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承发包安全
承发包工程施工安全及工期协议书
承发包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承包人:承包项目:
工程地址:
承发包工程施工安全及工期协议书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使施工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1、每位职工都自觉遵守施工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自负。
2、对本班组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充分利用“三件宝”,如有违犯安全规定造成的损失,项目部将视情节严禁予以处罚,所罚款项在工资中扣除,因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班组或操作者自负,公司和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
3、对于施工队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4、认真执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5、服从工地的安全检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积极组织整改。
6、为保证安全生产,有以下违纪现象者工地给予处理:
(1)安全帽、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不戴安全帽、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对于工地打架斗殴现象,将视情节罚款100—1000元,情节
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在工地偷窃集体及个人财物者,扣除工资,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道路通畅。
(5)安全防护及其他费用,均含在操作班组包工定额中。
(6)如因该班组原因,不服从安排,人员不齐备,施工质量而引起下道工序窝工,经合理计算赔偿下道工序的误工费,费用从工程款直接扣出贴补。对不服从工地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班组将严肃处理,直至清理出现场、停拨工程款。
7、承包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发包方已完工程应成品保护,在施工过程中损坏部分由承包方自己修复,并承担一切损失。
8、分包班组应全部住宿在工地上。分包班组在上下班路上安全问题,公司及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全部由分包班组负责。
9度进行。不得拖期,不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如在规定期内未按期完成要求的工程量,每超过一天,扣罚乙方承包款的5%,并由分包人承担所有误工和工程拖期损失。
9、本合同由承包人代表全部工作人员签字。
10、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单位:(签字盖章)承包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二篇: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承发包行为,强化公司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带现场安装等的承发包工程。责任管理
3.1 承包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3.2 发包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负责协调处理。3.3 工程所在区域的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区域管理责任,必须认真地向承发包单位或部门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交底和介绍,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制止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4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应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发包部门或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责令承包单位停止作业,同时要及时做好记录,以作为对发包部门月度考核、承包商评定和工程项目费用结算认证的依据。管理要求
4.1 发包管理
4.1.1 发包部门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以下文本是否齐全或规范:
4.1.1.1 承包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沪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
4.1.1.2 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承包方应提供的“综合保险”凭证。4.1.1.3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1.1.4 施工人员必须符合作业要求,外地进沪人员须已办理务工证和用工合同;
4.1.1.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2 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安全协议》)。
4.1.3 安全督查室负责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外来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证书”,取得该资质证书后,方可在焦化公司承包工程。
4.1.4 发包部门应严格控制承包单位将工程项目再发包的现象。
4.1.5 发包部门应将承包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情况作为承包商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
4.1.6 发包部门应督促承包单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其它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
4.2 承包管理 4.2.1 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后,经安全督查室进行复核同意,加盖上海焦化有限公司行政章。《安全协议》一式三份,发包部门、承包单位、安全督查室各留存一份。
4.2.2 承包单位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按《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规定》的要求,经过公司三级安全教育。
4.2.3 承包单位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不得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4.3 施工管理
4.3.1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规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2 施工人员进入公司区域一律不准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后果者,则从严追究责任。
4.3.3 公司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在申请取得《动火许可证》后,要仔细查对有关安全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动火的安全。凡延期或重新动火必须重新提出动火申请。
4.3.4 因施工需要搭建临时工棚或进行掘土打桩,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不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或动土作业,以免损坏地下电缆和管线。临时工棚内必须放置足量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准随便存放危险易燃物品,更不允许在棚内明火作业。
4.3.5 施工用电或用水须事先联系和申请,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区域架设临时线路。装设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是持证电工,并按规定进行。施工结束后,要负责拆除临时用电器具,以免留下隐患。
4.3.6 投入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焊割工具及其他各类器具设备,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经常检查。各种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有效,严禁使用有明显缺陷的施工用具。
4.3.7 因施工需要拉设钢丝绳、浪风绳,需经本公司有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损坏本公司各种设施,特别是不能危及本公司交通、供电、供水、供汽、生产管线、重点设备及厂房建筑的安全。
4.3.8 一切施工作业人员和车辆,都不准无故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从事与作业无关的活动。
4.3.9 未办妥手续和落实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进入设备(塔、釜、容器等)内作业时,内部照明必须采用安全低压行灯或外部投光式照明。4.3.10 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在进行离地2m以上的悬空危险作业时,安全设施必须可靠有效。禁止在悬空作业时向地面乱丢物件、工具,以防止落物伤人或砸坏设备,造成事故。
4.3.11 因工作需要打开的楼板、地沟、窨井、盖板以及新挖沟、坑、孔、洞都要设立明显标记(夜间要挂红灯),防止行人坠落。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回填和复盖。
4.3.12 要严格遵守我公司《设备检修挂牌安全规定》的有关规定,不准擅自开动或停止属我公司范围内的各类机械动力设备,严禁跨越运送煤和焦炭等运输皮带。
4.3.13 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设备的摆放必须整齐稳固,并保持道路畅通。拆除的模板、毛竹、脚手板、废旧设备及废料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4 事故处理
4.4.1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现场人员除积极抢救伤者外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应在1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督查室,同时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同时积极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4.4.2 外来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参照公司“事故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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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承发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承发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承发包工程名称和内容:
承包单位:
工程地址:
协议期限: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障安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地进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安全合同书。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法令与安全规范标准。
2.严格履行“协议书”各条款,如有争议,可由甲乙双方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协调解决。
二、双方各自应履行的条款
1.甲方
1.)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督促。
2.)负责向乙方说明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应予以检查,查验有效证件。
4.)对乙方施工中(包含高空作业、电焊、明火、基础建筑等)安全生产予以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以及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要求立即整改。
2、乙方
1.)乙方必须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及需要的相应能力。
2.)乙方作为承发包工程主体,负责本单位参与施工及对所有分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一切分包单位的过错均视为乙方过错。
3.)乙方在负责对本单位参与施工的职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做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待,健全现场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噪音、污水、灰尘控制)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应急与急救等制度,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乙方需配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及建议,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负责并进行管理。
5.)如施工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6.)劳动保护品的发放及使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要求正确穿戴,严格管理。
7.)乙方必须为其所有从业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其施工作业人员伤害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承包工程时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押金,工程竣工后结算,无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章罚款,押金如数退还,如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章,按照甲方安全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本承发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承包单位(乙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签字:承包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工程承发包安全协议
附件一
上海同皆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及治安、消防协议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合同编号: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在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1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9.其他未尽事宜。
1)乙方人员进厂前,由甲方负责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2)乙方人员进厂前,乙方必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做好书面记录。
3).关于事故报告程序,如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甲方,并按国家安全生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时限处理。
4).如发生人身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按合同总价30%扣除工程款;如发生人身重伤安全生产事故,按合同总价10%扣除工程款。
20.为了确保上海同皆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治安、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凡在我公司施工的单位都必须签订治安、消防责任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共同做好治安、消防的各项工作。具体协议如下:
21.组织制度落实
1)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治安、消防工作的指导,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治安、消防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治安、消防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施工期间乙方委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有关治安、消防工作,联系电话。
3)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治安、消防的常识教育及法制教育,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要害部位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22.责任落实
1)乙方在本公司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本公司内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安保部汇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有责任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需要动火时,必须遵守甲方的《明火作业管理标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严禁违章作业。如有违章动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根据情节和损失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4)乙方在现场施工时如需借用甲方的消防器材等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如有损坏、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
5)禁止在本公司内进行酗酒、赌博、斗殴、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6)乙方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出入证,并遵守相关的出入制度。
7)乙方在施工中违反上述条款,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除若干安全保证金。
8)甲方为乙方进出本公司工作提供便利,协助和配合乙方的正常施工。
2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4.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25.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目
第五篇:承发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一车间改扩建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土建、水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提供水、电,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
2、甲方负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况。
3、甲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的安全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具备工程施工需要的相应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2、乙方负责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做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以及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有关安全、消防、治安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积极组织整改。
5、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设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与安全活动,对施工安全负责并进行管理。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执行情况的监管。
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向甲方借用,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好借用手续。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8、乙方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9、乙方人员施工应在甲方指定区域或施工范围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改动甲方的设备设施,不得擅自进入其它车间、库房等非相关场所,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或危及甲方生产和员工安全。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11、超出工期仍需按协议规定执行,超工期所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