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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18-602743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8 03:12: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7]12号

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提出的加强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我局组织制订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求真务实,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力戒形式主义,扎扎实实地抓好推动、创建工作。

附件: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意见 通知

抄送:有关省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提出的加强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进一步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1、全国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自1995年我局在全国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已有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江苏、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天津等13个省区市开展了生态省建设,150多个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市的目标,近500

个县(市)在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了生态县(市)创建工作,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江阴市,上海市闵行区,浙江省安吉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市(区、县),425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320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从生态示范区到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的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

2、生态示范创建推动了区域可持续发展。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的地区积极发展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城乡环境污染防治,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部分地区已初步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践证明,生态示范创建是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有效途径,是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有效方式,是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环保工作实现历史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3、深入扎实地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当前,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创建的数量和质量上,东中西部发展还不平衡,区域分布差异较大。对生态示范创建缺乏系统宣传,存在认识上的差异。一些地区在创建中还没有真正综合协调,统筹各领域的发展,甚至忽视了解决基本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为创建而创建,工作不扎实。为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推进环保工作的历史性转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深入扎实地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二、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目标。通过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传统生活方式的转变,推进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经济环节中的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增强环保工作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到2010年,全国开展生态省建设的省份达到15个左右,国家生态县(市、区)达到15个,创建2000个环境优美乡镇和1万个生态村。

3、主要任务。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推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以加强资源永续利用为重点,推进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以生态保护和恢复为重点,推进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以环境管理能力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高效、稳定、配套的能力保障体系建设;以培育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重点,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三、扎实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各创建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条件,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推广应用节能和降耗工艺、设备及产品,倡导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育,建设生态人居,促进生态文明。

1、生态省建设要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指导性。已开展生态省建设的省份,要完善推进机制,在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制度创新、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面不断探索,大力推进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市(县)等系列创建工作,由点到面,形成规模和体系,为生态省建设夯实基础。准备开展生态省建设的省份,应建立领导机构、编制好规划纲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政府颁布实施。加强对中西部省(区)的宣传和推动,鼓励中西部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工作。未开展生态省建设的省份,可采取自下而上的创建原则,由市、县、乡镇级政府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相应级别的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要依据省级生态功能区划,开展规划环评,指导资源开发和配置,引导产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在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将规划纲要中确定的任务和项目分解落实,并指导督促实施。落实的重点应放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上,大力培育区域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体系,在省域范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

2、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要突出实践性,重在过程。生态市创建要有80%的县达到生态县的创建标准,生态县要有80%的乡镇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标准。在城市建成区,要通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宜居城市。通过垃圾、废弃物等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建设资源有效利用和循环体系;通过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构建城市水资源有效利用体系;通过城市湿地恢复、河道整治、绿地建设,构建城市生态保障体系;通过城区内、企业间和企业内资源有效配置,产业和产品链接以及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构建城市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体系;通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友好企业等建设,构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在广大农村,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影响“三农”的环境问题,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通过试点示范,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形成产业和规模,使农民群众受益。因地制宜,综合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著名历史遗迹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和管理力度。加大对草原、矿产等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力度。要逐项抓好生态示范创建工程的落实,使之成为精品工程、富民工程,成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民心工程。要积极防治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地区扩散,严格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管理,城市政府要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乡镇地区转移,防止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群体性事件。

3、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是生态示范系列创建的细胞工程和基础工程,要重点解决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基础,大力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技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维护农村饮用水安全,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数量和网箱的数量、布局,合理控制水库、湖泊水面网箱规模。推进农村改厨、改水、改厕、改圈工作,加快推进农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下大力气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强化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

1、精心组织,抓好生态示范创建规划。坚持协调发展、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便于操作的原则,科学划分本地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指导当地的产业发展和人类活动。充分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要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相衔接,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和生态村建设实施方案也应相互衔接。规划任务和目标要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便于实施、检查和考核。

2、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各地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地做好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建设成效。我局将适时修订和完善生态省(市、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指标体系,完善相关规划编制指南等技术规范,加强分类、分区指导,引导更多经济上欠发达,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各级政府积极参与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3、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建设水平。积极鼓励各地主动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达到考核标准的创建单位可以申请相应类型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验收。今后,我局主要抓好生态省(市、县)的创建工作,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考核以地方环保部门为主。已命名的国家生态市(区、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创建工作,为其他地区做出表率。

4、加强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生态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订年度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把规划中确定的任务进行分解,按部门、按行政区、按任务、按指标、按责任人切实抓好落实。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做好年度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和考核工作。要提高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信息管理体系和及时有效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城乡环境管理决策体系。

5、社会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各地要广泛宣传生态省(市、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意义和成效。建立专家咨询机构,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公示评议等活动,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吸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先进理念、管理经验、科技成果,共同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各创建地区环保部门可按照本意见的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十一五”全国生态示范创建目标的实现。

第二篇:美丽生态养猪场示范创建

美丽生态养猪场示范创建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两美”浙江建设和“五水共治”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化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大力度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美丽生态畜牧业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标准(试行)》和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一场一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组织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工作。为确保做好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XXXXX猪场成立于1988年,以生猪养殖为主的生产企业,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省级无公害畜牧业基地,国家商部务和浙江省定点供港猪场,是浙江省现代农业特色精品圆。养猪场(生猪精品园)坐落在XXXXXXXXX,占地面积达到了380亩,北靠大山,面向南方,东西向各有一座小山自然隔离,有得天独厚的天然屏障,水源充足,通风良好,远离城市规划区和村庄,离XXXX公路(县道)2.5 公里,交通十分便捷,区位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规模生态养殖发展前景。

二、建设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对照《浙江省美丽生态牧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围绕“一场一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场区布局,XXXX猪场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工作,主要放在养殖场周围的整体亮化、绿化工程,改善场区大路两旁的绿化设施,营造优美猪场环境。通过美丽生态牧场创建,XXXX猪场达到符合“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的美丽生态牧场要求。

(二)建设任务

1、以生态、美丽科学为目标,根据猪场整体布局,进行“花园式”牧场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优美养殖环境。通过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推进养殖环境生态化改造提升,实现养殖场“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生产规范化、粪污无害化、环境园林化”,养殖场整体绿化美化的美丽景象。

2、建立完善“产业布局优化、资源利用高效、生产清洁可控、产品优质安全、环境持续改善、经济效益明显”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新型美丽畜牧产业体系,提高养殖场的标准化、安全化、生态化水平,营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养殖与生态协调发展的舒适生产环境。通过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活动,把浦江外贸猪场打造成花园式、智慧型、生态化的美丽牧场,为推动全县乃至全省美丽生态畜牧业建设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建设内容

根据创建工作的建设目标、任务和《浙江省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标准》及浙江省畜牧局对创建美丽生态示范养猪场建设要求,美丽生态养猪场示范创建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一是对场区进行全面绿化与生态化改造提升,在道路两旁、猪舍两侧进行平整、路牙铺设、混凝土侧石安彻、砌花坛、整理绿化用地、回填种植土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栽植多种大小不一的绿化乔木、灌木、绿篱(如;无患子、桂花、广玉兰、黄山栾树、银杏、红叶石楠、青珊瑚等)、栽植色带(红花继木、灌木、藤本片植、毛鹃、枸骨、茶梅、金森女贞等)、铺种草皮绿化带等,实施绿化、美化,全面生态化,从外观展现花园式的整体美丽景观效果。

二是在猪场人口处建设全封闭消毒通道及配置安装消毒设施,提高防范效果,控制和杜绝外来传染病的传入,减少疫病传播。

三是对原有的(出售)赶猪通道进行改建扩建,减少对出售猪的伤害,提高工作效益。四是对猪场污水处理系统设施外墙进行全面粉刷和美化。五是采用除臭新技术,建设除臭工程,对猪舍开展除臭工作,减低空气中臭味,改善环境质量。通过绿化与生态化、建设全封闭消毒通道、除臭工程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养殖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实现养殖场“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生产规范化、粪污无害化、环境园林化”,的花园式、智慧型、生态化的美丽牧场,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绿花工程165万元;赶猪通道改造扩建10万元;猪场入口处全封闭消毒通道及设备15万元;污水处理系统粉刷美化全场除臭工程20万元。资金由浦江外贸猪场自筹解决130万元,申请财政补助80万元。

五、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美丽生态养猪场示范创建项目建设需要,本项目(大路设施、环境进行全面绿化与生态化改造提升过程)计划从2016年6月起至2016年12月建设完成,实现预期目标,并做好总结与验收。

六、项目运行机制

XXXX猪场将严按照申报内容组织项目实施,法人XXX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如期顺利开展,同时健全财务制度,按照项目建设标准,监督资金、管理、措施的落实,项目资金建立专账,独立考核,独立核算,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资金审计。

第三篇:“周恩来班”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 淮安市教育局 淮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淮安市委员会 淮安周恩来邓颖超研究会

淮教德“2010”5号

关于印发《淮安市深化和规范“周恩来班”

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关工委、团委,驻淮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规范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周恩来班‛创建工作,把‚周恩来班‛创建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品牌,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淮安市深化和规范‚周恩来班‛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和本校‚周恩来班‛创建工作实际,认

1 真贯彻落实。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 淮安市教育局

淮安市关心下一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工作委员会 淮安市委员会

淮安周恩来邓颖超研究会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周恩来班 创建 指导意见

抄报: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周恩来研究会 淮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150份

2 淮安市深化和规范“周恩来班”

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2006年,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创建‚周恩来班‛活动的通知》,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了宣讲周恩来故事,创建‚周恩来班‛活动。经过几年的实践,‚周恩来班‛像一颗颗红色的种子,在淮安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一批批‚周恩来班‛相继诞生,‚周恩来班‛创建活动已形成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周恩来班‛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的领导,深化和规范创建工作,对全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创建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4年8号、1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学习周恩来精神,建好周恩来家乡‛的要求,以‚学习伟人周恩来,培养淮安新一代‛为目标,充分利用周恩来故乡独特的教育资源,把开展‚学习周恩来精神,创建‘周恩来班’‛活动作为我市向广大师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平台和载体,开展贴近实际、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生动形象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上打造特色品牌,激励和引导全市学生以周恩来为榜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 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创建机构建设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构,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1.市、县(区)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县(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由市、县(区)宣传、教育、关工委、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由教育局牵头协调。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市、县(区)教育局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市、县(区)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关工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德育、基教、职教、团委等处室(科)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市、县(区)创建标准和创建计划的制定;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创建评比、命名、表彰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指导组。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德育处(科)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德育、基教、职教、团委等处室(科)相关同志组成。职责:负责创建计划的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考核验收、总结、评比、命名、表彰等日常具体工作。指导组由市、县(区)教育局关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关工委副主任、德育处(科)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和部分学校‚五老‛人员组成。职责:对本市、县(区)创建工作提出建议;协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校创建过程进行考核、验收、评比;建立联系点制度,深入联系县(区)、学校和班级进行创建工作指导。

4 3.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各类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院)长任组长,分管校(院)长、校关工委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德育(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关工委、家长委员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职责:负责本校(院)创建计划的制定;市、县(区)级创建班级的确定与申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总结;校级‚周恩来班‛评比、命名、表彰等工作。

三、创建范围模式

创建对象范围:全市所有普通中、小学和职业中学,驻淮各大、中专院校。创建名称:市级‚周恩来班‛、县(区)级‚周恩来班‛、校级‚周恩来班‛。创建模式:市、县(区)、校三级同创。

四、创建标准制定

市、县(区)、校三级创建标准分别由市、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制定。创建标准制定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按照分类指导,‚知、学、行‛有机统一的原则,对市、县(区)、校级周恩来班创建标准提出不同的要求。市级‚周恩来班‛创建标准详见附件一。县(区)教育局、驻淮各大中专院校和市直学校的创建标准报市教育局德育处备案。县(区)属学校的创建标准报所在县(区)教育局备案。

五、创建活动开展

1.扎实开展“周恩来精神学习宣传月”活动

将每年3月份确立为全市教育系统‚周恩来精神学习宣传

5 月‛。在学习宣传月期间,市、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要制定活动计划和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举行‚周恩来精神学习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学生瞻仰参观周恩来纪念地、举行宣誓仪式;观看周恩来图片展或周恩来影片;举办周恩来故事会、读书会、诗歌朗诵会;召开‚学周知周行周‛主题班会或团队会;组织宣讲团、文艺小分队,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宣传周恩来精神等活动。

2.深入开展践行周恩来精神综合实践活动

各地、各学校在扎实开展‚周恩来精神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结合学校、学生的实际,不定期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学生乐于参与的综合实践活动。活动要与争做‚四好少年‛目标要求结合起来;与树理想、立壮志结合起来;与‚讲文明、树新风‛结合起来;与磨练意志、培育品格结合起来;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起来。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主创新,既体现特色,又注重效果。

3.开展活动要求

活动开展要做到五个注重:一要注重活动实效。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结合学校、学生德育工作需要,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杜绝空洞说教、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要注重持之以恒。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长期的德育工作任务,建立创建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不搞一阵风。三要注重典型培育。在强化学校创建工作指导的同时,要及

6 时发现、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以典型引路,不断推进、深化和拓展创建工作。四要注重活动延伸。要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立体创建体系的同时,将创建活动不断向家庭、社会延伸拓展,以教育系统创建活动带动、引领全社会‚学习恩来精神,建好恩来家乡‛活动。五要注重活动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创建经费保障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创建计划确定专项活动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使创建活动必需的经费切实得到保障。

七、创建工作申报 1.创建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周恩来班‛原则上应获得县(区)或校级‚周恩来班‛命名,且创建工作有特色,成效明显,在市、县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申报县(区)级‚周恩来班‛原则上应获得校级‚周恩来班‛命名,且创建工作有一定成效,在县(区)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申报校级‚周恩来班‛由班级提出申请,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确定。

2.创建申报比例

各地、各学校按照‚班班争创、择优选拔、坚持标准、从严掌握‛的要求,确定申报命名比例。校级‚周恩来班‛申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0-20%左右(规模较小的学校可适当放

7 宽);县(区)级‚周恩来班‛申报比例原则上按每学校1-2名掌握。市级‚周恩来班‛比例按学校总数的10-15%掌握。

4.创建材料申报

⑴创建材料申报时间。各学校于每年12月5日前将市、县(区)级‚周恩来班‛申报材料报所在地教育局(驻淮大中专院校和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市、县(区)教育局于12月底前完成考核、评比、公示、申报等工作。

⑵创建材料要求。各学校按照创建类别填写《‚周恩来班‛命名申报表》和评分表(见附件四)一式三份。‚周恩来班‛创建工作资料汇编一本,要求体现创建计划、实施方案、创建过程、创建活动内容、创建成效、创建总结、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考核验收评价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资料要真实具体、完整翔尽。

八、创建过程考核

市、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对申报‚周恩来班‛创建班级的考核。考核工作分年中、年底2次进行。年中主要是创建过程考核,年底主要是创建结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命名、表彰的依据。

1.考核分工。校级‚周恩来班‛考核工作由所在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区)级‚周恩来班‛考核工作由所在县(区)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负责。市级‚周恩来班‛考核工作主要由县(区)教育局、驻淮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负责,市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

8 组于年中、年底分别对申报班级进行抽检、验收。

2.考核要求。年中创建过程考核、年底创建结果考核组要按不同创建级别和标准,对创建班级进行量化考核,并填写《‚周恩来班‛创建考核验收表》(详见附件一)。年底考核分低于95分的班级不得申报市级‚周恩来班‛,低于90分的班级不得申报县(区)级‚周恩来班‛,低于85分的班级不得申报校级‚周恩来班‛。

九、创建命名表彰 1.命名时间

市、县(区)、校级‚周恩来班‛命名原则上于每年3月初举行。

2.命名证件设置及使用

市级‚周恩来班‛由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关工委、团市委等部门授予‚淮安市‘周恩来班’‛铜牌和红旗一面。

县(区)级‚周恩来班‛由县(区)教育局等部门授予‚XXX县(区)‘周恩来班’‛铜牌和红旗一面。

校级‚周恩来班‛由所在学校制作并授予‚XXX学校‘周恩来班’‛红旗一面。

授予各学校市、县(区)级‚周恩来班‛的铜牌和奖旗于下一轮命名前分别交市、县(区)教育局,在新一轮命名时再分别授予市、县(区)级‚周恩来班‛。校级‚周恩来班‛由所在校作为流动红旗。

3.命名效用

9 市、县(区)、校级‚周恩来班‛命名是授予优秀班集体的最高荣誉。将‚周恩来班‛命名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创建表彰

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关工委、团市委等部门每2年表彰一批在‚周恩来班‛创建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县(区)、学校和个人。创建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学校评比标准详见附件二、三。创建工作先进县(区)表彰数为3-5个;创建工作先进学校表彰数30个左右;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数50个左右。申请表彰的先进县(区)和学校均要填写《淮安市‚周恩来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详见附件五)一式三份,同时报创建工作总结。申请表彰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原则上是市级以上‚周恩来班‛的班主任或县(区)和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成员。填写《淮安市‚周恩来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六)一式三份,同时报创建工作先进事迹材料。县(区)、各学校也应适时对创建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十、创建工作目标

市级‚周恩来班‛每年命名100个左右;县(区)、校级‚周恩来班‛每年按创建申报比例命名。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人人学习周恩来、班班争创‚周恩来班‛、校校争当创建排头兵的浓厚氛围,将‚周恩来班‛创建打造成淮安德育工作品牌,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素质教育的靓丽名片。让周恩来精神之花在教育系统满园绽放,让‚周恩来班‛的旗帜在每一所学校高高飘扬,让周恩

10 来精神在淮安100万师生中广为传颂,让周恩来精神在淮安世代相传、发扬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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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高技[2011]463号

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 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发布后,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在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选择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利于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加大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突破城市的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限制,提高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增强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竞争优势;有利于降低物质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发展绿色经济;有利于方便百姓生活、改善民生、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举措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将加快推进资源整合,深化“三网融合”、“两化融合”等试点工作,促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壮大电子商务服务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支撑节能环保、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新发展,占据国际竞争中的有利地位,掌握发展主动权。

(三)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新抓手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加速传统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通过鼓励商贸业态和模式的不断创新,加快内贸和外贸的融合联动,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有机结合,助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同步发展,带动形成现代物流业,推动贸易发展方式转变。通过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更好地实现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整体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四)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途径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既存在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也面临规范引导的严峻挑战。城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发达的行政区域,是各类新兴产业的集聚地,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地区。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为解决当前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提供实践依据。同时,也可以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局部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开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这一核心目标,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通过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切实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带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城市自身的经济结构和人文环境等特点,探索适合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形成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应用与服务模式。

2、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集中力量,下大力气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总结经验,不断提炼提升试点成果,形成示范推广机制。

3、统筹资源、协同推进。建立有关部门统筹规划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电子商务协调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政府、行业、企业等各方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合力。

4、鼓励创新、加强规范。鼓励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解决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带来的新秩序、新规范问题,使电子商务的规制和政策环境适应不断创新发展的需要。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创建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推动电子商务的规制与政策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电子商务在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便百姓生活、改善民生、提高政府管理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1、完善电子商务政策环境

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与需求,研究制定符合地方特点、有利于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先行先试为国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实践基础。积极推进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鼓励开展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及交易行为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试用与推广,探索建立电子凭证应用的基础与环境。研究制定各类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居民和残障人士的电子商务应用,扶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改善电子商务支撑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城市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2、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建立适应城市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全过程及各环节的深化应用,探索电子认证服务机制和认证模式,突破电子认证应用推广难点。规范发展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等在线支付资源,满足电子商务对在线支付服务通用、安全、便捷的要求。针对城市特点,优化物流配送布局,发展与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协同运作的物流配送服务。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交易诚信档案,加快诚信信息共享机制的形成;发展在线信用服务,逐步改善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

3、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城市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在示范城市率先实现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与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络交易保障服务平台等应用基础设施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示范城市要积极推动宽带接入,加快实施三网融合,促进信息网络向宽带移动、融合泛在、安全可靠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支持物流、仓储设施的现代化,搭建面向物流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电子商务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要着力推进电子商务交易保障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以及交易行为真实性的在线监测,探索有效的建设、管理模式,实现交易保障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4、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

示范城市要把吸引和培育机制强、业务精、守诚信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构建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放在重要位置。大力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的建设,协调解决网络交易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环节的集成应用问题,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代理报关、结汇、检验检疫和信用评价于一体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发挥行业组织等社会中介机构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形成适于网络交易的行业自律和权益保障机制,培育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争议调解、法律咨询、技术研究、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

5、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示范城市应采取有效措施,开拓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高政府、企业和居民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满足不断增长的应用需求。继续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以供应链协同为重点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国内外市场并进行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加快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努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动漫游戏等互联网产业,大力培育远程维护、数据托管等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医药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支持开发方便老年和残障人士利用电子商务的软硬件产品,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促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在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建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创建中的矛盾、问题。同时,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验,进而推动电子商务规制和政策环境的建立、完善。

(二)加强引导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对示范城市创建中的应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以及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建设将给予政策支持。对认真开展创建工作,示范效应突出的城市授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称号。各有关部门可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形成的有利条件,在促进产业发展、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三)落实组织保障

示范城市人民政府要设立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示范城市工作的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决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建立部门间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各部门的考核机制,将示范城市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调推进示范城市工作。

(四)认真组织实施

示范城市要结合地方电子商务发展状况,根据城市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方案应重点部署电子商务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电子商务应用与服务,明确保障措施和落实机制,充分调动政府及社会资源。

(五)不断总结提高 建立创建工作定期交流研讨的制度,加强创建工作重大问题研究,为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指导。开展创建工作阶段性成果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大力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创建工作的成效。

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分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第五篇:商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1-12-30 15:35文章来源: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电发[2011]490号

【发布日期】2011-12-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和辐射效应,促进电子商务在“十二五”及未来一段时期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商务部决定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是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杠杆作用,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可以形成政府与电子商务企业的联系平台和载体,进一步增强地方相关电子商务政策的针对性,在局部地区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与管理水平。

(二)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是发挥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优势,支撑城市、区域现

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建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可以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品牌效应与协同优势,促进产、学、研、用协作发展,提高对城市、区域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服务能力,加快区域产业结构的转型与升级。

(三)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是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做大做强的重要依托。建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可以在聚合电子商务相关服务资源同时,探索政府公共服务和产业政策环境建设的新模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

(四)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是增强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活力、聚合资源,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建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可以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跨地域的服务辐射力优势,在增强城市经济活力、放大结构性互补区域协同效应的同时,促进经济实现跨域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为出发点,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核心,到“十二五”末,建成一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体系和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起较完善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成为地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应用企业的聚集地和电子商务的创业创新平台;在促进电子商务快速、规范发展方面发挥明显的示范与带动作用,积极建设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推动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区域特色、实施科学规划、兼顾地区发展平衡。结合城市、地区发展规划,根据区域的产业基础、产业特色、消费环境、配套设施等基本条件,制定电子商务基地发展规划,依托产业需求建设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突出区域品牌的特色和识别性。对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较薄弱的地区适当降低标准,促进电子商务地区发展平衡。

促进产业聚合、实现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借助产业链聚合效应,促进产业集聚;积极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合作,发挥规模效应,促进协同发展。

注重营造环境、强调规范引导。在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形成多渠道、全方位支持基地发展的良性机制;不断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加强政策引导与规范,建设可信、规范、有序的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基地的创建管理体制,根据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制定区域内电子商务基地发展规划;先行先试,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明确支持方向和扶持范围,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基地发展的政策环境。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完善支撑体系。

为基地企业提供较为完善的办公环境、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仓储物流、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多层面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平台。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安全认证、信用评价、数据存证、物流配送、运营外包、技术支持配送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形成较为完备的电子商务交易支撑等相关服务体系。

(三)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促进交易行为规范。

加强部门协作,整合公共资源,通过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为基地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有机结合,创新服务与监管机制。鼓励基地构建适合不同行业需求的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大力推动电子商务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有形市场和虚拟市场的有机融合。同时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保障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真实性、可追溯性,保障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交易行为的规范性。

(四)创立多元投资体制,构建良好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基地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推进创立面向基地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服务业的电子商务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立足企业需求与行业规律,通过政府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依托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汇集企业数据资源以及基地企业信用体系,积极构建基地企业投资、融资、孵化的良性运作环境与服务体系。

(五)鼓励创建孵化中心,健全产学研用合作与创新机制。

鼓励引导基地企业积极参与构建电子商务孵化中心,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产、学、研、用战略合作和建立产业创新联盟,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电子商务应用领域的基础研究提供创新孵化与成果转化服务,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再创新能力,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产学研用和实施创新等优惠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的执行力度,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产学研用和实施创新等优惠政策。

(六)发挥基地规模效应,服务市场体系建设。

利用基地政策优势和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驻基地开展电子商务,发挥基地聚集效应,形成特色产业优势集群,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支持基地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商务领域各项市场建设工程,为传统企业、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拓宽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功能,拉动消费增长,方便百姓生活,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助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较快转变。

(七)建立人才发展战略,健全人才引进机制。

加大电子商务基地招才引智及人力资本投入,重点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端人才。推动示范基地与高校、研究机构、基地企业联合开展应用性人才和管理型人才的职业培训和岗前培训,使示范基地成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基地和人才高地。同时,要加快构建科学的电子商务人才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的人才建设保障机制。

(八)构建战略研究机构,加强基础应用研究。

支持和鼓励基地创建电子商务战略研究机构、应用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加强电子商务基础理论研究及核心关键技术开发;研究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产业统计指标、统计方法及电子商务行业标准规范等工作机制,为各级政府制定不同阶段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及相关产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九)发挥电子商务引领作用,完善现代流通体系。

支持基地内电子商务企业发挥引导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作用,积极参与流通体系建设,提升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展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功能,为传统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供专业化保障;拉动消费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流通运行结构升级,完善百姓网络购物环境,推动现代流通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商务部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进行总体布局和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规划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创建工作;基地所在城市的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创建工作方案报商务部考核评审后组织实施。

(二)争取政策扶持。

商务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公共信息和服务平台建设、基础环境和软环境建设、战略和基础应用研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充分重视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推动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给予基地必要的政策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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