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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县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的工作汇报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18-1071742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0 00:07: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乐都县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的工作汇报

乐都县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的工作汇报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我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特别是近年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一、基本情况

乐都县现有重点排污企业18家。其中国控企业3家、省控企业9家、地控企业2家。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9家、水泥生产企业3家、碳化硅生产企业3家、玻璃生产企业1家、化工生产企业1家、铸锻生产企业1家。202_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粉尘排放量7559吨、烟尘排放量3247吨、氨氮排放量279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349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943吨。均控制在上级环保部门202_年给我县分解下达的总量指标内。今年地区分解给我县的5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控制在4500吨,氨氮控制在320吨,二氧化硫控制在4000吨,烟尘控制在3400吨,工业粉尘控制在9000吨。

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法的贯彻执行,对环保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环境保护力度和环保法的宣传力度逐年加大,投入不断增加,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并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也不断得到提高。从202_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每年多次召开全县工业污染

整治工作会议,并下发了有关实施意见的文件,明确提出我县环境保护的目标,环境问题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得到全县上下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环保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企业的负责人,对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且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放到重要位置,加强了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工作。

2、严格执法,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一是按照与地区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标。二是建立和完善了企业环境行为自我约束制度。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的同时,按照预防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引导和教育,提高企业自觉守法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三是集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2_年对一家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4元,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法制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环保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力度,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积极及时的对群众反映的污染信访纠纷进行查处,202_年共处理来信来访污染案件 2件。

4、强化环境监管,切实做好了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和任务,切实做好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切实解决了整治工作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通过国控、省控污

染源每月不少于3次的现场检查,地控污染源的检查不少于2次,县控污染源检查不少于1次和节假日巡查、夜查等方式,为更好的加强环境监督检查,我县已有3家企业安装了污染在线监测装置,7家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202_年上半年污染源检查120次。三是向重点排污单位派驻工作人员,驻厂抓企业环保工作的落实,督促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四是经常对重点排污企业召开环保工作会议,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并对企业提出具体环境管理要求,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环保机构,落实环保工作人员,规范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操作规程,建立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帐和档案,使企业环保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强化了环保监督手段和措施,使各企业普遍提高了环保意识,调动了企业重视和加强环保工作的积极性。要求水泥、硅铁等生产企业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硅铁生产企业封闭直排烟囱,对厂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消除“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粉尘达标排放。全面足额的征收排污费202_上半年共征收了74万元排污费,完成全年任务的64%。

5、加强减排措施,我县202_年淘汰12500KVA以下硅铁炉9台,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590.7吨,氮氧化物的排放248.21吨。随着县污水处理厂的建成,202_年上半年减少COD的排放122.23吨,减少NH3-N的排放18.84吨。

三、提高素质,强化工作保证。

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环境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建局以来,我们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动环境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外派学习、领导讲课等方法,今年上半年共有3人参加国家、省地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执法水平。保证环境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统一监管难。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须要各部门的联动,有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虽然与有关部门直接相关,职能上应该由其负责组织实施,但由于其不负有“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思想上重视不够,难以组织联动有效实施。

2、稳定达标难。我县工业污染企业基本上都通过了达标验收,但时至今日,一些达标企业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许多企业还存在环境污染的死角。有的企业排污治理设施不经常维护造成污染设施带病运行;有的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原治理设施已不能满足现生产排污的需要;有的企业受利益驱动,利用夜间和节假日期间违法排污,这些都使得原有的达标排放成果难以巩固。

3、实施监控难。面对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我县的环保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环境监理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监控困难,难免顾此失彼。同时,由于受资金等因素的制约,我县还不具备运用高新技术对所有污染企业实施24小时自动监控的能力,环保执法监督主要还停留在现场监理的初级阶段,这就使得许多企业超标偷排有了可趁之机,有的企业根据环保机关作息时间来偷排,这也给环保监控和执法调查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

总的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地环保局的指导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县的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

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充分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在上级的领导下,向兄弟市县学习,向先进地区看齐,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提高环境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以自身的努力为促进我县的经济与社会健康与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篇:202_年水务局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汇报

水务局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情况汇报

自202_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增强领导下,我局在水行政环境保护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202_年元月至202_年4月,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四次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重点是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月、水土保持日、环境保护日,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宣传方式:县城内领导电视讲话,电视公益广告播放一周,上街设立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本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四次,参加人员126人次;乡镇采取派局里工作人员于赶集日下乡进行宣传,每个村出一期宣传栏、每个团寨张贴宣传标语3-10张,特别是对县城生活用水的水源区的乡镇,如黄土乡、坪坦乡、双江镇芋头村等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乡镇机关单位和学校人员共同清理河道白色垃圾活动。自202_年以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县领导电视讲话三次,在县城、乡镇设立宣传点16场次,接受咨询人数370人,解决群众疑难问题35个,发放宣传资料4570份,发放宣传画400张,办宣传栏246个,张贴宣传标语968张,出动宣传人员540人次。通过开展

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群众的水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得到增强。

二、加强河道管理措施

㈠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自202_年以来,我局每年开展河道管理专项联合整治活动,参加的部门有水务、公安、工商、国土、环保、畜牧水产以及所在的乡镇人员。按县政府规定的河道划定可采区、限采区、禁采区。202_年以来,对本县禁采区河道开展联合整治活动,依法取缔非法采砂作业船只8只(其中木脚乡2只、临口镇3只、下乡乡2只、双江镇1只),依法查处3处涉河违章建筑(坪坦乡2处、双江镇1处)。

㈡规范河道采砂及涉河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严格把好审批关,对河道采砂和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坚决不予审批并告知,为今后的河道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饮用水源保护情况

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出台《通道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通过地方性规章明确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措施;

二是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水源保护区内安放保护标志;

三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乡镇,开展创建城乡清洁卫生重点治理活动,要求每个乡镇建立垃圾处理场、每村每个团寨建好垃圾池,明确保洁员清扫环境卫生,加强农户改厕工程建设和沼气建设推广运用,严格整治河道倾倒垃圾、废弃物等。

四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格对农药、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安全标准。

五是对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实行卫生部门先进行水质检测,水务部门后实施项目建设的办法。

四、加强水域流量调度

我县小水电站发展较快,全县共有水电站53座(已生产运营水电站49座、在建5座),对电站蓄水和下泄流量进行统一调度,特别是对本县主要河流播阳河、双江河、洋须河等三条河的流量下泄调度,由上级防指和县防汛指挥部进行统一调度。如202_年9月6日,我县发生洪灾,播阳河水水势迅猛急需泄洪,减轻上游受灾压力,我县防汛办在县防汛指挥部与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向下游安全泄洪,确保上、下游因泄洪无二次灾害。另外,我局对水电站、水库在抗旱期间的用水进行调度,确保农业生产急需用水。

二0一0年四月十八日

第三篇: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根据延安市监察局、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延安市环保局《关于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知》(延市监发[202_]9号)文件要求,我区监察局、经济发展局和市环保局宝塔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知》(延区监发[202_]1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顺利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任务,根据89个重点单位的自查情况,202_年8月27日-9月1日,我区监察局、经济发展局和市环保局宝塔分局三个部门联合,针对自查存在的一些问题,重点对枣园镇政府、宝塔区城建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保部分

1、环境宣传工作逐步加强。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对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都十分的重视,结合具体的环保工作,利用环保纪念日、普法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南市办事处与本区域的企业、学校联合开办了“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等相关活动。不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气氛,也提高了中、小学生保护环境的的意识。

2、领导重视环保工作成效显著。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都落实了环境质量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同时也都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环保工作。

3、加强区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基本上没有建设项目。部分小型建设项目都能够确保“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4、加大减排工作力度。政府加大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领导,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单位加大投入,减排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今年8个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已完工,4个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4个已建成投入试运行正在进行验收监测。这些项目的建设确保了我区“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完成。

5、挂牌督办企业专项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我区省市挂牌督办的企业7家,分别是延安卷烟厂、市垃圾处理厂、陕汽集团延安分公司、川口乡玻璃纤维棉厂、延大医附院、延安热电厂和川口采油厂。6家企业按期完成任务达到治理要求,取缔了污染严重的川口乡玻璃纤维厂。

6、建材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达到解决。联合监察、工商等部门,对群众举报强烈反映的南川七个采沙石场污染汾川河一案

进行了集中整治,建设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废水循环利用,达到了环保验收标准,办理了有关环境保护手续,规范了排污行为,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对砖瓦、建材行业进行了治理整顿,无环保审批手续的9家砖厂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关闭取缔了污染严重的万花罗崖村岩丰珍珠岩厂。

7、石油企业加大投入狠抓污染整治。我区石油开采企业对外协钻井队在作业过程中泥浆、废水乱排乱放污染环境行为和本单位文明井场建设、石油污泥处理、钻井泥浆废液和落地原油回收利用、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等工作,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按照《延安市清洁文明油井建设标准》、《宝塔区环保局宝塔分局关于加强油气田钻井泥浆液管理的通知》等规定作业生产。近年来文明油井建成率达97%,废水回注率100%。绿化面积3656.1亩。

二、节能部分

1、节能制度建设情况。本次检查了15个单位,各

单位均能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均能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制度。

2、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是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措施。近年来,我区下大力气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始终把节能作为发展产业的主要依据,大力发展节能降耗的产业和项目。

3、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大多数部门能根

据部门实际情况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且节能专项资金的比重逐年增加。均能在本系统内推广节能灯、节水洁具等。农村沼气建设省市每年下达1000口任务,均能超额完成,几年来累计建成沼气池13000口,沼气利用用率为全市最高,真正实现了节能环保。

4、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各单位均能根据实际

情况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节能投入不断增加,节能机制逐步健全。

5、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情况。目前我区尚

无重点用能企业,区属规模以上企业均能建立能源统计制度,定期按要求向统计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6、重点领域节能工作落实情况。新建建筑项目严格

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的标准要求进行,均能实现外墙保温、塑钢中空玻璃、采暖分户计量、低辐射采暖;长青路改建项目投资670余万元,安装了286盏太阳能路灯。同时,协调市上专项补助资金给张新庄新农村建设项目支持20万元,使该村每家每户都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措施。所用公共机构均能认真开展节能工作,制定相应的节能制度和考评制度,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做的较好。

7、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均能认真开展节

能宣传工作,逐步培养单位人员节能意识,部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能源统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加强了能源统计工作。能源统计制度和报表制度逐步建立。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节能和环境保护工作意识还不强,对节

能和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明确,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学习,导致工作较为滞后,工作力度较弱。为此,节能和环保工作成效不大,进展缓慢。

二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工程节能减排措施相对滞后。污染减排措施归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从这三个方面情况看,我区目前主要采取的是管理减排措施,工程减排的措施相对还滞后。

三是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厂未建成,城区规模以上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暂时送往火化厂处理。乡镇卫生院、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同生活垃圾一起堆放,存在病菌和疫情传播和漫延的潜在危险。

四是一些部门、乡镇不能清晰的认识到自已所担负的节能减排的工作职责,对节能减排工作无从下手,肤浅应对工作不扎实彻底。

五是能源统计专业人员缺乏,给能源统计制度带来一定的困难,个别部门能源统计制度、基础资料、档案不健全,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四、今后的措施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察力度,加强监察督促,明确各有关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职

责,夯实任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节能减排和环保意识。具体措施如下:

1、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各

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节能宣传工作,让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深入人心。积极组织能源统计和污染减排相关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能源统计和减排核算人员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相关

制度。把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项日常工作的考评之中,不断增强部门、乡镇及企业的意识。

3、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充分发 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统一监管,创新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及时、有效解决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

4、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建立医疗单位环境保护长

效机制,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转,污水全部达标排放。确保所有医疗危险废物建立转移联单制度,全部集中收集,全部运往处置厂集中焚烧处理,确保医疗单位的含菌污水、医疗危险固废不进入环境。环保局与区卫生局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完善检查记录,使我区所有医疗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5、搞好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尽管此项工作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但我们仍要进一步加强推广工作,让节能技术有效运用于生产生活,让节能产品进入千家万户。

第四篇:某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XX 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尊敬的 XX 巡视员,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省国土资源厅苗巡视员一行来我区检查指导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现就我区基本情况和近年来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作以简要汇报。

XX 区是渭南中心城市所在地,辖 16 个镇 6 个街道,487个行政村,国土面积 1221平方公里,总人口 97 万人。秦岭北麓地区涵盖我区桥南、阳郭 2 个镇,区域内有沋河水源涵养林保护区、石鼓山自然保护区、天留山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是我区水源涵养地和绿色安全屏障。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是全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利在当代、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具体措施,开展了多种专项行动,切实做好秦岭 XX 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在《条例》的贯彻执行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营造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条例》颁布后,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利用“世界环境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国际湿地日”等各种纪念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区环保局广泛开展了考察调研、认养珍稀物种、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等活动,宣传秦岭,关注秦岭,保护秦岭,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营造了广大群众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塬区各镇及各相关部门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了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条例》实施后,我区迅速成立了以区长为主任,分管区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 XX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沋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要求,制定了《渭南市 XX 区沋河水库上游人畜粪便治理规划》、《渭南市 XX 区沋河饮用水源地表水保护区暂行规定》、《沋河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法规,实行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包联制度,明确了包联领导、包联部门和包联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负责人,落实了任务,夯实了职责,确保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大财政投入。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确定了以农、林、牧为主的流域发展思路,积

极鼓励和号召在流域内推广环保农业和沼气工程,在沋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建成沼气池 700 余口,有效保护了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

(二)狠抓森林保护。近年来,我区以天保、三北、退耕等林业工程为载体,累计完成秦岭北麓封山育林工程建设任务 17.4 万亩,落实专兼职护林人员 57 名,新建修缮护林房屋 1000平方米、宣传标志碑(牌)及警示墙 178 个,拉设机械围栏 3580 米,完成林中空地栽植 0.56 万亩,实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3.2 万亩,使山区林地总量增加了 3.5 万余亩,森林蓄积增加 5.2 万立方米,林分质量和防护效能大幅增加。按照省、市要求,区政府同各街镇签订了《森林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书》,把各街镇,特别是秦岭北麓涉及各街镇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指标纳入区对街镇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建立了森林管护与发展长效机制。目前,我区天保二期工程(201x-202_ 年)已经启动实施,《XX 区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201x-202_ 年)》已着手制定,未来十年,全区将实施森林保护 46.6 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 9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5 万亩、封山育林 4 万亩),完成森林抚育 6.65 万亩。

(三)重视水土保持。我区积极落实水土保持任务要求,对秦岭北麓水保项目登记造册,同时加大治理力度,先后投资 1600 余万元,治理沋河上游水土流失 65平方公里,植树种草 30平方公里,新修基本农田 18平方公里。积极争取国家资金 1300 余万元,在沋河上游稠水河流域实施淤地坝坝

系工程,拟建设淤地坝 22 座,坝控面积 35.6平方公里,目前已建成 17 座,稠水河水质明显改善,水库来沙量骤减,治理成效显著。不断深化河道管理工作,针对我区境内跨河项目增多,乱采砂石现象严重的实际,制定河道巡查制度,扎实做好河道“三乱”治理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同时,编制了《XX 区 201x-201x 年河道采砂规划》,将沋河上游全部划为禁采区,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秦岭土石山区的植被,保护了河道周围的生态环境。201x、201x 两年间整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沋河水源地保护等项目资金1167 万元,实施以梯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项目,治理 15.12平方公里。201x 年将继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投资 186 万元对秦岭北麓 2.98平方公里进行生态治理。

(四)防治地质灾害。根据我区秦岭北麓黄土台塬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质条件复杂等因素,制订了《201x-201x 年XX 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渭南市 XX 区 201x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实施群众搬迁,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我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恶化趋势。

(五)培育开发旅游。结合我区实际和新形势的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区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各景区的具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原则,科学推进了旅游资源开发,严禁盲目开发而导致旅游资源破坏现象的发生。依托航天博物馆适度

发展天留山、秀龙山生态旅游项目,实现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双赢。

三、严格审批,规范执法,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按照《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区严把秦岭北麓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及“三同时”制度,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关停少数污染企业。对群众反映的沋河上游河道采石的 5 个没有任何相关部门手续的砸石场进行了查处,截止目前拒批开发类项目 12 个,有效防止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为切实搞好秦岭北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区加大对《森林法》、《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积极开展各项林政执法活动。一是按照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亮剑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功,查处非法侵占林地案件 1 起,整改完善征占用林地手续 2 起。二是按照《关于下达十 X 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继续停止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严格木材采伐许可证办理制度,全区 201x 共查处滥伐林木案件 5 起,收回林木 21 立方米,行政处罚 5 人次。三是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共清理非法木材加工摊点 2 处,收回木材 23 立方米,取缔了公益林区及周边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摊点,净化了林区秩序。四是对于非法贩运野生动物及非法采集、挖掘珍惜野生植物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处,201x 年共查处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一起,没收猪獾 13 只,共受理野生动物举报

信息 15 起,外出救治放生野生动物 13 只。五是搞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全年对符合条件的木材运输户出具运输证明 32张,申办木材运输方量 340 余立方米,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 3 起,没收木材 9 立方米,行政处罚 5 人次。六是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区林业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了《XX 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表》。七是加大管护稽查力度,严厉查处管护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增强资源保护意识和管护责任心,确保了秦岭北麓区域的植被安全。

近年来,我区在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秦岭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区秦岭北麓地区除部分属中高土石山区外,大部分为黄土台塬区和丘陵沟壑区。由于沟谷相对高差较大,自然坡度较陡,加之受不良地质条件的影响,致使滑坡、坍塌等重力侵蚀现象严重,沟谷多不对称,区内多为坡耕地,林木稀少,植被差,水土流失严重,治理难度大。二是该区域属沋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人口较多,人为活动频繁,对水源地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影响较大。三是由于地方财力所限,建设和保护工作还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为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我们希望省市有关部门:一是加大对秦岭北麓地区特别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的移民搬迁力度。二是继续加大小流域治理投资力度,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三是抓紧制定

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总体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使生态建设和适度开发有章可循。四是切实加强对即将开工建设的西南铁路复线和玉山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工作,避免或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的影响。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第五篇:环境保护监管执法

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中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这明确指出了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被党和政府当成也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艰巨任务来完成。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实行三步走的方针,在国家经济建设方面和国民文化程度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升,已经基本建设完成了小康社会,但是在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却忽略了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很大程度上牺牲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代价的,这造成了局部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的环境恶化,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为子孙后代造福,中央决定将环境保护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并及时提出了“走可持续之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是要在保证经济快速、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针对当前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其现状、原因、以及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强化环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分别、论证,并提出改革的设想和建议。

1、威海环境保护是什么现状? 1.1、空气环境

截至12月29日,威海今年有320天环境空气质量达优良水平,优良率88.2%,均居全省第一位。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氮年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二氧化硫达二级标准,一氧化碳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超过二级标准,臭氧日超过二级标准。全市城市降水未出现酸雨。1.2、水质环境

威海市三条主要河流母猪河、乳山河和黄垒河共布设12个监测断面,5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6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1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等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全市近岸海域水质继续处于优良状态。1.3、声环境

威海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2~54.6分贝,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处于好的水平。城市0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1.4、辐射环境

全市电离辐射装置放射源使用单位有28家,放射源总数为64枚;非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有2家共计6种;射线装置138家349台套;电磁辐射单位22家,电磁辐射设备5622台(套)。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稳定状态。电离辐射环境质量处于天然本底变化范围内,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标准要求。1.5、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71.2万吨,主要产生于电力、热电、矿业等行业,综合利用率达到91.4%。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4座,年处理生活垃圾量60.40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全市医疗垃圾处理量为1108.0吨,医疗垃圾统一收集范围覆盖全市镇级以上医院及市区医疗诊所,医疗垃圾实现了当日收集,当日处理。1.6、生态环境

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2个,森林公园13个,风景名胜区8个,森林覆盖率达到4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8.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5.32平方米;累计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学校153所、绿色社区165个。

2、当前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那些问题? 2.1、环境管理偏重于末端治理。

在环境管理实践中,人们往往习惯于末端治理模式,不重视发展循环经济,结果不能从源头上减少原料的消耗,中间环节上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最终减少资源废物的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循环经济理论,我们知道“生产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实际上是“先污染后治理”,强调在生产过程的末端采取措施治理污染,结果治理的技术难度大,治理的成本高,很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协调。2.2、环保体制与队伍建设不够完善。

在管理体制上,根据规定我国地方环保由各级政府负责,基层环保的人事权和财务权都在地方政府手中,而环保总局对各地环保部门只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这样常常使基层环保部门在地方经济与环境保护发生利益冲突时,处于尴尬、被动的局面。在环保队伍建设上,基层环保人员数量及业务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缺乏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环保管辖范围不断扩大,但在行政村还未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环保专管员,使得基层环保直接监管污染企业显得力不从心。2.3、监管手段不足与监管不到位并存

目前,由于环境治理受到监管手段不足的客观限制,对企业违反国家环境治理收费政策的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制裁。一是法律手段不足,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健全,这导致部分工业单位为谋取私利来钻法律的空子,造成环境的污染;二是行政手段不足。对企业违反环保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等手段,因缺乏行政强制措施的保障而难以落实。三是经济手段不足。治理环境收费是对资源价格进行合理补偿和对环境污染的惩罚性成本,目前的环境治理收费标准偏低,收缴率不高,远远不能弥补环境治理成本,无法充分发挥收费的杠杆调节作用。四是技术手段不足。对环境污染以事后治理为主,缺少事前的监督和防范手段,环境监测网络有待完善,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够健全,环境治理能力缺乏技术手段的有力支撑。

另一方面,环保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一是法定责任不到位。根据环保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其经济责任仅仅是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两倍以上的超标准排污费。对这些造成巨大财产和人身损害的污染环境行为,法律责任畸轻。企业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耗资大,周期长,技术更新快,进行污染物处理的成本高于环保费用和罚款,而且企业常常以已经交费为由逃避或放弃自身的治污责任。二是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乐于只收费不监测,或是以罚代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仅仅处以少量罚款。环保监管力度偏软,行政处罚执行难以到位,企业守法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成本。三是职能履行不到位,有些地方环保部门在实施环境评价的过程中,由于把关不严,收费心切,出现了“假环评”、“不环评”也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现象。2.4、体制、机制、法制、能力方面的障碍是环境执法的主要因素

2.4.1、体制障碍

顺畅的执法管理体制是环境执法的关键环节。目前,环节执法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横向分散、纵向分离、地方分割。突出表现在:基层环保部门难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环境执法工作的“瓶颈”集中在县级政府。执法权越放到下面,受地方保护主义势力的影响也越大,这是一个共性的。2.4.2、机制障碍

工作机制是环境执法与监管工作正常进行的保障。当前,环境执法的工作机制散而不全、有而无用。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有而不完善。一是缺乏事前监督机制。许多环境违法问题都是决策不当造成的,仅靠环境执法的事后监督,难以奏效,应加强事前防范,预防为主。二是部门日常联动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对环保做得好的企业缺乏鼓励和重奖措施,降低了企业做好环保工作的积极性。2.4.3、法制障碍

规范、严格、完备的法律是环境执法的必要前提。现行的许多有关环境保护单行法规过于宏观,难以体现环境具体法律,往往要求或禁止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某种行为规定很多,但是却没有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致使环境执法机关面对违法行为常常束手无策,难以查处。一是行政处罚额度低、抓手少,影响了执法力度。有的大型造纸企业治污设施每日运行费用在10万元左右,而规定的处罚额度仅10万元,企业宁愿受罚也不愿正常运转治理设施。二是法律规定不具体,操作性差,难落实。对于关停措施,缺乏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拆除销毁设备、取消贷款等法律规定。三是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决定权在当地人民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地区,政府不愿意下达决定,有的甚至只发空头文件,不抓落实,应付检查。四是强制手段少,难以落实到位。对于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环保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容易造成执行难。2.4.4、能力障碍

执法能力是确保环境监察执法任务落实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任务重、装备差、人员少且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经费难以保障,环境执法能力严重不足。一是环境监察队伍缺乏主体资格,没有法律授权,对下级开展行政稽查也缺乏法律依据。二是力量弱。生态环境监察、环境监察工作量更大。三是执法能力差。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车辆少,没有取证设备。四是人员素质不适应执法工作需要,有一部分环境监察人员对法律法规、生产工艺、产业政策不熟悉。

3、怎么加强环境治理监管执法的能力 3.1、强化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

一是要增强威海公民责任意识。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和方式,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强化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自觉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二是要强化政府责任意识。环境问题必须引起有关政府部门高度警醒,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以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促进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转化为环保行动,并采取更加务实的措施整顿环境治理收费秩序,规范环境治理行为。三是要提高行政执法责任意识。治理环境是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要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既不能借履行职能之机向企业乱伸手,也绝不能在防污治污的问题上手软,确保国家环保政策落到实处。

3.2、突出环境治理重点

在环境治理资金总量相对不足、环境治理能力不平衡的情况下,必须突出环境治理工作重点。一是要高度重视农村的环保工作。在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农业和农村承担了较大的污染物转移成本,农村环境保护设施十分薄弱,各类污染引发的疾病发病率在农村急剧上升,农业对一些突发性、灾害性的污染事故无力应对。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努力克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后发劣势”,向农村适量投入环保专项资金,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健全污染事故的补偿和赔偿机制。二是加强城市排污治污工作。加快城市排污管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三是严格环保收费资金的使用管理。环境治理资金经过层层上解,不仅分散了地方财力,也不符合环境治理的属地管辖原则,本级财政调控则违背了资金专项使用的初衷。必须按照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统筹规划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重点环保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强审计监督。

3.3、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

威海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三面环海,海洋资源是威海赖以生存的必备条件,海洋污染物的排放严重影响威海市民的生活环境;淡水方面,北方地区严重缺水,江河湖泊污染严重,这些问题都与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有着密切关系。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且收缴不到位,污水超标排污费与污水处理费政策界限不明,长此以往,既不利于保证居民饮水安全,也不利于水污染的防治,更不利于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水源污染的意外事件时有发生,治理水污染任务十分紧迫。要尽快建立促进保护水资源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的价格机制,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明确污水超标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最终实现供水建设与运营成本、污水排放和处理成本,严重缺水地区的远距离调水成本的完全补偿机制。

3.4、建立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改革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办法,将环境资源消耗成本、环境损益和保护费用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更准确、全面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和水平,确保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实行建设项目环保“一票否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要求及有环境隐患的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评价和准入制度;对多次责令整改后仍治污不达标的建设项目,强制实行市场退出机制。三是实行环境监管“目标责任制”。根据各地的环境现状和治污能力,制定区域开发和保护政策,因地制宜确定地方环境保护的近期目标和远景目标,将环境监管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考核。四是推行环境治理行政“问责制”。对负有环境保护法定职责的相关部门,推诿责任、不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行政不作为,或对监管管辖范围内的污染问题失职渎职的行为,必须推行行政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3.5、加强环境治理收费监管

一是严肃查处环境治理乱收费行为。要坚决查处环保部门不出具检测报告而收取费用或以罚代收等违法收费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将经济制裁和追究行政责任结合起来。二是切实纠正任意减免环境治理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有关环境治理收费减免或缓缴的范围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对欠缴的挂账企业可采取提前通知、方便缴费、服务上门等多项措施,保证环保专项资金的及时足额收缴到位。二是建立重点监督联系制度。要将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价格举报信息平台的作用,并选取一些缴纳环境治理收费的企业大户作为监督联系点,随时掌握环境治理收费执行情况,分析环境治理收费违法行为的新趋势和新动向,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3.6、推行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网格化管理 3.6.1、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以威海市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环境监管相关部门按职责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任务。

二级网格:以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下同)所辖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区市政府(管委),环境监管相关部门按职责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任务。

三级网格:以镇(街道)所辖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明确具体部门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职责,并充实加强环境监管力量。

四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四级网格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设立环保监督员,具体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二级、三级网格可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可将多个同级行政区合并划为子网格,实现有效监管。3.6.2、网格运行管理

一是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逐级明确各级网格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部门职责按照权力清单确定,做到职责边界清晰(《实施方案》对部门职责以附件形式同时印发)。

二是落实责任。1.领导责任。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为一级网格领导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各区市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为二级网格领导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为三级网格领导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2.主体责任。市政府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主体责任人;各区市政府(管委)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主体责任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明确的具体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主体责任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四级网格主体责任人。3.直接责任。市政府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一级网格的子网格内派驻的监管人员,为一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各区市政府(管委)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二级网格的子网格内派驻的监管人员,为二级网格直接责任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明确的具体部门在三级网格的子网格内派驻的监管人员,为三级网格直接责任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指派的环保监督员,为四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各级环保部门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各子网格的监管任务量和执法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监管人员数量。3.6.3、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环境监管相关制度。各级网格要按照管理全覆盖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内部管理、环境执法监督、重点工作督办、监察稽查、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绩效管理、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等环境监管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是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各级网格应当建立全方位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移动执法、污染源自动监控、12369热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系统平台,开展网格监管对象普查,建立“一对象一档案”的监管对象信息库并实时更新。

三是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一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应当每季度对网格化监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对网格内的市控以上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抽查。二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应当每月对网格化监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对网格内的县控以上重点监管对象、一般污染源和特殊污染源进行抽查。三级、四级网格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每月对网格内的监管对象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部分重点监管对象可适当加大检查频次。现场检查要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日常环境检查记录并归档。环保及相关部门具体监管人员要加强联系沟通,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

四是建立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网格监管机构或监管人员应当对巡查发现和接到的环境案件尽快组织处置,对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当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级、二级网格应当依法依规处置网格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跨区域或者超越查处权限的应当及时向相应的上一级部门报告或移交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办结后,应当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3.6.4、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市政府(管委)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要于202_年年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借助“智慧环保”等系统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手段,推进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加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并逐步与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联网。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统筹安排环境保护资金,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方式,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管理对象出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发生污染事故的,实施行政稽查;对网格监管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不作为、乱作为的,由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乐都县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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