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河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linian fenshuxian[合集五篇]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17-66692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31 09:00: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河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linian fenshuxian

编辑本段学校简介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原河南农业大学农业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前身是河南省农业学校,1952年成立于郑州,1958年迁校至中牟县,1990年,学校更名为“河南省农业学校”。2001年六月,成立河南农业大学农业职业学院,并保留河南省农业学校建制。2004年5月,成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农业厅。学院地处中原腹地,位于郑州东20公里,南临陇海铁路,西距京珠高速10公里,310国道从门前经过,距新郑国际机场28公里,交通极为便利。校园环境优美,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学院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河南省农村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职业院校德育、牧医两个教研中心牵头单位。

[1]

编辑本段办学规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1108亩,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1万册,教学用各类实验室80个,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备和实践技能训练基地:各类实验室80个,其中园艺、种子检验、组织培养、动物解剖、计算机、会计电算化等专业实验室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局领先水平。学院拥有千兆校园计算机网络,教学用计算机680台,教学仪器、实训设备总价值4800万元,图书馆藏书61万余册、期刊1000余种,种类齐全,建有先进的电子阅览设备和图书资料检索、查阅和管理系统。学院现有植物科学系、动物科学系、食品科学系、经济贸易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基础科学系、机械制造系等38个高职专业。学院600亩综合教学实习基地被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农业高新科技园”,同时又是“中国科学院农业高新技术河南示范基地”、“澳大利亚农牧业技术展示中心”、“国家级农业观光旅游点”。学院有标准田径场、专用足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较完备的体育设施及场地。

编辑本段师资力量

教职工70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42人。校园风光(11张)建校54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合格大、中专毕业生4.5万余人,各类培训学员10万余人。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近几年,学院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165项,参加国家统编教材及著作235部,在CN级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200篇。[2] 编辑本段办学宗旨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毕业生双证、多证率连年达到100%。学院先后与省内外50多家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进行订单式培养,已有500多家用人单位成为学院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基地。建院58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合格毕业生76000多人,培训各类学员18万人。为我国特别是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编辑本段所授荣誉

学院长期坚持走产学研结合办学之路,为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校园活动剪影(20张)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学院分别被农业部、省政府、省教育厅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学校”、“教学科研推广三结合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就业先进单位”、“河南省最

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被农业部批准为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目前,学院是中国职教学会农村与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学会副主任单位、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农业教育协会理事长单位,河南省农业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河南省农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河南省农业教育协会会长单位、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职业院校德育、牧医两个教研中心牵头单位。学院实习基地是“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中国科学院农业高新技术河南示范基地”、“全国农业科技旅游示范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河南省农业高新科技园”、“河南省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3]

编辑本段培养目标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

编辑本段交流合作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北京,香港,澳门,上海,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日本、西班牙、以色列、荷兰、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农牧业技术合作。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学院面向未来,提出了“以改革求发展,以管理求质量,以规模求效益”的办学思路,充分发挥行业和区域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发扬“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向“河南领先、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努力为河南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职人才。编辑本段重点学科及教研室

植物科学系

植物科学系是学院最早设立的专业学科,现开设有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生物技术与应用5个高职专业。其中园艺技术专业是国家财政部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业、河南省优秀教学团队、河南省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园艺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园林技术三个专业是河南省示范建设专业。植物科学系现拥有各类实验实训室23个,实验实习设备总价值1000多万元,校内实习基地300多亩,设施面积100多亩,校外实习基地100多个,目前在校生总人数2800余人。植物科学系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9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36人,41人具有研究生学历,75%以上为“双师型”教师。植物科学系长期坚持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材建设、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取得了优异成就。由于在教育教学、科研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2008年植物科学系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动物科学系

开设专业有:畜牧兽医、兽医、动物营养与饲料、兽医兽药等。[4]

电子信息工程系

设有计算机网络技术教研室、计算机应用技术教研室、电子技术教研室,实验室及辅导员办公室。高等职业教育有:计算机应用、电子电器专业;中等职业教育设有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及外部设备维修、电子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系拥有实力相当的师资队伍和先进的实验设备。在职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0%。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已在国内外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篇;参与编写出版著作二十多本。

计算机网络技术教研室

计算机网络技术教研室由七位教师组成,其中高级讲师1名,讲师3名。主要承担本系计算机网络工程建设、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维护、网络编程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开设的主要课程有: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安全与维护、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站建设、网络编程技术等。计算机应用教研室

计算机应用教研室由十二名教师组成,其中高级讲师3名,讲师4名。主要承担本系计算机编程基础、高级语言、面向对象编程技术、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图形图象处理技术、动画设计等。

电子电气教研室

现有教师八名, 其中正高级讲师1人、讲师4人。本教研室主要承担系里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如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电路分析、电子测量、音视频技术、制冷与空调、电视机原理、信号与系统、微机原理及接口、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计算机控制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每门课都配备完善的实验设备以及课程设计,注重学生的实践及动手能力训练。努力做到学一门课, 就掌握一门课的知识。这是本教研室的特点。

辅导员办公室

辅导员办公室是全系学生管理与教学工作的中心纽带,现有专职干部六人,包括党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等。主要承担全系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做好系领导的助手,发挥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为全系师生服务。

图书馆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始建于1952年。2005年7月,图书馆和网络中心、电教中心合并,成立图书信息中心,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势互补。2006年7月,学院又投资建设一座馆舍面积达10804平方米、现代化水平更高的图书馆,并于2008年全面投入使用。随着学院发展规模的逐渐壮大,图书馆也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图书馆现有管理人员3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6人;部门设置更加系统、科学,现设有办公室、采编部、阅览部、技术部、信息服务部及电教中心等机构;馆藏纸质图书75万多册,期刊1000余种,合订本2.6万册。图书馆现有丰富的数字资源,以农业类和经济管理类为主,如利用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重庆维普)、读秀数据库(含超星电子图书)、万方数据资源等,读者可以查阅到1989年以来我国出版的8000种中文期刊。在文献资源建设中,注重文献的专业性和完整性相结合,建设适应于高职院校发展的特色馆藏;注重开发文献价值,便于读者利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开发图书馆的信息价值,面向全院师生提供图书外借、书刊阅览、参考咨询、情报检索、定题服务、读者教育、文献复制、文献传递、www检索、数据库检索、电子图书和期刊在线浏览、下载等多种文献服务。新图书馆服务功能完备,拥有多种现代化的服务手段,构建了本馆局域网,有主服务器2台,服务终端11个,并配有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使用了妙思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实现了采访、编目、流通、公共检索等主要业务工作的自动化。[5]

编辑本段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院长杨海蛟常务副院长王汉民党委副书记李根林副院长陈建军工会主席兼纪委书记孙元峰副院长刘源副院长赵麦城院长助理王文锋院长助理窦瑞木[6]

第二篇: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科学系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科学系

班级管理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各班级优良班风的建设,依据《学生管理手册》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总则

1、班级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比院系文明班级、评比优秀班主任的主要依据之一。班级量化考核总分=年级量化考核基本分+考核的加分-考核的扣分。

2、根据班级量化考核总分进行按年级排序,根据年级名次评定四个等级:A级为院级文明班级,B级为本系文明班级,C级为合格班级,D级为警告班级。数量分别占年级数的10%、40%、40%和10%。

3、每学年3月上旬系党总支公布第一学期班级量化考核总分,每学年9月下旬系党总支公布上一学年班级量化考核总分和等级。

二、考核项目

(一)学生出勤学习

1、考核内容:①能否按要求上交课堂记录表。②学生出勤。③学习成绩。

2、评分标准:①未按要求上缴课堂记录表的班级每1次扣0.1分。②迟到或早退每1人次扣0.1分,旷课每1人次扣0.2分。③学期末各学科总评不及格的学生每1人次扣0.1分。

3、实施办法:①辅导员按周统计班级出勤并报送系党总支。②党总支负责该项考核的校对,按周公示。③辅导员统计学期末各班各学科总评不及格的学生数,按学期公示。

(二)宿舍检查评比

1、考核内容:①宿舍内务检查。②文明宿舍和最差宿舍。

2、评分标准:①内务检查扣分=公寓办每周提供的总扣分除以寄宿生总数。②根据学工处公布月度文明宿舍给予该班级每1个文明宿舍加2分,每1个最差宿舍扣去2分。③文明宿舍率>25%加4分,最差宿舍率>6%扣4分。④获学期“文明宿舍标兵”每1宿舍加4分,有学期“最差宿舍”每1宿舍扣4分。

3、实施办法:①辅导员负责统计每周检查结果和每月评比结果并报送系党总支。②党总支负责该项考核的校对,检查得分按周公示,评比得分按月公示。

(三)教室卫生纪律

1、考核内容:①教室卫生。②教室晚自习。

2、评分标准:①教室管理员提供的卫生检查结果。②月统计时根据总分算出班级在年级中的排名,考核分=10-名次。

3、实施办法:①辅导员按周统计结果报送系党总支。②党总支负责该项考核的校对工作,按周公示。

(四)班级集体活动

1、考核内容:①班级参加院系活动。②班级组织的校外实践活动。

2、评分标准:①在院系重大文体等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的班级学生,每1人次加1分。②组织校外实践活动有影响力的,并有书面汇报的班级,每1次加5分。③为院系创造良好知名度,受到新闻媒体表扬的班级,每1次加10分。

3、实施办法:团支书依据各班级书面汇报和活动表现直接考核,按月公示。

(五)班级集体荣誉

1、考核内容:班级参加院系的比赛活动,包括军训、运动会和文艺汇演等。

2、评分标准:①在本系比赛活动中班级获得名次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②在学院比赛活动中班级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③其他综合荣誉,每1次加2分,省级按系级加分的3倍计算。

3、实施办法:团支书负责统计班级集体荣誉得分,每月统计并公示。

(六)班级个人获奖

1、考核内容:班级个人参加院系的比赛活动。

2、评分标准:①本系比赛活动中班级个人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②学院比赛活动中班级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为3分、2分、1分。

3、实施办法:团支书负责统计班级个人获奖得分。每学期第二周内各班主任将上学期班级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报送系团总支,按学期公示。

(七)班级个人处罚

1、考核内容:班级学生受到院系处分。

2、评分标准:①受到系通报批评者,每1人次扣2分;受到院警告和严重警告者,每1人次扣5;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者,每1人次扣10分。②处分率>0.3%扣5分。③受到公安部门拘留等违法犯罪的,每1人次扣20分,并取消该班级评优资格。

3、实施办法:辅导员根据班级学生违纪直接考核,按月统计公示。

(八)完成院系任务

1、考核内容:完成院系下达的任务情况,包括收缴学费、就业率等。

2、评分标准:①根据每次班级在年级中的排名,考核分=10-名次。②欠费率<8%加5分,就业率>95%加5分。

3、实施部门:辅导员、团支书根据各年级的班级任务完成率的排名考核,按月公示。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班级在相应学期内的考核不得被评为院系文明班级:

①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学生人数达到2人以上的班级。

②有两个月评定的文明宿舍率<25%,同时最差宿舍率>6%的班级。③学期结束前的欠费率>8%的班级。

④班风、学风不好,班级学生发生2次以上严重的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被系及学院有关部门书面通报的班级。

⑤系、学校有关部门集体部署的集会、活动等专项工作不完成的班级。

以上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本系党总支。

010.3.20

第三篇: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于2002年8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广西农业学校,创办于1942年1月),是广西唯一一所以农类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引领广西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排头兵。

学院位于南宁市大学东路美丽的相思湖畔,校园内树木葱茏,环境清新优雅,文化氛围浓厚,是学习和生活的理想学府。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75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员1100多人。

【办学思路】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以能力为本位,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推行工学结合、深化校企合作,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走产学研用结合发展的道路,创新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坚持“质量立校,管理治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打造“名牌学校、名牌教师、名牌专业、名牌产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不断拓宽办学途径,提高办学的国际合作水平。

【师资建设】 学院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专业(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与选拔,引进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充实师资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的素质和结构,加大对中青年教师 的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制度,形成激励的长效机制,选派教师到生产企业或管理一线开展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教师业务能力。现有在职教职工447人,其中专兼任教师307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72人(含正高8人),“双师型”教师85人。建成了自治区级教学团队,食品加工技术专业获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获“广西高校教学名师奖”1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专业建设】学院现设有8个系3个部共11个教学部门(生物技术系、园艺工程系、动物科学技术系、商贸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外语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公共基础部、社会科学教学研究部和继续教育部)。开设有生物技术及应用、园艺、城市园林、种子生产与经营、畜牧兽医、动物医学、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商企业管理、计算网络技术、应用越南语等37个专业(含方向),形成了以农类专业为主,农、工、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其中畜牧兽医、种子生产与经营、食品加工技术、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等5个专业被广西教育厅认定为广西高等学校优质专业。《果树生产技术》、《养猪与猪病防治》、《食品生产单元操作》等3门课程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经济植物快繁技术》、《管理学基础》、《食品工艺》、《果树生产技术》、《养猪与猪病防治》、《食品生产单元操作》、《食品分离纯化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和《植物与植物生理》等9门课程被确定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食品分离纯 化技术》课程被确定为教育部高校高职高专食品类专业教指委精品课程。

【实训基地】 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建设了现代园区示范型、公司产业开发型、科研推广应用型、教学实验实训型等多种模式的教学实训基地。每个系建有3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能创品牌的产品(简称为“一系三品”),使学院的实习实训教学逐步形成了自身特色。大型校内教学实训基地达17个,其中主干专业实训教学做到了真实环境,真实任务,真实生产,真实产品,真实市场等“五个真实”,这些实训基地集教学、科研、生产、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六位”为一体;生物技术应用(园艺方向)、农林技术与管理、畜牧兽医、食品生物技术等4个实训基地先后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筑技术(城市园林方向)实训基地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示范性建设实训基地;园艺技术专业实训基、畜牧兽医实训基地先后被立项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高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食品生物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获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999年,与自治区农业厅合作,投入6000多万元,建设集引种试验、生产示范、技术推广、教学实习、科普教育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的现代化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八桂田园),几年来,累计推广作物新品种310多个,面积300多万亩;农作物“三避”技术等35项;培训海内外农业技术人员6万多人次、军人3万多人次、农民11万多人次。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曾 于2002年到园中视察,每年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各国元首均来园参观考察。学院先后在校内建立的广西南宁燎原种业开发公司、广西南宁绿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绿兴种猪有限责任公司等校办产业以及玉米与水稻育种中心,既为教师开展科技服务、也为学生开展顶岗实习提供良好的实训场所。此外,学院在广西烟草公司、广西蚕业指导总站等87家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

【校企合作】 2008年以来,学院先后与广西新胜利农业生产资料、大北农集团、广西春茂集团、中国大家乐(华南)饮食有限公司等区内外龙头农业企业组建胜利之鹰社、大北农班等13个校企合作社团,社员人数近650人;先后建立皇氏乳业、(防城港)大海粮油、广西春茂集团、广西农科院、广西扬翔集团等的校外实训基地105个,形成了稳定可靠的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就业)网络。

【科研成果】 学院把科研工作作为强校之本,尤其在玉米、水稻和西瓜育种方面成绩显著。2002年以来,共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27项,自治区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5项;获广西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获国家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3个,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18个;育成南校系列12个玉米新品种;“玉米高产优质新品种‘南校15号’区域试验与示范”项目和“香蕉优质干制品加工技术研究”项目成果均达到国内同类项目先进水平;教师公开发表论文758篇,其中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52 篇,被SCI收录4篇,有153篇获全国、全区优秀论文奖,其中一等奖32篇,二等奖44篇;教师担任副主编以上出版的教材、著作125部,其中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6部,获第二届广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3部。

【国际交流】 2002年学院被国家农业部正式确定为“实施农业科教‘走出去’战略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先后接待越南、菲律宾、老挝、泰国、日本、埃塞俄比亚等国家来访人员32批次共125人,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农德孟、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柬埔寨首相洪森、老挝国家总理波松、布隆迪总统恩库伦齐轧等外国元首都曾到学院实训基地——广西现代农业展示中心参观考察。学院与越南中央高等农林学校、印度尼西亚北苏拉威西省的LOKON学校、老挝南方高等农林学校等建立了“姐妹学校”关系。2005年以来,学院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菲律宾爱里莱诺(Arellano)大学、泰国格乐(Krirk)大学、泰国曼谷北部大学等8所大学分别签订了《教育合作协议书》;2009年,学院与日本国上山学院日本语学校签订了《合作交流备忘录》;2010年,学院与台湾立德大学签订了《学术合作议定书》。从2006年起,已有越南语、泰语和英语专业学生850人次出国深造,双方定期互派教师进行教学合作。在老挝建立了一个占地1000亩的中老合作农业试验基地,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在缅甸北部建立了占地400亩的玉米育种基地,为当地的粮食生产作出了贡献;自主培育的杂交玉米种子HK4通过越南农业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认,进入越南国家农作物品种名录,成为我国第一个获得在越南 正式公认的杂交玉米品种,学院的杂交玉米在越南、老挝、缅甸等东盟国家都有大面积推广种植。承担商务部、自治区政府与东南亚国家的农业合作、技术培训项目,共培训相关国家的政府管理人员、农林院校教师和农民技术人员208人;近年来,为越南举办各种农业技术研修班44期,培训学员808人。

【校园设施】 学院分为“一校两区”。现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毗邻美丽的相思湖畔,校园文化氛围浓厚、环境优雅、绿树成荫,交通便利,现校区占地面积46公顷,建筑面积20.2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64亿元,有各类藏书43万册,建有校园网、数字电视、多媒体语音授课室,有教学计算机1500多台。新校区位于南宁市大学西路北面、鹏飞路东侧,占地面积33公顷,拟投资总额4.71亿元,建筑面积21.83万平方米,目前,新校区正以高起点规划、高品位设计、高标准建设的原则,精心打造具有现代化气息、信息化功能以及和谐生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先进办学理念的高校精品校园。将于2013年完成建设。

【社会服务】 依托行业办学为学院开展社会服务创造了条件。学院加强与政府部门开展扶贫培训工作,承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扶贫办4046个贫困村的扶贫培训任务,培训“两委”干部、村妇女主任、基层农业推广员等学员达11000多人。参与广西百万农民党员和千万农民大培训活动,共培训人数达131万人次。学院与河北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建有合作办学函授点,与中国农业大学开展远程教育合作办学,从2003年起,共录取函 授专科生3622人,已有2658人毕业。学院在开展“三对创新行动计划”中,2007—2009年连续三年获“全区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先进集体”称号,是广西高职高专院校中唯一一所连续三年获此殊荣的学校。在忻城县承担了3项科技兴农项目,有力推进助农增收工作。2009年学院分别与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原河池职业学院)、贺州市职教中心签订了对口支援与合作协议,双方按照“开发性支援、制度性合作、软资源交流、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对口支援合作。

【学生素质】学院人才培养切合社会需要,毕业生双证率平均达96.79%。2005-2010年学院年均初次就业率达96%以上,居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前列,连续6年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学生作品获第2届和第4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广西赛区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大赛广西赛区一等奖;获首届全国高等农业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花蓝组”特等奖、“艺术插花组”一等奖、“花束组”一等奖、“园林设计组”一等奖;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农业技能大赛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次,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广西赛区比赛一等奖两人,全国一等奖4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7人;第三届“亚龙杯”全国高职院校“自动线安装与调试”技能大赛团体二等奖。2005-2008年连续4年获广西“啦啦队”比赛大专高职组舞蹈“啦啦队”第一名,2009年获第四届中国学生健康活力大赛暨2010年世界啦啦队锦标赛中国选拔赛大学组街舞5级难度组第一名,2010年自治区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暨第六届健美操(啦啦队)比赛荣获全国大中专健美操锻炼标准四级规定动作一等奖、舞蹈“啦啦队”自选集体成套动作一等奖;此外,学生还参加全国技能比赛获二等奖18项、三等奖27项。

【学院荣誉】学院被批准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荣获全国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扶贫培训基地、广西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全区农业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广西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单位、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区高校和谐校园、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等100多项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称号。

2011年2月

第四篇: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团代会贺词

共青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贺词

青年朋友们:

在全市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团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以极大的热情为实现沿海经济强市而努力奋斗的重要历史时刻,共青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隆重开幕了。这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青春盛会,也是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上新的里程碑。在此,我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热情关心青年成长,积极支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党政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青年是祖国的希望,青年的茁壮成长决定着祖国的未来,青年作用的充分发挥关系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团的十六大,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全面分析了新世纪共青团面临的新形势,在关系共青团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做出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决策,描绘了新世纪新阶段共青团建设和发展的宏伟蓝图。全面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大精神,把十六大确定的宏伟蓝图变成壮丽的现实,是广大青年崇高而光荣的使命。希望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广大青年认清形势,明确使命,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把青春的智慧和汗水倾注在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乃至营口市的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来,创造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伟大业绩。1

今后五年是全市共青团组织以创新发展为主题,全面实施“建小康青春行动”,为营口提前实现沿海经济强市目标不懈奋斗的五年。希望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肩负起农职院发展的使命,以奉献的精神、扎实的作风做好团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共青团工作的水平,充分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青年相结合,建功与育人相结合。协调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为全市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青年朋友们,时代赋予青年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也为广大青年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们相信,在学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青年的共同努力,这次大会一定能够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鼓劲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一定能够以丰硕的工作成果、崭新的精神风貌开创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新纪元;一定能够带领农职院青年在营口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再创辉煌!

第五篇: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二00八年二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的重要阵地,高校中层干部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中起着中坚、桥梁和表率作用。因此,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重要组织保证。

第二条 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02]7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1996]5号)、《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条例〉的若干意见》(苏委教[1996]6号)、中央组织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管理的中层干部是指院党委、院行政任(聘)职的各党总支和各处室、系部正副处长、主任、所长等领导职务,以及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上的组织员、纪检员、监察员、审计员和副调研员等非领导职务。

第四条 选拔任(聘)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 学院党委组宣处是管理中层干部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任免(聘用)、考核、调整等项管理工作,参与实施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第二章 选拔任(聘)用条件

第六条 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献身党的教育事业,在促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办事,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艰苦创业,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 中层干部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任团委书记和博士以上学历者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下一级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拟任职务的工作任务; 5.一般应为中层后备干部,并经过一定形式的培训;

6.拟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除符合以上规定任职资格外,还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7.拟任院(系)、部、处党政负责人又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干部应能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8.拟提任正科级干部的,年龄不超过45岁,拟提任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不超过50岁(教学岗位上具备教授资格的可适当放宽);

9.选拔任(聘)用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越级提拔。凡需越级提拔的,应按照有关要求,扩大考察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政绩突出且群众满意的人选方可提拔;

10.拟提任非领导职务的,其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龄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民主推荐与考察

第八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可以通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也可以通过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进行。民主推荐与考察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方法,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第九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条党委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第十一条 拟任干部考察:

1.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组宣处严格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2.拟提任干部考察程序及要求:(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2)同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的党组织负责同志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专项调查,查阅个人档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6)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党委报告。

第四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十二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主要在学院内部适合岗位中进行。个别岗位确需向社会公开选拔的,经组宣处建议、党委会议同意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第十三条 报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符合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宣处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职位及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并进行民主测评;

4.党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发布考察预告; 5.组织考察,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方案; 6.党委讨论决定; 7.任前公示。

第五章 讨论决定与任(聘)职

第十五条 选拔任(聘)用中层干部经民主推荐与考察(第三章)或公开选拔、竞 争上岗(第四章)相关程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十六条 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组宣处汇报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十八条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拟任院长助理、党办、院办主任及组织、人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任免前必须报农林厅人事处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经同意后方可行文任免;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事先征得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意见,经同意后方可行文任免;院工会主席,换届选举结果报市教育工会审批后,方可行文任免;院团委换届选举结果,由校党委批复,并抄报市团委。

第十九条 实行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聘)职手续。

第二十条 实行新提任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聘)期制,一个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但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一般为两个任期,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任期。中层干部任职期满后,除提拔、连任、交流、退休外,鼓励回到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其中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可保留原职级生活待遇三年)。

第二十二条 鼓励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在本院任职的中层干部任(聘)职届满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回到教学、科研或管理岗位的,且任职期间经考核符合“称职”以上条件的,担任中层干部满一定年限的给一定时间用于脱产进修。脱产进修期间保留相应职级待遇。

第二十三条 干部任免通知,由党委组宣处起草。党委系统中层干部的任免,在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由党委书记签发,以苏农党字文号行文;行政系统中层干部的任免,在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由院长签发,以苏农院字文号行文。

干部任免生效时间以任免通知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换届后一年内任(聘)职的,到新一届班子产生,视为任期届满。领导班子整体换届需连任的,要重新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 对决定任(聘)用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五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期审计制度。中层干部发生岗位变动的都要进行离任审计。

第二十六条 中层干部一般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单位兼任职务。个别经党委会议批准兼职的,应报校纪委备案,并不准领取兼职报酬。

第二十七条 非领导职务中层干部的确定。

1.参照中层领导干部产生办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配置相当于中层干部职级的组织员、纪检员、监察员、审计员和副调研员。

2.在中层干部岗位任满两个以上任期,因年龄原因距退休前续任不满一个任(聘)期的及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因个人或工作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任职期间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的,可改任相应职级的非领导职务,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 交流、回避

第二十八条 实行中层干部交流制度。

1.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特别是负责人、财、物管理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

2.中层干部在同一个职位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安排交流。第二十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1.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3.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七章 免职、辞职、降职

第三十条 中层干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男60、女55岁。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 6 要延期退休的,其领导职务仍以正常退休年龄为界限;

2.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的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3.调整领导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 4.离岗学习期限超过半年的;

5.出国(境)期限超过半年的,以及出国逾期不归的; 6.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离岗休息半年以上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1.被辞退的;

2.因机构撤销,失去职位的; 3.因机构调整,未重新明确职务的; 4.在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落选的; 5.死亡。

第三十二条 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因公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向党委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2.自愿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院党委组宣处,学院党委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研究批准,申请辞职人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引咎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4.责令辞职,是指院党委根据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三十三条 实行中层干部降职制度。

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7 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辞职、降职的中层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4.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5.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中层干部的决定;

6.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7.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8.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9.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10.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或者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三十七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党委及组宣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纪检机关(纪委、监审处)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 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由组宣处召集。

第四十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校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党委及组宣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纪检机关(纪委、监审处))举报、申诉。

第九章 教育与培养

第四十二条 干部教育与培养是干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层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措施。

1.以学院党校为阵地,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政策,了解国际国内形势。

2.严格中层干部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通过必要的检查、交流等形式,保证学习效果。

3.建立领导谈话制度。加强学院领导与中层领导干部的思想沟通,增进了解和理解,关心中层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每年各分管、联系院领导应与所分管、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非工作谈话不少于2次,其他中层干部谈话不少于1次。

4.加强中层干部岗前培训和新上岗中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主要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等。通过培训,使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管理水平、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新的提高。

第四十三条 加强实践锻炼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

中层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应自觉进行岗位锻炼,钻研本职业务,不断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成为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内行。此外,根据需要与可能,分期分批安排部分中层干部到校内外科研、实训基地和科技扶贫点进行锻炼。

第十章 考 核

第四十四条 干部考核工作是干部管理的主要环节。要正确地识别和选拔干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必须通过考核,客观评价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也是干部选拔、培养、任用、奖惩、交流的必要前提。在干部考核中,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1.中层干部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平时考核、考核和届满考核三种形式。

2.中层干部考核的结果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优的重要依据。选拔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要从考核中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的干部中产生。

3.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应视情况作解聘、免职或其他形式的组织处理。4.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达10%或不称职票数与基本称职票数之和达30%,并与考核谈话结果一致,应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列为诫勉谈话对象的干部,原则上应责令辞职或降职使用。

第四十五条 中层干部应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坚持“个人收入申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项制度。党员中层干部应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过好民主生活会等。

第十一章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第四十六条 后备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实现领导干部正常的新老更替提供组织保证。

第四十七条 后备干部包括副处级和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在下一级职位上的干部中产生。后备干部产生应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院党委集体讨论确定的方法,努力建立起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

结合每年年终考核,由党委组宣处会同后备干部所在部门党组织对后备干部逐一专项考核,实行滚动式管理。对表现突出,条件成熟的应尽快使用;对表现较好,仍有潜力的则继续后备培养;对表现一般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则视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院党委组宣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八年三月一日

河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linian fenshuxian[合集五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