保密,所以没有形成会议纪要。“卧底”城管所出售物品都是城管队员自己购买所得。在发布会现场,两名城管也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同时公开了“卧底”日记。根据h省广播电视台记者胡某在现场拍摄的日记照片显示,“卧底”城管在日记中记录了自己的“卧底心得”。
材料题2 广州又现城管小贩冲突,一名城管协管员不仅被拳打脚踢,还被剥了制服上衣、狠抓下体。近日,广州市某区城管执法中队向媒体公布了事件的相关视频。
据广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现场调查,三名小贩对殴打城管协管员的行为供认不讳。该局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市城管执法局强烈呼吁公安机关依法严查这起事件,依法严惩打人者。
他依然穿着那件被扯烂了的城管制服,上面的扣子只剩下两颗,胸前被抓伤的道道红印依旧清晰可见。他当天去了两次医院,“医生说暂无大碍,但还要观察。最后给我开了消炎药”。回忆起事发经过,温某认为,自己赶不走小贩,向城管领导要求支援驱赶一事惹怒了他们。小贩的突然发难也完全出乎意料。
温某,在城管当协管员三年,工资待遇不高,但人身危险不少。“我也知道前段时间天河区有个协管员在执勤时被人砍了七刀,感同身受,好同情他。”由于怕家人担心,温某直到第二天才告诉家人。但最令他感到无奈的是,“政策规定城管只能处置小贩的货物并不能真正形成阻吓作用,小贩被暂扣货物,到城管中队接受教育、写保证书,但过后依旧乱摆卖”。
有网友针对此事表示,城管和小贩都是为了生计,各自都有难处,两者虽为对立,但谁都不能“用拳头说话”。如果小贩以拳头来抗法,城管就只能用挨打的身体来执法吗?现在的执法方式和力度都要调整,不可以让执法者“拿身体去执法”。
有目击事件的商家介绍说,那个城管协管员平时脾气很好的,做事情也很认真,是街道城管中最好人的一个。每次过来执法见到我们都会打声招呼:“开档啊?吃饭了没有啊?”
反而是那几个小贩一向都很凶,好像这里地头是他们的。那几个小贩在这里摆摊也很久了,以前也打过这个协管员好多次。但这次最严重,有治保人员在也劝不下架。
材料题3 在羊城论坛上,近期发生的城管人员被打伤事件成为市民热论焦点。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表示,广州每年有200余城管被打伤,但在暴力抗法中受伤的商贩只有两三人。
有市民发言表示:“站在城管的角度看,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有危险,公安、工商等部门也要保护城管,让城管能够放心执法。站在流动摊贩的角度去想,你城管一过来肯定是要砸我的饭碗。所以,应该在提供更多的优惠给流动摊贩,如在附近居民区的地方划定区域让流动摊贩摆摊。”
针对近期发生的城管人员遭小贩报复事件,广州城管局执法处负责人感到无奈:“现在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尖锐,流动商贩团伙化、集团式,以收取保护费的形式相互帮助,这给城管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据城管局执法处的负责人介绍,目前广州主干道是禁止流动商贩经营的,次干道采取严格控制,对于一些内街内巷,会在规范的同时创造条件,划出固定区域供商贩摆摊。他指出,城管人员在管理过程中要文明执法,也可以在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加强以人性化服务为出发点的柔性执法。如在萝岗区,城管主动为商贩找档口,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矛盾。但在城管人身受到威胁,生命无保障的情况下,也应进行适度的斗争,“将暴力抗法制止在萌芽状态。”
“城管执法压力很大,市民对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使城管执法很委屈。”该执法处负责人说道。
材料题4 这些惨不忍睹的照片最先在网上发布时,就被命名为“a城市管理者打人”,很可能,照片的拍摄者就认为是城管打人造成小贩血污满身。摆摊小贩被城管执法时打伤,这已经是近些年再常见不过的新闻,因而,在小贩受伤,城管出现过在现场的情况下,对于许多网友来说,看到这些图片即认为是城管打伤了小贩可以说是条件反射。不过,也有些细心的网友发现,该女小贩所处的位置旁边有个比较陡的台阶,结合照片中其他人的表情来看,认为小贩自己摔伤的可能性更大。然而,即便真相未明,人们“习惯性认为城管打了小贩”这一现象本身也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何以城管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如此之差?在事件中,一位与城管接触较多的重庆市政工作人员给辟谣者的信引发了广泛关注。来信称,“城管的苦酸有谁知?”“a市的城管管理得挺好的”“从去年到现在,我经历的那些所谓的城管打人,都是虚构的,没有一个是真实的”。这封为城管说话的信立刻又引来了网友炮轰,甚至翻出了今年初一起“a市城管打断摊贩肋骨 ”的旧闻来抨击这封信说的是假话。更多的网友则压根不相信城管会有多好,甚至称“不打人还是城管吗?”无论如何,城管的形象在民众心底已经是根深蒂固,很难被改变。套用韩寒在钱云会事件上的追问:“就算小贩受伤跟你们没关系,为什么你们说的话那么多人不相信,为什么人们觉得这是你们能干出来的事情,为什么你们的处理方式显得那么欲盖弥彰?”固然,这里有老生常谈的公信力缺失的问题。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城管打人”确实广泛存在着。
材料题5 城管,是伴随中国城市化进程而产生的行政执法者,但由于城管队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制度不完善,执法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随意罚款,不规范、不作为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诟病已久。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重塑城管工作形象已成为各地城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在接受受理城管相关投诉中,最常见的要数乱设摊和占道经营,究其原因,是由于执法相对人在城市生存的需要。但是,强制执法是否真的能够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呢?在城管执法中应当灌输“以人为本”的城管执法理念,处罚只是城市管理执法中的一个手段,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协调好各方关系,保障各方权益才是长久之效。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明确“服务”意识,认识到执法者同时也是服务者,在热情、周到、及时、高效地履行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提高执法效率的途径,提高执法质量。在面向广大的市民宣传城管的工作职能时,也可利用新闻媒体来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过程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可以适当采取录像、拍摄等措施避免因执法相对人的胡编乱造引发公众的质疑和 不满。同时强化社会对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的监督,使城管执法决策更加体现公众的利益,执法过程更加公正化、透明化,这样也更能够使城管在日常执法中获得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城管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城市的整洁和文明,但严格执法不意味着只有冷漠才能代表法律的公正。在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背后更多的应是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法治社会更需要人性化的执法方式。现实中,一些执法部门往往更多地注重结果,而不太注意过程和细节,往往过于强调法律的刚性和威慑力而相对忽略法律本身应有的人文关怀。这种威严有余、人情味不足的执法手段,既不符合现代文明的要求,也与现代法制的原则和基本法理相悖。
和谐作为一种基本价值观或价值理念,体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一种合理关系。城管执法的最佳状态是和谐,即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执法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和谐,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的和谐,合法与合理的和谐,实体与程序的和谐,管理与服务的和谐。其中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尤为重要,具体体现为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融洽、共赢的关系。而暴力执法、野蛮执法、无理执法等现象都是与和谐理念相悖的。为此,和谐执法要求执法者态度上要与民为善,目的上要促进和谐而不是持敌视态度视执法对象为敌人。视执法权为特权、强权。围绕以人为本、和谐理念,探索城管柔性执法的具体方式的应用,从而促进城市的科学发展。
材料题6 近来,各地城管行业开始不断探索“柔性执法”的新方式。“微笑执法”、“辩论执法”、“围观执法”、“眼神执法”、“铁桶阵执法”、“举牌卖萌执法”??似乎想用一种新型的执法形式,改变人们对城管执法根深蒂固的偏见。
之前,武汉某城管局举着11块“最萌”标语牌亮相街头,引来众多市民围观,不少占道摊贩见到举牌的执法人员走来,主动收摊。
网民说:“不用暴力用眼神,这样执法有新意,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如果采用法律程序,依法执法则更好。”
安徽省某知名社会学家说,各地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近几年已经开始探索用“疏导”和“集中管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对于直面最基层矛盾的城管职业群体,他们的“柔性执法”探索是值得肯定的,“至少他们在做有益的尝试”。
材料题7 香港的《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中对市场和乱摆卖管理方面有明确的细则规定,曾被判定违反了市政管理条例的人,从此以后禁止在市场上从事任何业务,或受雇于他人参与任何业务。而流动商贩乱摆卖更属于违法行为,公职管理人员可以对其逮捕。此外,香港的城市管理有三条原则:只能动嘴警告,不能动手争执;只能诉诸公堂,不能自行执法;只能按规办事,不能越权处置。只是在“小贩对公共环境造成阻碍,警告无效时,才会采取行动。而且在法庭定罪之前,执法人员无权没收店主的任何货物。” 同时,为了给流动商贩一个合法营生的场地,香港设立了多个贸易市场,将商贩牌照资料和犯罪记录存入电脑。将他们的摆卖活动局限于不妨碍环境和车辆行人交通的地方。特区政府还允许小贩成立行业协会,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以保证小贩的合理诉求。
以这种“疏堵结合”的方式管理流动商贩,让他们在法律允许之内营生,而公职人员也有相对应的法律细则去管理他们。管理部门可以参考香港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设计出适合我们的城市管理新模式,来缓解当前城管与流动商贩间的紧张关系。
另外,以韩国为例,韩国也注重市容,但只要申请加入“小摊业主协会”获得批准即可出摊。政府将市区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绝对禁止区域,包括主干道、火车站、广场等。第二类为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但危害较小的地区,对摊位的规模、摆摊时间地点都有一定限制。第三类为许可区域,包括与住宅分离的城市中心的空地等,一般都允许在这些地方摆摊。
面对城市问题,“共管”是良策。一方面,城市管理要激发各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和高效率,协调多个执法部门联合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走好群众路线,既要畅通多元诉求渠道,及时了解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城管的形象得分;还要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群防群治,培育自觉维护环境秩序、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群众基础。
材料题8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怎样真正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呢?政府不再是凌驾于公民社会之上的官僚,而是作为人民的公仆,矜矜业业的服务于民。如果这种思想能在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加以体现,也就意味着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不再是位居于庙堂之上、依靠权力控制相对人的“管理者”,而是与相对人平等沟通、相互尊重、提供帮助的“服务者”,应当真正做到替群众办事、为群众说话、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城管执法“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真正形成管理合力,以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和执法效率。城管执法部门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致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具体的处罚标准不明确,损害执法相对人的权利,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滥用职权的“城管弊病”,反映出城管队伍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城管执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只有得到了社会的认同,我们才能使城管执法走出现实困境。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形象,需要城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有序管理和文明执法,要做到有序的科学管理就需要继续解放传统的管理思想,在管理的方法和方式上不断的创新,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而政府方面应当及时做好信息的公开,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早日在真正意义上做到“服务型政府”,为城管的执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舆论导向。
【第1题】给定材料6中说到“即便真相未明,人们‘习惯性认为城管打了小贩’这一现象本身也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何以城管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如此之差?”立足给定材料,请总结概括城管给人们留下恶劣印象的原因,并就如何树立良好的城管形象谈谈你的看法。要求:层次鲜明、条理清晰、不超过500字。(本题分值: 100 分)答:造成城管形象在人们心目中如此之差的原因是:
1:执法部门执法理念不科学;管理制度、执法程序不规范;缺乏公信力。
2:对于执法者来说,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作风不规范;自身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对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3:一些不好的网络和社会舆论也给广大市民造成不好的心理暗示。
要想彻底解决“城管问题”,树立良好的城管形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各级职能部门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各部门的职能转变,使执法方式和执法程序系统化,规范化;不
仅要规范商贩的行为,更要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做好信息共公开工作,提高公信力。
2: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执法部门应解放传统管理思想,与时俱进,创新 执法方式和管理方式,从以前的生硬的“硬性执法”改为柔性执法;加强执法者素质建设,规范自身行为作风。
3:做好执法宣传工作。加强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认识,走好群众路线,加强政民沟通。
本题是归纳概括-提出对策的复合型题型,考查的是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的是作答的层次性和全面性。从整体上看,层次分明,条目清晰;从具体内容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作答条理不够清晰,存在几个原因糅杂在一起阐述和措施交叉现象。条理性不是简单的标注数字区分即可,还应当注意内容之间的归类整合。如原因一包括了执法理念的原因、法律制度方面的原因,二者不属于同一层面,应将其分开阐述;措施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这是属于措施三中的具体措施,应将其置于措施三中阐述,以符合条理性要求。
2、原因阐述不到位,如原因三只是概括了一种现象,其实质原因是“城管执法工作不透明,公众对城管执法工作不了解,容易轻信谣言”,你应进一步加以概括总结。
3、提出对策的角度不够全面。提出对策的基本技巧:先尽量从材料中寻找对策,没有材料根据原因提对策,没有原因根据问题表现提对策,实在没有的根据方针政策提对策,以确保对策的全面性。这里根据原因,还可以提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形成管理合理”等等,建议加以补充篇四:关于乱摆卖、占道经营等问题的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乱摆卖、占道经营等问题的 情况调研报告 xx城管局:
根据贵xx通知要求,我xx高度重视,立即对我辖区乱摆卖、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辖区乱摆卖、占道经营问题的现状 xxx是xxxx最早的商业中心,周边人口密集,人流量、车流量巨大,市场需求极其旺盛,许多摊贩受利益驱使,纵使被处罚也还坚持占道摆卖。以xxxx周边为例,每天人流量在xx万左右,节假日高达xx万人左右,巨大的商业利益,吸引了大量无证商贩聚集。这些乱摆卖人员的构成比较复杂,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构成主体以外来人口为主,文化水平低,多数没有一技之长,缺乏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水平没有保障。他们普遍以老乡、亲戚朋友等名义结合成或松散或严密的,类似于团伙的组织,如xx帮、xxx帮、xx帮等。他们经常会和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出现了“城管来,小贩走;城管走,小贩来”的现象,管理难度较大。
二、主要工作措施
对于占道经营、乱摆卖的问题,我xx采取“四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一是全面巡查与突击整治相结合。我xx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
执法过程中,对辖区重点路段和区域乱摆卖、占道经营实行严密监控,进行全方位覆盖式清理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取突击行动,严厉查处乱摆卖、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是单独执法与联动执法相结合。我xx加大力度对乱摆卖、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同时,联合综治办、安监办、xxx市场监督管理所、出租屋综管所、派出所等部门深入辖区重点路段和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对依法清理过的区域和路段加大 复查、回访力度,进一步巩固执法成效。
三是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相结合。在执法车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派发告知书、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市容环境法律法规,增强市民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尽可能采用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占道经营乱摆卖的商贩自行撤离;对那些据不听劝阻的,则采取刚性执法的方式,依法予以清理整治。
四是公务员与协管员等力量相结合。目前全队参与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主要有公务员、xxx、xxxx、物业公司保安员,另外和相关经营户签订“三包协议”。我xxx将上述多种力量进行整合,强力推行“1+3”工作模式,即公务员+xxx、xxxx、物业巡查员,加强执法力量对社区占道乱摆卖等市容环境问题的管理。
今年以来,我xx共清理乱摆卖23200余宗,查处乱堆放6700余宗,超门线经营 8400宗。
三、存在的问题
(一)整治乱摆卖及占道经营的执法人员不足 xxxxxx位于xxxxxxx部,管理面积xxx平方公里,辖区管理服务人口xxxxx万,而我xx分配在城管综合执法的公务员只有xx名(含队长)、另有xxx人员协助公务员在辖区内开展综合执法等工作。xx年我队已公开聘用xxx名外包服务巡查员协助做好xxxxxxxx市容环境综合执法。尽管如此,xxx的工作任务依然非常繁重,他们长期疲于奔命,“白加黑,五加二”的情况非常普遍。
(二)乱摆卖及占道经营的整治缺乏有效保障
在整治乱摆卖、占道经营的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城管执法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这些下岗、失业人员有的家庭确实困难,自身又无任何技能,靠做小买卖维持生计,因执法人员断其“活路”,故拼命阻拦;二是有些执法人员的工作方式和态度不够文明,引起商贩的的反感,导致相互间推搡、撕拆;三是有些屡教不改的商贩因受到处罚或物品被依法扣押,对执法人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执法人员在遇到暴力抗法后,自己又解决不了,求助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往往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对暴力抗法者的震慑力不足,一些不法分子因此变得更加嚣张。目前城市管理执法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有效保障,执法效率有待提高。
(三)乱摆卖及占道经营的整治缺乏有效机制
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这就是为什么执法人员吃了不少辛苦,却得不到理解,执法成效不够好的原因所在。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探索建立疏堵结合的管理机制
目前,占道乱摆卖的商贩这个群体主要由下岗职工、城市无生活保障人、进城农民工等构成。他们基本上都是不能支付高额的城市生活成本而又必须在城市寻找出路的弱势群体。对乱摆卖屡禁不止等问题,我们可采用设立路边摆摊临时疏导点的方式予以解决。而对于疏导点的设立和管理,一是由市xxx相关部门下发临时疏导点设置实施细则或者具体管理制度;二是限定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对申请入场商贩的身份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三是明确相关单位在管理临时疏导点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四是对于临时疏导点的设置,应当由第三方的专业调查机构提前向相关区域的居民、商贩、企业收集意见,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设置疏导点。
(二)建立并完善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机制
城管部门没有限制人身权,而且在人权被日益重视的今天,一旦发生冲突,执法人员似乎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一碰当事人就会被误认为是“城管打人”。通过公安、城管互辅互成,能够产生“1+1大于2”的执法效果。一是公安部门的帮助和配合能够有效化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冲突、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权益;二是能够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为依法行政、公正
执法做好准备;三是公安部门也将依据法规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和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三)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专此报告。xxxxxxxxxxx 20xx年xx月xxx日篇五:浅谈“疏堵”结合治理乱摆卖
浅谈“疏堵”结合治理乱摆卖 202_-02-09 14:59 环卫科技网 作者:吴强华 喻玺 0条评论-乱摆卖是城市管理的顽疾,小商贩与城管间形同猫鼠,永远处于“游击”状态,徘徊在“逃”与“乱”之间。乱摆卖多数在人流集散地,争道抢客,堵塞交通,扰乱市容,“马路市场”油然而生。治理乱摆卖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多方面的问题,需要疏堵结合,但目前对于乱摆卖的政策只有堵,没有疏。广州、深圳市南山区前两年曾试点过乱摆卖解禁,允许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摆卖,但最终都没有公开实行。近期政府为了防止农产品价格过快上涨,提出平抑物价,并在各个街道设置了一些惠民摊点,受到部分市民的欢迎。
城市治理乱摆卖的现状
乱摆卖的小商贩均属困难弱势群体,基本上都是不能支付高额的城市生活成本而又必须在城市寻找出路的边缘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就有供给。流动摊点能够存在,除了小商贩需要生存外,更深层次还在于消费者的需求。由于城市服务设施配置不足,市民并非都具有一定消费能力,因此,方便、便宜的流动摊点就成了一种自然的选择。小商贩与这些消费者同属相对弱势群体,一个是无保障,一个是低消费。这种城市平民间自然形成的互惠互利关系,加上多数市民抱着自己需要时越方便越好,自己不要时到处投诉的态度,使得执法部门不可能一刀切,否则,必然导致矛盾激化。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不得不处在风口浪尖上,承担着多重管理压力。整治——游击——复燃——再治,循环往复,屡禁不止。小商贩受处罚时,通常将不满情绪当场发泄,采取“一哭二闹三躺倒”的手段,引起围观群众的同情。如遇起哄煽动者,执法队员会面临围攻、辱骂甚至殴打。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又由于取证难、证据不充分等原因而不了了之,使得执法工作陷入被动境地。一味地整治,始终未能取得良好效果,根本就在于确实有市场需求。那么如何才能既满足居民需求,同时又保证环境的良好?
整治乱摆卖的难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能够实现执法主体地位明确、职责清晰、监督有力、救济有效,我国法律在各方主体间存在巨大的利益鸿沟。城市外来人与城市居民间存在生存权与发展权的矛盾。小商贩要活命;城市管理要向国际名城看齐,这就要依靠健全的法制。制度的完美才能带来公共权力行为的完美,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城管执法。无法律依据,是无法做好工作的。综合行政执法的依据主要是《行政处罚法》,而《行政处罚法》在城管执法职能、执法范围、执法手段等方面尚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强制力和处罚力的羸弱致使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不理不睬。目前迫切需要的是加紧行政程序法或相应的程序法规的立法。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执法程序,让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提高执法效率,同时也令违法者信服。
(二)执法环境差。抗法行为人法制意识淡薄。在许多违法行为人的观念中,只有杀人、放火、抢劫、盗窃、诈骗等才能算得上违法,违章行为当事人没有意识到乱摆卖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觉得是自己的个人 利益受到侵害,即使稍微懂法的人,也往往怀着侥幸心理,认为“法不责众”,当他们身处围观群众中时,常常采取起哄、煽动、编造虚假事实和理由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一起参与抗法行为,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三)市民对综合执法工作不理解。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打抱不平,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百姓,彻底否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一些专家、学者和媒体,立于城市管理圈之外,依然带着传统理想的人文观、法治观去看待城管执法。拿公安与城管比较,认为公安与犯罪分子属敌我矛盾,维护的是人民群众的安全;而城管与小贩属人民内部矛盾,是强势政府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对立,对执法工作进行一味地指责、批评或冷嘲热讽,无形中也盲目助长了抗法者的嚣张气焰。
(四)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执法热点难点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疏堵结合治理乱摆卖 某种意义上说,乱摆卖行为一再发生,正与市场需求、有堵无疏、事后惩处不力尤其是司法监督缺位有关,违法成本低廉,违法者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事后追究的“疲软”对违法行为形成了变相的激励。既然事实表明以往的一些处理方式并不能让人满意,也无法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那么为避免重蹈覆辙,就必须打破路径依赖,重新拿出新思路、新方法。乱摆卖的管理正如同大禹治水,关乎和谐社会的建设。古语有云:“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执法的最佳状态也是和谐,如何治理乱摆卖,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要做到和谐城管,关键是以人为本,政府要在困难群众谋生就业与城市有效管理中找到一个平衡点,通过权力机关将利益法定化,软硬兼施,疏堵结合,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降低门槛、长效管理。要杜绝乱摆卖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小商贩进场经营,但过高的门槛让进场经营成了小商贩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更重要的是,对于小商贩来说,进入市场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船小好调头”,而进入正规市场后,不仅费用增加,且竞争加剧。因此,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如出资将全市的农贸市场、肉菜超市收购过来,新增的农贸市场和肉菜超市也只能由政府建设经营,档口招租效仿廉租房的模式,专门照顾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对低保和下岗人群,除了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外,还应充分考虑其资金困难、竞争力弱的实际情况,采取减少摊位租金等措施降低入室门槛,保证小商贩“进得去、留得住”。
(二)源头推进、综合治理。现阶段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各种垄断日益猖獗,农批市场租金昂贵,而流动摊点投资少、见效快,即使被查处,损失也不大。所以才造成乱摆卖屡禁不止的局面。如果政府利用储备用地圈成小型农副产品集散地,由市场监管部门层层把关、严加审核后,低价出租,尽量减少中间的流通环节;对部分确实困难的无保障人群采取减免租金的方式让其经营;在集散地周围用围墙遮挡,利用收取的租金雇佣环卫人员,对区域定期清扫;每个摊点挂上经营牌,明确责任人,规定经营时间;市场监管部门每天标出各种肉菜零售价的上限,这样菜价可以降下来,市民得到实惠,既不会影响到市容环境,也解决了
社会边缘人谋生的大难题,可谓一举多得。另外,还可以以“主、次干道严禁、断头路规范”的原则,在城区的断头路设限定区,允许一些小商贩在规定时间和规划地点摆摊,从源头上解决了乱摆卖的问题。目前,由市政府扶持,中央大厨房物流配送公司经营的平抑物价惠民工程虽然受到部分市民的欢迎,但平抑物价的效果微乎其微,更严重的是有政府扶持不正当竞争之嫌,导致市场、超市与之打架的现象屡有发生,流动小贩更是增加了对城管的抵触情绪,因此不是最佳举措。
(三)严堵整治,联动管理。划分区域便于管理虽不言而喻,但并不代表对乱摆卖的监管要放松。为了创建良好的市容市貌,要加大严惩力度。向新加坡、日本等国家借鉴学习,不给小商贩任何可乘之机。对暴力抗法者,严惩不贷。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设立“城管警察”,建立一个与公安机关长期合作的联动机制,在遇到棘手和重大问题时,请求公安机关出面共同解决。寻找与司法部门的对接。设立城管法庭,与相关司法权力保持有序衔接,积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一个规范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固定某个时段或者在进行专项行动整治时,相关的职能部门安排出固定人力,参与到执法过程中来。一来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二来责任共同分担,增加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四)借助媒体,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向市民宣传城管法规,曝光乱摆卖违章行为及其对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影响,促进市民了解城管法规,理解城管执法难处,不断提高市民素质,让大众意识到,执法人员并不是跟某个人过不去,而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共利益。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市民的理解、支持、配合。对于公然抗法的,全社会应予以谴责,为执法者秉公执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作者单位: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执法队)
黔江区市容环境整治热点问题解答
一、关于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整治问题
按照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区市政园林局牵头组织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第一阶段对迎宾大道、新华大道、官坝路等重要路段的大型广告、路灯灯杆广告和残缺、破损及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拆除。对店招店牌的规范整治按照“统一不绝对、规范不呆板”和“一店一招”的原则,由城投集团负责对新华大道店招店牌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并与周围环境协调。下一步将对城区其余地区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二、关于亭(棚、伞、摊)占道经营整治问题
据统计,目前城区需整治的亭(棚、伞、摊)1200多个、户外占道洗车场12家。综合调查摸底、市民投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近两年反映情况,我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报刊亭违背设置初衷,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改变功能设施。二是部分货亭随意移动规划定点位置,挤占人行道,给行人带来极大不便。三是相当部分亭棚加价转租转包,成为既得利益者的投机工具。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设置之初规划不科学,不合理,相关单位管理责任不到位,部分经营者缺乏自律,成为当前推进城市环境整治的“顽疾”,是广大市民投诉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焦点。
我区此次对占道亭棚整治,是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_年制定出台的《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禁止在主干道、距主干道道缘石五十米范围内的次干道及其两侧设置停车场和经营性摊点、亭、棚”规定,是依法整治,是有法律支撑的。此次集中整治是按照“先移除,后规范”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实施。下一步将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报刊亭等各类亭(棚)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点、规范管理、便民利民,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并举行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与的听证会,真正解决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一方面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另一方面彻底整治各类亭(棚、)设置过滥、无序、超范围及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城市景观的和谐统一。
三、关于处理占道停车整治问题
停车难问题一直是黔江城市发展中存在的一大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机动车增长迅猛,供需缺口较大。据测算,目前城区停车泊位数量缺口在3000个左右。
相当一部分配建的公共停车场不按规划的标准实施执行,少建甚至不建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我区新华大道多数是私房,未建设停车场,还有的即使建成后受利益因素的影响也擅自改变停车场的用途,挪作它用。要解决这一问题,也必须着眼于长效管理。从规划、建设、管理几方面入手,形成整体合力。一是严格执行规划部门审批的停车规划布局,今年我区计划新增(投用)停车位800个。二是加强停车库(场)清理整顿,责令挪用、闲置停车场立即进行整改。考虑到“停车难”的客观存在,在城区次干道和商业繁华地段,在不影响车行通畅和人行便利的前提下,允许采取临时性过渡措施划定临时停车位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对大货车、建筑车辆停车管理。在城外建设货运车辆停车场,一律在场内进行货物装卸;建筑车辆要求停放在建筑工地内,不得在城内随意占道停车。
四、关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真正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这需要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需要得到广大市民朋友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贡献出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对大家关注的广告泛滥、占道经营、商业门面“骑门摊”会不会卷土重来的问题,我们也在作深入思考。总体来说,就是要在体制机制的创新,标准规范的统一,专业能力的提升,精品细节的打磨上狠下功夫,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四化管理”水平。一是提升制度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市容环境评价标准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沉、属地管理”体系,建立责任明确、覆盖到边、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市容环卫管理体制,避免责任不清、多头管理、交叉管理情况的发生。二是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制定规范统一、标准明确的技术规范,包括井盖、防撞护栏、人行护栏、路灯杆、果皮箱等市政设施运行技术标准,保证城区市容景观和谐统一。三是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要注重市政管理专业素质的培养和提升,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奋发有为的市政管理人才队伍。四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整治工作中,既要重视面上的快速推进,又要注意倾听市民朋友和网民媒体的意见,讲究方式方法,尽量考虑方方面面的诉求,尽量让广大市民满意。在市政设施和道路的管理维护中,体现细节的精美协调。无论是立面整修、平面改造,还是绿化提升、广场铺装、路灯设置,都要体现精致、和谐、统一,形成黔江独特的城市环境魅力,彰显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
第三篇:“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阻隔通过保健食品销售讲座等形式造成人员聚集,为切实做好“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全力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通过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会销等形式,针对“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做虚假或引人误解性宣传,对普通商品宣称有“保健”功能、疾病预防或者治疗功能等,推销号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集中查办,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
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二)重点场所及区域。
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保健”类直销企业经销商;旅游景区、农村集市等。(三)重点行为。
通过健康讲座、培训、召开会议、聚众式有奖销售等形式组织的线下营销经营活动。以“创业、就业”“招聘、介绍工作”“连锁销售”和以“直销”等名义欺骗、引诱广大群众参与聚集性传销违法活动。三.整治工作分工
1.“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解决“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监督管理制度;督促“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公安派出所:承担案件的侦查职责,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等的衔接、配合和联动,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虚假宣传、夸大功能等涉及“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的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协助各职能单位履行“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职责,依法查处阻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3.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管理工作,发挥“四个平台”建设体系,调动好综治网格员全力开展线索排查工作。
4.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法律法规、标准、“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等公益宣传,做好“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应急保障服务站:按照乡镇“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和行政执法工作。
6.财经管理办公室: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做好本区域内的“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维护好全镇营商环境。
7.各村(社区):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本区域内的“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开展实施。
(一)排摸宣传(3月1日至3月10日)
充分发挥“四个平台”和村(社区)网格作用,通过村社、网格的工作人员,全面排查摸底、掌握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发现无证无照(包括有照无证、有证无照、证照不全等)的要加强整治,注意发现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上报。通过培训、各类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拓宽整治线索摸排渠道,营造整治氛围,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二)整治阶段(3月11日至3月30日)
根据各站办、村、社区和网格等上报的信息,掌握保健、传销、培训等经营单位违法信息,由“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镇公安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春耕生产、秸秆焚烧、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深入乡村、集市、社区等场所,严格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会销等形式,实施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广告、销售不合格产品、无证无照经营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深化阶段(4月1日至6月31日)
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整治工作情况,避免出现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同时对“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举措进行总结,巩固长效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各站办、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保健”市场乱象的排查整治。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强化隐患排查,通过“四个平台”全面开展整治规范。(二)全面排摸,清除隐患。
集中力量摸清辖区保健市场乱象的基本情况和风险隐患,使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排除,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避免查而不处、处罚乏力等现象。(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保健机构防欺诈的宣传教育,营造保健市场良好氛围。借助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积极开展保健产品安全宣传,提高公众保健产品安全意识;积极拓展参与渠道,鼓励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对授课聚集方式开展营销活动予以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四)务求实效,强化反馈。
各村、社区、各站办要规范信息报送,按时做好信息统计和数据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联系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电话:。第四篇: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 XX 市政府成品油与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二开展全市春季成品油市场与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用户用上放心油品,巩固 202_ 年成品油市场整治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坚持规范不収展幵重,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农业生产,保证成品油安全。
二、整治重点和内容 1、整治重点 严查成品油零售企业供货渠道,违规经营非乙醇汽油行为。严厉查处自用油单位和个人油品来历丌明、无进货収票、假劣、丌符合安全消防规定存储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以自用油名义对外销售成品油违法行为。加大非法流劢加油车查处力度,遏制规模性、重复性、链条化制售假劣油品违法行为。
2、整治内容 (一)运输丌合格成品油、违规经营非乙醇汽油的行为;(事)未叏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擅自通过加油站(点)、储存网点、流劢网点、撬装加油设施、流劢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行为;(三)假冒商标标识,销售假冒伪劣、质量丌合格成品油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行为;(四)破坏、改装计量器具,短斤少两,使用未经鉴定、检定丌合格戒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行为;(五)未叏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亊道路成品油运输的行为;(六)成品油批収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未叏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未叏得成品油批収经营资格的企业贩买成品油的行为;
(七)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经营的行为;(八)成品油批収、零售企业在成品油经营中偷逃税款、虚开収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九)丌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未安装散装汽油贩销信息系统和未实名登记、销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十)未依法叏得建设用地手续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丌符合城乡规划戒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十一)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叏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十事)未在经营场所公示销售车用成品油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产品标准戒者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的行为(十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县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内与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劢。
(一)商务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对成品油批収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未叏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未叏得成品油批収经营资格的企业贩买成品油的行为进行检查,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予以查处。
(事)市场监督部门重点检查加油站是否存在无证照、超范围经营成品油;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与用权的加油站点;销售质量丌合格成品油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等行为;检查成品油零售经营者是否未在经营场所公示销售车用成品油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产品标准戒者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检查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查处非法生产、调制成品油;负责对成品油生产、储存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生产行为。
(三)公安部门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涉嫌犯罪的行为;违反实名制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整治活劢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安监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加油站是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对油库、加油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环保部门重点检查加油站、内设加油站以及成品油生产企业的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戒防渗池设施改造等工作开展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情况;依法查处丌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六)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危险品运输车辆有无合法手续;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是否叏得资格证。
(七)消防部门重点检查储油库、加油站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查处违反成品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
(八)国税、地税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偷逃税款和虚开収票等行为。
(九)国土部门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使用土地戒土地使用手续丌全问题。
(十)住建规划部门重点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规施工建设问题。
(十一)物价部门重点负责成品油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十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与项整治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县与项整治工作组,对自用油单位、个人及存储、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各乡镇及村屯要设与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与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丌留死角死面。
(十三)宣传部门重点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与项整治期间,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幵邀请媒体参不与项整治工作检查组的新闻报道工作,同步収布与项整治成果,有针对性定期収布曝光负面典型,回应社会关切,让政府的权威声音得到有效传播。
(十四)监察委、检察机关对整治工作中収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依纪依法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成品油市场与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与项整治工作。组长由政府县长徐峪担仸;副组长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刘鹤杰,政府副县长李强,政府副县长徐亦剑担仸;成员由县商粮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文广体旅局、监察委、消防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主要领导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商粮局。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派出一名领导主要负责成品油市场与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仸,相互配合,统一行劢。
(事)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部署要求,明确仸务目标,细化工作安排,落实仸务分工,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各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推广,真正使与项整治收到实效。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加大整治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全县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与项整治活劢宣传报道;要借劣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与项整治成果,曝光负面典型,形成声势,营造良好氛围。
(四)畅通丼报渠道。各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公布投诉丼报电话,及时叐理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做好有关咨询解答服务,接叐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形成有利二与项整治的社会环境。
商务投诉丼报电话:****-******* 市场监管投诉丼报电话:****-******* 国税投诉丼报电话:****-******* 地税投诉丼报电话:****-******* 国土投诉丼报电话:****-******* 交通投诉丼报电话:****-******* 安监投诉丼报电话:****-******* 纪委投诉丼报电话:****-******* 环保投诉丼报电话:12369 公安投诉丼报电话:110 消防投诉丼报电话:119
第五篇:202_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古浪县202_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2_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优质、高效农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_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源头治理、市场监管和服务指导三个重点,狠抓生产、经营和使用三大环节,提高农药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能力、各级农业部门执法服务能力、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实现从单纯市场打假向全方位管理转变、从传统的行政手段向依法行政转变、从一般性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源头治理以大中型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采取法规约束、行政引导、行业自律和政策扶持等措施,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完善直销、连锁等现代营销网络,减少流通环节,建立可追溯的质量责任机制。市场监管以农药标签和产品质量为核心,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等措施,规范标签标注内容,依法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指导服务以法规宣传和技术推广为途径,增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守法意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加速高毒农药替代和淘汰进程。
二、整治目标
通过各级农业部门上下联动、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规章制度,改进管理方式,加大引导、监督和查处力度,促使农药生产经营者规范行为、守法诚信,使市场上农药产品的标签和质量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扶持一批粮食生产大县的病虫防治专业队,与管理规范、质量有保障的农药企业建立直供联系,使放心农药产品下乡进村。清理、取消800个以上农药产品的超期临时登记,使正式登记产品占所有登记产品比例达40%以上。按照高毒农药削减方案,撤销457个高毒农药复配产品的登记,示范、推广高毒农药替代技术1000万亩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标签整治
农药标签是反映产品性能、特点、质量、使用范围和施用技术等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判断农药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安全使用的重要途径。为此,202_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把农药标签作为重点之一。
1、改进相关管理。一是在农药登记时,要对其标签内容严格按照《农药标签通则》要求把关,并在发放登记证时和农药生产关键季节前,向农药生产企业发送宣传材料,提醒其严格按照登记的内容印制标签。二是建立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方便农药管理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查询。三是广泛宣传正确识别农药标签的有关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企业检查。要求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厂家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一是要求农药生产企业提供所有已登记农药产品的使用标签。二是检查库存农药产品的标签内容。三是对各厂家已停产的农药产品登记造册。四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
3、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要求各地农业部门按照农药产品登记证的内容,重点检查农药批发市场和主要农药经营店(点),要逐级组织对县、乡重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对发现有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责令停止经营。对随意使用未经批准的商品名称或假冒他人商品名称的;未标明农药混剂批准名称或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的(部分农药品种暂无中文通用名称的除外);随意扩大在明令禁用作物或非适宜作物上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产品未明确标识的;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等情节严重或继续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依法查处。
(二)加强源头治理
1、完善农药管理规章制度。为了配合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各地要针对当前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及时反映农药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新形势下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执法体系、加强农药管理的新举措。同时,完善农药田间试验、产品登记、质量监督、标签监控、广告审查等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简化手续,缩短时间,促进农药新品种研发和推广,优化产品结
构。
2、清理和取消超期农药临时登记。在202_年完成第一批9个品种清理工作,完成了799个临时登记产品转正式登记,淘汰了424个临时登记产品的基础上,预计202_年再停止办理286个临时登记产品续展登记。同时通过组织联合试验、查询资料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清理的政策,加快第二批临时登记清理工作进度。
3、加快高毒农药替代步伐。在202_年撤销321个企业的457个高毒有机磷复配产品的登记基础上,202_年继续撤销284个高毒农药产品的登记,并将原药生产企业保留的70个高毒农药产品的使用范围缩减为水稻、棉花、玉米和小麦。同时,加大替代新农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逐步将高毒农药从市场淘汰出去。
4、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通过农药登记和市场监管,建立与主要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固定联系,在有关行政审批时或农药生产经营的关键季节前,向其发送宣传材料,提醒相关注意事项(如不要减少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严格按登记内容印制标签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学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先进技术等宣传和培训活动,使之增强守法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三)狠抓质量监管
1、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针对农药市场特点,在用药高峰期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抽样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生产企业、农资公司、植保站、农技服务部门、植物医院等经销单位仓库或门市部随机抽取。一是在3-5月份开展种衣剂产品质量抽查。二是在7-9月份蔬菜用药高峰季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蔬菜用农药混配产品专项抽检。三是在4—5月份和8—9月份用药高峰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水田除草剂产品专项抽检。
2、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农药的行为。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制度是农药市场重要的准入制度,实施好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制度是建立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的根本保证。各地要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继续完善农药打假举报制度,对发现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而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在市场产品质量抽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要严厉查处,对发现在蔬菜用药中掺杂高毒农药、在水田用除草剂中掺杂长残效磺酰脲类农药的要坚决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3、挂牌督办大案要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跨县、跨省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切实抓好大案要案跟踪查处工作,追根溯源,真正做到“五不放过”。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做到曝光一批产品,撤销一批登记,处罚一批企业。
(四)健全全程监控
要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创建工作,继续做好203个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和出口基地农药残留监测,探索建立从农药来源、使用时间和方法、产地监测、农产品去向等全过程、可追溯的监控档案,对主要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实施全程监控。要把无公害农产品的栽培技术、投入品管理、连锁配送、宣传培训及行政管理等结合起来,采取综合措施,不断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要通过引导菜(果)农实行“五户”、“十户”、“村(组)”联保等方式,倡导科学用药、抵制高毒农药,提高菜农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五)推进专业服务
要组织开展“放心农药下乡进村”活动,通过实施植保工程、科技入户工程和有关投资项目,扶持粮食主产大县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立病虫防治专业队,实行技物结合,招标确定供药企业,确保农药质量和防治效果。要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病虫防治专业队伍,实行统一购药、统一测报、统一防治时间和统一打药,探索建立合作制、股份制等新型植保技术服务模式,促进病虫统一防治、植保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不能开展专业化统一防治的地区,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统一病虫测报、统一推荐农药品种、统一确定防治时间等工作,指导农民及时、科学防治病虫,避免假伪农药坑农害农。
(六)加大科普力度
继续做好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宣传与培训工作。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并组织编印《农药安全使用挂图》、《农药安全使用知识问答》和《无公害用药指南》等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大力普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二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使用技术培训班,切实提高农民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水平。三要组织开展高毒农药替代和统一灭鼠技术示范,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