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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盘龙区:审批《二孩生育证》需要10个工作日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18-1088045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2 00:41: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昆明盘龙区:审批《二孩生育证》需要10个工作日

昆明盘龙区:审批《二孩生育证》需要10个工作日

202_年03月30日 08时37分00秒来源:昆明日报

昨日记者从盘龙区人口计生局获悉,只要申请资料齐全,从接件开始,在10个工作日内,便可领取《二孩生育证》。

云南单独二孩申请条件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申请生育两个孩子,对于独生子女的界定,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含收养子女)。具体包含以下几种情形:父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无子女;父母未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云南省“单独二孩”申请材料包括《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单独一方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婚育情况证明;证明独生子女身份所需其他材料。以上材料中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要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盘龙区人口计生局局长保艳琼表示,社区工作站接到申请表和齐全的材料受理后进行核对审批,然后转送到街道办核对审批,正常情况下10个工作日申请人就可领取《二孩生育证》。

徐婕昆明日报

第二篇:生育二孩审批程序

生育二孩审批程序

一)再生育条件

凡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对象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二)审批程序

1、夫妻双方向子女出生后申报地村委会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再生育表》,填写必须真实、全面。

2、经村(居)或所在单位许议并公示十天,无异议的,镇(街道)审核。

3、经镇(街道)在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再生育条件以及申请证件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局审批。

4、县计生局自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再生育通知书》。

5、夫妻双方经批准后,怀孕三个月内凭《通知书》、结婚证、身份证、单寸近照到所在镇(街道)办理生育证明,即《生殖健康服务证》。

(三)公示内容

1、申请人双方以农村居民生育一个女儿,生育间隔已满48个月或女方年满28周岁为申请再生育条件的(《省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2、夫妻双方有隐瞒生育和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子女行为的,不再安排生育。

3、批准生育后,如有胎儿性别鉴定而终止妊娠行为的,原生育安排失效,并不再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4、有其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情形或弄虚作假骗取再生育证明的,不再安排生育或取消已批准的再生育安排。

(四)再生育申请材料

一般为双方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第一胎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籍证明;属其他情况的,提供离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协议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初婚未育证明等相应的材料。

第三篇: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发放程序

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二)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三)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与复印件;

(四)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五)男、女双方《婚姻、生育状况承诺书》与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六)“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申请的,还应提供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书面鉴定结论;

(七)“婚后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还应提供收养证、县级以上医疗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证明;

(八)“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还应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民族成份的证明;

(九)“双方为独生子女”的,还应提供双方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十)“再婚夫妻”的,还应提供一方或双方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与 复印件;

(十一)“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的,还应提供县以一民政部门颁

1发的残疾证明与复印件;

(十二)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审查包括,村(社区)中心户长、计生专干、村(社区)委主任签署核实意见、村(社区)委会加盖印章。乡(镇、街道办事处)调查人员、统计(信息)人员、计生负责人签署核查意见、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加盖印章。

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自接到审核意见和及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认真核实全部材料,由《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作出审批决定,特殊情况,办理期限可以延长两个月。

(一)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由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二孩生育证》,并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将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再行审批;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在发现之日起30日内补办《二孩生育证》。补办后,仍按违法生育上报。

持有《二孩生育证》的夫妻,双方户籍迁往外县(区)或领证方户籍

迁往外县(区),应持证到发证机关办理签转手续,由新户籍所在地(只限本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签入手续。

《二孩生育证》应填写准确,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加盖发证机关钢印后方能生效。

《二孩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后,群众有异议的,发放机关应及时调查核实。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及时宣布已发生育证作废,并收回《二孩生育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篇:《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并附复印件)交有关部门审查。

2、办证时交女方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4张,并收回已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户口性质”栏和“婚姻状况”栏应根据本人情况在相应内容上打“√”。“婚育及收养情

况”指婚姻状况、生育情况、收养及捡养小孩情况。“”

4、符合生育二孩的夫妻,必须取得《二孩生育证》后方可怀孕生育。

5、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或单位各保存一份。

金城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对预批生育二孩对象公示的通知

你单位上报的夫妇申请生育二孩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项规定的生育条件,请予以上墙公示。公示时间从 并将公示结果填写下来,报金城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存档。

金城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

说明:本通知一式两份,夫、妻所在单位各一份,公示期满,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区人口计生局存档备案。

第五篇: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

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

一、双方系初婚,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 提供资料:

1、夫妻双方及小孩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孕前优生检查或医院B超证明;

3、填好在生育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好,盖好乡、村两级公章,妇女主任签好名,并填上对象联系电话;

4、女方两张一寸照片;

二、再婚

1>.双方均系再婚,只有一个小孩的提供资料:

1、夫妻双方及小孩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书及判决书(注:在民政局离婚的,应有一份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到民政局复印一份);

3、男女双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4、孕前优生检查或医院B超证明;

5、填好在生育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好,盖好乡、村两级公章,妇女主任签好名,并填上对象联系电话;

6、女方两张一寸照片;

7、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2>.一方系再婚。一方系初婚,只有一个小孩的提供资料:

1、夫妻双方及小孩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再婚方提供离婚协议书及判决书;

3、夫妻双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孕前优生检查及医院B超证明;

6、填好在生育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好,盖好乡、村两级公章,妇女主任签好名,并填上对象联系电话;

7、女方两张一寸照片;

三、夫妻双方系农业户口,男到独女家落户,只有一个孩子

提供资料:

1、夫妻双方及小孩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生育二孩的申请书(申请书上要有本组至少5名证明人签字);

3、孕前优生检查及医院B超证明;

4、填好再生育申请表,并盖好乡、村两级公章,签好妇女主任姓名及办证对象电话号码;

5、女方两张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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