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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18-1072162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0 14:33: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资金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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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保证公司资金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资金使用和保管过程的管理。

3.职责:

3.1 公司负责人为资金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包括财务、保卫、车辆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3.2公司负责人负责本企业财务办公场所的安全设施的配置和资金使用过程中交通工具、安全防护用具的配备;负责监督管理所属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3.3财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协调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相关安全防护工作,负责监督本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制度。

3.4经办人员负责资金使用过程的具体安全防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对其他违反本制度的情况有汇报和拒绝执行的权利。

3.5财务人员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财务人员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财务人员负责追回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4. 资金安全管理办法

4.1 财务办公室安全设施配置:

所有有资金收付业务的办公场所,必须按规定安装防盗门、防盗窗等办公防护设施,使外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无法靠近办理资金收付的人员,以保证办公场所室内资金收付的安全。资金收付人员必须配备保险柜,夜间无人值班的地方,不得存放现金和票据(包括保险柜内)。

4.2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配置:

凡到银行办理存、取现金、票据(包括承兑汇票)等业务需要派车辆接送,公司应派车辆协助完成工作+。

4.3为减少风险,最大限度的减少实物资金的流动,1000元以上货款结算不得使用现金,一律采用转帐结算。

4.4异地之间的款项划转一律采用电子汇兑结算方式,原则上不允许业务人员自带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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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办理业务,确需办理银行汇票的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安全。并由业务经办单位对票据的安全防护负责。

4.5现金的使用: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包括临时工)工资、奖金的发放必须采取银行代发,不得动用现金。

4.6到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必须派专车接送,否则不准办理。一次性从银行提取现金不得超过3万元,除办理提款的会计人员外保卫部门必须派人护送;送存超过5万元的现金时,必须派两人以上保卫护送。

4.7库存现金由现金会计妥善保管,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不办理收付业务时,必须及时将其锁入保险柜,且保险柜密码不得停留在开启位置。

4.8现金(票据)异地送存金库或保险柜时,财务经理要派两人同去。夜间或节假日不准在无人值班处保存现金和票据,要在有人值班处安置固定位置保险柜,并配置安全防护措施。

4.9从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办理完毕及时将汇票全部信息传递到指定的备案地点,做到备案及时、齐全;确保承兑汇票办理过程中一切环节安全无误。

4.10票据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帐登记工作。票据在批准支付后方可背书,否则不得背书;票据管理员必须拥有专用保险柜并放置在办公室内,并在发放和领用中的注意安全防护。

4.11通过网上银行划转资金时应有专人审核,防止出现差错。

5.银行印鉴和空白凭证的管理

5.1银行印鉴和空白凭证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必须做到银行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由一人保管,个人手章由另外一人保管。

5.2必须建立银行印鉴使用台帐,原则上不得带印鉴外出,需要到银行办理业务而非带印鉴不可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采取适当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附则:

本文件发至财务部、生产部、市场部、综合部等部门

本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批准/日期:批准/日期:

第二篇: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 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 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 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 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的《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二)每月末,财务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个月的《月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月末一天报送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实际回款情况,根据资金支出的用途,审批各部门及月度可使用资金的额度。

(四)对于投资类或生产经营类的资金支出,先审核业务的内容是否在投资计划或生产经营计划的范围内,再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审批可使用资金额度。

(五)在实际对外付款时,将参照本月的实际资金状况,批复用款。

第四章 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条 资金收入分为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三类。

第十二条 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各单位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本单位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营运资金的使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四)财务部对公司单位设立的银行账户开设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银行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监控,财务部门每月必须上报资金收支月报。

(五)关联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十三条 融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公司融资事项,由财务部编制财务资金计划需求,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事项做出决议。

(三)公司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在流动资金计划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协议。

第十四条 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需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股东会审批。

(二)公司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含)至总资产30%(含)之间的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然后报股东会审批。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事项。

(四)建立投资项目责任制,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财务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资金收入管理,要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

(六)财务部负责监督投资活动。要合理安排、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章 资金支出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分为:

(一)审批:主管领导、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

(二)审核: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三)批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结合公司实际,根据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签字同意或拒签。

第十六条 资金支付审批的基本程序:

见附件1。

第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调控整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指导资金调拨计划。第十八条 公司资金调拨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第十九条资金支出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层次的管理体系:事前控制主要通过资金计划的审批程序控制,事中控制主要通过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评价和审批,事后监督主要通过定期的财务分析和各种内外部审计完成。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付款时,应当要求收款人提供与该款项相关的手续,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一)已经签署的合同;

(二)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应当提供监理公司认可的进度证明,工程管理公司对监理公司认可的工程进度及工程量进行现场审核的书面材料;

(三)经济合同中对结算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已达到合同金额80%的,再付款时应当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

(四)竣工一次性付款的,应当办理结算手续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五)付款三次以上的,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对账单;

(六)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类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和入库单;

(七)在付款审批表中有权签字人已签字;

(八)收款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行业的正规发票;

(九)收款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时,应当要求合同单位向我单位提供付款授权委托书;

(十)特殊情况的,还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完税证明;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事项的,应当有同对方单位达成的补充协议;

(十二)其他能够证明该项付款真实、准确或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原始证明或者法律文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定期汇报制度。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资金支出审批的其他特殊要求

(一)资金支出()万元或以上,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支付;

(二)资金支出()万元或以上重大资金,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设计费用付款,应当要求提供相关部门设计会审认可的书面材料;

(四)工程进度付款,应当要求提供工程管理公司签署的工程进度证明,进度款付到80%时应当进行结算。同时提供工程管理公司进度款审核意见、施工单位进度报告、质量认证书、监理单位审核意见。结算付款应当提供结算书;

(五)甲方供料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合同、以及定标意见等材料;

(六)采购部采购物资的付款,应当提供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和工作成果验收报告;

(七)办公用品的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办公用品计划;

(八)其他特殊费用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一次性购买计划。

第六章 资金监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

(一)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系统,监控下属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二)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现金库存状况。

(三)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结算情况。

(四)检查下属单位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五)定期对下属单位汇出的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六)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财务印章管理,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

(七)不得坐支、套取现金,做到专款专用。

(八)员工借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还款,须缴纳滞纳金或直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报送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统计表。

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第二十八条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十九条空白票据由专人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银行的全部印鉴章。设备查簿,连续记载票据的购买、使用和结存情况,票据领用要有领用人签章。凡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要全部联次保存,不得撕毁,丢弃。第三十条 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设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 每月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账证相符,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三十三条 按月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理纳入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镇政府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五)支付补助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及签字,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按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支。

第四篇: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XXXX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便于职工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一定起点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

设备购置项目;各类培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

二、大额资金是指1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

三、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

1、大额资金列入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对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大队党支部议事规则》,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大队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党支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一律支票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及其它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开支管理,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重大事项全程实现公开透明,廉洁、优质、高效工作。

4、凡是属于纳入大队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设备管理,建立固定物品购置、使用、维护、调 1

拨、报废制度,大队设备购置首先要求使用部门要提出申请,进行可行性分析,大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方可购置。

6、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

弄虚作假、套取大额专项资金的行为。

7、各类报销科目不论金额大小,一律采取主管负责人与

发生各股室、小队、衡、站联签制度,并附明细,由财务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建立监督制度

1、明确监督主体,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部门有权拒付。财务部门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大队领导汇报。

2、对大额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行为,按照大队大额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便于公司财务部门合理的调度资金,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加速资金周转,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用,保证各单位(部门)资金的需求,明确各级人员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责权利,规范、简化资金审批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是为产品采购、销售、进行项目投资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和经济利益的流出,对各种成本、费用支出,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二、为使公司各项费用开支加以事前有效控制,应以预算管理为中心所有资金使用必需纳入预算管理,严禁预算外项目开支,特殊情况可申请增加费用预算。财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预算、统计、分析、报表等环节的控制与管理,将资金使用纳入规范管理轨道。

三、资金的审批权限依工作需要科学分解,充分发挥基层领导的直接决策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在资金的审批过程中,要贯彻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种成本、费用支出,力争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四、资金使用规定确定经办、审核、批准、财务复核四个权限环节。经办:工作具体承担人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或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对具体工作提出实施建议,提交上级主管审批,并对提交的计划或实施建议的真实、准确承担责任。审核:经办人的直接主管对经办人经办的事项进行审查、修订提出明确意见,对经过其审核的支出事项的合理性承担主要责任。批准:审核人的直接主管对上报支出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确认并签署明确审批意见。就支出事项的执行效果承担全部责任。财务复核:对支出款项依预算或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规范性审核,并向上一级负责,同时依计划监控公司收支平衡,保证收入与支出的合理性,保障采购资金的及时供应。在积极调配资金的同时,有权对某些支出事项协调、缓办。

五、本规定的经办、审核、标准、财务复核四个权限环节,是履行相关手续的科学程序,应严格履行。在权限履行过程中,应遵守“逐级呈报”的原则,各权限环节对资金运动负规定的相应责任。

六、经办人系领导的(如部门经理),则审批环节应相应的减少,但应遵守“逐级呈报”的原则,如在审批过程中漏掉某一环节,则被漏掉环节责任人员对此项支出不承担责任。

七、批准、财务复核环节不能省略。有批准权人为经手人的任何资金活动,须经上一职位领导批准,即:总经理经手的支出,由财务复核,董事长审批;副总经理经手的支出,由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各独立法人核算单位主要领导经手的支出,由财务复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八、在各环节有批准权人临时不能上岗位工作的情况下,为不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在征得上一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可向下授权,如未授权,则本岗位权限由上一级职位行使。

九、公司发生的生产经营等所需资金,如:在批准的预算内,季度、月份财务预算资金拨付,项目所需资金支出,支付外单位应付款项等由总经理审批;涉及公司管理平台发生的日常支出,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但所有资金支出在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前,均需由财务总监负责审批。

十、公司的固定资产、家俱用具购置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按计划和实际需求进行购置和报帐。购入时请款、报销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后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要建帐进行管理,使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

十一、发生工资性成本费用,如工资、奖金、补贴等,需由考勤管理部门根据考勤登记,汇总填制考勤汇总表,列明出勤、缺勤、加班等情况,确定有薪出勤日。实行计量工资制的,确定有薪劳动数量,编制工作表,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复核,再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发放工资时,领款人应在工资表上签名或盖章。

十二、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按规定的权限环节审核后,由副总经理审批。出差借款金额以核定的差旅费标准和计划出差天数加上有关业务的相关费用之和为上限,出差归来后,限五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余额交回(特殊情况除外)。对还不清的部门由欠款人作出还款计划,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从本人工资逐月扣回,对没有特殊情况的限期交回,前款不清者后款不借。

十三、办公用品、行政杂品的支出,统由采购部掌握使用。各部门如需办公用品等,应事先向采购部申报计划,由采购负责购置,涉及大额支出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购入时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后,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各部门应指派专人到仓库管处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仓库购入的物品要建帐,使物品出入有明细,部门、个人领取有记录。

十四、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根据需要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在规定的额度内由总经理掌握使用,公司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发生招待费支出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或董事长(授权范围内除外),报销时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后,总经理审批。对未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擅自支出招待费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十五、公司发生的会议费支出,由人事部统筹安排。人事部应根据公司组织如召开的不同类型的会议确定相应的会议接待标准(包括住宿、餐饮等)报总经理同意后实施,报销时按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后,总经理审批。

十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给有关人员核定的移动电话费用,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按规定掌握,享受移动电话补助的人员每月必须提供有效的移动电话票据(或由人事部按核定数额每月集中交费)。人事部要严格控制固定电话费用的支出,对长途电话费、收发传真等要按规定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十七、员工教育经费及各种培训费,由人事部根据需要统一掌握和管理。各部门需购置所需业务图书应事先由总经理同意后,由经办人自行购置。购入后交人事部验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十八、汽车修理费、维护保养费、燃料费、养路费及检车费用等,由业务部具体办理。汽车维修及保养前应由业务部车管人员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确定需进行维修或保养的经常总经理同意后,由车管人员带车到专业维修网点进行维修、保养,由财务部门负责费用结算。汽车耗用的燃料费由车管人员负责统一购买,并按要求发放使用,司机每日应按要求填写行车记录。上述费用请款、报销时,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后,由财务经理审批。

十九、广告费用的支出(包括电视、广播、报刊、喷绘、路牌、条幅等)和为组织各种促销活动用于宣传的各种印刷品、宣传牌、宣传板及各种布展等与产品宣传推广有关的费用支出,由总经理按需求掌握使用。签于广告费用支出数额较大,费用发生前应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再付诸实施。请款和报销时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后,由总经理审批。

二十、各种税金、金融机构手续费、房租水电费等支出,均由财务部会同人事部根据实际支出向有关部门办理缴费、结算手续,报销时财务经理审批。二

十一、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组织各种促销活动发放的促销品、赠品等支出由各部门具体办理,请款、报销时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后,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有批准权人审核。

二十二、由于资金支出由财务部具体办理,本着对公司、对总经理、对公司员工负责,财务部有责任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因此,对公司的一切费用支出都要先经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十三、财务部门要认真审查各种借款、报销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在办理财务收支时确认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审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若遇有批准权人外出,且又急于办理的款项,经办人可用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向有批准权人请示,待有批准权人告知财务部门表示同意时,方可办理收支手续,待有批准权人回单位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办理补签。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领导汇报,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财务人员对违反财务制度以及审批手续不全的支出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领导汇报,且给予办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10%给予当事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财务工作岗位、降职、辞职或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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