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财务部资金管理与出纳岗位规范
财务部
资金管理与出纳岗位规范
1.岗位职责
1.1.做好公司现金和银行出纳与资金管理工作。
1.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及时办理款项收付。
1.3.对现金的管理
1.3.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支取范围支取现金。不得以白条、借据抵充现金,不得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1.3.2.及时准确地提取、收付和送存现金,一旦发生短缺由本人负责补偿。
1.3.3.收、付款后,记账凭证上必须加盖收、付讫章。付款凭证的每张原始单据上必须加盖“已报销”印章。
1.3.4.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只能出纳员一人掌握使用,不得随意转交和告诉他人。
1.3.5.每日下午提前一小时整理已收、付款业务,办理记账、结账。
1.3.6.会计业务必须及时处理,并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1.4.对银行存款的管理
1.4.1.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限本公司使用。
1.4.2.妥善保管各种支票,设立支票领用登记薄,按编号顺序登记,并详细记载支票领用日期、编号、领用人及注销等情况。
1.4.3.序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1.4.4.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核对相符。对未达账项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1.5.对银行汇票的管理
1.5.1.接收汇票时要核对份数与总额,检查汇票是否合格并逐笔登记,经常查看汇票到期日。
1.5.2.委托银行代理承办已到期汇票的承兑工作。
1.5.3.及时查询到账情况并注销已收款的汇票。
1.6.对支付的备用金、押金、保证金等,应定期核对清理。
1.7.协助主管会计按规定及时交纳劳保统筹等各项基金和各种应收款项的收缴工作。
1.8.协助主管会计做好工商、税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接洽及业务办理。
1.9.协助主管会计做好资金的筹集、管理和资金预算的收交、汇总与编制。
1.10.负责银行预留印鉴中负责人专用手章的保管、使用和管理。
1.11.负责银行账户的开设、撤消及管理。
1.12.负责与银行有关的工作联系及业务协调。
1.13.拟订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及相关管理制度。
1.14.负责财务部日常行政和事务工作。
1.15.负责保管财务有价证券、营业执照、贷款证、企业代码证等重要证件。
1.16.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标准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
2.2.对会计凭证、会计账表及有关财务资料、文件应认真审核,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合规,数据准确、无误,项目齐全有效。
2.3.定期向主任报告财务收支情况,重大或特殊经济业务事项要及时汇报。
2.4.随时检查国家财经政策及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公司内部财会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尽快处理。
2.5.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准确无误,及时合规。
2.6.有一定的业务水平,能独立处理较复杂的财务事项。
3.岗位权限
3.1.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坚持原则,对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性负责。
3.2.对违反财经纪律、财会计制度的行为有检查、批评、制止权。
3.3.对不符合现金业务的事项,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执行,并及时报
告。
3.4.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行为,坚决抵制,不予结算,并向公司领导或上级机关报告。
3.5.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有监督、审查权。
4.岗位条件
4.1.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1.1.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4.1.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和创新。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民主正派的工作作风,较强的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
4.1.3.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能抵制不正之风。为人正直坦诚,能听取不同意见,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效率。诚实守信,对客户负责。
4.1.4.依法经营,维护公司的信誉,遵守社会公德。
4.2.所学专业
财务或经济管理类专业
4.3.专业知识
4.3.1.熟悉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过程,熟悉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
4.3.2.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掌握国家的会计法、税法、公
司法、经济合同法、成本管理条例、审计法等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4.3.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计算机应用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并取得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
4.3.4.掌握企业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及经济活动分析等专业知识。
4.3.5.熟悉经济和财政、金融、信贷等宏观经济理论方面的基础知识和现代化管理知识。
4.3.6.了解本单位经营及管理知识和有关技术知识。
4.4.工作能力
4.4.1.理解判断能力
能正确理解和深刻领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指示、决定;结合公司的目标任务,对财务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研究、分析、判断能力,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4.2.预测决策能力
善于调查研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进行科学预测并做出正确的决策或提出决策方案。
4.4.3.组织协调能力
发挥会计工作职能,有协调内外经济关系和为领导经营决策服务的组织能力。
4.4.4.开拓创新能力
开拓财源,提高资金利用率,注重新方法、新手段、新信息及其
应用,不断开拓财务工作新局面。
4.4.5.业务实施能力
能全面掌握财务人员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规范,有财务及经营管理的务实能力。能将上级部门及领导的决策付之于行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能力。
4.4.6.社交活动能力
能取得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能较好地与税务、稽查、审计、财政、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等有关单位进行业务交往。
4.4.7.语言文字能力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撰写计划、总结、专题分析和研究报告的工作文稿。
4.5.学历及职称要求
具有中专文化程度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6.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7.工作经历
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第二篇:财务部会计出纳岗位管理规定
财务部岗位职责总则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学校经营业务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2 原则
财务工作是学校正常经营运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会人员要端正态度、认真负责,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学校秘密。岗位职责
3.1会计岗位职责
3.1.1 会计核算工作
(1)审核业务有关的原始凭证,并依据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记账凭证;
(2)汇总会计凭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编制总账科目汇总表并进行试算平衡;
(3)根据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及科目汇总表登记明细账和总分类账;
(4)定期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资产盘点,每月出具资产明细、折旧统计表;
(5)认真核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各级明细账、日记账及总分类账;
(6)审核工资报表。
3.1.2 编制财务报表
(1)配合上级领导编制“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等财务会计报表;
(2)填报统计报表,每月按时上报直接领导审核,审核后提交报表到相关领导;
3.1.3 纳税申报
(1)根据国家税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2)计算、统计税收,编制相关报表;
(3)每月负责税控机的授权管理工作;
(4)办理相关税务手续;
(5)根据学校业务发展及时购置发票、开具发票。
3.1.4 财务分析
(1)随时掌握企业在各个银行的存款及现金金额的情况,及时报告直接领导;
(2)做好企业的财务分析,配合领导编写财务状况说明书,为企业制定经营政策提供依据
3.1.5 会计档案管理
(1)对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类,造册登记,统一管理,以便随时调用查阅;
(2)按照会计档案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在移交档案部门时,认真编制移交清册,确保移交手续完整。
(3)每月月初对上月会计凭证进行整理、汇总,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1.6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3.2出纳岗位职责
3.2.1 现金收付
(1)根据银行的结算制度和企业报销制度,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准确、及时地完成现金收付工作;
(2)及时对现金的收付开具或索取相关票据;
(3)负责工资的按时发放、保管、邮寄等工作及各类款项的报销。
3.2.2 登记日记账
(1)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每日进行现金账款盘存,做好日清月结工作,并填写出纳日报表,报送领导;
(2)每日进行现金账款的盘存,并填写《出纳日报表》,报直接领导。
3.2.3 现金提存与保管
(1)根据学校经营需要,按学校及有关规定提取、送存和保管现金,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2)准确完成清查现金和银行存款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2.4银行账务与支票办理
(1)及时将收回的支票背书后,送交银行进账,及时查对款项的到账情况,填写银行日记账;
(2)凭领导审批的申领单开具支票,做到准确无误;
(3)每月及时从银行取回对账单,与出纳流水账核对无误后在对账单上加盖公章,对未对上的款项要及时查对原因,编制银行对账余额调节表。
3.2.5会计凭证汇总与管理
(1)每日汇总当日凭证,及时将原始凭证传递给会计;
3.2.6 证书、资料、公章管理
(1)学校所有经营业务所取得证书原件以及办理业务所留存原件资料,均由出纳统一管理;调取、使用任何证书、资料,均需登记;
(2)负责部分证书的办理、变更、补办等事宜;
(3)负责保管学校公章、人名章、合同章(即财务章以外的)等刻印章的保管工作。
4附 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财务部出纳岗位的安全职责
财务部出纳岗位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协助公司安全部门检查工作,遵守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妥善保管好公司财务部保险柜钥匙。
4、保管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的安全,做到现金帐要日清月结,保险柜不允许放多余的现金,定期盘点库存现金。
5、妥善保管好公司领导手章等印章、空白收据,严禁开空白支票。
6、去银行提取现金时应两名以上人员同行,并有保安人员陪同,以保证资金安全。
7、做好公司各部门的资金安全自查工作。
8、负责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第四篇:财务部发票管理员岗位规范
财务部发票管理员岗位规范
1、目的为了加强发票管理,保证国家税收,维护企业经济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商城财务部发票管理员。
3、岗位职责及要求:
3.1熟练掌握与发票使用和管理有关的法律政策等。
3.2掌握商城使用发票的种类和部门,凭发票领购簿及时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3.3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存放,保管未开具的发票和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等。
3.4按发票管理规定,定期缴纳发票。
3.5定期捡查商城各商场,部门收取的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清理违规发票及代用发票、白条等。
3.6检查商城对外开具发票是否规范、合法。
3.7配合税务部门对商城发票管理进行抽查。
第五篇:出纳岗位工作规范
JMYA-ZD出纳岗位工作规范-1.0
纳岗位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财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出纳员实际业务操作水平,逐步实现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出纳是指按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公司各种银行及现金收支业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 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法规规定,公司财务部必须设臵独立的出纳岗位。
第二章 出纳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内不得用现金收付;
2.遵守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有价证券充抵库存现金,不得任意挪用、坐支现金;
3.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必须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要及时核对,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跟踪,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5.对特殊或重大的项目开支,必须有会计人员、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签章后方可办理;
6.办理完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必须严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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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在用友账务软件上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按规定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结出余额;
(三)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对购汇制度的规定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四)随时掌握银行存款各账户的余额,以防止出现银行透支现象。每日及时编制公司资金日报表上报主办会计、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
(五)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并在专设的支票登记簿上规定好限额让领用支票人签字;
(六)严禁将公司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七)保管库存现金的安全与完整。要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代为保管或乱放;
(八)保管有关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对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用途使用。对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要设立登记簿登记管理,按规定手续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九)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五条 出纳员具有以下权限:
(一)维护财经纪律,执行会计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 1.出纳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可以不予受理;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3.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出现长款或短款时,应及时自查原因;无法自行处理时,应立即向财务负责人汇报,请求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
4.对违法的收支,应制止并要求经办人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对违法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 出纳的日常业务管理
第六条 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支出的审批程序,根据经审核、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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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原始凭证支付现金和办理银行结算:
(一)在实际业务中出纳员对现金送款单、进账单、支票、支票存根、收款、收据等原始凭证的填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辨认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是否有税务局、财政局监制章,监制章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有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财务章或公章; 4.有无固定的特殊的公认标志,如车船票、飞机票等; 5.自制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财务报销要求;
6.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章;
7.对外开出的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复写,并要连续编号,加盖的财务章或人名章要盖齐;
8.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需有实物验收单,无需入库的必须有知悉此项开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的签字;
9.支付款项的原始证明需有收款单位的正式收款证明(收据或发票),不能白条入账;
10.职工因工出差借款时需填写借支单,经审批程序后才能办理借支,借支单则作为记账的依据;
11.职工出差回来报账时,借支单不再退还给借款人,由借款人重新填制差旅费报销单予以销账;12.若出现多借款项则退回,由收款出纳员另开收据作为入账证明; 13.财务部要指定专门人员保管重要的空白原始凭证;
14.领用空白原始凭证必须办理领用手续,注明用途、领用部门、领取人、领取凭证的起止编码。用完后要用存根销号,中间不得断号及有撕毁现象,作废的则有“作废”印戳,且联次齐全。
15.对于发生频率高、性质、内容相同,只是金额不同的原始凭证,可以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16.原始凭证汇总表应具备以下内容:汇总原始凭证编号、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税金、制证人、审核人、收款人、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等;
17.原始凭证汇总表如同流水账账单,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登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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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进行累计;少数原始凭证可以附在汇总表后面。
18.数量大的原始凭证要单独编号装订,如售后月底出库成本结算单等。应妥善保管。
(二)出纳员在受理的原始凭证时应认真复核,对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手续不齐全、书写不清楚、计算有差错的原始凭证坚决予以退回、更正。
在复核原始凭证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真实性复核注意事项:
(1)费用报销单上报批的业务内容及金额是否和原始单据里的内容及金额一致;
(2)取得的原始凭证中付款单位、时间、地点、内容、数量、金额等是否真实正确;
2.完整性复核注意事项:
(1)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已填写完整,是否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等签批;
(2)对于需要附明细的原始凭证,若原始凭证不齐,则视为手续不齐全;(3)如为购货发票应附有购货名称、规格、数量明细、销货单的出库证明单或本公司入库单(详见公司《库存商品管理办法》);
(4)不需入库的物品,发票上应有经办人、行政部门证明人的签名。3.合法性复核注意要点:
(1)假发票、假支票往往表现在时间不吻合上,可通过江门市国/地税网平台网上验证发票的合法真实性;
(2)虽然原始发票是真的,但按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不属于报销范围之内的不给予报销;
(3)有些费用虽能报销,但公司制度对报销的比例或金额有规定限制的按公司制度执行,超出部门不给予报销。
4.对遗失原始凭证的处理:
(1)如果当事人或原始凭证保管人员由于不慎将原始凭证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经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代替遗失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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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等凭证,则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说明,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七条 出纳员根据下列标准使用库存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程序如下:
1.每月公司工资额度由行政部于 14 号作好工资表后提交到财务部审核。2.会计主管对提交的工资表进行金额及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的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3.确认工资表编制无误后交由总经理签字审批;
4.每月 15 日根据签批的工资表金额到银行提取现金或做盘开户银行在公司账户上划款,按时将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二)零星采购借款或备用金的,程序和标准如下:
1.由采购部做出书面采购计划,经各部门负责审查、审核、签批; 2.财务部以签批后的采购计划作为采购请款的借款依据;
3.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1000元至5000元,1000元以下个人垫付; 4.采购需要借备用金的,定额标准由公司相应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拟订,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5.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或不定期报销,逾期未还、不报者,财务部先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则将情况据实上报公司领导,并采取扣除工资等措施予以清欠处理。
(三)出差人员需借差旅费,申批程序如下: 1.填写《出差申报单》,注明出差事由和预借金额;
2.《出差申报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查签批后到财务部领款;
3.财务部以《出差申报单》为借款、报销差旅费的原始入账依据; 4.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对逾期不报者,停止再次借款,同时扣除工资还款处理。
(四)内部员工报销的通讯费、招待费、车辆使用费、快递费、办公费、各种劳保、福利费等在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1.个人报销的通讯费、车辆使用费,必须凭发票报销,按公司核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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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讯费发票上不能注明个人的电话号码,车辆使用费发票上也不能注明车牌号码才能予以报销。
2.因业务需要的招待费,按公司实际情况先报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才给予报销,具体见《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具体视公司实际业务量来定限额),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除上款规定外,其他项目支出均应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不得使用现金。如确因特殊情况需现金结算,限额5000以内的须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金额在5000-10000元(含)以上的必须提前向总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九条 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 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银行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到银行提取。
第十一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贴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经会计核对时间、天数、标准审核无误后报送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填制凭证,交由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差旅费标准详见《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对于退还客户个人交付的定金,定金退还的结算方式视客户初始交款方式而定(交现金退现金,交支票退支票),退还给客户的款项要由客户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亲自领取,公司内部人员不可代领,同时收回公司开出的收款收据(收据要有相关领导和客户签字作为财务处理的依据;如果客户收据丢失,则应查找收据存根联,以复印件签字替代)。
第十三条 出纳员负责日常车辆销售发票的保管、开具和登记工作。第十四条 车辆销售发票的开具是出纳员实际业务操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为提高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加强零售车辆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准确开具,出纳员在实际工作中应按以下的流程操作:
(一)出纳员根据订单价格、汇款底单等资料查询核对车款是否已全额到帐,确认车款全额收齐后,方可在《车辆出库通知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予以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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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员凭财务签字和盖章的《车辆出库通知单》到车辆保管处领取车辆上牌照用的合格证(国产车为合格证、进口车为货物进口证明书和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
(三)如果支付车款时是以公司名义汇款,而开具发票是开个人名称时,则需提供该公司的代付款证明原件;
(四)出纳员凭收妥全款的单据、销售员已领取的合格证和由销售员提交的客户开票信息(销售员、销售经理签字)进行发票开具。发票名头如果是公司名称,则应提供清晰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公司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信息,发票名头如果是个人名称,则应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财务部要指定专人(出纳员)根据正确的开票信息统一安排开具发票,并在开票信息和定单卡上盖上“已开发票”章,签上名字和日期,防止重复开票。
(六)每次开票前出纳员一定要与销售员或客户仔细核对确认开票信息的正确性、是否交齐款项、是否已经开票等事项,以免错开票。
1.核对开票内容包括:
(1)核对身份证号码(18位数)、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复印件一致;(2)核对车辆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厂牌型号,与合格证或商检单、进口证明书是否一致。
(3)进口车核对进口证明书号与进口证明书右上方号码是否一致(共10个码,例如XIX9246887),商检单号与检验单左下角号码是否一致(共8个码,例如B0347966)。国产车以核对合格证封面号码为准;
(4)核对价格:以订单卡的价格为准。销售人员不能对已签定的定单卡和新车销售合约中的开票价格等任何一项内容进行修改(特别提醒:发票开票金额一定要与定单卡上金额一致);
(5)填写限乘人数,吨位不填写;
(6)检查电脑上发票的信息无误(如电脑中已存的客户信息是否有更改、是否与现提供的开票信息相符一致)、确认打印机上没有打印任务、电脑的发票号码与将进行打印的发票号码完全一致后,再进行打印发票的操作;
(7)开票前要调出以前发票试打复印件,来确认发票的正确打印位臵。开完发票后要再次检查发票开票信息是否压线,若有压线则作废发票处理,以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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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客户上牌或购货方税局无法扫描印证而退票;
(8)打印完的发票,需再次检查开票信息是否打印正确。发票要有会计主管进行复核,并由销售员再次复核确认无误后送交客户,发票取走时要登记在发票的签收本上。
第四章 出纳员的工作交接
第十五条 出纳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交接要按照《会计法》中规定的会计人员交接要求进行,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使出纳工作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账务混乱,从而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的经济责任。交接过程中由主办会计负责监交
第十六条 交接过程中进行财产清理,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单,按册向接交人点清,并根据移交的财产逐项填写移交表,做到账账平衡、账款一致。然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签字盖章。移交表应存入会计档案。
出纳交接表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是准备交接。准备工作包括: 1.将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
2.将尚未登记的账目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3.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 4.编制“移交清册”,将要办理移交的账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资料、印鉴和其它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量等内容列清;
5.将使用的财务软件,移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列明财务软件的登录用户名、密码及相关数据备份盘等内容;
6.将使用的公司银行网银,移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列明网银账号、用户名、密钥,密码需口述告知接交人;
7.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8.在出纳帐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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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YA-ZD出纳岗位工作规范-1.0
(二)第二阶段是交接过程。出纳员在离职或调岗之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库存现金要根据现金日记账和备查账簿余额当面点收,不得短缺。如接交人员发现库存现金和日记账余额不一致或有“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清查;
3.接交人要核对出纳帐与总账、出纳账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由移交人及时查明原因。
4.接交人按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实物及保险柜钥匙。
5、银行网银密码及保险柜密码口述给接交人。
6.接交人办理接收后,应在出纳帐启用表上填写接收时间,并签名盖章。
(三)第三阶段是交接后有关事宜:
1.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2.出纳工作交接完毕,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3.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
4.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范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十八条 本规范适用公司的出纳岗位人员。
第十九条 本规范自 年 月 日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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