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贵州省202_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贵州省202_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2_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_]35号)、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总方针,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专线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推进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推进排污申报收费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切实履行环境监察机构职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一)《国务院关于坚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是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重大机遇。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认真统一到《意见》要求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意见》部署上来,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202_年是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年,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学习领会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周生贤部长在202_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增强探索环保新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组织实施现场执法工作
(三)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我省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中心,重点对涉及重金属及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业开展污染整治,确保达标排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污染企业或重点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重金属排放企业名单等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四)加强重点污染源监察。强化对工业园区、生态敏感区、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督,认真核算主要污染物减排监察系数,督办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达标率。建立监督性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的工作机制。
(五)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办,对承办的举报投诉案件,认真调查、依法查处,按时报告进展情况。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怪牌督办。
(六)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到建设之前快申报、建设过程勤检查、建成运行严监督,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和擅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七)加强电解锰污染企业的环境整治。继续推进“锰三角”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并扩大整治范围,对我省污染源较为集中、污染较为严重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区域环境专项整治。
(八)逐步规范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就爱强队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等的环境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拓展对重点生态领域、特定区域的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地区秸秆禁烧、畜禽养殖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农业污染减排,探索农村环境监察的新模式。
(九)继续加强排污申报收费工作。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工作。要继续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试点工作和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公示工作,提升数据质量。各市(州、地)环保部门要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
(十)稳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根据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新增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任务;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相关台账;积极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监督管理中的应用,在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完成的基础上,将其作为排污收费和监督管理的依据以及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充分发挥自动监控设施的作用。
(十一)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完善环保行政处罚程序和相关文书,开展全省环境违法案件评查,继续就挨打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实施环保不达标企业定期公布制度;强化上下级环保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交办和督办;强化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适时对案件进行和督察,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二)大力推进环境监察机构及相关制度建设。细化环境监察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现场环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对本辖区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深化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
(十三)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环保部将按照《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协调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并启动第二阶段基层执法业务用房项目。我省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做好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程。及时组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及复检,不断提高我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同时要加强执法装备管理和维护,巩固标准化建设达标成果。
(十四)抓好人员培训与培养。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察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我省省级环境监察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加大培训力度,以开展环境监察人员大比武、知识竞赛、业务交流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积极推进环境监察人员定期交流轮岗机制,拓宽环境监察干部培养使用渠道。
(十五)加强环境监察行风建设。要以“创先争优”和“向田洪光学习”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环境监察系统“顾大局、守纪律、讲奉献、爱岗敬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强化环境监察系统行风建设。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认真梳理环境执法权的廉政风险点,健全环境执法权的运行监控机制。
(十六)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政务信息网络,定期编发环境监察政务信息,提高环境监察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
五、运用综合手段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探索环境守法自律工作新机制
(十七)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主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配合公安、法院机构,强化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要充分利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和联动机制,追究环境违法违纪者的纪律责任和行政责任。要加强与银监、证监、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及时移送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借助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手段,放大执法效果。
(十八)引导企业加强环境守法自律。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做好对企业的守法咨询和服务,采取措施提高企业自主守法能力与水平,引导企业持续改进自身环境行为,主动承担环境社会责任。指导、督促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和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持续加大企业环境监督员培训力度。
第二篇:202_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壶环发„202_‟ 号
壶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2_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股(室)、站、队:
为切实加强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促进治污减排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现印发《202_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环境监察 工作要点 通知 壶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2_年4月1日印发 202_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2_年环境监察工作,不断夯实“十二五”污染减排基础工作,按照省、市环境监察工作要求,202_年我县环境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为主线,以强化环境执法和队伍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新模式,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认真谋划部署“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
1、详细评估“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根据全省“十二五”环保工作规划,谋划部署我县“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制定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方案,努力提升全县环境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运转的良好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3、加强学习。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事,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定期组织案例分析、现场执法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污染源监管、现场调查取证、排污量核定、污染纠纷处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行风建设,以“创先争优”和“向田洪光学习”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顾大局、守纪律、讲奉献、爱岗敬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和谐单位”、“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创建活动,激励环境监察人员爱岗敬业、奋发进取,提升环境监察队伍形象。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使命教育、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教育,树立环境监察清风正气。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六条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规定,认真梳理环境执法权的廉政风险点,大力推行环境监察廉政卡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权的运行监控机制,确保廉洁执法。
三、深入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活动,促进污染物减排目标落实
6、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期间SO2、COD、氨氮和氮氧化物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继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监管,保障“十二五”开局之年污染减排 工作顺利推进。
7、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巩固“十一五”环保专项行动整治成效,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沿河化工企业(园区)专项整治。开展汽车4S店和修理厂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危险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8、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国控、省控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生态监察工作,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峡谷旅游开发区及周边环境、生态环境、农村秸秆焚烧、畜禽养殖业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9、完善环保执法联动机制,深化联合执法效能,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严厉打击,促进重点环境问题解决。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强化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10、继续强化国控重点污染源和工程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国控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环境执法基础档案库和动态数据库,推动环境执法信息化、科学化发展进程。
11、继续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总体规划,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
四、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巩固提升环境执法效果
12、开展关停淘汰项目执法后督查,促进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落实,为优势产业腾出环境空间。
13、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一是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后落实情况的后督查;二是对群众多次重复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专案检查;三是对202_年以来环保专项行动中挂牌督办的企业进行后督查;四是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后督查,巩固执法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14、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贯彻落实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加强对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和评议,适时对案件进行后督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条件、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
五、认真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进一步提升排污费管理水平
15、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摸清摸准企业排污底数,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工作。扩大申报面,提高申报质量。积极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监督管理中的应用,综合参考在线监控、实际监测数据,从严计征排污费,充分发挥排污收费经济杠杆作用。
16、建立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平台,提升电子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数据的动态管理。建设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公告在线填报平台,实现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阳光收费”。
六、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建设和管理,妥善处置群众信访举报
17、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建设,强化12369环境举报热线管理,坚持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重视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信访值班,促进制度落实,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8、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重点对领导批示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案件、重复信访案件进行督查督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明确办理时限、程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案件办结效率,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查办率达100%,满意率达90%以上。
19、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休息和考试环境。
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0、加强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把企业应急管理作为日常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作为项目试生产、“三同时”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
21、深化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督促、指导重点矿山企业加强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规定,做好尾矿库溃坝等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工作,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与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环境风险源档案库。
22、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取响应措施,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23、进一步晚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与指挥决策能力;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以大型企业、常平工业园区为依托的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和物资储备新模式,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八、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24、深入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保障落实措施,推动环境执法实现“三个转变”。在环境执法工作中,一是实现环境执法从事后补救、被动执法向事前预防主动执法转变,做到源头控制、全过程监管。二是实现环境执法从工业污染监管向全方位执法转变。实现对工业污染源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全过程的执法监管。三是实现环境执法从粗放式执法管理向精细化执法管理转变。
25、在202_年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有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202_年底前要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
26、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监察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环境监察培训五年规划和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格局,广泛开展案例研讨与展评、现场执法模拟、岗位技能比武等丰富多彩的教学培训活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建立完善环境守法自律机制
27、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指导和督促试点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和内部环境管理规则制度。202_年4月前完成国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考核验收评比工作。组织开展省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力争202_年底前省控以上企业全部达到试点工作目标。
第三篇:202_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2_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2_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以开展“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为主线,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以规范环境执法监察为工作抓手,通过“抓队伍、严执法、重督查、强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能力,突出执法成效,为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提供保障。
一、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
1.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全省开展贴近实战的环境执法练兵活动和比武竞赛,上半年组织到九个设区市进行环境执法以案讲法巡回讲课,全年组织3到5期全省环境监察培训,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全省环境监察人员岗位练兵比武。
2.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以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为抓手,充分利用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之机,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凡是人员编制达到国家最低标准的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都要通过验收,争取全省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0%以上。
3.完善环境监察考核。对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实施两年来的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总结,修改完善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提高考核成效。
二、认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4.持续抓好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环保部《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范要求,各地要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环境问题和一些区域性的、影响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环境问题。
5.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重点开展铁路、国省道、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沿线两侧排冒黑烟、“六江两溪”干支流违法排污企业的两个专项执法检查,下半年重点开展工业园区整治和造纸、制药企业深度治理两个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污和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开展重点流域环境督查
6.全面启动“六江两溪”的环境督查。省流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织开展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等重点流域的环境督查,抽调重点流域沿线设区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跨设区市界的交叉检查。
7.监督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对整治措施不落实、整治进展缓慢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重点流域水电站按时完成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实施联网监控。
8.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流域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矿山开采、石板材开发等行业的生态环境监察。
四、着力加强污染减排核查
9.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已建成的减排项目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核查,严格落实减排核查的规定,运用绿色信贷、列入“黑名单”、上市核查、扣减脱硫电价或污水处理运营费等综合手段,加大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超总量排污、偷漏排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10.加大减排项目核查力度。重点核查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督促加快减排项目实施进度。
11.加快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对202_年未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的省控重点污染源单位予以立案处罚。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调整后新增的企业,限期6月底之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
12.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的规范管理。落实完善每日调阅监控数据制度,建立日常运行和调阅工作台帐,督促企业及时修复在线监控设备故障。开展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完成对已安装联网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验收工作,做好对在线监控设施每季度比对监测、每季或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核查考核。注重在线监控数据在排污申报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上的应用,按规定做好对外公布监控数据的工作。
五、加大民生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
13.加强环保110投诉处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12369环保投诉热线畅通,市、县年内全部使用全国统一的环保投诉软件,做到热情接诉、应查尽查,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环境投诉。
14.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对化工、印染、电镀、造纸、制革、酿造以及其他严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新闻等手段,严格依法查处违法性质恶劣的环境案件,真正做到严查重罚。
15.强化环保后督查。组织开展历年国家和省领导批示环境案件办理情况、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情况、202_年重点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后督查。
16.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配合环境应急、污控部门联合开展全国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行业企业、敏感区域、化工园区、尾矿设施、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环境安全隐患监控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六、强化依法征收排污费
17.加强稽查规范征收。上半年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缴纳排污费专项稽查,下半年组织对各级环保部门排污收费工作进行稽查,纠正少缴、漏缴、拒缴和未收、少收、未依法处罚等违法违规行为。
18.严格依法申报核定。加强对非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第三产业等排污申报和核定工作。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不申报的企业责令限期申报,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年内全省各市、县(市、区)必须全面规范使用征收系统软件开征排污费。
19.强化执法促进征收。对拒报、谎报和拒缴、欠缴排污费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对逾期不缴的或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没有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或不予通过排污许可证年检,并通报金融机构限低其信用等级,保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七、夯实环境监察基础工作
20.建立和完善环境执法档案资料。建立全省各级环境执法监察的重点污染源数据库、环境执法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和环境应急数据库、排污申报数据库、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库,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21.严格执行监察制度和程序。认真执行重点污染源、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每月现场检查或巡查一次的工作制度,现场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通过规范严谨的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着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22.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通过实行有奖举报、扩大网上受理投诉、推广环境监督员制度、公开曝光违法企业等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氛围。
第四篇:环境监察202_年工作要点
商南县环保局
202_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2_年,我县环境监察工作主要按照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以“提高环境质量、改善民生”为工作目标,以“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为主线,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点,认真落实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环保各项规定和要求,扎实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狠抓污染企业总量减排核查和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我县环境安全。202_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如下:
一、围绕污染减排和创摸工作,搞好“五项检查”
1.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现场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充分发挥现有自动监控平台和排污口在线视频监控的作用,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要按规定落实相应的现场检查频次。坚持日常执法和集中查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检查与在线监控相结合,切实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到精细型管理的转变。
完善企业环保档案,编制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工作手册,健全企业环保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进行通报,使之成为督促企业达标排放的强硬手段。
2.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设施检查和违法处罚力度,提高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1-
率,监督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排污许可证环境监察,认真核定排污总量。决不允许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源稳定达标,对不稳定达标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上限处罚,并降低诚信等级进行通报。
3.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现场监督检查
加大检查和管理力度,对污水处理厂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监测进水、出水浓度,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记录,查用电、用药剂和污泥产生量等情况,督促完善中控系统,加快实现在线监控设备的联网,提高运行率和处理率。
4.加强污染减排现场检查工作
一是提高污染减排核查水平。配合污染管理股认真开展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对列入减排计划的企业或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保证减排任务的落实。
二是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污染物排放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积极推进第三方托管方式,对本辖区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对202_年确定的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督促业主安装相应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与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确保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和验收率达100%。
三是加大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监察。针对新建项目容易出现环境问题的实际,规范、有序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察工作;要进一步突出全县及工业园区内新建
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管,主动深入项目建设现场,督促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和环保制度能执行落实到位。加大对“未批 先建”、“超期试生产”、“擅自试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二、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抓好五项监察工作
以解决影响民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其他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1.抓好一江三河排污企业专项治理的监察工作
排查一江三河(湘河、耀岭河、冷水河)涉水排污企业,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一江三河涉水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2.抓好重点行业和“两高一资”行业的专项监察工作 继续开展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和“两高一资”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违法企业。
3.深入开展挂牌督办企业的监察工作
对我县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企业在检查时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后督察,防止环境问题死灰复燃。
4.进一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督察工作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在已开展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排查、环境风险企业排查、尾矿库等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应急机构、预案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将本
县内的重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纳入重点考虑范围。指导各重点污染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做到无事当有事,从观念上将事后处置为主转变为预防为主,增强企业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确保我县的环境安全。
5.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开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省级森林公园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执法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逐步加强对农村领域的环境执法工作;三是加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专项检查,确保护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不受影响。
三、加强信访工作,解决环境污染扰民问题
在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大对重信重访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重复访案件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实现全天候受理。充分发挥12369环境污染投诉信息平台作用,完善受理、办理、回复制度,使每件信访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回复,让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二是源头治访,做好初信、初访工作。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主管领导负总责,齐抓共管”的信访责任制,把环境信访问题解决在辖区内,做到“三不转化”,即初次访不转化为重复访,本地访不转化为越级访,个人访不转化为群体访;落实环境矛盾纠纷排查
机制,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排查及时发现环境矛盾纠纷,重要敏感时期要加密排查,做到:检查到位、上报到位、管理到位、处理到位、解决到位。三是重点开展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工作和夜间建筑施工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污染扰民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确保中高考期间和噪声扰民得到有效控制,为全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规范征收排污费,强化“三项工作”
1.加强排污申报审核核定工作
一是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作为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求按时、规范完成管辖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和审核工作,做到文书齐全、规范。二是加大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力度。对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加大现场核定工作力度,确定科学、准确的污染物排放量。
2.提高排污费征收额,扩大排污费征收面
加大多因子收费力度,扩大征收面。加强对铁矿开发行业、砖瓦行业、钒矿加工行业、建筑行业、饮食服务行业、畜禽养殖业等污染物排放的收费工作。
3.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加大对排污单位拒缴、欠缴排污费等违法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的力度。
五、加强学习,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效能建设
按照环保系统创佳评差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作风硬、业务精、素质高、打得响”的环境监察队伍,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发生,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面树立环保执法的良好形象。
第五篇:202_河间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2_年河间市环境监察 及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_年河间市环境监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三级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和“环境执法年”活动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以“紧扣一个抓手,突出五个重点,健全五项机制”为主要内容(即:以贯彻落实“环境执法年活动”为抓手,以环境监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应急处置、专项行动为工作重点;健全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错时巡查的监管机制,规范流程、严格监管的处罚机制,沟通联系、移交转办的运转机制,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的廉政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为改善和提高全市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202_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以落实环境执法年活动为抓手,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一)按照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认真做好黄河段、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化工园区(工业园区)等重点流域、领域、行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遏制黄河段水污染事件频发的势头,打击涉黄企业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位于饮用水源地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下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违法整治,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二)加大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加强重金属、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现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重金属污染企业、医疗机构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威胁公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严重的二氧化硫、烟尘屡次超标单位、铸造行业、立式燃煤锅炉和“五小”企业要下达限期治理。
(四)积极探索环境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有特点、有特色的监管方式。
二、以环境监察日常监管为内容,提高执法效能
(一)继续做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积极拓宽征收渠道,按计划完成202_排污费征收任务。
(二)加大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和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不断规范和完善“12369”环保热线各项规章制度和信访举报受理投诉机制,开展重点信访、重复信访案件的回访工作,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四)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的数据现场核查工作,为“十二五”减排摸清污染源排放底数。
(五)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特别是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的现场监察,督促企业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发挥污染减排效益,确保202_年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六)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按计划进一步推动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和有效性审核工作,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在污染减排、总量核查、排污收费和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应用。
三、以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培训为突破,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一)坚持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廉政理论学习。认真围绕“两个紧扣,做到四个领先”。一是紧扣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意见;二是紧扣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到以思想领先为标准武装干部队伍,以作风领先为标准锻炼干部队伍,以奉献领先为标准塑造干部队伍,以业绩领先为标准评价干部队伍。
(二)推进制度执行,改进工作作风。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程序办事,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落实”:一是要落实好上级要求。对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和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要求,要认真执行并落实。二是要落实好整改措施。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要落实好整改结果。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解决存在的问题,让整改结果充分显现出来,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四是要落实好服务职责。把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执法服务两促进。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管,严肃环境监察工作纪律。一是要进一步严肃执法程序。从申请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书执行及被处罚单位履行处罚等环节均要有章可循。二是认真执行环境监察“严格执法。履行职责;依法执法,公正公平;高效执法,政务公开;文明执法,优化服务;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五项承诺。三是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十不准”。教育环境监察人员自觉遵守“8个禁止、52个不准”,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四是要进一步严肃执法考核。建立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将巡查情况、现场检查和办理信访、行政处罚等工作进行量化统计,并对办理质量进行审核。五是落实《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提高执法人员正确运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水平,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环境执法业务骨干。通过参加网络远程教育、高级研修班和专业知识培训等方式,培养执法人员良好的学习习惯,鼓励执法人员开展自学或半脱产学习法律法规。拟计划与环境管理学院联合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每周一次,由学院教授对市环监局全体人员、各县区站长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授课。有计划的组织各级监察机构和重点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参加环境应急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参加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技能“大比武”,并为国家级业务比武做好准备。
(五)加强环境信息和考核工作。按照《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各环境监理站每月向市环境监察局报送重点监察工作信息5条。
四、以严守环境安全底线为目标,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一)督促落实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认真抓好重点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报送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和应急演练,使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并熟练掌握预防预警、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个环节。
(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的要求,切实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完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按照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要求,一要完善市区应急联动机制,二是完善同环境监测、环保宣传的应急配合机制,三是要完善同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应急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同安监等部门的环境安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联合行动、企业环境隐患等问题的移送。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每月制定环境应急值班安排,落实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并按照相关要求,确保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及时、畅通,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结合本辖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风险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实践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检验和锻炼环境监察人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