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常识
安全生产常识
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3、经常性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4、自检、互检、交接检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第二篇:安全生产常识
居民安全常识手册
一、出行篇
1、乘车安全常识
乘车规则常牢记,切莫麻痹又大意。
翻越车窗易出事,依次上下讲秩序。
头手伸出车窗外,伤身伤体蛮厉害。
易燃易爆危险物,严禁上车保幸福。
车窗向外扔东西,伤害别人又害己。
无牌无照车莫座,自己受害自己错。
超载行车无保障,司乘人员要爱民。
2、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行人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追逐。
◆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
◆从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通过。
◆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时,应走人行横道。
◆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时,要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3、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知识 机动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驾驶不合格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未保持车距、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超车、违反交通信号或指挥、违规装载、违规穿插、驾车时使用手机、观看电视。
4、水上安全常识
各类船舶,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方可航行。
船检证书,登记证书,船员配备,航行资料。
三无船舶,技术性差,危及生命,切莫乘坐。
救生设备,随船航行,船属工具,配备齐全。
船要靠稳,跳板搭好,确保乘客,上下安全。
船舶遇险,不要慌乱,救生衣服,迅速穿好。
5、电梯安全常识
◆勿搭乘没有张贴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或合格证超过有效期的电梯,◆勿搭乘正在维修中的电梯,◆勿超载搭乘电梯,◆勿让儿童单独乘梯。
6、学校安全三字歌
安全事 重如山 同学们 要记清
危爆物 别染手 进校园 定杳抄
上下楼 性莫急 靠右行 忌拥挤 栏杆上 岩石边 有危险 莫围观
围墙高 校门滑 大树险 忌罐爬
大河里 池塘边 无师长 莫冒险
出校门 左右看 过马路 不横穿
用电器 莫大意 防触电 要牢记
娱乐厅 损灵魂 碍成长 不能进
7、环境安全顺口溜
危险化品要管严,一进一出要查明
防污设施不能闲,出现故障把产停。
超标直排是违法,污染环境要处罚。
跑冒滴漏使不得,偷排漏排要杜绝。
8、旅游安全常识
出门去旅游,安全记心头。
乘车坐飞机,保险莫忘记。
游山玩水问,前后左右看。
反锁门和窗,住宿得安康。
二、综合篇
1、防雷安全顺口溜
刮风下雨少出门,雷电有时会伤人。
雨季断电要牢记,免得雷公烧电器。
遇雷莫把手机通,电波不会伤你身。
涉爆企业尤为先,防雷设施要齐全。
2、防雷常识
◆雷雨天时,远离电器设备、易导电的物体如金属物体、水龙头、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
◆不要站在孤立的烟囱、高塔或大树底下。
◆不要在旷野中打伞或进行户外球类活动,如足球等。
◆雷雨天尽量少使用手机。
3、文化娱乐安全经营歌
严格执行十个不,条条内容要记熟。一不乱接电源线,二不错把物品放;三不买卖兴奋药,四不接通境外库,五不接待少年人;六不参与把毒吸,七不超时超数量,八不出售高度酒;九不欺骗消费者,十不聘用前科人。
4、淹溺时的急救常识
◆保持呼吸道畅通,迅速清理溺水者口、鼻中的泥沙、水草等杂物,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排除呼吸道及腹腔内污液和水。
◆迅速将溺水者置于抢救者屈膝的大腿上面,头部向下,随即按压背部,迫使呼吸道和胃内的水倒出。一般肺内水分已被吸收,残留不多,因此倒水时间不宜过长,要分秒必争,以免耽误复苏时间。
◆对呼吸、心跳停止的溺水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尽快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5、预防触电常识 ◆使用合格用电器具,不要贪图便宜而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刀闸、插座、开关导线等要完好无损。
◆不准站在潮湿的地面上触摸电体、例如用湿手摸灯口、开关、插座。换灯泡时,先关闭电源开关然后站在干燥绝缘体上操作。不能用潮湿抹布擦拭有电的家用电器。
◆不准在电线上晾衣服,以防绝缘破损漏电,造成触电。◆电器起火,要先断开电源开关,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用水灭火。◆不准在架空输电线附近放风筝。
6、触电急救常识
迅速切断电源,也可用干燥的木或用带有绝缘柄的工具将电线切断。如无上述条件而必须用手解救时,救护者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用一只手拉住触电者非贴身的干燥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使触电者就地躺平,解开裤带、轻拍肩部,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心跳已停止,应使其平躺,清除口内异物,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送医院途中不要中断急救措施。
7、防中暑常识
夏天外出时,戴上帽子或撑遮阳伞,避免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
室内要通风,地面多泼些水降温,多喝些淡盐水和解暑的饮料,如绿豆汤等。随身备一些防暑药品,如十滴水、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
当出现头晕、口渴、恶心、呕吐、体温升高等中暑症状时,应到阴凉处休息,解开衣扣、平卧,并服用防暑药品或饮料,也可用冷毛巾敷头部降温。
8、村(居)民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牢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时时事事处处做好自身家庭的安全工作,遵守国家及各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用电、用气、防火、驾车等方面的安全工作。避免违章冒险行为,杜绝安全事故。
积极参与协助,支持做好村组和自己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上级布置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
每个村民都有举报和劝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义务,都有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
三、生产篇
1、花炮安全生产歌
安全生产要确保,规章制度少不了。
少量多次勤运走,小型分散就是好。
超量存放危害大,安全生产莫图快。
轻拿轻放好处大,粗心大意有危害。
材料质量要把关,价格便宜不要贪。
安全管理要科学,药物性能要掌握。
生产任务量再多,安全第一记心窝。安全生产真重要,余药废料莫乱倒。
全棉衣服穿身上,保护身体把心放。
皮鞋胶鞋拖板鞋,最好上班穿布鞋。
严禁烟火时时讲,火柴火机不进厂。
2、花炮安全燃放歌
燃放花炮要安全,选好地点须提前,易燃易爆物品边,燃放地点要远迁。
标识辨得真与假,无厂无牌不要耍,燃放花炮危险大,小孩须得成人带。
花炮产品有分级,B C D级市民喜,A级产品最危险,专业燃放才能行。
燃放说明要看清,认真落实无险情,引线斜靠人身边,喷射出口应朝天。
地面花炮要放牢,严防花炮朝人倒,伸手点火侧身偏,严防脑袋在上边。
点火之后迅速跑,自身安全须确保,远距观花有规定,安全观赏效果好。
如遇花炮未点燃,确认之后才上前,花炮点燃后熄火,浇水除险禁解剖。
花炮本是喜庆物,安全燃放才是福,万一出事不得了,家庭幸福哪里找。
3、矿山安全歌 矿山安全切莫忘,时时刻刻保吉祥。矿山安全要注意,安全教育摆第一。
进矿要戴安全帽,尘埃莫忘口鼻罩。
高崖定系保险绳,放炮距离要记清。
井下作业保通风,顶板松石要除净。
水患排查要彻底,巷道高宽达标准。
提升设备要牢靠,声光信号不能少。独头作业有局扇,人员操作按规定。
4、危险化学品公众安全三字经
危化品,性复杂,危害大。易燃爆,强腐蚀,有毒害。在家中,在小区,勿存放。若生产,或经营,须许可。如储存,或使用,经审批。有隐患,有违章,请举报。突发事,先疏散,即报警。思安危,讲安全,保平安。
5、农机安全生产顺口溜
收割使用收割机,上车下车不要急。跳板长短要合适,加固支撑好受力。严禁田间闲杂人,农机生产讲安全。作业记得戴口罩,不要迎风喷药剂。牌证手续须办好,更莫忘记上保险。无证驾驶是违法,治安拘留还罚款。人货混装是大忌,空档滑坡最危险。上机之前莫饮酒,驾驶途中少吸烟。有空记得多检查,排除事故隐患源。
6、建筑施工安全常识
◆施工现场的周围要设置围栏,屏障等,并设置标志或悬挂标牌,夜间要设置红灯,防止有人误入。
◆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
◆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入工具袋内或工具箱内,不得随意乱放。
◆不准上下投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作业。分层作业时,应设置隔离设施。
◆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
7、危爆物品管理顺口溜
危爆物品真危险,安全使用责任重。
持证上岗要规范,宣传教育时时抓。
雷管炸药亲姊妹,二者禁止同车运。
装载运输要谨慎,轻取轻放防碰撞。
进库物品要清楚,帐物一定要相符。
专库储存不能混,专职领取专人用。
当日领取当日用,作业之后清现场。
剩余器材必回库,确保器材不遗失。
8、森林防火歌
林区用火有制度,五项严禁六不烧。小孩玩火寻开心,毁了财产要性命。
烟头如丢草丛中,烧了房屋又烧林。
冬季野外火取暖,取得暖来被罚款。
刀耕火种去烧播,发生山火喊爹娘。
清明扫墓不小心,烧了林木害六亲。
发生山火要扑救,救火如同救生命。
9、森林防火常识
森林防火应做到:
◆禁止野外用火,禁止燎地边、上坟烧纸、点篝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林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
◆在林区作业和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行驶在林区的客运火车和公共汽车,司机和乘务人员必须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组织野炊旅游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护林防火教育。
◆禁止用枪械狩猎。
◆发现火情,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护林组织报告。
四、生活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歌
食品安全命关天,禁用农药不下田。
施药日期要记熟,药期过后采和收。田间生产有档案,产品安全可查询。
产品进销建台帐,质量追溯有方向。
生产销售农产品,检测合格才批准。
2、食品药品安全顺口溜
三无食品莫食用,有害物质在其中。
小摊小贩莫相信,卫生更是难保证。
过期食品切注意,食用难免伤身体。
变质食品切分清,中毒机率高又高。
油炸腌制要少吃,健康危害大家知。
3、提高自身免疫力常识
◆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合理营养,注意劳逸结合。
◆生活有规律,保持乐观情绪,增强抗病能力。
◆按时注射各种防疫针,提高免疫力。
4、蔬菜水果清洗常识
农药残留物对身体健康有害。农药有两个部分一个是亲水,另一个是亲脂。一般清洗只能去掉亲水的部分农药残留,亲脂的部分农药残留不会被水洗净。因此在清洗的时候,加一至两滴食用洗洁精,浸泡三到五分钟,多用清水洗一至两次,就可以去除亲脂部分的农药残留。经这样清洗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物几乎能被全部清洗掉,有利于身体健康。
5、燃气使用安全常识
◆不要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备。◆炉灶旁不可放置可燃、易燃物品。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要保持房间通风。
◆勿将液化气瓶存放在浴室中。
◆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接头、开关、胶管等部位。
◆发现燃气泄漏,千万不要使用电话、手机,不要按门铃,不要开排气扇,要打开门窗,然后迅速撤离,在安全地方拨打119报警,并报专业维修部门,同时通知其他居民疏散。
6、冬季取暖安全常识
◆使用炭火取暖,火炉远离易燃易爆物:如有小孩时,宜用取暖架防止小孩灼伤。房间内保持通风,防止中毒窒息。不宣直接用煤火取暖,减少有害气体对身体的伤害。
◆使用电烤炉取暖,宜选购带温控装置的电烤炉,做到人离电断并移开取暖被。
7、火场自救九诀
第一诀,熟悉环境,临危不乱。第二诀,扑灭小火,险而无灾。
第三诀,撤离险地,不贪财物。第四诀,保持镇定,明辨方向。
第五诀,简易防护,匍匐撤离。第六诀,选择通道,慎入电梯。
第七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第八诀,避入房内,固守待援。第九诀,巧示信号,寻求援助。
火是无情的,看你怎么做
大火封门,可顺下水道爬下来成功逃生;无路可走,可躲进卫生间泼水自救:高层楼内浓烟滚,可翻身到窗外,双手扒窗台等待救助。从这些成功自救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有益的启发:日常生活中多掌握一些自救的方法,关键时刻,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拯救自己,安全脱险。
8、预防传染病就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不到有传染病人的家里串门,尤其是儿童。
◆对病人的排泄物、接触物应及时进行彻底消毒。
◆对患病动物进行宰杀深埋、烧毁或隔离治疗。
9、控制传染病的途径
◆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到影剧院、商场等人多的公共场所去,尤其是儿童、孕妇及老人。
◆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
◆去公共浴室最好洗淋浴,自带毛巾、拖鞋。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病从口入。
◆凡是可能沾染上病菌、病毒的地方以及食品、用具等均应进行彻底消毒。
10、安全应急电话110、119、120、122
当发生火情或发生危险化学药品泄漏事故时,请速拨打电话119。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请速拨打电话122。
当有人突发急症时或受到意外伤害危及生命时,如:中毒、急性大出血、急性心肌梗塞、溺水、呼吸道异物、严重烧伤、车祸、火灾、爆炸等,请拨打电话120。
在下列情况下,请拨打电话110:
发生各种治安案件时,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等。
发生各种自然灾害事故时,如洪水、地震。
遇到其他危险且无力解决时,如水、气、电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遇到有人溺水、跳楼或自杀情况,老人、孩子或精神患者等走失。
第三篇:安全生产常识试卷
安全生产常识
1、什么是工伤事故?
2、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哪些措施?。
3、为了防止电、气焊作业中的灼伤事故,正确地使用防护用品对上衣、裤脚、手套的穿戴有哪些要求?
4、家庭安全生活需掌握哪些技能?并各举一例。
家庭防害:
家庭防险:
家庭保安:
5、遇到断开的高压线对人员造成伤亡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6、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参加者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7、市民如发现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场所,应及时(A)。
8、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同时(),同时()。设计、施工、投产 B.新建、改建、扩建 C.改造、设计、建成9、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
10、工作台,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
A.47伏 B.110伏 C 36伏
11、机械设备操作前要进行检查,首先进行()运转。
A.实验 B.空车 C.实际
12、重一点的烫伤应立即用冷水冲洗()分钟以上。
A.20 B.30 C.4013、外伤的急救步骤是什么?
14、为了防止事故,都有哪些人应参与预防工作和担当责任?
15、企业怎样做才能最有效改善企业的安全水平?()
聘请安全员 B.实施安全管理 C.增发补助费
16、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应坚持什么原则进行处理,这个原则指的是什么?
17、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
18、企业经理、厂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
A全面负责 B.负主要责任 C不负责任
19、工人有权拒绝()的指令。
A.违章作业 B.班组长 C.安全人员
20、安全教育一般包括哪些?
21、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是指什么?
22、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复工的工人,要重新进行()。
A.岗位安全教育 B.厂级安全教育 C.车间安全教育
23、法律规定对哪些人员必须给予特殊保护?
28、未成年工是指哪些劳动者?
29、下列哪种操作是不正确的?()
A.操作机床时,戴防护手套 B.戴褐色眼镜从事电焊 C.借助推木操作剪切机械
30、预防职业病应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31、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哪几种体检?
32、什么是“三违”?
33、密封场所内作业有哪几种危险因素?
34、高温作业工人,常见职业病症是什么?
35、什么是“三同时”?
36、在较热的环境下,由于身体热量不能及时散发,体温失调,则容易引起()。
A.中暑 B.脱水 C.感冒
37、如果工作人员穿着潮湿的衣服工作可能带来的危险是()。
A.触电 B.火灾 C.爆炸
38、穿着拖鞋进入车间工作会导致()。
A.行动敏捷 B.方便舒适 C.脚部受伤
39、种作业人员须经()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
A.专业技术培训考试 B.领导考评 C.文化考试
40、职工董事和职工______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
A.监事 B.代表 C.股东
41、厂务公开是企业____的一种重要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
A.民主监督 B.民主管理 C.民主制度
42、“五突破一加强”的中心思想是,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在企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工会的______职能。
A.维护 B.建设 C.参与43、202_年8月,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及中 国企业家协会组成的国家级劳动关系_____会议制度正式建立。
A.三方 B.四方 C.协商
44、在全国已经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地方,______都派出了代表参加仲裁委员会,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A.同级工会 B.上级工会 C.基层工会
45、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集体合同规定》。
A.宪法 B.劳动法 C.企业法
46、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会贯彻实施《______》的重点工作,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
A.工会法 B.企业法 C.劳动法47、1994年1月1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关于私营企业主能否加入工会组织问题的复函中指出:“组建私营企业工会应认真坚持会员条件,私营企业主______加入工会组织。”
A.不能 B.可以 C.不宜
48、全心全意依靠______始终是我们党不可动摇的方针,是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
A.人民群众 B.职工群众 C.工人阶级
49、必须切实维护______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
A.工人阶级 B.下岗工人 C.职工群众
50、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就必须充分发挥______的作用。”
A.社团组织 B.群众组织 C.工会组织
51、世界上有三大国际性工会组织:世界工会联合会、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和世界______联合会。
A.工人 B.劳动 C.劳工
52、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决定联合在全国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______型职工”的活动。
A.文化 B.科技 C.知识
53、安全标志分为____标志、____标志、____标志和____标志四类。
禁止 警告 指令 提示
54、中国劳动保护法规的指导思想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____和____
55、从宏观讲,根据统计,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主要的原因是____和____行为。
56、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常用______通知书的形式,指定被查单位_____。
57、事故预防的三项对策是______对策、______对策、安全管理对策。
58、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的____;对特种作业人员的____培训;企业全员的____教育等。
59、安全检查的方法有____检查、____检查、____检查、____检查。
60、处理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指的是____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和____不放过。
61、有关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该是?()
A生产部主管 B安全部主管 C最高层主管
62、____应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A工会组织 B环保部门 C财务部门
63、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复工的工人,要重新进行____。()
A岗位安全教育 B厂级安全教育 C车间安全教育
64、劳动争议是指____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A用人单位 B总经理 C劳动管理部门
65、____是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
A公正原则 B互利原则 C互谅互让原则
66、消防工作应贯彻____的方针。()
A安全生产,人人有则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预防为主,防消结合67安全监察是一种带有____的监督。()
A强制性 B应急性 C自觉性
68、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领导、查思想、____、查管理和查隐患。()
A、查帐目 B、查制度 C、查技术
69、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级教育、____和班组教育()
A、启蒙教育 B、车间教育 C、礼仪教育
70、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____。()
A、停止其原工作 B、解除劳动合同 C、另行安排工作
71、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是____。()
A、多出效益 B、安全生产 C、合理避税
72、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____或者提出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A、调解仲裁 B、拖延不决 C、找人私了
73、怀孕____的女职工,企业要给予工间休息,一般不安排夜班劳动。()
A、五个月 B、七个月 C、八个月
74、安全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意义,表达了一定的____。()
A、危险情况 B、环境装饰 C、安全信息
75____表示提示、安全状态及通行的规定。()
A、红色 B、蓝色 C、绿色76、202_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______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正式颁布施行。
A.24 B.25 C.2677、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_____,提高广大职工的整体素质。
A.先进性 B.组织性 C.纪律性78、1925年5月在广州召开的______全国劳动大会上,宣告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
A.第一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79、202_年4月28日,江泽民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劳动模范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____。”
A.历史使命 B.基本职责 C.光荣义务
80、王兆国在全总十四届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工会基层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概括地讲,就是_____、切实维权。”
A.团结起来 B.组织起来 C.联合起来
81、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_____,制定工会法。
A.邓小平理论 B.宪法 C.职工要求82、202_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21号令,决定《最低工资规定》自202_年_____1日起施行。
A.2月 B.3月 C.4月
三大纪律
1.一切行动不违章。
2.安全生产天天讲。
3.预防措施要到位。
八项注意
1.隐患未排除不开机。
2.未进行安全培训不上岗。
3.安全责任未落实不生产。
4.安全检查未进行不接班。要认真履行“三检制”,即职工自检,上下工序间互检,班长安全员巡检。做到“三检”未进行不接班。
5.安全考核要严格不心软。
6.安全制度要健全不放松。
7.事故处理要“四不放过”。班组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找到不放过,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8.安全活动未达标不停步。
第四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本章学习要点:
1.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制度 3.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的职业规范
4.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相对于普通作业人员,由于工作岗位往往更为重要,危险性更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设施、设备的安全造成危害,因此技术上有更高的要求,同时,作为特种作业人员还应该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学法懂法,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一节我国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
工作的基本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都围绕这个方针制定了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新中国建国之初,国家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毛泽东同志在劳动部1952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批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1952年12月,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根据毛主席这一批示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明确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把关心生产和关心人统一起来。同时还规定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第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国家制定和办不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企业也做了大量工作,使劳动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随着我国生产建设的发展,安全生产也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57年,周恩来总理在视察民航工作时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年周恩来总理在视察径隆煤矿时提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1960年当我国第一艘万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后来,“安全第一”写入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里。1979年2月和7月,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在向党中央汇报执行67号和100号文件的书面报告中首次提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983年国务院在[1983]85号《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1987年1月26日国家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同年,在北京召开的安全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经过》代表们的反复讨论,决定把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规定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会议认为这个提法与“安全生产”方针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并无矛盾,而且更加符合当前生产实际,也符合将来的生产发展。202_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上述简要回顾可以看出,《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只有正确理解安全方针,才能在工作中自觉地贯彻和落实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放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方针突出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劳动保护的根本就是要实现安全生产,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生产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劳动者绝不能在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为了完成生产任务而从事生产活动。因此,安全保障是从事生产活动的最基本的条件。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广大劳动者要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存技能,提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不仅自己不要冒险作业,还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特别在生产任务繁忙的情况下,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发生“矛盾”时,更应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采取安全措施,搞好安全生产,从表面上看,有时会耽误一些生产或增加一些开支;但从整体上看,劳动条件改善了,劳动生产率必将大大提高,这也是无数生产实践所证明了的经验。那种把安全和生产对立起来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4)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为了使“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能真正落到实处,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是,相比较而言,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当然是最理想的。因为事故不同于其他事情,特别是在现代化大生产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是很难挽回的,许多情况下是根本无法挽回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也是一句空话。(5)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法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要求。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国于202_年6月29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于202_年11月1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安全生产法》中以下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适用于各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它的根本宗旨是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享有的保证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权利。这一宗旨是通过调整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国家管理机关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实现的。《安全生产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生产活动在谁的行政管辖范围内既由谁依法管理,而不管生产经营实体的性质和隶属背景。在安全生产领域内,《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最高,其他针对具体行业或工种的法规、条例,其法律地位应在《安全生产法》之下。如有与《安全生产法》相抵触的地方,必须加以修改或视为无效。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1)知情、建议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产工作提出建议。”与此相对应,责任方有完整、如实告知的义务,不得隐瞒和欺骗。同时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建议有接受和改进的义务。(2)批评、检举、控告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接触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合法拒绝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接触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遇险停、撤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接触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保(险)外索赔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从业人员的义务法制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权利和义务应该对等。因此从业人员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还应该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1)遵章作业的义务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保证工人安全的法宝。因此,《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虽然会给生产活动带来某种不便,但却是保护操作者免受伤害的直接屏障。因此《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无知是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要安全就要知道如何才能保证安全。因此,《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4)安全隐患报告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一是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两证缺一即可视为违法上岗或违法用工。二《劳动法》相关知识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0日起施行。)《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进步。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劳动法》中的内容是:
1.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进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从中可以看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即拿到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登记证)才能上岗。
(三)《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职业病防治法》中以下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的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职业病防治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3.《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者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由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搓射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等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的不得因此解除或终止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这也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四)《工伤保险条例》相关知识主要应当了解两条:
1.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商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三、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承担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关键地位。生产经营单位能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保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所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能够自觉地按照法定要求搞好安全生产保障,强化外部的监督管理,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样十分重要,不可缺少。《安全生产法》从不同的方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于安全生产关系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面较广,仅靠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是不够的,必须走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起经常性的、有效性的、群防群治的监督机制,齐抓共管,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因此,“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中的监督是广义上的监督,既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也包括社会力量的监督。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主要是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的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事故隐患等。
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的事项的顺利进行,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想要的职权、工作程序以及监督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和应当遵守的义务也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举报。
三是检察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监察。
四是对安全生产社会中机构的监督。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要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出具的有关报告、证明等结果负责。
五是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极度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所在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六是新闻媒体的监督。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部门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等法律法规都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作了明确规定,从而构成我国安全生产法律的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报告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管理部门,并申请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对重大事故隐患,经确认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报送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并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①事故隐患类别;②事故隐患等级;③影响范围;④影响程度;⑤整改措施;⑥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⑦整改目标。对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查处,国务院第302号令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报告或者举报。
第六十六条特别规定:国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违法人员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3.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4.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五篇:202_电力安全生产常识
202_电力安全生产常识
1.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一般安全要求
(1)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2)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类服装。严禁穿拖鞋进入生产现场。女工禁止穿裙子、高跟鞋进入现场。
(3)进入生产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使用安全帽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的不准使用。检查内容: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为25一50mmo 2)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额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3)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其音响部分是否良好,但不得作为无电的依据。
(4)工作票所列班组成员必须尽到以下安全责任: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规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5)进入带电区域,人体与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表3-1规定的安全距离。
(6)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
(7)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8)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9)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0。梯子不宜绑接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措施。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10)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11)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12)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fl0
(1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10m以外。
(14)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均应先措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15)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定期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离开关(刀闸)支持绝缘子、CVT绝缘子、母线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
(1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17)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应用绳索拴牢传递,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4.变电作业安全要求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没有实际工作经验,不允许担任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
(2)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表3-1规定的安全距离。
(3)新人员未经批准不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雷雨天进入设备区,不得打雨伞,应穿雨衣。
(5)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6)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7)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8)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9)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
(10)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1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13)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禁止任何人越过围栏。
(14)工作人员进入SF。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气体含量合格。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15)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不能阻塞通道,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事故处理时通道不畅,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相关运行设备继电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16)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17)高压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
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18)变电站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19)变电站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20)高压配电室、主控室、保护室、电缆室、蓄电池室装设的防小动物档板不得随意取下。
(21)进行下列作业时,应采取防止静电感应、电击的措施:
1)攀登构架或设备;
2)传递非绝缘的工具、非绝缘材料;
3)2人以上抬、搬物件;
4)拉临时试验线戴其他导线以及拆装接头;
5)手持非绝缘物件不应超过本人的头顶。
(22)做断路器、隔离开关、有载调压装置等主设备远方传动试验时,主设备处应设专人监视,并有通信联络或就地紧急操作的措施。
(23)测量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时,应切断被试系统的电源,其他工作应暂停。
5.线路作业安全要求
(1)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工区(公司、所)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夭气巡线,必要时由两人进行。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1:9。
(2)遇有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对线路进行巡视,应制汀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巡视应至少两人一组,并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3)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和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器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4)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时,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巡线时禁止泅渡。
(5)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6)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
(7)砍剪树木时,应防止马蜂等昆虫或动物伤人。上树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并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不准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8)砍剪树木应有专人监护。待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不准有人逗留,城区、人口密集区应设置围栏,防止砸伤行人。
(9)树枝接触或接近高压带电导线时,应将高压线路停电或用绝缘工具使树枝远离带电导线至安全距离。此前禁止人体接触树木。
(9)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后,方可攀登。
(10)攀登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登杆。
(11)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12)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攀登有覆冰、积雪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3)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杆塔上转位及杆塔上作业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不准失去安全保护,并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戴被锋利物损坏。
(14)在杆塔上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当后保护绳超过3米应使用缓冲器。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后备保护绳不准对接使用。
(15)在杆塔上作业,工作点下方应按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他保护措施。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16)在杆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梯子。工作前应将梯子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
(17)在相分裂导线上工作时,安全带(绳)应挂在同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挂住整相导线。
6.施工安全要求
(1)不应将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擅自拆、挪或移作它用。如确实因施工需要,应征得该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事后应及时恢复。
(2)下坑井、隧道或深沟内工作前,应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或有毒等气体,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工作。
(3)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在施工区域宜设置集中垃圾箱。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在高处清扫的垃圾或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4)材料、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他剩余材料、设备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5)各类脚手杆、脚手板、紧固件以及防护用具等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并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新工程开工或间歇性复工前应对其进行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
(6)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应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库内,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密封存放。(7)电气设备、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瓷质材料拆箱后,应单层排列整齐,并采取防碰措施,不得堆放;
2)绝缘材料应存放在有防火、防潮措施的库房内;
3)电气设备应分类存放,放置稳固、整齐,不得堆放。重心较高的电气设备在存放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有防潮标志的电气设备应做好防潮措施;
4)易漂浮材料、设备包装物应及时清理。
(8)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员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
(9)起重机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作业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10)任何人不得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站立或行走。
(11)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12)操作链条葫芦时,人员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13)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
(14)在超过1.5m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并做好临边防护措施。作业人员不准在坑内休息。
(15)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杆时,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16)杆塔上有人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17)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禁止攀登。
(18)遇有五级(风速8m/s)及以上阵风或暴雨、雷电、冰雹、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气候中进行施工时,应组织讨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