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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8-1120577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8 18:15: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珙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珙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珙地税发„202_‟80号

珙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珙县地方税务局202_年

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税务所,稽查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珙县地方税务局202_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税务 季度 工作要点 通知珙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202_年7月7日印发(共印10份)

珙县地方税务局

202_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在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基础上,县局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分解下达09年第三季度地方税收计划任务,认真分析上半年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准确把握税收的月份、季度进度与经济增长比例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均衡入库,确保实现三季度达到奋斗目标的75%。

二、认真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好转段工作,制定《珙县地方税务局整改方案》并分解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完成。

三、继续抓好学习教育工作,按照培训计划,举办法制培训。对《学习教育制度》进行完善,提高职工学习主动性。

四、继续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为载体,树立廉政先进典型,以廉促廉,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五、认真搞好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及总结工作。

六、继续抓好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和执法监察检查工作。

七、继续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小

金库”专项检查,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上报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建立综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提供高质量的税务信息和调研。

九、认真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案件审理数。

十、继续抓好车船税条例、土地使用税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开展,税收减免检查;抓好新《营业税实施条例》及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执行耕地占用税新的税额标准,做好耕地占用税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

十一、抓好新增、调整定额纳税人税收核定工作。做好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巡查、调增定额管理工作。

十二、搞好发票管理工作,特别是自开票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和新增用票户初始用票管理。

十三、抓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新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政策。

十四、做好征管数据大集中采集数据的审核录入、迁移工作,确保202_年10月1日省级数据大集中成功上线。

十五、按照全市保密检查工作的要求,统一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步骤,科学规范、严谨细致、依法实施保密自查工作。

十六、加强对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推进重大项目专业化管理,做好行为三税(特别是烟叶税)的征管工作。

十七、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完成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单位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发放工作。

十八、开展煤调基金代征工作调研。加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实征比对率考核,全面完成基金附加收入任务。

十九、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确定征管数据大集中岗责体系,规范、梳理文书流转信息,统一全县征管、执法文书。

二十、继续做好城乡环境整治进机关工作,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

二十一、组织复转军人、军属开展建军82周年庆祝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局举办的“迎国庆、爱地税、颂和平”为主题的“金税杯”职工书画摄影竞赛活动。

二十二、加强对第三税务所的领导和协调,确保第三税务所运作正常。

第二篇:铜陵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铜陵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铜地税„202_‟90号 签发人:查让平

关于推进202_现代化分局建设工作的通知

县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局《关于推进202_现代化分局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2_‟3号)、《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工作规划(202_-202_年)》(皖地税„202_‟99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税系统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皖地税„202_‟101号)要求,结合202_铜陵地税工作

------1 实际,现就202_年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2_年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一个确保、两个提高”,强化“四种意识”,把握“四个现代”的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优〃提效〃减负”为主题,推进效能建设向基层、向机关职能部门延伸,减轻基层负担,促进机关与基层互动共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分局全面深入开展,力争使基层分局在“四个现代”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把基层分局建设成为适应现代发展形势、满足现代发展需要、具备时代特征的地税基层组织,推动地税事业科学持续发展,为服务示范区建设和“工业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局的目标规划要求,202_年铜陵市地税局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考核目标分为确保目标和奋斗目标,确保目标为:全市地税系统10%基层分局达到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省级先进单位,30%基层分局达到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市级先进单位;奋斗目标为:全市地税系统20%基层分局达到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省级先进单位,40%基层分局达到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市级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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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内容

202_年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工作在按照规划要求全面抓好落实的同时,着重把握以下六个方面重点:

(一)抓好收入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完成税费收入任务,保持税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壮大地方财力,促进社会保障,为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坚决杜绝和制止形形色色的税收违法乱纪行为。坚持重大涉税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减免缓税。违反上述要求的,现代化分局建设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二)优化税收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倾心倾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当前,特别要根据省局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税收(费)政策和措施,积极跟进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和“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抓住全市“大建设,大发展”的有利时机,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地方经济,支持改善民生。

(三)创新税收管理。落实信息管税工作思路,依托新版征管软件,加强信息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采取人机结合的方法,开展纳税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源管理,积极构建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机制。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对纳税人的纳税遵从风险进行科学的识别并

------3 划分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征管措施,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推行人机结合的考核监督机制,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无重大过错执法行为,无撤销行政行为,无行政败诉案件。凡税收行政执法出现重大过错被市局以上机关责任追究的,现代化分局建设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四)提高工作效能。继续推进效能建设向基层、向机关职能部门延伸,实现各项工作升级和提速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系统整体工作效能。各级领导机关要从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深化信息化应用,精简程序和报表资料入手,既提高自身工作质量和效率,又进一步为基层减负,帮助基层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和执法效能。

(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加强基层分局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凝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促进机关与基层互动共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分局全面深入开展。将创先争优活动和现代化分局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现代化分局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载体抓紧抓好,相互促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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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廉政建设。组织税干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狠抓贯彻落实,增强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存在违法乱纪行为,被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查处的,现代化分局建设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事项

(一)考核标准。省局在总结去年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对202_年考核指标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202_年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考核采用千分制,综合考虑各类基层单位的创建进度和水平,省局还有针对性地设置了一些差异性考核指标,制定了城区征管系列分局、农村分局和稽查局的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2、3)。

(二)考核方式。由于省局今年的考核工作做了一些变化和和调整,主要体现在今年的考核工作从机关和基层两个层面着眼,在考核和抽查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省、市级先进单位(以下简称省、市级先进单位)的同时,还要对市、县局机关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组织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机关对基层的指导和督查情况。

一是检查市、县局机关在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方面做的工作,包括:工作安排、指导调研、机制落实等工作举措,特别是为基

------5 层分局办的实事、减轻负担等内容,通过考核评选若干市、县局为“全省地税系统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组织工作优秀单位”。

为抓好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市局根据机关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将城区征管系列分局、农村分局和稽查局的各项考核标准进行了适当的细化,并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部门(详见附件1、2、3),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从工作安排、指导调研、机制落实等方面制定详细而又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加强对基层分局的指导和督查,为市局的监测检查做好铺垫、打好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局的考核检验。

二是对市局申请上报的省级先进单位进行考核,对申请上报备案的市级先进单位进行抽查。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今年各市申请上报的省、市级先进单位主要以城区分局为主,数量不得超过省局规划确定的202_年目标比例。

(三)考核步骤。第一步,202_年1月10日前,由市地税局在组织考核、严格评定的基础上,确定报送省、市级先进单位的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第二步,202_年2月底前,省局组织开展对市局上报的省、市级先进单位进行考核。第三步,202_年4月底前,省局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拟认定为省级先进单位的基层分局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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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现代化分局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过程中,要抓住本质和核心,不断丰富“四个现代”内涵,扎实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今年,现代化分局建设要突出“创优〃提效〃减负”的主题,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落实减负提效的各项措施,使现代化分局建设的效应进一步显现。要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基层税干深刻领悟现代化分局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四个现代”的本质要求,进一步调动基层税干的创建热情,使其更加自觉地投入到现代化分局建设中去。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现代化分局建设不仅仅是分局的责任,更是全局的任务;不仅仅是某部门的职责,更是全系统各部门的责任所在。各部门一定要齐心协力,加强协作和沟通配合,加强对分局的指导和督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机关和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继续加强对基层分局的分类指导、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实行严格奖惩、责任连带和捆绑考核。基层分局要强化执行责任,分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身体力行,班子其他成员要明确职责,强化分工,通力协作;全体税干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确保执行到位,落实有力,形成全员参与、开门创建、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现代化分局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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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好结合和工作联动。在创建实践中,各单位要将现代化分局建设与服务示范区建设、效能建设、创先争优、文明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结合和工作联动,促进机关与基层互动共建,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切实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集中精力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取得实效。在考核方面,各单位要统筹和综合利用系统内外的各项考核成果,并以此作为现代化分局建设考核工作的重要参考,注重减负和提高考核效率。

(四)推进动态管理和滚动式考核。市、县局要对已经认定为现代化分局的基层分局,继续将其纳入现代化分局考核范围,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已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基层分局,凡在省、市各级组织的抽查、复查或“回头看”等活动中被发现存在工作退步、不达标准等问题的,给予降级或取消其先进单位资格处理;凡因在政风评议、暗访检查、社会监督中发现存在有明显问题的,特别是存在执法严重过错、侵害纳税人权益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先进单位称号资格;因消极懈怠、管理不善、屡错不改,受到省局或有关部门的批评、警告,与现代化分局先进单位标准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将给予降级、取消称号处理或重新进行考核认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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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铜陵市地税系统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及责任分解表一(适用于城区征管系列分局)

2、铜陵市地税系统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及责任分解表二(适用于农村分局)

3、铜陵市地税系统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及责任分解表三(适用于稽查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铜陵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2_年8月19日印发 文印:缪静 校对:征管科 王阳

份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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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兴文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兴文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兴地税„202_‟17号签发人:陈伟

兴文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_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的报告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

202_年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我们在市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下,开展以“税收 发展 民生”为主题,围绕“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并结合

1我县实际,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现将我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认真抓好今年的税收宣传活动,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税收宣传月活动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并成立了由陈伟局长任组长,邵林副局长、钟生权纪检组长、王元坤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单位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地税系统的税收宣传工作。同时,县局还制定税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及税收宣传月考评办法,加大考核力度,以确保税收宣传活动组织落实、项目落实、人员落实。

二、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一)加强新闻宣传。3月30日利用县广播电视媒介在全县连续三天播放税收宣传广告,即“税收 发展 民生”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等, 营造了税收宣传活动的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宣传阵势。

(二)举办街头宣传活动。3月30日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拉开了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整个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新企业所得税法、税

收优惠政策、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等。职业教育中心的10名学生身着礼仪服装,身披税法宣传彩带走上街头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税务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市民解答税收政策和法律知识,同时还组织了锣鼓队进行宣传表演,吸引了众多市民,整个场面热闹非凡,宣传声势浩大,共发放税收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解答税收疑难问题10余个。

(三)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活动。4月1日,我局抓住县统征办召开提高硫精砂税费标准宣传动员大会之机,围绕税法宣传活动主题,采取“以案说法”的宣传方式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中,我局针对硫精砂行业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某县纪委转办的举报案件,反映某县煤矿外销煤炭不开过关票少报收入,偷逃国家税收,以查补增值税35万元,罚款17万元,为国家挽回巨额流失税款为例,结合《税收征管法》向企业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从三个方面进行宣传:一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地税系统的税收工作宗旨,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事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二是深化完善“一窗式”管理和“一站式”服务,整合各类办税事项,增强服务意识,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文明高效的办税服务环境;三是企业要树立风险意识,降低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具备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忠告企业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不踏警示红线。

此次零距离的税收宣传活动,提高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打击的震摄力,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整个宣传活动效果明显效果。

(四)举办“税为国财之魂”书画展。

(1)召开书画创作座谈会。4月3 日,兴文县国税局、地方税务局和兴文县书协联手举办“税为国财之魂”创作座谈会。此次书画创作紧扣税收宣传活动主题,重点体现“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一特点,以达到宣传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公民自觉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提高税务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目的。4月10日以前完成了30幅定稿,15日以后在县城繁华地段进行巡展,以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的宣传,赢得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开展“税为财政之魂“书画作品展。4月17日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税为财政之魂”书画作品展在我县县繁华地段隆重展出,此次展览共展出作品30多幅,大多以诗歌、对联的形式,充分体现了税收与发展与民生息息相关,表达了税务干部对税收事业的热爱,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追求。本次展览让人民群众在享受税收文化建设成果的同时获得税收知识,丰富了税收宣传活动内容,促进了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

发展大局的认识,树立了地税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文明的形象。此外我局还设立税收政策咨询台,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当日共发放税收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解答税收疑难问题10余个。

(五)开展查前培训,提高税收专项检查质量。4月11日我局根据省、市地税局关于开展202_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查前培训会。会上传达了全市稽查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合江县“临江税案”的查处情况和我县开展202_年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互动方式、稽查局领学、培训抽问的形式,学习全市的几个优质稽查案例,重点培训了稽查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的基本方法和步骤,稽查检查环节的“查前准备、查前分析以及稽查检查过程中的回避问题、保密问题和如何取证问题”等。通过培训一是为即将开展税收的专项检查作前期准备;二是通过稽查的一些方法和技巧指导征收管理,提高全县的税收征管质量。

(六)强化征管,规范生猪市场的税收秩序。

4月17日,兴文县国税局、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一行12人深入到县城生猪鲜肉市场经营点,针对生猪征收环节、征收方式的改变和当前生猪市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税收管理人员结合《税收征管法》、《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向个体生猪屠宰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和

法律法规,对个别生猪屠宰户实行个体双定有抵触情绪的,当场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忠告他们要守法经营、依法诚信纳税。同时,我局还对全县生猪市场税收进行集中整顿,确保生猪税收秩序根本好转。此次工作的开展,加强了税务机关与纳税屠工们的沟通与交流,加大了生猪税收的执法力度,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七)各地税所结合自身实际,在城区繁华地段张贴税收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开展宣传活动。石林、晏阳等地税所除在辖区范围内各乡镇人口密集醒目之处张贴税法宣传标语外,还在旅游景点悬挂宣传标语,开展税收宣传下乡活动,散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税收法律、优惠政策及纳税知识等。

总之,税收宣传工作任重而道远,对促进税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后,我们要勇于开拓创新,狠抓宣传实效,大力开展法规宣传、工作宣传、形象宣传,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推进依法治税,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税收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送:各税务所、稽查局、机关各股室

兴文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202_年4月14日印发

第四篇: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富地税发„202_‟68号

关于加强采石场石灰石资源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分局、稽查局、局内各股室:

根据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为使我县资源税管理得到不断强化,达到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减少税收流失的目的,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加强我县采石场石灰石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八、九条的规定,对我县采石场的石灰石资源税采用“炸药定税法”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税款的征收可委托爆炸物品管理部门代征。

二、征收时间 在纳税人到爆炸物品管理部门领用炸药时,缴纳上一次领用炸药应纳的资源税税款。

三、计税标准

根据对我县大、中、小型采石场的抽样调查及运用加权平均法测算,每公斤炸药可开采石灰石3.5吨。按照“炸药定税法”,每公斤炸药开采的石灰石应征收7元资源税。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炸药领用数量×单位税额(7元/公斤)。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纳税人在发文之日前领用炸药未申报缴纳资源税的(202_年领用),应当补充申报纳税。

二00七年四月二十日

第五篇: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青地税发„202_‟233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地税局“五清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国际税收研究会:

《青岛市地税局“五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市局第15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1-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青岛市地税局“五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局“五清查”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税源、税基的分析与控管,确保税收收入协调、稳定、可持续增长,根据省局《关于开展“五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青岛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清查

(一)对象和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列入清查对象: 1、202_入库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或收入总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

2、企业所得税贡献率较低的企业; 3、202_和202_没有进行纳税检查的企业。市局二处将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汇总填写《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拟清查名单》(附件1),上报省局二处,待省局审核确定后正式做为清查对象。对列入清查对象范围的纳税人,重点清查其202_和202_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以202_年为主,特殊情况可追溯到以前。

(二)时间安排

-2- 202_年11月将初步选定的清查对象报省局;省局确定清查对象后,202_年12月—202_年6月由市稽查局组织检查; 202_年7月进行总结。

(三)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市局二处将初步选定的清查对象于202_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局,待省局审核确定后下达市稽查局。

2、实施阶段:202_年12月份开始,202_年6月30日前结束。在此期间内,由市稽查局对省局审核确定的清查对象逐户进行检查,并在202_年2、3、4、5月底前根据稽查进度填写《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清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局二处。

3、总结阶段:清查结束后,由市稽查局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管理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填写《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清查情况统计表》,于202_年7月4日前报市局二处。

此项清查由市局李钢副局长负责,二处牵头组织,市稽查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切实做好税费信息比对情况清查

(一)对象和范围

对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但未申报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城建税及附加的纳税人(包括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涉外企业),市局依托外部信息交换系统,定期接收总局和国税部门的增值税、消费税信息,提取地税部门的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的征收信息,利用税源数据分析比对软件,-3- 将税费信息与“三税”入库信息逐户比对,对疑点情况归纳分类,分配核查任务、组织核查落实,督促城建税及附加的征收入库。清查范围是:

1、核查国税查补的增值税未及时补缴城建税及附加;

2、出口企业实现免抵增值税额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城建税及附加;

3、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的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城建税及附加;

4、个体超定额开具发票部分未补缴城建税及附加。

(二)时间安排 1、202_年1月,市局完成202_—202_数据比对工作,生成差异明细信息,向基层局发布;202_年2月,市局完成202_年数据比对工作,生成差异明细信息,向基层局发布。202_年4月,各基层局完成上述比对疑点核查,并将核查落实情况报市局一处。2、202_年5月,市局完成202_年1季度数据比对工作,生成差异明细信息,向基层局发布。202_年6月,各基层局完成上述比对疑点核查,并将核查落实情况报市局一处。3、202_年8月,市局总结数据比对核查工作,完善定期比对核查制度,建立核查比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1、信息采集处理。市局定期接收总局和国税部门传递的增-4- 值税、消费税数据,借助数据分析比对软件,适时与城建税及附加申报缴纳信息进行逐户比对,自动查找税收差异疑点。同时,将疑点情况进行分类,对国地税户籍不匹配、未申报缴纳城建税及附加、未足额缴纳城建税及附加、超缴城建税及附加等疑点情况,分单位明细列示。

2、清查任务分配。将各类明细疑点信息分配基层征管单位核查,明确核查时限和反馈要求。市局应优化完善两税比对软件,充实核查任务的自动清分功能。

3、疑点情况核实。基层局按照清查要求,通过核对企业纳税信息、实地到户检查等方式进行逐户调查、核实。对已经征收入库的说明情况;对未征收入库的税款,及时督促入库;对偷逃税款的依法处理。

4、组织税款入库。对户籍差异导致未缴税款的,落实原因,限期改正并及时纳入税务登记;对确属未缴少缴税款的,及时组织入库;对偷逃税款的及时追缴,并依法严肃查处。

5、核实情况反馈。对户籍差异落实情况、未缴、少缴税款落实情况、多缴税费落实情况,要及时核实数据、分析原因、分类汇总,在每期税费比对工作结束后,进行工作总结,汇总报市局一处。

此项清查由市局李钢副局长负责,市局一处牵头组织,信息中心、计统处、国际处、征管处参与。

三、切实做好补提类税金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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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和范围

202_—202_年三个内因各级组织开展税务稽查、税收检查、审计检查、评估自查需补交以前税款的实行查帐征收的纳税人。清查范围是:

1、纳税人发生补提类税金,缴纳入库后,只作入库核算,不做补提核算,造成补提类税金递减当年税金的问题;

2、纳税人发生补提类税金,虽已补提缴纳,但通过少计提当期税金,纳税人发生补提类税金递减当年税金的问题;

3、补提税金未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冲抵当期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问题。

虽进行过税收检查但没有查补税款的纳税人,不在清查之列。其中,202_—202_年三个,是指实施各类税收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或处理决定的,不需考虑所查补税款的所属。

(二)时间安排

202_年12月底前完成对清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清查工作的各项准备;202_年1月15日前完成企业自查;202_年1月16日开始清查,边清查、边整改、边入库,5月底前完成全面清查;202_年6月10日前总结验收。

(三)方法步骤

1、查前准备阶段:市局对清查人员实施师资培训,为清查工作做好技术准备。市稽查局对202_—202_年稽查查补出税款-6- 的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补提类税金清理检查清册》(附件3)。黄岛、崂山、城阳、保税区分局和五市地税局对本局202_—202_年稽查查补出税款的纳税人填报《补提类税金清理检查清册》。各基层局对202_—202_年纳税评估、审计过程中查补的税款也填报《补提类税及清理检查清册》。以上《补提类税金清理检查清册》于202_年1月5日前报市局征管处。对稽查局填报的《补提类税金清理检查清册》,由市局征管处转相关基层局。

2、企业自查阶段:各基层局根据《补提类税金清理检查清册》中登记的清查名单,下达自查通知,要求纳税人据实填报《补提类税金自查核实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提交书面自查情况报告(附件5)。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局将自查报告装订成册。企业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帐务、缴纳税款的,原则上只作补税处理,但要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拒绝自查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在此阶段,各基层局要将《补提类税金清理检查清册》录入清查软件。

3、全面清查阶段:清查人员根据《补提类税金清理检查清册》和《补提类税金自查核实情况登记表》的有关情况,结合纳税人当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案头对比分析,查找疑点。在此基础上,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核实,逐笔核实自查情况,填制《补提类税金自查核实情况登记表》“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发现问题的还要进行补充说明,并经纳税人签字盖章确认。在清查中发现

-7- 纳税人以查补税金抵顶当年税金的,按偷税处理。清查过程中要做到边清查边入库,边清查边整改,确保清查效果,实现规范管理。对清查出的税款,将完税凭证复印后装订成册。每月底集中录入《补提类税金清查情况统计表》。在清查过程中,各基层局应及时总结典型案例上报市局征管处,市局将对各单位上报的案例进行汇总刊发。全面清查工作结束后,清查单位要对清查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并集中录入《补提类税金抵顶入库情况统计表》(附件6)中。

4、总结建制阶段: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局应进行总结分析,一方面分析总结纳税人故意混淆补提类税金于当期税金的手段和方法,另一方面分析总结我局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断档和缺位问题。总结报告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局征管处,总结报告应说明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6月上旬,省局将组织专人,按不低于清查对象2%的比例组织复查,对我局清查质量进行评估验收。

各基层局税收管理员应建立《纳税企业补提往年税金登记台帐》,健全纳税企业补提类往年税金户管档案;各基层局应根据台帐记录情况,不定期对纳税企业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此项清查由市局孙辉业副局长负责,征管处牵头组织,市稽查局,市局法规处、信息中心参与。

四、切实做好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企业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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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和范围

202_年至202_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的企业,重点是因债转股、改组改制、承租变更登记等原因未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但企业所得税已转移管理归属的企业。

市征收局、市南分局、市北分局、四方分局、李沧分局应于202_年1月5日前将各自辖区内202_、202_年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企业名单(见附件7)报市稽查局综合业务处,市稽查局将从中各选取2户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各市地税局、黄岛分局、崂山分局、城阳分局应于202_年1月5日前将各自辖区内202_、202_年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企业名单报市稽查局综合业务处,并由所属稽查部门选择2户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企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名单于202_年1月5日前报市稽查局综合业务处。

重点检查期限为自转移时前二年的纳税情况,202_年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的企业检查期限为202_年和202_年;202_年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的企业检查期限为202_年和202_年,遇有重大问题可以追溯至以前。

(二)时间安排

202_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02_年 4月前各级稽查部门完成清查工作;6月前完成总结整改工作。

(三)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根据省局工作方案的要求,202_年12月底

-9- 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统计辖区内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的企业名单,对清查范围内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企业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和分类,确定企业所得税转移管理归属的企业重点检查名单。

2、调查阶段:202_年 1-4月为各稽查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工作阶段,各稽查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查组,根据征收管理部门提供的转移管理归属企业名单确定的检查名单,依法定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市稽查局将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清查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

3、认定阶段:202_年 5月各稽查部门审理认证工作阶段,各稽查部门组织对稽查部门检查认定工作报告及资料进行研究分析,对照现行政策规定逐项提出处理意见。对转移管理归属企业存在未结清税款的,由各稽查部门依法追缴入库。

4、总结阶段:各稽查部门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撰写清查工作报告,将《转移管理归属管理企业税务稽查情况统计表》(附件8)于202_年6月30日前报市稽查局。清查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清查的组织和实施情况;辖区内转移管理归属企业基本状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通过检查应补征的税款及处理结果;强化税源管理的工作建议等。

此项清查由市局段家骏副局长负责,市稽查局牵头组织,市局二处、征管处、法规处参与。

五、切实做好地方税收减免政策执行情况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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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和范围

所有涉及地方税收的减免税政策,包括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全部纳入清理检查的范围。本次对202_至202_的减免税情况进行清查,重大问题追溯以前。重点清查以下7个项目、税种和政策执行情况:

1、备案类、税基类减免税;

2、涉及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亏损弥补,劳服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

3、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福利企业、学校、医院、保险公司的税收减免;

6、当地政府部门违规批准的减免税;

7、地税机关内部的减免税管理情况。其主要内容是:

1、纳税人是否符合减免税的资格条件,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

2、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根据变化情况经地税机关重新审查后办理减免税;

3、减免税税款有规定用途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

-11- 减免税款;有规定减免税期限的,是否到期恢复纳税;

4、是否存在纳税人未经地税机关批准自行享受减免税;

5、已享受减免税是否未申报;

6、应独立核算减免税的,是否独立核算;

7、应调查核实的,地税机关是否调查核实;是否有减免税台帐;是否按规定登记、统计和核算;减免税档案资料和手续是否齐全、规范、完备;

8、减免税受理、审核、审批、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实;是否制定和执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

(二)时间安排 1、202_年1月4日-3月20日各基层局对包括基层局、市局权限在内的减免税情况完成自查;市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对属市局权限的减免税按分工完成自查。自查期间,市局政策法规处会同各相关业务处对基层局自查情况进行指导,协助各基层局把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基层局在202_年3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及《税收减免政策清查情况统计表》、《减免税统计表》、《财产损失审批统计表》、《弥补亏损情况统计表》(附件9—12)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属市局权限的单独填报)。2、202_年3月23日-4月30日,市局政策法规处会同各相关业务处从基层局抽调人员组成2个清查组,对各基层局进行互查(互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202_年6月25日前,市局将检查情况总结及《税收减免政策清查情况统计表》、《减免税统计-12- 表》、《财产损失审批统计表》、《弥补亏损情况统计表》报省局。3、202_年5月开始,迎接省局重点抽查。

(三)方法步骤

1、清查的方式:单位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网上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查内部减免税管理资料与查纳税人会计核算资料相结合;查处问题、规范管理与堵漏增收相结合。

2、清查的方法:

(1)对重点清查项目、税种和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检查;(2)对市局、各基层局审批的减免税全面复查;(3)对备案类项目全面清查。

3、清查问题的处理:

(1)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地税机关审批确认而享受减免税(扣除等)的,依法追缴税款并处罚;

(2)对未提请备案,地税机关没有备案登记的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自行减免的,依法追缴税款并处罚;

(3)对虽经审批但经检查确认审批有误的,依法追缴税款;(4)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和非减免项目,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而享受了减免税的,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5、应由有权机关审批而基层主管地税机关审批的,审批错误的审批无效,依法追缴税款;审批正确的,按越权审批减免税

-13- 的有关规定处理;

6、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或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地税机关报告的,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罚款;

7、清查发现问题中应由税务人员承担的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此项清查由市局段家骏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一处、二处、国际处参与。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五清查”工作,是省局202_年增收的重要措施,它对于缓解征收压力、增加地税收入必将起到关键性作用。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五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统一到省局、市局的要求上来,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各基层局要明确清查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责任科(处)室,于202_年1月5日前,将五项清查工作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分别报市稽查局和市局对口牵头处室。

(二)规范有序,周密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按要求有序组织实施。各基层局要对每项清查工作的对象范围、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做到心中有数,精心挑选骨干力量靠上抓,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市局相关处室要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严格把握政策-14- 界限,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依法妥善处理,及时督导税款入库。要按照省局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报表和资料,确保“五清查”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五清查”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统一有序、分头把关、主动衔接、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市局牵头处室要靠上抓落实,配合处室要协同抓推进,确保“五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市局各牵头处室是“五清查”工作的督考责任部门,对基层局进行督导、抽查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局办公室,纳入全市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清查工作结束后,市局各牵头处室要按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使其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1.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拟清查名单

2.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清查情况统计表 3.202_-202_补提类税金清理检查清册 4.补提类税金自查核实情况登记表 5.补提类税金清查自查报告 6.补提类税金抵顶入库情况统计表 7.企业所得税转移归属管理名单

8.转移归属管理企业税务检查情况统计表 9.税收减免政策清查情况统计表

-15- 10.减免税情况统计表 11.财产损失审批统计表 12.弥补亏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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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2_年12月30日印发 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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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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