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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班组建设存在的不足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8-889680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8 11:46: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当前班组建设存在的不足

当前班组建设存在的不足

不足一班组建设目标模糊。部分班组,自身发展建设的决心、目标远大,但是具体落实的方式方法不明确,往往出现好高骛远的现象。没能逐步实现阶段性、明确的目标,班组建设基础不扎实。

不足二班组建设有要求而无氛围。多数企业的班组建设采用自上而下,逐层推进,严格考核的方法,但是班组员工对于班组创建的目的意义没有深刻的理解,只停留在了形式上,存在积极性不高,方向不明确,参与程度相对较低,应付考核等现象,未形成全“人人参与,人人争创”的氛围。

不足三强调了物质奖惩,忽略了精神培育。在班组考核过程中重视物质奖励,但是在精神上如何培育,进行激励,缺乏一套系统科学有效的方法,使员工在精神领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瘸腿”现象。人是精神的动物,精神激励、荣誉激励必不可少。

不足四重视制度建设,而忽略文化管理。重视班组管理制度

建设和考核机制,忽略了文化管理。对班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监督、跟踪,对班组创建工作及各项制度的执行进行规范,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但是忽略了如何利用文化进行管理,通过系统、环境的力量变影响、同化员工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化员工被动为主动。不足五重视现场管理,而忽略了人的素养管理。重视现场管理方式,要求员工的物品与劳动工具的摆放,但是在如何形成员工日常工作习惯与素养的层面上还欠缺必要的方法与手段。

不足六班长个人冲锋在前,而班组成员消极滞后。工作中遇到问题,班组长个人能够积极、主动的冲上前,但是不知道如何调动班组成员参与的热情与方法,班长干活,其他职工看热闹。这样就造成了班组成了班长一个人的,其他人的集体意识和奉献精神淡薄。

三、如何进行有效、合理的运行班组建设

班组建设必须调动全员参与,必须从简单的制度管理、物质管理转变为重视文化环境建设、人文关怀和精神激励,真正的将班组建设成为基层员工队伍的精神家园、乐业福田,才能有效激发基层的活力和热情,提升班组的整理水平。

1.完善、明确管理标准。班组建设,必须要有标准、规范,应该结合电信企业的实际,按照简明、有效、适用的原则制定出适应本班组的管理标准和规范。所谓简明、有效、适用,就是用最少的人工成本最简单的操作方式,达到最好的管理效果,结合自身工作的特殊性和实际状况,切实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的目的。

2.强化“双基”考核。班组工作的特点就是体现在“双基”(基础工作和基本技能)上。这就要求班组的考核重点应突出在基础工作和职工的基本技能上。作为宽带大区班组,我们应结合上级有关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出严格的班组考核制度,在进行违章记分处罚时,做到有据可查,有理可依。同时加强个人技能培训、考核力度,将班组建设、管理评先相连挂,与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形成动态考核,进而把班组管理的压力层层传递,有压力才有动力,这样职工才能由更大的进步,更好的发展。

3.扎实班组培训教育。班组是进行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的基本场所。抓班组培训教育,也就是把握了职工素质提高的途径。在各班组成立教育培训小组,负责班组教培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使班组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文化知识等培训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将人员心里发辅导工作纳入了班组的常态化管理,营造“我要工作、我爱工作”的良好氛围。

4.发挥员工骨干组织在班组中的作用。搞好班组建设,光靠班组长个人努力不行,还要有班组长在内的骨干核心队伍。骨干核心队伍的建立要依靠优秀组员们在班组工作中的积极作

用。班组长、督导要引导广大职工提高思想觉悟,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是他们成为班组的骨干。

5.拓宽民主管理渠道。班组活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采众人之长、纳大家之忧,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减少疏漏,让职工有主人翁的优越感才能使大家发挥出自己最大的能力,真正实现民主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应定期召开员工情绪交流会,要求全班员工都要积极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6.美化工作环境。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从侧面反映了一个单位的管理水准。一个舒适、文明的环境,能够提高职工对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能够提高职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应通过导入“6S”管理活动,形成以班组管理为活动平台,以人的素养为核心因素,以整理、整顿、清扫和清洁为环境因素,以安全、环保为目标因素的工作现场动态管理系统,从而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使职工在整洁、优雅的环境中身心愉悦地展开工作。

第二篇:浅析当前民警素质教育存在的不足及其对策

浅析当前民警素质教育存在的不足及其对策

王晓中

劳教所、监狱等司法监管改造场所是国家的行政处罚执行机关及刑罚执行机关,司法人民警察作为司法工作的执行主体,肩负着教育与改造违法违纪人员的神圣使命,同时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育矫治工作的成败。进一步提高司法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加强民警素质教育工作,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当前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管场所的工作重点,也是我们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本文浅析了当前民警素质教育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提出了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何谓“素质教育”及民警的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一词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其含义是通过实施全面的教育,提高全体受教育者的素质,并使其主动地发展,归根结底,指的就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当时教育界针对应付考试、争取高分和片面追求升学率这种“应试教育”所存在的弊端而提出的。新中国成立后的多年教学实践证明,“应试教育”的倾向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实施素质教育也正是在克服“应试教育”倾向中逐步明确、逐步提出的基础教育改革课题。素质教育是我们时代 1

和社会的需要,是我们基础教育改革的时代主题,也是我们克服“应试教育”影响的总对策。

李岚清同志在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期间曾指出:“素质教育从本质来说,就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照此理解,对民警的素质教育就是以提高民警个人综合素质为目标的教育。而依据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民警的综合素质可以解释为民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所体现出来的内在特质,包括政治素养、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多方面要素,相应的,对民警的素质教育总体来说就要着力于政治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警体技能和岗位基本能力训练三个方面的教育培训。司法民警作为特殊职业群体,无论从个体发展的角度,还是从整体提高的要求看,其素质教育必然是素质教育大工程的一个子系统,民警素质教育的目的、内容、结构乃至实施都必须遵循教育的一般规律。加强司法人民警察的素质教育,提高民警的个体素质和整体素质,需要在整个教学实践过程中下苦功。

二、当前基层民警素质教育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全国司法系统坚持从严治警、依法管警、素质强警的方针,大力加强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202_年,为切实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司法部还在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全国各地在民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上的力度也比较大,教育训练体系日臻完善,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然而,在实施教育培训的过程中,受认识水平、价值取向以及现实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民警素质教育违背了素质教育的本义,出现了应付考试的现象,在教育理念、教育体制、教育科目及教学师资队伍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教育理念存在偏差。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只要有教育行为发生,就一定有教育理念在起作用,充分、正确的教育理念有助于教育目标的实现,民警素质教育的实施也不例外。素质教育是一项旨在提高受教育者综合素质的工程,司法系统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也在于此,即通过广泛而深入的教育来提高广大民警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他们驾驭狱所管理工作的能力。然而,自实施民警素质教育以来,许多民警对素质教育的认识就一直存在着错误的理解,偏离了提高素质这一理念。多数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仍对实施民警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认识不够充分,未能上升到培养人、塑造人的高度,普遍存在着片面主义和形式主义两种错误倾向。片面主义表现为,有些警察认为素质教育就是读一本书、听一次讲座、写一篇心得体会、开展几个活动,最后的考核无非就是考考笔试、看看队列队形。形式主义表现在,有些领导为应付上级验收,热衷于面子工程,片面追求受训人员的数量,认为参加培训的人多了看起来活动气氛好,搞一刀切,没有按照受训人员的工作实际需要来安排培训科目,不管是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一线带班民警统统都安排来学文书处理、狱所管理等知识,却不注重实际成效。在此观念支配下,许多民警日常不注重学习,考前采取猜题押题、死记硬背的方式来应付考核,素质教育又成了名符其实的“应试

教育”了。在错误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教育培训工作未能长期地系统地开展下去,素质教育必然走上应试教育的歧途。

(二)教育体制尚不健全。素质教育活动的对象涉及全体民警,学习的内容覆盖多个方面,这样庞大的工程需要坚持开展并且长期贯彻才能取得成效。然而司法系统现有的教育管理模式只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不能将民警的素质教育贯彻于民警从警历程的始终,往往只是为了迎接考核验收而突击培训,过后就没有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进行教学内容更新并组织在培训,长效机制仍未形成。而教育培训机制无法保持连续性、渐进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警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另外,现行的教育培训制度不鼓励警察带薪脱产学习,工学矛盾极为突出。基层警察的安全责任重大,肩负管教和生产两座大山。受改造形势、生产任务以及警力分布等因素的限制,教育主管部门不可能抽出专门的时间来组织民警开展系统的教育活动,因为长期的脱产学习势必造成一线警力不足,故而只能以短期培训或者课外自学的方式进行。许多民警存在着厌学情绪,因为白天要忙工作业务,下班后要做家务,所剩可以用以学习的时间少之又少。为了完成某个阶段的学习任务,利用工间时间看书自习,却又违反了有关上班时间严禁看书看报的有关规定。单靠民警个人,工作与学习间的矛盾始终无法妥善处理好。

(三)受统编教材的限制,教育内容的选取缺乏系统性,不具针对性,只注重理论性的书本知识,缺乏实践性的实际操作。

部分课材陈旧滞后,其内容是几年前编订的,早已与现实工作不相符;有些教材的内容交叉重叠,理论性、知识性东西讲得多,贴近实战的操作指引却讲得少,可操作性不强;某些教材制订所基起点较高,训练项目需要具备一定的设施条件,但现实中很多单位受硬件条件限制,某些训练内容只能停留于书面或者走过场形式化。比方说,一些体能项目本应坚持开展训练并普及,但很多基层单位没有健身和擒敌训练的场所,就只能讲讲操作要点等理论。

由于培训方式方法与工作实践存有差距,部分理论只是停留于书面教学,却没有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实际演练,直接导致了民警在工作中处理某些突发事件时出现光有理论却没有动手能力的被动局面。现在很多新民警都是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方式进入司法系统工作,在大学期间所学知识并非是监所管理专业,对于监所管理所所需要具备的知识就只能从最初短期的初任培训以及靠老民警“传、帮、带”来学习掌握。举个例子,基层带班民警尤其是经验不足的民警,在第一次处理群体闹事事件时,虽然曾经学过相关的理论,要是没有进行过演练实操,处臵的时候就容易乱了手脚,甚至酿成大错。这种现象对于监管安全来说,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四)师资队伍人才匮乏。素质教育的实施需要有一支精通业务、熟悉教育理论、自身具有较高素质水平的师资队伍,但从目前条件看,司法系统内这类人才严重缺乏,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同时有监所基层工作经验的警察更是少之又少。在素质教育过程中,往往都是临时性地借调几位具有专业特长的民警充当师资,以应教学之需,但理论水平

不足,表达能力差,课堂上词不达意,受训人员听不明白,学不到东西;聘请高校教师承担教官,却又没有监管场所的实践工作经验,在讲解知识要点时,往往因没有一线带班经验,而只能讲讲浅表的理论层面,没能结合发生的实际情况讲到操作要点上来;又或者是对一线带班工作一知半解,讲到突发事件的处臵方式方法千篇一律,殊不知面对不同的事件在处理不同的违纪人员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让系统外的人员来授课,由于不是亲身经历,始终有失说服力。

(五)考核标准不尽合理。实际操作中,对素质教育成果的考核形式以统考为主,表面上看似乎比较公平,但其实上用这种手段来检验素质教育的成果有失公平。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工作年限、不同工作岗位的人掌握知识的能力、自身的知识面是不相同的,且各有所长,各有不足,那么使用同一试卷、统一标准去考核不同的人显然有失公平,考试的成绩根本不能真实考察每个民警的素质水平。以江门市劳教所为例,全所一百多名民警中,25岁-35岁民警约占全所人数三分之一强,如果对全所民警按照统一标准进行体能考核,那么很明显,年纪轻的民警占尽优势,而对年纪较大的民警来说就有失公平。另外,从考核内容来说,对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带班管理技能、对带班民警考核文书处理水平,大家平时工作侧重点不同,对不同岗位所需掌握的知识自然不处于同一水准,业务熟练度也不尽相同,自然也不能按照统一标准来考核了。

三、如何加强民警的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要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教学过程,要把素质教育的思

想落实到教学计划、课程、教材、教学内容、教学环节等基本要素之中。同样的,要加强民警的素质教育,则需要从教学体制、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方法、教师队伍、考核方式等方面加以改进。

(一)深化体制改革,充分拓宽警察学习机会。

“应试教育”顽症的病因在于教育资源有限,现有的教育资源与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供需失衡,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良好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的需求。司法系统现有的教育资源严重匮乏,师资队伍人才匮乏,教学设施不齐全,僧多粥少;与之相反,受教育的需求却与日俱增,许多民警急需提升学历、拓宽知识面、掌握新技能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面对现实存在的矛盾,现有的教育体系势必要改革,为更多的民警提供学习机会是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的前提。

首先是要改革管理体制。要在制度层面上为基层民警求学提供便利条件。在大家已经走出学校步入社会、放下书本淡忘学习的今天,个人的学习激情早已渐渐消减,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公事、私事同时缠身,阻力依然存在,民警的学习积极性怎能得到提高?所以,我们要改革现有的单靠“人防”的监管模式,走科技强警之路,实行“人防”与“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减轻一线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使他们有空脱身,能有时间有精力接受教育培训。

其次是要改革办学体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省司法警官学校和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如地方大学院校共同组成的司法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实践证明,以公费报销与自费结合为主的“自

考”政策在提高民警的学历上是行之有效的,部分民警通过函授、接受远程教育的学习方式实现了自身文化层次的提升,拿到了高等级的学历文凭。同样,对于广大民警的素质教育,也可采用这种模式。组织单位按照工作的需求,结合民警个人实际需要来安排教育科目,加强与不同的培训机构联系、交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尽可能的提高办学条件,形成以司法系统教育主管部门办学为主,联合办学为辅的新格局。举个例子,由于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部分民警需要进行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培训,如果由本单位组织培训,其前期筹备工作本身就已经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更别提具体教学过程,所需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精力大,却不一定能取得满意的效果。但是,如果能建立起本单位与地方院校联动的教学体制,委托地方院校对民警代为培训,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不仅可以节约教育经费的开支,同时又达到了原先民警受训的目的,教学效果更有保障。

(二)更新教育观念,科学指导素质教育过程。

随着司法警察综合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转变教育观念越来越显得重要。摒弃落后陈旧的教育模式,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是全面推进司法警察综合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包括国内外教育家的先进思想、先进理念,推广应用国内外各种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同时,还要具有批判吸收的精神,敢于接纳外界先进的思想与理念。

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首先要树立大众教育的思想,不仅要加强一线基层民警的教育,更要面向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全体在

编在职民警。并不是说,新的理论、业务知识就单单只是基层民警所需要做的功课,领导干部也不例外,很多时候,领导干部不单要学,还要起好带头作用,将所学知识掌握得更加扎实。举个例子,有上级领导来视察,问到本单位的一些新业务的开展情况的时候,负责接待的领导无言以对,那可就丑大了!可见领导与基层民警一起接受教育还是极其有必要的。

其次是要转变一次教育终身受用的观念为终身教育的观念,迎接学习社会化的到来,顺应时势变化的需要。要打破课堂、教师、课本三中心的传统,提倡受教育者为中心,尊重广大民警的主体性,以民警喜而乐见的教学形式来充分调动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要将传授知识、死记硬背为主转变为培养能力、活学活用为主,尤其要注意培养民警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要改变评价过程中只重知识、成绩,忽视道德品质、工作技能的倾向,思想道德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评价也要渐渐得到重视才行。

(三)创新教学方法,培养基层民警的实践能力。

素质教育要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教学过程。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创新教育,创新教育的实质则是增强警察创新意识,培养警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首先是要更新课程与教材。打破现有的课程、教材体系,按照“优秀警察重点培训,年轻警察强化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的要求建立新的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本监所自编课程三者结合的新模式,编写、制定适合本地区、本监所的课程计划与教材,吸收某些较新的观念,使之贴近客观现实、贴近民警工作。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根据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要求、结构变化以及个体岗位变换和职务变化,科学地调整培训的内容及方式。纠正片面的素质观,强调学以致用的原则,适当拓宽培训范围,增加对公文写作、演讲与口才、生产管理、分析判断、警械具使用、仪器设备操作技能、擒拿格斗以及处臵突发事件等能力的培训。

其次是要创新组织形式及教学方法。要改变现有的集中授课的形式,按照民警实际的文化层次、年龄、岗位等客观条件进行编排,使教学组织更加合理,教学更具针对性。另外,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倡教师大胆尝试新的方法,提高教与学之间的互动性,变填鸭式、灌输式为启发式、引导式,让受教育民警想学、能学、会学。按照警察的不同学历、年龄、岗位等条件编排课程,允许选学现象的存在,鼓励基础好的同志采取自学的方式,把有限的教育资源留给更有需要的人。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力提高综合教学水平。

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目前,司法系统从事素质教育的教师队伍素质并不乐观,知识结构老化、教学方法呆板等现象日益突显,当务之急是提高教官自身的素质。教官管理上应当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对于现有教师,要通过各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与观念,提高教学水平。对不能胜任素质教育的教官必须再进修,对不适应教学要求的坚决予以撤换。面向系统内部广纳贤才,在

基层抽调一批带班经验丰富、能说会道的人才充实到师资队伍中来。同时,对外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学习方法,适时邀请社会名人或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另外,还要有计划地分批派送教师民警外出学习培训和考察,到兄弟单位取经,扩大视野,增长知识。

需要补充强调一点的是,教育主管领导在推进素质教育尤其是师资队伍的管理工作中具有特殊作用。素质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比方说师资队伍的建立,从基层抽调什么样的人员、聘请什么样的专家教授来授课,怎样去用,最后都需要主管领导拍板。能否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师资队伍,还要看领导。所以,领导要率先转变观念,对民警的素质工作加以重视,并主动担负起创造性地将工作落到实处的重任。

(五)不断完善考核考评机制。

考核制度是全面衡量教学效果的评价机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才能有利于综合素质教育的实施。要充分结合狱所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建立以警务实战技能为主要内容,以岗位练兵比武为主要渠道,以考核建档、训用挂钩为主要推动手段的教育训练机制。

要充分调动不同的考核主体开展考核活动,尊重每名警察的不同意见,针对不同工作岗位对警察个体能力的不同要求和本人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实行分类训练,分位考核,提高学习积极性,增强训练效果。同时,要让考核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教官和受训民警要形成过程性和动态性考核的意识和能力,自觉地开展考核,发挥考核的作用,进而促进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言之,司法民警的素质教育任重而道远,欲速则不达。狱所管理工作在新时期、新的形势下势必对基层民警的工作能力有着新的要求。唯有多方努力,想方设法打破现有落后陈旧的教育模式,建立现代教学模式,提供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民警适应新条件下工作新要求的能力才会随之增强,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第三篇:浅谈当前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方法

浅谈当前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三大主要工作之一,是最能体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关爱民生、以人为本,解决人民群众困难为己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岗位。事故处理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它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自身形象和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近几年来,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实际谈一下对当前事故处理工作的认识。

一、当前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意识松懈,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畅通靠大家”一句话道出了维护交通人人有责的深刻内涵。交通安全从何而来?来自于全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因此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显得尤其重要。但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无视交通法规,我行我素,安全意识极其淡薄,这就给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的炸弹,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目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还停留在表面层次,还停留在“你听我说”的单向灌输形成,仅是发传单、挂横幅、摆图片,已经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的需求,宣传教育缺乏群众的主动参与,形式陈旧,无法激发交通参与者主动接受教育的积极性。

(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近期,雨水、雾气增多,因雨、雾等恶劣天气引发的二次碰撞、多车追尾、多人死伤事故。原因主要是恶劣天气条件下,能见度下降、路面冰冻、湿滑,车辆制动性能下降,交通环境差,易引发事故。

二、做好当前道路事故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对策

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工作措施已经非常具体,关键是抓好落实,要始终保持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一)搞好路面整治不放松。路面行车秩序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我们要在科技强警的前提下,把警力向路面倾斜,向一线倾斜,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坚决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率降下来,把交通事故降下来。一是要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严格查处长途客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夜运班车不按规定行驶、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二是要针对夏季交通流量的特点,以及行车规律,合理调整警力,科学安排勤务,要制定夏季多雨天气下的交通管理预案,在方案中多准备几条备用路线,安排机动警力,并增加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突发情况和局面;三是加强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要将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低速货车载人等容易导致死亡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作为路面查处的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还要加大路面检查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力度,对超载、无证、不按运输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责令改正,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堵住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漏洞

(二)抓住事故隐患不放松。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深入的排查治理事故危险路段,对排查出的事故危险路段要建立健全图片及文字资料,并分析原因,划清责任,提出可行性整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情况要及时存档和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汇报,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加强巡逻和管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问题。二是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路段要加强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一建立台帐,并督促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和整改。三是强化对重点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分析辖区车辆通行特点,详细掌握各自辖区的流量特点、车辆类型及易发交通事故的重点车型,并认真分析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管控。

(三)抓住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放松。结合辖区实际,根据上级的行动统一安排,突出整治重点,“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涉牌、涉证”、“大车占道”等重点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处于高压态势,严管重罚,严格执法,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险情预警,超前发布预告。切实加强对每个季节、各种恶劣天气及路面情况的研判,积极探索安全行车规律,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工作预案和管制措施,确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措施到位,管理有序,指挥有力,处置方法得当。确保一旦发生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能及时向社会发布。真正做到超前预警、超前防范、超前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第四篇:环卫所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对环卫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南阳市国家卫生城市申请的确定,环卫工作成为将来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内容,作为街道环卫工作主体的环卫所,在将来的工作中,将承受比较大的压力,工作量也会相应的增加。为适应工作的变化,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环卫所硬件建设

作为环卫的工作主体,环卫所一直以来没有独立的办公硬件环 境,缺乏相应的办公条件。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的硬件条件,首先需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如电脑、打印机等;其次解决相关人员不足的问题,如相应的档案整理人员缺乏,导致环卫所工作软件建设不足,建议加强文字工作人员的力量;再次是工作车辆不足,导致工作不能有效开展,效率低下,建议有关车辆予以协助。

二、加强系统建设

环卫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其系统性比较强。任何事物都不能 独立存在,环卫工作更是如此。牵涉的范围比较广,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必须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才能做好这项工作。因此,建议对辖区环卫工作做一次调查,系统性的梳理,针对“创卫”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做到有的放矢的解决问题。这需要社区、居委会的大力配合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教育

这方面的工作,不仅仅是健康教育,这个有形的内容,更容纳了 “创卫”理念的宣传和环卫意识的潜移默化。

四、加大环卫工作监督力度

这个监督,不仅是对辖区社区、居委会环卫工作的监督,更是对 环卫所工作的监督,双向的监督。从中找到工作的不足,以加强我们的工作。

以上几点,是我从事环卫工作以来的几点建议,未免挂一漏万,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现阶段我辖区环卫工作存在的不足

自省卫生城市届满评审组专家到我辖区视察工作以来,我环卫工作的不足,开始浮现出来。尤其是“南阳市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汇报暨评审反馈会”的召开,对照专家们的客观评价,暴露出了我辖区环卫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作不系统

长期以来,环卫工作均是以一种“头疼医头,觉疼医脚”的状态 在运行。没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密切配合。

环卫工作是一个系统性比较强的工作,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必然导致环卫工作功亏一篑。

二、工作不细致

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文字资料的整理上,以往我们总是认为清理一 堆垃圾就是工作的全部,忽略了文字的记录和图像的保存。

三、工作不科学(规范)

工作的依据是什么?从哪里入手?工作的标准又是哪些?我们 以往是一无所知的。现在唯一的标准就是新的《国家卫生城市评分细则》,依照上面的标准,逐项落实。

四、工作无长效

突击性的工作方式,导致的就是无法应对暗访式的评审。平时“垃 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到了考评时“垃圾靠人捡,污水靠人撵”。一旦检查到非迎检路线,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五、保洁工作不得力

据环卫所工作人员的巡查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反映,辖区背街小 巷的保洁工作不到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限清运垃圾,没有做到全天候保洁,导致背街小巷的卫生状况非常恶劣。

以上的不足,是目前暴露出来的。我们没有发现的,可能还有更多,需要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善于发现,加以改正。

第五篇:消防中介机构在当前消防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消防中介机构在当前消防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过去,消防机构对全社会的消防工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消防行政审批事项范围广、内容多、程序繁琐、效率较低、权力过于集中。防火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届时又亲自复查结果,消防审核后又自己验收,消防产品自己监督使用,这种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整个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近几年国家几次改革消防管理制度,把消防工作推向全社会,社会的消防中介机构就如此产生。

这些中介机构在消防管理工作中起了一定作用,但是在机制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1、消防中介组织的成立、运行、管理缺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于消防中介组织的性质、地位,开业条件、应负何种责任,则无明确规定,限制了它的发展。价格管理上不规范,不同的公司在价格上有很大差异。资质管理上不规范,作为消防中介组织所需的条件不明确,造成操作上的不规范。

虽然引进消防中介机构的愿望出发点是更加完善社会的消防管理,但是目前我国的消防中介机构,在管理上还存在很大的弊端;中介机构在消防技术存在技术不够专、不够精、无法承担应有的消防中介能力的现象。再说,消防中介机构是企业,需要提供服务的单位可以自由地选择这些中介机构。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操纵下,按照“低价胜高价汰”的原则,不管他的资力怎样,谁给我优惠的价格就用谁的,谁提的意见少就用谁的;反之,不管它存在多少不合理的地方,谁用我的就给他优惠的价格,就少提点意见和建议,只要消防部门通过审查就万事大吉了。在这样的思想下,消防中介机构也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

2、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一是消防中介组织是大多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进行客观评判的机构,但是目前,作为中介组织判断标准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还不全面和完善,造成消防中介组织所做出的结论并不具有权威性,势必影响消防中介组织作用的发挥;二是消防机构的职能尚未彻底转变消防机构权力过大,消防事务仍然由消防部门全面参与,消防中介组织无用武之地,自然地抑制了消防中介组织的发展;而消防机构权力的合理收缩,就会促进消防中介组织的发展。

3、专业人才的缺乏导致服务质量和水平可信度不高。目前一些消防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现代消防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消防科学作为一门边缘学科需要融会贯通多门学科的知识,本身专业人才就很缺乏。相应的消防中介组织中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大部分依靠一部分从消防部队退休下来的人员来进行言传身教,不能系统学习,影响了消防中介组织所做出的结论的科学性。

从目前正在执行的消防设施检测中介来看,因为尚未出台有效的监督措施,消防设施并未达到期望的效果,检测报告经常存在反应情况不实,内容不专业,甚至有虚假报告的现象。再者,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国家暂没有严格要求和规定,如持证上岗等。一些消防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现代消防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大多未经过专业培训,相当一部分是机构改革中分流下来的富余人员或离退休人员,不管是从职业道德上,还是专业素质上,都起不了中介的作用。

4、消防中介组织发展缺乏整体规划。目前消防中介组织发展还没纳入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相对市场需求来说,中介组织的种类不齐全、数量偏少,从而限制了中介组织作用的发挥,部分还导致了行业和地区垄断。

现阶段我国的消防中介机构的种类不齐全。中介机构的执业范围、种类及标准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对于原来需要审核、审批方面的项目,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性能及消防产品的检测已引进了消防中介机构。但是,对于消防验收方面,如建筑防火的防火间距、疏散措施、防火防烟分区、总平面布局、消防车道等非消防设备类的,应该由怎样的中介组织来评价,目前尚没有具

体明确这方面的中介机构,更没有明确具体的办法。

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消防中介制度,完善消防中介机构在消防管理中的正确引用,是目前整个消防管理体系中最迫切的任务。

1、完善立法、规范行为。充分发挥消防中介组织的作用,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步伐,制定该组织的组织规则、行业规则和职业规范,明确该组织的性质、地位、开业条件,审批程序,活动宗旨和权力义务等,使该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

只有明确消防中介组织的组织规则,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执业登记,才能便于具备条件的中介组织按照规则成立自己的组织。明确消防中介组织的行为规则,才能够保证消防中介组织行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才能使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才能树立自律意识,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而建立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和科学评价体系,对单位消防安全的条件进行评价是现代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建立消防中介组织的行为规则的关键。同时也有助于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宏观指导和监督。要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可比性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并由相应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来实施。规范行为还需设置适应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的监督机构和执法机构,使中介组织的行为和自我发展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同时,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各类消防中介组织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消防中介组织提供的评价意见,决定是否审批此项目。防止过去不良的管理现象从消防机构转移到中介组织,以另外的载体表现出来。

2、科学规划,有序发展。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消防中介组织进行合理规划和指导。如培育一些新的行业消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火灾损失核定、火灾隐患的整改论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监理、消防专业人员的培训等中介有计划的发展、改造和优化现有消防中介组织。同时也要严格控制消防中介组织的数量,防止过多过滥。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今后应对消防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制度,经培训合格,并通过全国有关资格考试后,方可上岗。现行培训制度以上岗培训、业余培训为主,缺乏专业的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国家应在消防专业院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消防培训机构,使其能培训更多的消防专业人员。

承担消防安全评价、检测、验收、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咨询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消防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国家应该对消防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实行消防安全评价执业资格制度,所有的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要建立各种防火安全检查工程师、安全评估师制度,促进消防专业人员的选拔工作,引导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钻研消防知识,扩大消防专业人员队伍。

4、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有些消防中介组织的结论是消防部门做出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加强对其管理,防止造成消防中介组织的权力滥用。要明确消防中介组织和具体人员的相应责任和违规的处罚措施。要积极指导其中介组织建立自律机制。使该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确保消防中介组织工作的有效性、权威性、公正性。

目前,消防管理工作正在从消防机构“大包大揽”的形式过渡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消防中介机构。因此,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管理体系。在过渡时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消防中介机构对于消防管理工作还没有充分的准备,应该实行消防机构具体管理慢慢过渡到宏观管理、中介机构参与并慢慢过渡到管理的形式。这样,我们可以及时纠正中介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在过渡时期不断完善消防中介机构的职能。等时机成熟后,再全面实行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管理。鉴于社会消防中介机构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此公安消防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设立专门课题,以几个典型的城市作为试点,并组织力量对消防中介组织的发展做深入研究,为尽快发展社会消防中介组织提供可行方案。

当前班组建设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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