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所三项建设及三项重点工作小结
XX所三项建设及三项重点工作小结
为进一步落实实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XX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对 “三项重点工作”和 “三项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和研究。现围绕相关文件要求,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如下:
一、始终坚持把强化思想教育贯穿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当中。我所积极组织民警再次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等文件及法律法规。并针对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民警进行了自我检查,要求加强对民警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自觉遵纪守法,进一步增强民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理性平和、和谐执法等执法理念。始终坚持把抓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当中。并开展安全提示,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安全集中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创造辖区良好的治安环境。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XX派出所从矛盾根源入手、抓细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截止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规范接处警,把接处警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矛盾发现的第一时间,快速介入,妥善处理,最大限度缩小矛盾激化范围,为最终解决矛盾提供有利契机。在接警时,针
对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依法处理的原则相结合。提高公安机关的服务效能。以多部门联动为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华强派出所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主动与企事业对接沟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矛盾。加大收集情报信息范围,多渠道采集辖区维稳信息,为处置社会矛盾提供前提和保障。强化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收集,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辖区地熟人熟优势,及时收集掌握征用土地、倒闭企业职工生活保障、企业军转干部、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老在敏感时期、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各阶层和社会面,广泛搜集社会各界反映。
三、以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落脚点,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警民关系是我们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涵,为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新时期,民警必须要站在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去执法,大力加强警民之间的沟通,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消除一切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加强对民警政治素质的教育。大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全方位对民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宗旨观念的教育培训,切实打牢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其次,加强民警自身素质和形象的提高。民警文化素
质和道德修养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我所鼓励民警进行文化学习,提高对高尚情操和崇高理想的追求。同时严格民警的警容警纪,通过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和自身形象,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
第二篇:三项重点工作
“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典型经验
6月26日至29日在广东深圳和广州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交流推广了广东和各地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11月4日至6日在山东潍坊和济南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全国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经验。202_年12月18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后,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要求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载体,总结经验,创新机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管理等问题,不断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各地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了公安机关动态环境下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第三篇:三项重点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珲春市司法局
以“
三、三”制措施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珲春市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集中力量“三个攻坚”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完善“三项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开展“三个活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
三、三”制形式,把三项重点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集中力量三项攻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上攻坚。今年全市进行了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来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有相当一部分落选。各驻乡镇司法所一个村一个村的抓落实,历时一个月重新健全和完善了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了调解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学习例会、纠纷受理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在市法院建立诉前调解中心,现已成功调解两起债务纠纷,另转交英安、近海司法所两起纠纷也成功化解。在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总工会、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0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形成大调解格局。二是在矛盾纠纷排查上攻坚。我们把原定的每季度排查增密到每月排查。积极介入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生产劳动、-1-
医患医疗、交通事故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属于人民调解工作范畴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今年“两会”期间,英安司法所在排查活动中发现有非正常进京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协助党委和政府将荒山村村民陈君杰等5人截留劝返。还发现东关村因拆迁临建房电力安装、双新村自来水管道维修、关门村孙钦爱对果园权属等问题有上访苗头,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得到解决。
三是在解决遗留、疑难纠纷上攻坚。健全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打一场解决矛盾纠纷攻坚战。整合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中坚力量合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指派有经验的公证员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先后参与了珲春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的论证,办理矿区塌陷区移民安置工程、珲春市老龙口水利枢纽建设以及珲春市出租车经营权规范活动等社会热点事件,及时有效避免了一些重大纠纷。对长期得不到化解的疑难纠纷组织有经验的律师、司法助理进行“会诊”,找出“症结”,对症下药,先后化解了多年悬而未解的遗留疑难纠纷20多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探索三个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说服教育与心理辅导相结合。为进一步使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加科学,提高帮教工作效率和质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犯罪心理学专业培训班,学成后由这些人专门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和帮教,及时进行心理
疏导,对减少重新犯罪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还专门设置了“心里咨询室”,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切实提高了教育矫正效果。
二是释放后帮教与提前介入相结合。在罪犯释放前的半年内开始提前介入帮教,与服刑人员提前签订招聘意向书,使服刑人员看到释放后的前景,自觉接受改造,最大程度的避免服刑人员释放后没有着落,又重新步入岐途。每年都由局领导带队,前往延吉监狱,为珲春籍服刑人员送去生活用品,进行面对面的心理辅导。前天,我局又一次到延吉监狱,召开现场招聘会,部分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与珲春的企业签订了用工意向协议。
三是单纯管理模式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我局在与用人单位协调安置的基础上,建立了龙鲜食品厂等4个安置帮教基地,安置解教人员220人,同时为172人落实城镇居民低保待遇,帮教率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并定期组织回访和沟通,免去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如哈达门司法所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王连贵解决资金问题,筹建以安置帮教对象为主的流动打工队,把生活无着落的7名刑释解教人员安排其中,逐渐形成了今天的刑释解教人员“流动”安置基地。我局在做好本职社会管理创新的同时,还参与其他有关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针对牲畜吃地现象比较严重情况,及时写出情况汇报上报市政府,被市政府列为专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副市长李承哲同志作了重要批示,牲畜吃地现象得到有效遏
制。
三、积极开展三项活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扎实开展深化人民性教育活动。我局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学习制度化。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每天早上坚持自学半小时,每周一、周五集中学习,每人每年记学习笔记在2万字以上。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进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培训,参观党史教育基地,开展了为期3天的基层司法干警和社区矫正协理员封闭式军训。先后5次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座谈,强化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教育,筑牢思想基础,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主管副局长还带领律师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对法律的需求,破解法律难题,努力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绿色通道”建设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在“绿色通道”建设中,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与市残联成立了残疾人涉法涉诉维权办公室。利用电视、报纸、广告牌、手机短信群发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通道。及时调整和充实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民工等法律援助工作。仅上半年就办理80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群众达107人,接待解答法律咨询461人次,代书65份,接待上访群众35人,引导诉讼9人,息访息诉26人。公证处在“绿色通道”建设中,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大力推
行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快捷服务、监督服务、廉洁服务。积极为公证申请人提供办证前的法律咨询,对程序合法、材料齐备的公证申请,当日办结;对“老弱病残”的公证申请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向社会公示公证员电话,情况紧急经电话预约,八小时之外或节假日也办理公证;根据农民粮食补贴款继承公证申请大量增加的现象,通过“绿色通道”对公证收费按继承金额进行了减收,为农民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目前已经办理了36件,预防了2起纠纷诉讼的发生。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减免公证费1万余元。律师队伍在“绿色通道”建设中,继续坚持早市法律咨询服务6年不动摇,为孤寡老人免费代理诉讼,在各社区和边远山区、村屯建立了律师事务联系点,形成了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的绿色通道网。
三是开展阳光执法执业活动。制定出台《关于依法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执业检查,到法院阅卷202_余宗。积极推进“阳光执法”和“阳光服务”,坚持政务公开、所务公开和服务公开。在珲春电视台公开承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通过公告栏、政府网站、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公证工作的业务范围、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建立公证员诚信执业档案,完善了错证、假证、投诉案件登记、反馈、查处制度、质量风险金制度、质量问题处罚制度、公证赔偿制度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等,还把公正廉洁执法执业与自身经济利益相挂钩,每名公证员都缴纳了公证赔偿基金和保险金,提高了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自觉性。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农民矿工劳资和工伤纠纷多的实际,对矿区的农民工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宣传。深入全市13家煤矿,向3000余名矿工讲解了法律援助知识,发放三千多份法律援助宣传单和维权卡,极大地方便了伤残矿工前来申请法律援助,受到矿工的热烈欢迎。在“阳光执法执业”活动中,天一司法鉴定所共办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65件,无一投诉或申请重新鉴定。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助案件。
通过采取“
三、三”制措施,有力的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第四篇:三项重点工作心得体会
三项重点工作心得体会
杨敦辉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是202_年中央政法委提出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不仅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还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基层司法所,把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就必须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增强大局意识上实现新提高,在保持公正廉洁上实现新进步,在队伍建设方面做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第一、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在提高司法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这些年,随着统一招录制度的落实,基层司法所大都提高了进人“门槛”,从大学毕业生中择优招录了一批干警。应该说,此举优化了司法干警队伍结构,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律知识整体水平。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大学生大多缺乏基层锻炼的经历,与普通人民群众接触较少,社会经验贫乏,在群众工作能力方面往往“先天不足”。有人对此总结说,通讯工具先进了,我们与群众联系反而少了;交通条件改善了,我们到群众中的机会反而少了;办公设备现代化了,我们为群众提供的服务反而少了。这些现象集中体现出了一些基层干警在做群众工作方面的“本领恐慌”,群众爱听的话不会说,群众需要做的事情不会做,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或者法律服务人员有意见或者误解不会消除。对此,在履行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任务时,我们就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其一,要转变作风,深入群众。要以开展“人民司法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群众,送法上门,调处纠纷,诚心诚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建立干警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推广“法律六进”“三下乡”等能动司法的成功经验,为干警深入群众提供制度保障。
其二,要发挥用人导向作用,使用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要把群众工作能力作为考察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在考评、晋级、晋职等工作中优先考虑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要围绕群众工作能力改进干警绩效考评工作,让那些在一线埋头苦干、深受群众欢迎的干警“不吃亏”。
其三,要搞好传帮带,不忘好传统。一些来自于工农兵的干警,尽管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但大都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难得的“好老师”。我们要发挥这部分干警的传帮带作用,让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好传统在青年一代干警中传下去。
其四,要学习先进,培养典型。要深入学习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员李彩同志的先进事迹,同时注重培养干警身边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在增强干警大局意识上实现新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形态也在剧烈变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方法已经逐步失灵,社会管理亟待创新。人民司法通过矛盾排查和人民调解等活动参与社会管理,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但是,社会管理是一个宏大的工程,不仅不能依靠单打独斗,还需要人民法院的干警增强大局意识,主动为大局服务,与其他社会管理部门协同作战,履行好社会管理职责。
其一,要引导干警在各项工作中自觉为大局服务。我们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根据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更好地为党政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一案当前,我们不仅要考虑它的法律效果,还要考虑它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全力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们要坚持对干警开展大局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时时处处从大局着眼,一言一行都为大局服务。
其二,要引导干警延伸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司法行政工作是党领导下的各项工作之一,与其它部门的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需要与其它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才能发挥社会管理的综合效能。例如,在打击犯罪中,司法所不仅要与兄弟政法机关通力协作,还需要与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搞好结合,共同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对此,我们要注重把干警参与社会管理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引导干警主动延伸服务,搞好衔接。
其三,要搞好法院内外人员交流,切实培养熟知各方面工作的“多面手”。在干部交流方面,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地把优秀干警推出去到其它党政机关任职,也要接收其它党政机关的优秀干部前来工作。这样做,能够打破干警的“自闭”,有助于干警扩展视野,增长才干,也有利于与其它社会管理部门的协作。
第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在保持干警公正廉洁上实现新进步。
为了抓好人民司法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硬的干警队伍,狠抓干警队伍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其一,要保持警钟长鸣,做到廉政教育不放松。我们要坚持对干警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地对待金钱、地位,讲政治原则,守法律纪律,崇道德风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经受各种考验。要在教育中善于运用网络等新兴载体,在教育方式上善于创新,善于用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实现教育的目的。
其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起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体系。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院领导、中层领导的管理职责,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下属的职责,对失职者予以惩处。在内部管理上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结合本院的实际,堵塞漏洞,打好“提前量”,防止发生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同时,要增大工作透明度,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开工作,靠“阳光工程”来防腐。
其三,要严肃查处“害群之马”,纯洁干警队伍。查处是最好的教育。毋庸讳言,当前在干警查处上还有很多制度方面的障碍,例如在绩效考评中普遍把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作为考核内容,本来这样规定是为了强化对干警的教育和管理以避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结果却影响到了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个别领导干部出于怕“影响绩效考评成绩”的考虑而竭力消化违法违纪案件。对此,我们要改进绩效考评工作,把坚决查处违法违纪现象作为“政绩”来对待,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硬起手腕查处“害群之马”的主动性、积极性。
第五篇:三项重点工作心得体会
三项重点工作心得体会
杨敦辉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是202_年中央政法委提出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不仅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还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基层司法所,把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就必须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增强大局意识上实现新提高,在保持公正廉洁上实现新进步,在队伍建设方面做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第一、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在提高司法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这些年,随着统一招录制度的落实,基层司法所大都提高了进人“门槛”,从大学毕业生中择优招录了一批干警。应该说,此举优化了司法干警队伍结构,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律知识整体水平。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大学生大多缺乏基层锻炼的经历,与普通人民群众接触较少,社会经验贫乏,在群众工作能力方面往往“先天不足”。有人对此总结说,通讯工具先进了,我们与群众联系反而少了;交通条件改善了,我们到群众中的机会反而少了;办公设备现代化了,我们为群
众提供的服务反而少了。这些现象集中体现出了一些基层干警在做群众工作方面的“本领恐慌”,群众爱听的话不会说,群众需要做的事情不会做,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或者法律服务人员有意见或者误解不会消除。对此,在履行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任务时,我们就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其一,要转变作风,深入群众。要以开展“人民司法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群众,送法上门,调处纠纷,诚心诚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建立干警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推广“法律六进”“三下乡”等能动司法的成功经验,为干警深入群众提供制度保障。
其二,要发挥用人导向作用,使用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要把群众工作能力作为考察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在考评、晋级、晋职等工作中优先考虑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要围绕群众工作能力改进干警绩效考评工作,让那些在一线埋头苦干、深受群众欢迎的干警“不吃亏”。
其三,要搞好传帮带,不忘好传统。一些来自于工农兵的干警,尽管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但大都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难得的“好老师”。我们要发挥这部分干警的传帮带作用,让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好传统在青年一代干
警中传下去。
其四,要学习先进,培养典型。要深入学习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员李彩同志的先进事迹,同时注重培养干警身边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在增强干警大局意识上实现新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形态也在剧烈变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方法已经逐步失灵,社会管理亟待创新。人民司法通过矛盾排查和人民调解等活动参与社会管理,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但是,社会管理是一个宏大的工程,不仅不能依靠单打独斗,还需要人民法院的干警增强大局意识,主动为大局服务,与其他社会管理部门协同作战,履行好社会管理职责。
其一,要引导干警在各项工作中自觉为大局服务。我们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根据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更好地为党政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一案当前,我们不仅要考虑它的法律效果,还要考虑它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全力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们要坚持对干警开展大局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时时处处从大
局着眼,一言一行都为大局服务。
其二,要引导干警延伸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司法行政工作是党领导下的各项工作之一,与其它部门的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需要与其它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才能发挥社会管理的综合效能。例如,在打击犯罪中,司法所不仅要与兄弟政法机关通力协作,还需要与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搞好结合,共同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对此,我们要注重把干警参与社会管理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引导干警主动延伸服务,搞好衔接。
其三,要搞好法院内外人员交流,切实培养熟知各方面工作的“多面手”。在干部交流方面,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地把优秀干警推出去到其它党政机关任职,也要接收其它党政机关的优秀干部前来工作。这样做,能够打破干警的“自闭”,有助于干警扩展视野,增长才干,也有利于与其它社会管理部门的协作。
第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在保持干警公正廉洁上实现新进步。
为了抓好人民司法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硬的干警队伍,狠抓干警队伍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其一,要保持警钟长鸣,做到廉政教育不放松。我们要坚
持对干警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地对待金钱、地位,讲政治原则,守法律纪律,崇道德风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经受各种考验。要在教育中善于运用网络等新兴载体,在教育方式上善于创新,善于用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实现教育的目的。
其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起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体系。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院领导、中层领导的管理职责,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下属的职责,对失职者予以惩处。在内部管理上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结合本院的实际,堵塞漏洞,打好“提前量”,防止发生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同时,要增大工作透明度,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开工作,靠“阳光工程”来防腐。
其三,要严肃查处“害群之马”,纯洁干警队伍。查处是最好的教育。毋庸讳言,当前在干警查处上还有很多制度方面的障碍,例如在绩效考评中普遍把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作为考核内容,本来这样规定是为了强化对干警的教育和管理以避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结果却影响到了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个别领导干部出于怕“影响绩效考评成绩”的考虑而竭力消化违法违纪案件。对此,我们要改进绩效考评工作,把坚决查处违
法违纪现象作为“政绩”来对待,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硬起手腕查处“害群之马”的主动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