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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18-1101783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3 00:22: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者,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领取程序是:

一、申请。申请人到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领取或者在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文书格式一)。表中“申请理由”中必须详细说明婚姻及所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基本情况。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签署意见后,送交乡(镇、街道),并附下列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上述原件由乡(镇、街道)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由经办人和申请人签字后留存。

二、审查。乡(镇、街道)应自收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也可当日完成审核。

三、送达。符合颁发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当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颁发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告知书》(文书格式

二),并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四、备案。乡(镇、街道)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况,每季度列表上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可作抽查审核。

五、归档。乡(镇、街道)应定期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花名册》(文书格式三),根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情况卷宗目录》(文书格式四),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情况卷宗的归卷和存档工作。

第二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是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和发放程序是:

1.申请和受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夫妻共同申领,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3)夫妻及子女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会意见。

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汇总上报并代为办理。

2.决定和送达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登记建档;对不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载明不服该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书面决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并送达当事人。

3.告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向当事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

北京市独生子女光荣证需要材料如下(各区大体一致,特别说明这项政策国家鼓励,只要不是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

1、双方户口本(考虑到小孩上户口的几种情况:本市随母、本市随父、女方为外省随父入户、如随祖父母的情况特殊处理),根据202_年的北京市政策,需要在独生子女光荣证上填写孩子的身份证号,也就是要求新生儿在派出所报户口出生后,才可以办理。

2、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4、两张独生子申请表,双方签字,双方单位(档案所在地加盖计生专用章),女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婚嫁随父入户的在男方户口在所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双方均为北京市集体户口的不需要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这一栏盖章)

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计生办办理,婚嫁随父的到男方的街道或乡镇计生办办理北京的政策不需要携带照片,不需要任何费用,不收材料复印件。

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后,把申请表(两张都要加盖街道计生办章切忌)交给双方单位(档案所在地)

北京市的政策是:双方每人每个月可以可以领取5块钱,一般是一年发一次,如果是单位集体存档,没有发放也就没有了,个人存档和失业人员可以在户口所在居委会领取也是每年年底发一次

下面说一下多胞胎的问题

多胞胎,拿双胞胎举例,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领取多胞胎专用申请表,双胞胎是三张

表,三胞胎以此类推。

多胞胎不发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准备的材料和一孩的一样,三张申请表两张交给单位,自己留下一张,但是独生子女费用只可以领一个孩子的关于年老一次性奖励:

双方不少于1000块钱,男满60,女满55,双方的婚姻状况也没有发生变化

生了二胎也就享受不了

第三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一、抱养子女

 父母填写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双方单位盖章,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 提供抱养证及复印件

 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

 手续费2元

到父母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丢失补办程序

 夫妻双方书面申请

 夫妻双方户口簿

 夫妻双方身份证

 单位证明,内容为:

XXX系我单位员工,XXX年XXX月XXX日在我单位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证号为:XXXXX,现丢失,特此证明。

到双方任一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三、生育一胎办证程序

 夫妻双方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规定页内签字,并由双方单位计划生育部门签署意见、加盖计划生育章。意见填写标准为: 只有一个子女的填:

申请人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符合政策,同意办理。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填:

申请人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后自愿不再生育,符合政策,同意办理。

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填:

申请人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符合政策,同意办理。 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到任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①只生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

②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

③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十四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四十九周岁以内。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

③申请人一方户籍地在省外的需提交个人申请和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只有并且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证明。

办理程序:

①个人申请。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当事人可以向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②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中的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③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且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申请人,分别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填写“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一式三联,由申请人交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落实相关待遇。对不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申请人,作出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的书面决定。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的书面决定应当载明不服该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逾期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作出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的书面决定,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审批程序

1、夫妻双方终生只生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

2、独生子女在十四周岁以下的,经父母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需由独生子女父母写出书面申请,保证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初步审查后,发给《自愿只生一个子女夫妇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经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村委会(或街道办)审查备案,经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审核,按有关条件办理审批。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独生子女父母持证。《自愿只生一个子女夫妇申请登记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独生子女父母各执一份。

第五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夫妻终身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者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领取《光荣证》的,应当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子女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也可以向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应覆行下列手续:

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要件

1、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

2、子女的出生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号码。

3、特殊情形需要提供其他材料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

4、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若非本省机构出具的,还应该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二份。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的夫妻(携带相关要件)到户籍地乡(镇)管理区计生部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夫妻双方每人四份),填写个人申请并签字。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由夫妻单位予以初审确认,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初审确认。

第三步:由社区或本人将审批表送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第四步:由乡(镇)管理区专人负责上报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相关规定

换领《光荣证》除以上相关手续外还应当提供原证或者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换领新证的同时,应当交回原证;但属于本条第(一)项的情况,可以提供原证的,新证应重新登记编号;不能提供原证的,应当提供申领原证时的申领表的有效复印件或者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证继续有效。补领《光荣证》应当提交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换领、补领《光荣证》时,不受子女或者母亲年龄条件的限制。

北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划统计股咨询电话:0421-558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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