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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会前文体活动管理规定(本站推荐)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7-106119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4 18:01: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晨会前文体活动管理规定(本站推荐)

晨会前文体活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导购员晨会前文体活动的管理,使该项活动能够更加规范有序,切实保障这一活动长期有效的得以实施,特制订本规定:

一、目前导购员晨会前开展的文体活动主要包括集体健身舞蹈、跳绳和羽毛球。随着活动的进一步深入,根据导购员要求,报公司批准后,逐步增加活动项目;

二、文体活动器材由广播室负责管理。广播室建立活动器材登记账及领用登记记录,负责活动器材增添、维修、更换等事项的申报、领用,保证满足活动的要求;

三、文体活动的现场组织由商管部各楼层员工负责。采取楼层员工轮流值班制度,商管部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下月值班人员安排表下发至各楼层,遇雨雪天气值班日期顺延;

四、值班人员于先一天下午下班时和广播室联系好器材,值班当天早晨7:50领用,9:30之前归还;

五、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由所属商场自行调整,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否则扣除楼层当月绩效考核工资30元;

六、值班人员负责舞蹈教练的考勤及文体活动现场气氛调动、活动区域规划、现场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七、商管部指定一名领导监督检查活动的整体组织安排及协调相关事宜;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篇:学生会晨训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早操管理规定(暂行)

一、早操点名规定:

1、学生会早操点名采取“坐标法”,一人一位,一旦确定,此位置即是以后每次全体集合的位置,不得私自调整位置(办公室做好统计,便于随时对照查找未到之人);

2、点名时左方有未到之人的成员需在点名人员(两人,一人负责男生,一人负责女生)宣布点名开始后自动举手示意,并按要求报上未到人的姓名、部门;

3、剩余办公室成员负责在队伍周围巡视,查核是否有瞒报或报错之人;

4、凡是瞒报、不报者,瞒报人一次受到未到人2倍惩罚,二次时四倍惩罚并提出严肃批评,达三次者直接请出学生会并全院通报。

二、早操惩罚制度;

1、早操出操采取连带制度,即是每部门有一人迟到则全部门连带主抓主席均受罚(男生原地10个俯卧撑,女生原地10个蹲下起立);

2、主抓主席所带部门连续三次有迟到现象时,主抓主席惩罚翻倍,并在早操时提出严厉批评;同一部门连续三次未到者,正副部长必须做出书面检讨,并在例会时提出批评;

3、未到者一次在下次早操时做出检讨,两次做出书面检讨并在例会中提出严厉批评,三次未到者全院通报并请出学生会;

4、每次早操处罚在跑操结束后立即执行。

三、早操说事制度;

1、在早操各部门有事时,每部门只须有一人(含主抓主席)出面,说事情所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分钟;

2、说事之前,事情在经主抓主席同意后,必须在跑操前上报至当天负责人(主席或者秘书长)处,并请做好腹稿;

3、说事要求:简短意赅、条理清楚,任务明确,语言简练、原则上不得有任何歧义;

4、每部门说事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补充;若必须补充所用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且补充语言要求与说事要求一致。

注:

1、此规定自202_年3月9日早上开始执行;

2、早操集合时间暂定为每天早上6:20,一周五天;

3、本规定仍有待修改,此为暂行。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202_年3月8日

第三篇:晨会管理规定

晨会管理规定 晨会是商场现场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是贯彻上级指示、布置工作任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晨会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晨会形式

晨会由商管部主管组织召开,当班员工参加,每天一次。主管必须记录会议内容并交接。

二、晨会的要求

1、晨会工作是商场现场最大范围进行上下沟通、共同学习的一个机会,是商管部主管每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组织者召开晨会要求观点鲜明,简明扼要;布置任务后,应监督、跟踪任务的执行情况。

3、员工应在规定地点按“一”字队形集中排列,队列整齐,不得倚靠货架、窃窃私语。要牢记晨会内容,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的态度参加晨会。

4、晨会召开时间在每日早9点,时间控制在5-20分钟。

5、晨会气氛要严肃、活泼、和谐。

三、晨会组织者的要求

1、仪容仪表整洁,正确佩戴工牌,站姿端正,精神饱满,文明用语。

2、晨会组织者提早2分钟到规定地点站位迎接参会员工。

3、组织者在开晨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有内容,有针对

性,保证晨会质量,不能敷衍了事。

四.晨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者、员工相互问好:“大家早上好!”“主管早上好”。

2、对员工检查:出勤、仪容仪表、胸卡佩戴情况。

3、分享前一天销售排名第一的厂家,指出商场现场前一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问题。

4、提出今天的工作重点。

5、上情下达,使员工及时了解商场和行业最新动态。

6、及时发现厂家的“亮点”,进行宣传,鼓励员工。

7、理论联系实际,给员工讲解一个业务理论知识并做出示范。

8、员工之间工作心得相互交流。

五、晨会结束

1、组织者带领员工喊一句口号:“顾客至上、真情奉献”。

2、组织者向员工说:“谢谢大家!” “散会”。

第四篇:学校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文章标题:学校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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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维护我市中小学校园内

部秩序和安全,树立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文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大型文体活动及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一〉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坚持有利于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有利于增强广大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原则。

〈二〉凡举办舞会、电影、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必须认真贯彻“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负责人。

〈三〉主办单位要根据开办大型文体活动安全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源、火源设施的安全控制,预防火灾事故、治安事故;对各种设备及物品要加强管理,防止被盗。

〈四〉主办活动单位,必须安排好专人维护秩序,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文明礼貌、有安全感的公共场所,禁止人员超出限额,禁止起哄闹事和打架斗殴等各种不文明行为,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活动场所。对妨碍和干扰活动的人员应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服从管理和情节严重的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主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安排人员参加保卫工作。对保卫工作不得力,无安全保障的文体活动,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办或限期整顿后进行。

二、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审批手续

〈一〉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实行审批制度。班级举办文体活动必须经班主任和级领导同意;年级举办文体活动必须经级领导和学校领导同意;学校内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同意后举行;学校举办校外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

〈二〉申报批准后,举办责任人严格履行各项安全规定及公共场所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如发生问题应及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因违章造成责任事故,举办单位要负全部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还要根据问题的轻重酌情作出处理。

三、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对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知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责任心。

〈二〉定期对举办场地、器材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

〈三〉举办大型文体活动时,学校保卫处值班保卫人员必须到场检查督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告知举办单位进行处理。

〈四〉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逐级落实治安责任。

〈五〉举办大型体育竞赛时,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检查健康的学生,中长跑项目(800米以上)必须进行心电图单项检查。

附:

北京电影学院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凡在校园内的放映中心、教学楼、饭厅、教室、体育场等,举办文艺演出、放映电影录像、进行体育表演或比赛等文体活动,必须按照本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举办文体活动的单位,在活动举办的三日前,填写《北京电影学院课外活动登记表》一式二份。属全院性的大型活动,报主管院领导审批;系、处一级的文体活动,报学生处审批;班级文体活动,由系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表格交保卫部审查、备案。

第三条举办文体活动,依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文体活动的入场券,必须按活动场地观众容量发售,禁止超员发放。

第五条举办单位必须指派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场内外治安秩序的维护管理。

第六条开场前对场内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停止使用。

第七条对场内的电器、音响、参加人员的衣物等要加强保管和看护,以防丢失和被盗。

第八条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或情节恶劣的,报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保卫部对主办单位提出的治安工作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和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部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中止活动或停止开放。

第十一条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和辱骂、殴打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

4、禁止携带易

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5、禁止伪造、倒卖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保卫部根据治安管理规定,提出处罚或提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

浙江水利水

电专科学校校园文体活动管理规定

(202_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校园文化活动的健康发展,对在校园内组织举办文体活动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校园文体活动场所

校园内部的风雨操场、田径运动场、球类活动场地、图书馆报告厅等是师生的文体活动场所,经批准可以举办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第二条校园文体活动类型及管理

一、组织举办大型文体活动

1、大型文体活动是指有200人以上参加的或面向全校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2、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应由学校、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举办,要保证活动内容健康,任何个人或校外机构不得在校内组织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禁止在校内举办任何形式的纯商业性文体活动。

3、学校直接组织的全校性大型文体活动须经校党政领导同意,并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组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

4、各部门和群众团体组织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须在活动举办的1周前,填写《大型活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参加对象、举办方负责人等),经团委、体军部、保卫处审批同意后(聘请校外人员到校进行人文社科类的讲座、报告等各种活动须经宣传部审批同意),并保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后方可举办。审批后的表格一份交团委或体军部备案、一份交保卫处备案。若要申请使用场、馆、所的,则要报有关管理部门同意。

二、组织举办部门文体活动

1、部门文体活动是指学校各部门、各系组织举办面向本部门学生的文体活动。

2、部门文体活动应由部门内有关组织和群众团体等组织举办,要保证活动内容健康,任何个人或校外机构不得在校内组织举办各类部门文体活动,禁止在校内举办任何形式的纯商业性文体活动。

3、部门文体活动实行部门审批负责制,但须填写《部门文体活动登记表》(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参加对象、举办方负责人等),报相关部门备案(属文娱活动的报校团委,属体育活动的报体军部),同时接受校团委或体军部的指导。如涉及安全保卫问题必须报保卫处审核批准。

第三条安全保卫措施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举办活动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人,活动期间要接受保卫处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主管领导应加强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和保障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该场所的规章制度。

二、保卫处对主办单位提出的安全保卫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和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处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中止活动。

四、活动完毕后,要清扫干净现场,如有器材或其他设施损坏,应有主办单位按规定赔偿。

五、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讲道德,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和辱骂、殴打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5、禁止伪造、倒卖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第四条附则

一、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及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规定由团委负责解释。

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校园内部秩序和安全,保障文体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凡在校园内的教学楼、饭厅、教室、体育场等,举办文艺演出、放映录像、进行体育表演或比赛等文体活动,必须按照本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2条举办文体活动的单位,在活动举办的三日前,填写《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外活动登记表》一式荨J羧盒缘拇笮突疃ㄖ鞴茉毫斓忌笈幌怠⒋σ患兜奈奶寤疃ㄑЧごι笈话嗉段奶寤疃上抵鞴芰斓忌笈I笈蟮谋砀窠槐N来ι蟛椤⒈赴浮?br>

第3条举办文体活动,依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组织和实施。

第4条文体活动的入场券,必须按活动场地观众容量发售,禁止超员发放。

第5条举办单位必须指派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场内外治安秩序的维护管理。

第6条开场前对场内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停止使用。

第7条对场内的电器、音响、参加人员的衣物等要加强保管和看护,以防丢失和被盗。

第8条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或情节恶劣的,报保卫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9条保卫处对主办单位提出的治安工作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及时处理违纪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10条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处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终止活动或停止开放。

第11条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和辱骂、殴打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5、禁止伪造、倒卖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第12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保卫处根据治安管理规定,提出处罚或提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

北京工业大学关于举办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为确保我校大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委(88)教字001号、京公文字(88)004号、教政(97)4号文件及北京市人民政府(99)22号令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在校内礼堂、体育场(馆)等场所举办的,参加人员超出院、部、处范围的,或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各种大型文体活动(电影、舞会、文艺

演出、录像、运动会、比赛等),须遵守本规定。

二、举办大型活动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办单位应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活动计划,报保卫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由主办人负责

安全保卫工作。

三、主办单位及活动场地主管部门须在活动前三日到保卫处填写《北京工业大学举办文体活动登记表》。

四、大型活动票证要求统一印制,有组织地向本校师生员工售票,一般不得对外发售。特殊情况需要对外发售时,需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五、凡将学校内部票转让校外人员以致发生问题的,追究转让人责任。

六、主办单位要严格根据活动场所容量发放票证,严禁超量发放。

七、主办单位及活动场地主管部门须配备一定比例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并佩带较明显的标志。

八、礼堂、体育馆等室内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并设有明显标志。

九、如遇突发事件,场内工作人员应做好疏导工作。

十、举办大型活动需要增加灯具及大负荷电器的,须报保卫处防火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安装,并须安排电工值班。

十一、场内严禁吸烟。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场内进行清理,防止发生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

十二、未经批准举办大型活动的,如发生意外事故,依照《北京工业大学校园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十三、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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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生产系统晨会管理规定

生产系统晨会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拓展信息传播和技能培训渠道,加强内部沟通和交流,提升团队工作执行力,实现部门管理效能,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XXXXXXXXXX各事业部、子企业。

三、晨会组织

1、各事业部自行组织开展本部门晨会工作。

2、主讲人由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调度员、工艺质量工程师、安全员担任。专题晨会时,也可由工序班长主持。

3、晨会采用轮换主讲方式,主讲人员各须提前上墙公布。主讲人应提前一天准备好所讲材料内容。主讲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主持当天晨会的,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安排他人代讲。

4、晨会形式:日常晨会、专题晨会。

5、晨会地点:各部门办公室正门道路边(雨雪天如开展,改在车间内开阔地方)。

6、晨会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7:30-7:45,时间控制在15分钟为宜。

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时间,但最短不应小于10分钟,最长不能超过20分钟。

7、开展安全等专题晨会时,部门要作记录,由参加员工签名后备案。

四、晨会内容

内容要简明扼要,以“短、平、快”形式达到宣传、培训和教育效果,主要以激励、提醒、动员为主,密切联系生产,注重实际和实效。

晨会内容有:

1、固化内容模式。从周一到周日,主讲内容如“现场和安全”、“工艺质量”、“生产”、“设备”、“班组管理”、“成本控制”、“企业文化”等。

2、自定模式。内容有:

(1)安全培训。包括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安全问题通报、安全

隐患提醒和安全防范措施,季节性职业健康防护等。

安全应作为头条,每日逢会必讲。

(2)公司会议精神学习和传达。公司出台的规章制度解读,有关会议精神、通知要求和上级领导指示传达。

(3)工作指令。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动员和工作小结、工作要求及其它需交代、沟通和协调事项。

(4)质量问题。质量问题通报,质量技术要求落实。

(5)现场及设备管理要求。

(6)其他培训要求。

五、晨会纪律要求

主讲位置只有一人,如有其他讲解人须站到队列中,待第一主讲结束后方能出列继续主讲。

员工须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

员工自南向北按高矮顺序排列,其中女工站前排,部门行管人员站后排。队列整齐呈矩形方队。

站立时员工目视前方,昂首挺胸,双手自然下垂或后放紧握。员工精神饱满,安静聆听。

站队时不准带口罩、手套、耳捂或头盔等,不准接听手机。晨会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员工无故不参加晨会的,部门可按迟到论处;员工晨会迟到的,站到队列外一侧,晨会结束后由主讲人补讲内容。

管理人员、白班人员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综合组人员及其他指定人员除外)。

晨会开始后,部门应安排专人站在队列后观察,对主持人晨会开展效果进行评价,对晨会纪律执行情况检查,按规定奖罚。

六、监督和处罚

人力资源部、生产部将不定时组织人员督查各部门晨会开展情况,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处罚如下:主讲人无故缺席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晨会纪律不符合要求的,扣部门现场效绩1分/人;晨会时间太短或太长,扣部门现场绩效5分。

检查处罚结果在OA系统平台上通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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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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