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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管理办法3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8-1067068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5 23:39: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现场管理管理办法3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管理办法(暂行)

1目的规范公司工作职场、生产现场管理,指导现场管理实施的方法和原则,创造整洁、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安全生产运营。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生产现场、办公职场、生活区等区域的管理。3职责和权限

3.1公司现场管理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现场管理工作资源的提供、相关制度及标准的审核;

3.2公司综合部、生产部负责组织制定现场管理办法、检查考核标准;

3.3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现场管理培训;

3.4公司综合部、生产部负责组织现场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各子公司负责本公司现场管理责任区域划分;

3.5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各自责任区域内的现场清洁、维护、自查和改进工作;

3.6工作区域的员工负责各自责任区域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

3.7综合部、生产部负责组织现场管理工作的推进、检查与指导工作,并负责依据现场检查考核标准对现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8 公司各单位设置安全现场管理专员,蓝岛股份2人、子公司各1人,专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推进及监督工作。

3.8.1按照现场、安全管理总体要求,行使监督、检查、整改、评比、教育和综合管理职能,使公司范围内生产现场、空间运行秩序、物料节约、现场安全等符合管理要求。

3.8.2 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台账,定期分类汇总各种检查、整改记录,其结果作为考评各系统管理人员的标准之一。

3.8.3 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制定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报现场管理工作小组审定后执行。

3.8.4 对严重影响生产秩序、存在浪费及安全隐患的事务,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下达至管辖区域负责人。

4工作程序

4.1 现场管理采用6S管理方法推进,具体工作和要求见《6S现场管理工作标准》;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4.2 各子公司、部门、工段、班组制定相应的生产现场、办公职场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工作要求。

4.3各子公司、部门、岗位每天对现场设施、安全、卫生等按照规定进行巡检、自查、整改;

4.4综合部、生产部每月组织2次大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落实整改,对月度检查结果作出通报和考核。

6记录

6.1现场检查考核表

6.2现场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

附件

附件1 《现场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平面图》

附件2 《6S现场管理工作标准》

附件3 《安全、现场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篇:安全管理、现场文明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现场文明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体系,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安全法规、条例、规程规范,结合公司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部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含消防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总监、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劳务队长及劳务班组长等。

二、交通安全由项目书记负责,对项目部范围内的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进行安全督查,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项目部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项目部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其中应急救援材料、设施准备、安全检查评价费、培训教育费、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等总计按生产产值有效投入2﹪。

五、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安全目标管理和阶段的安全生产计划,加强目标管理,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并签订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让管理人员、班组长明确了解情况,完成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季度、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指标,控制事故频率,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六、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七、各项目部必须组织、贯彻、实施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制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主管安全生产的生产经理及质安总监承担领导责任,项目技术总工对安全工作承担技术责任。

八、项目部的质安负责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熟悉安全生产法规、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具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的能力,并获得《省市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企业内部安全员上岗证书。

九、项目部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其安全岗位职责,应根据工程的特点,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_)、《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_)等规程、标准组织施工。

十、项目质安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当地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项目部安全施工情况,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项目部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员工懂安全、守法规、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执行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并应每年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试和考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十二、对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实施应用由技术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十三、认真做好员工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后,返岗时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操作者要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操作人员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装企业安全施工管理与安全技术;

3、建筑施工现场常见事故剖析;

4、各工种、各岗位特点及安全生产防护的内容、措施;

5、作业人员自我防护知识;

6、安全纪律。

十四、项目施工必须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批制度;

6、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告、处理制度;

7、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8、安全例会制度:项目经理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月召开深层次安全例会一次,并有相应会议纪要。

十五、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组织编制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中必须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吊装、搬运、高空作业、试运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十六、施工现场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明:名称、规格、产地、进场日期、责任人等;建筑垃圾如废材料、边角余料等应及时清理归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七、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措施、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工间、仓库、宿舍、动火现场以及易燃易爆堆放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足够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并经常进行检查,动火时由项目部开具动火证,并进行监督,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八、项目部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治安防火、卫生责任目标分解到人;施工作业人员的宿舍必须具备防潮、通风、采光性能,内部设施必须整齐、清洁,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合居住,宿舍、办公室、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取暖和煮饭、宿舍仓库不得混用。

十九、项目部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2_及省市政府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达标活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卡和统一劳保制服,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应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结构图。

二十、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场地设立危险警示标志。项目部采购、使用经省、市安监部门认定的安全劳保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二十一、项目部施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向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员或质安员要根据工程进度,书面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如下:

1、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5、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二十二、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JGJ46-202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三、各种机电设备和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否则不得使用,必须建立交付验收制度和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

二十四、项目部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在没有设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二十五、项目部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凡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事故,立即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及时启动安全生产救援预案并保护好现场,做到无迟报、漏报、严禁隐瞒不报、虚报,否则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二十六、项目部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质安总监、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之一)带队。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制度落实;查防护实施;查隐患和违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依据JGJ59-202_检查标准执行,避免随意性和漏项。

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违章,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或违章处罚通知单。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要建立检查、整改、登记台账。

二十七、由于气候、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经检查负责人确认合格并呈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批准,方可复工。

二十八、项目安全员要督促生产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作业。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

二十九、安全员每日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得不到整改,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质安总监对所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危险较大的紧急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权立即签发《停工通知单》,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报告监理、业主及公司。各分包商接到《停工通知单》和《隐患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整改方案,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必须报项目部认定,才能进行处理。各项分包商接到《停工通知单》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经过检查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复工,之前不得擅自复工。

十一、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分时段和区域性分别列出危险源清单,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危险频率、评价危险程度。识别、评价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根据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演练方案。

十二、项目部技术部门根据工程所处环境特点,从噪音、污水、废弃物、扬尘、废气、能源、资源利用七个方面进行识别、评价,列出环境内外因素清单,进行评价,确定重大环境因素,制订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项目部施工部分针对所设定的措施进行监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十三、由项目材料部门对相关方(如供方、分承包方、供应商等)进行必要的安全要求交底。由项目经理或生产副经理确定外部相关方(建设方、监理方、承包方、周围社会等),制定沟通计划。对危险源的安全防范建立信息交流和协商。

十四、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醒目位置,制作和悬挂施工阶段危险告知牌,明确告知分阶段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点悬挂(张贴)危险警告标示和标语。

十五、对重视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的项目,和在事故发生险情前,奋勇抢救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和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给予奖励。

十六、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者;

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指挥,为维护安全纪律做出贡献者;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在日常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认真搞好文明施工并取得明显成效。

十七、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伤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经检查发现有下列不安全行为的员工每人次罚1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和佩戴不规范者,不佩戴胸卡者;

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喝酒后作业者;

3、在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楼梯或楼梯使用不规范者;

4、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看手机、与旁人交谈、及做与工作无关等事项工作;

5、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与操作专业不相符的机械,或氧气、乙炔摆放和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者; 经检查发现有下列不安全行为的员工每人每次罚500元。

1、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场地未设立危险警示标识;

2、各类起重设备、吊车吊物时无人指挥者;

3、在脚手架上嘻戏、打闹、追逐者;

4、擅自采用各种金属丝代熔丝使用者;

5、无电工执照擅自安装、拆除、修理电器者;

6、现场作业人员下班或擅自离开岗位,不切断电源者。

7、机械设备无证操作者;

8、无特种作业岗位证书进行特种作业者。(不包括徒工)

9、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仓库、使用电热器、取暖和煮饭,宿舍、仓库混用;

经检查发现有下列违反安全不文明行为者每人每次罚1000元。

1、从高处往下掷物体者;

2、擅自拆除“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者;

3、乘坐吊板、吊口、吊篮上下者;

4、擅自拆除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者;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者;

6、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

7、现场工地宿舍男女混住和男女非法同居者;

十八、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之一者处1000~3000元罚款。

1、施工现场未按照施工平面总布置,材料堆放零乱者;

2、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搭设安全设施,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3、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活动架者;

4、在四口、五临边位置施工没有设防护设施者;

5、起重设备没有限位保险装置,或装置失灵者;

6、施工用电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_)者;

7、采购未经省、市、公司有关部门认定的不合格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设施者;

8、施工现场无足够的消防设施者;

9、施工现场内项目所属的沟、坑、井等边缘未设定安全防护栏或其它有效防护措施,在有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进行施工无专人指挥监督者;

10、质安总监签发《隐患通知单》,分包商不接受或接到《隐患通知单》后,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虽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继续施工的则加倍处罚。

11、每次综合安全检查施工安全不达标的。

12、凡被责令停工整改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工程项目,对责令停工整改仍不停工以及停工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复工的,则加倍处罚。三

十九、经建设部、省、市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由于分包商造成原因,未达到合格等级的项目,一次罚款壹万元。

十、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因分包商安全原因开具停工令的项目,罚款贰万元。四

十一、分包商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人身重伤安全、设备、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其责任大小给予罚款。

1、造成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5000元;

2、造成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3000元;

3、造成事故次要责任者罚款1000元;

4、造成事故一定责任者罚款500元;

5、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安全事故、按其责任大小给予以下罚款:

① 造成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800元; ② 造成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500元; ③ 造成事故次要责任者罚款300元; ④ 造成事故一定责任者罚款200元; 四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四

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在项目部。

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地铁4号线 机电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1标项目部

202_/9/13

第三篇:现场管理办法

亳州市三巽·公园墅项目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根据承包合同,结合工程项目现场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安全文明施工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的讲话精神,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指导精神,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杜绝重大安全和人身事故的发生,以人为本,共建三巽·公园墅项目工程和谐工地,实现市文明示范工地的目标,争创省级文明示范工地。1.1总包单位应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并留有影像资料,建立安全台账,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记录不完整,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1.2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信号工、起重工等)要持证上岗,如在检查中发现未能持证上岗,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500元/人.次的处罚。

1.3“三保、四口、五临边”落实不到位,且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1.4对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1.5对于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能按要求进行落实整改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对于在巡视和安全专项检查中经常发现的同一类问题,总包单位不能有效的整改控制,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1.6对于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卸料平台未能按规范强制性条文和专项方案施工的,且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1.7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坚持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禁止一闸多用,杜绝从大型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等)专用配电箱中接电,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1.8对大型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就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对日常维护检修记录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给予500元/次的处罚。1.9对于未使用卸料平台进行材料传送的,一经发现给予500元/次的处罚。1.10扬尘治理要按方案进行实施,如造成居民有效投诉或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给予5000元/次处罚。1.11对施工噪音进行有效控制,如未能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或造成居民有效投诉的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1.12对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本着日巡查、周专查、月总结的原则,每月25日组织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2、质量管理

2.1钢筋原材料进场须提交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标牌批号须与质量证书批号一致,同时应及时送检,钢筋原材料未经检测合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检测报告未出之前,可吊放在指定位置,三方见证,做好标识,并留影像资料报监理单位保存,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钢筋原材料,应直接退场,否则给予1万/次的处罚,并清退出场。

2.2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材料,按要求及时送检,对未取得复试合格报告就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2.3对于2.1、2.2款描述的进厂原材料,送检时要通知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不通知建设、监理单位的,总包单位除承担相应的后果外,并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2.4现场涉及到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要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不通知建设、监理单位的,总包单位除承担相应的后果外,并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2.5混凝土浇筑成型模板拆除时,要通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拆模后发现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等问题,要在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下,按照方案进行处理,并留下影像资料,发现未按照上述要求擅自处理的,除立即停止作业外,并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2.6现场不得使用油质脱模剂,一经发现,除要求总包单位除进行整改以外,并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2.7 砌体、抹灰使用的砂浆不得添加“砂浆王”之类的外加剂,一经发现除要求总包单位进行整改以外,并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2.8 严格遵守隐蔽工程验收程序,私自隐蔽,除要求总包单位返工之外,还将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2.9 为确保工程质量,要求总包单位严格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图集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违反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一经发现总包又不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3、工程进度管理

根据承包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和总包单位报送的经审核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考核管理,总包单位认真做好人、机、料的合理配置,在确保阶段性工期的前提下,顺利实现总工期目标。

每10天为一个考核节点,若未如期完成该单体楼栋的计划,除要求总包加快进度外,并给予5000 元/栋的处罚,且每延期一天追加202_元(应考虑本阶段环境的影响)

4、会议的管理

定于每周四下午3:00召开工地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检查员必须参加,开会期间不得接打手机,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早退迟到者,给予200元/次的处罚,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单位人员将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以上管理办理定于本次例会开始执行。

第四篇: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

现场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切实加强本工程的现场管理,有效地进行施工现场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控制,确保现场各个工序施工顺利进行,实现工程既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而订。

3、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只对单位实行,不直接对直接责任人处罚。

4、本管理办法由甲方确认,各参建单位签章后有效。

5、本管理规定所作出的处罚是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

1、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资料等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报送业主及监理单位。

2、施工单位所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程的劳务人员实行实名登记,以及进入及离开工地日期。根据该工程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等。

3、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业主、监理部的通知、指令。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

4、对业主要求的进度提前完成、工程质量优良、安全文明施工优秀的施工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对进度缓慢、质量低劣、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单位予以处罚。

5、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施工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同意。施工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离岗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接替工作,并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施工全过程安全施工备案书和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开挖、施工用电、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方案等;现场应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设备,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办公室室内管理制度上墙。现场在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一图”,设备前一律

悬挂操作规程及安全提示牌。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经批准的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毕的给予每次200元罚款。

4、施工机械进场后向监理部和建设单位报送机械“安全生产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准用证”。不符合要求的机械不准进场使用。对不听劝告或不提供相关证件的给予202_元/次罚款。

5、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2m以上进行高空作业的必须佩带安全带。如发现不佩戴安全帽者予以10元/人次罚款(管理人员50元/人次罚款),不佩戴安全带者200元/人次。

6、基础开挖深度超过规范允许安全深度时必须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止坍塌;擅自更改施工方案的责令整改,并给予202_元/次罚款。

7、模板支撑系统要牢固、平稳;支撑间距要根据方案施工,不得随意加大,否则应拆除或停工整改。

8、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的给予200元/次罚款;操作振动棒、打夯机等要穿戴绝缘手套,否则每人次50元罚款。

9、必须搭设防护架的通道、机械、设备应按照规范执行,无防护架的每处200元罚款。

10、塔吊、施工电梯的通道和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搭设时必须分开,其固定的附着点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完好;否则每项罚款500元,并进行停工整改。

11、外架搭设前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附计算书,否则不能进行施工。

12、安全通道要求平整,并进行防护加围挡,上面设置防护棚,悬挂安全通道标志,缺少一项给予200元罚款。

13、“四口”和“五临边”防护必须完善,不完善者每处给予200元罚款。

14、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罚款。

15、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形成记录。

16、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进行自检并形成记录。

17、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期限整改。不能按期限进行整改的应停工整改,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罚款。

18、施工现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不在禁烟区吸烟,不在办公室和宿

舍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严禁使用电炉,对于防火措施不到位者罚款202_—3000元。

19、新近场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并有详细记录备查。否则每人一次处罚100元 第四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施工。施工现场按照文明工地标准合理布置,要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对现场材料进行分类堆放。

2、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和施工现场应平整、无积水。

3、施工道路两边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垃圾必须远离施工现场或按规定地点堆放,工地内应设置生活垃圾池和建筑垃圾池。

4、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地坪要硬化,禁止办公住宿混用。

5、施工现场要挂各项施工制度与操纵规程,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

6、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要码放整齐并进行标识。

7、现场机械防护和临边防护栏杆必须刷黑白相间标志漆。

8、施工层内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清,清扫干净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9、外架密目网要平整,无污染、无破损,搭设牢固方正,美观。

10、临时水的龙头要及时关闭,不能出现常流水和乱流水现象。

11、施工现场内严禁乱写乱画,发现一次给予50元罚款。

12、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和光背操作,发现后每人次50元罚款。

13、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后每处100元罚款。

14、发现以上各条问题将以通知形式下发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下发的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落实不力的将给与500-1000元罚款。第五章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程序。所有人员都应具备相应职称,且现场人员要与证书相符,无证人员必须退场。

(2)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材料和设备检验制度,坚决不允许不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到工程上。

(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在施工前10天报送监理部和业主,无

方案强行施工的给予5000-10000元罚款。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否则依据上述措施处罚。

(4)严禁施工单位对工程上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私自修复,私自修复一次给予500元罚款。

(5)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记录,并随时接受监理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给予200元罚款。

(6)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自检制度,在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验收。(7)各项工序报验应提前24小时上报监理。无隐蔽验收合格记录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并给予每次500元罚款。

(8)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及时整改,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的由监理人员定验收时间并给予1000元罚款。

(9)混凝土结构模板拆除前必须报验混凝土强度,用同条件混凝土试块强度来确定,未经监理批准私自进行拆模的给予1000元罚款。

(10)现场安全文明大检查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不参加者每次500元罚款。

(11)施工过程中产生变更的,施工单位应按程序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变更。施工单位私自与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并形成变更的,其费用增加部分建设单位不予认可,影响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必须返工重做,并给予1000-10000元罚款。

(12)旁站监理:监理单位必须依照相关法规对关键部位进行现场旁站,施工单位必须在关键部位施工前24小时内通知监理人员。

2、工程质量管理 1)基础工程

(1)开挖前对基础轴线进行定位。控制定位桩位置及其合理性,标高轴线无误后方可进行开挖。

(2)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情况及开挖方法等条件进行放坡,其坡度应符合有关要求。

(3)基坑边缘堆放土方、建筑材料或沿基坑边缘移动大型机械应符合相关要求。

(4)基础回填土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分层回填并夯实,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下层。不按规定进行回填的给予1000元罚款并要求返工重做。2)模板工程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撑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载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撑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2)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隔离剂不能影响装饰效果和结构性能。严禁使用影响混凝土观感质量的模板。

(3)主体结构构件模板加固必须牢固,不得出现涨模、跑模现象。如有发生涨模现象每处给予100元罚款并进行处理。

(4)浇注混凝土前模板表面的灰渣油污、建筑垃圾等必须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但不能有积水,模板接缝不能漏浆。

(5)后浇带模板拆除和支撑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6)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对强度不符合要求私自拆除的给予1000-202_元罚款,并对结构进行加固处理。

(7)大模板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后在施工中严格执行。3)钢筋工程

(1)钢筋堆放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应采取架空措施,防止钢筋锈蚀、污染。钢筋必须离地面30cm以上,堆放不符合要求每处每次200元罚款。(2)钢筋规格型号、级别和主次颠倒、绑扎位置及根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处以500-202_元罚款并返工处理。

(3)使用小厂钢筋、未经检验或资料不全钢筋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4)钢筋焊接未经检查检验,对不合格的焊接头未经处理而擅自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的,发现一次罚款1500元并返工处理。

(5)钢筋报验,验收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经复验仍不合格的给予500元罚款。4)混凝土工程

(1)隐蔽工程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由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2)混凝土浇筑前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混凝土浇筑令,无浇筑令私自浇

注混凝土的每次罚款202_元,并由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处理。

(3)混凝土收面不得少于3遍,并注意混凝土表面平整,严禁混凝土初凝后进行浇水收面或用砂浆找平。收面不及时或使用砂浆抹面的每次给予200-1000元罚款。

(4)混凝土接茬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接茬处混凝土松动、漏振及浮石子现象。

(5)现场搅拌混凝土原材使用不合格的砂石和水泥,每次罚款5000-10000元。(6)混凝土浇注完成后出现蜂窝、麻面等一般缺陷,应报监理提出处理意见。私自修补每次罚款200元。对已经修补的混凝土打掉,按审批的整改方案重新处理。

(7)现浇混凝土结构出现孔洞、漏筋、烂根、钢筋位移等严重缺陷的,根据面积大小处以200-1000元罚款。应同时报监理、建设单位,并按程序进行处理。由施工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整改。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进行返工处理,直至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8)主体结构标高超出规范和设计要求,影响使用功能的每次或每处给予1000-5000元罚款,并进行返工处理。

(10)混凝土浇注完成12小时后应有专人进行养护,对于养护不力或养护不及时的给予500-202_元罚款。

(11)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向商品混凝土中直接加水的每次给予500元罚款,当车混凝土退场。5)砌体工程

(1)砌块强度、外观尺寸、砂浆配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砌块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提前进行湿润,不得干砖上墙。干砖上墙发现一块处以10元罚款。

(3)砌体施工时必须挂线砌筑。

(4)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砌体灰缝应平直均匀,不得出现瞎缝、通缝、假缝,达不到要求的扒掉重新砌筑。

(5)落地灰应及时清理,已初凝的砂浆不得再次使用,发现一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6)抹灰工程及外墙面砖工程

该工程主要从原材进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上述工程相应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现场原材、机械、设备质量控制

1、大型设备安装应报监理部审核施工作业队伍资质、操作人员岗位证书、施工方案、设备基础隐蔽验收资料,否则给予500元罚款。

2、工程上所用材料应按建设单位指定品牌、规格进场使用,否则给予1000元罚款,并及时退场。

3、所有材料必须经现场见证取样送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实体。未经复试合格即用于工程的材料每次给予1000元罚款。

4、对于在材料上弄虚作假,合格材料先进场,不合格材料后进场,以次充好的要严格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5、对于现场进行搅拌的砂浆、混凝土每罐必须过磅,发现不过磅的每次处500-1000罚款。第七章 工程进度管理

1、以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目标,施工方应按规定时间编制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进度计划,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实施,未及时上报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2、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定计划严格执行,认真组织施工。业主有提前工期要求的,按双方制订的补充协议实行奖罚。

3、各节点计划检查时发现滞后,应采取相应措施。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关键点滞后的,施工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4、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进度计划,在计划中应明确上月计划完成情况,如上月未按时完成计划内容,在下月进度计划中说明,并注明赶工措施。不按时报送月进度计划或内容不完善的给予500月罚款。

5、每周四报送下周周进度计划,内容与月计划相同,不能按时报送周进度计划的给予200元罚款。

6、承包单位在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对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未能按时完成的,每延误1天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承包单位按合同节点工期完成,所涉及该进度方面的罚款一并返回。第八章 工程奖励措施

工程奖励措施需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第九章 其他相关措施

1、施工单位人员无辜不参加监理例会每人次罚款100元,迟到、早退罚款50元。

2、对成品保护不力,造成损坏或污染,监理不予验收,并根据情节罚款500—1000元。

3、白天及晚上加班施工时,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有断岗,脱岗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4、监理对现场有目的的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施工过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有关人员及时改正,若对监理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或者改正不力的,将对施工单位予以罚款200元。

5、施工现场应建立门卫制度,对进出工地的车辆应检查登记,凡运出工地的材料,设备等物资,需经主管人员签字,做到人员到岗,制度上墙,记录完整,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6、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现场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第十章 罚款管理使用

1、实施罚款时由监理出“奖罚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承包单位,一份业主,一份监理单位留存。

2、罚款分两种情况进行,一种为纪律罚款,可以结合单位和个人联合执行,并以罚现金为主,一种为工程罚款,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3、罚款的目的主要是促进,凡经甲方、监理决定的罚款,施工单位应遵照执行,凡拒收罚款单、拒付罚款者,将加倍处罚。

4、罚金原则上用于奖励在工程建设中贡献突出的班组或单位,基本做到专款专用。

5、本细则由监理部负责解释,甲方、监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签章: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第五篇:现场管理办法

生产现场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生产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环境,特制本办法。2 本办法适用于先科龙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全体员工。第二章 实施细则 1 质量管理

1.1 认真执行“四检(首检、自检、互检、巡检)”、“三不放过(不查清责任者不放过、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落实预防措施不放过)”。

1.2 严格控制工序质量,坚持下道工序是客户,重点控制关键检测点,关键装配工序质量。1.3 做好文明装配,防止产品磕碰、划伤、漏打螺钉、漏气、漏水、漏装附件,防止误装包装箱和说明书。2 工艺管理

2.1 认真执行《装配工艺作业指导书》。

2.2 熟记装配工艺作业程序,检查工具和检验仪器。

2.3 检查所装零部件型号和规格,核对风批扭向和调整压缩空气压力。2.4 发现疑问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2.5 按程序将首件送质检部检测确认合格,并将首件放置于展示台后方可生产。2.6 严格执行更改文件的规定程序,做到手续齐全,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2.7 合理使用设备、工具、计量仪器,保持仪器的精度和良好的运行状态。

2.8 对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经过评审、批准、试行后,方可纳入技术文件用于生产。3 定置管理

3.1 生产现场以“5S”为基础,实行定置管理。

3.2 标志正确,零部件分类定置存放,标志醒目、更改及时,清洁无垢,并派专人负责。3.3 定置摆放,零部件按区域,按类别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做到正、直、齐。

3.4 及时运转,勤检查、勤清理,产品变化时立即调换物料,不拖不积,轻拿轻放,保持物料、产品外观完好。

3.5 帐、物、卡相符,手续齐备。4 设备管理

4.1 认真填写设备检查保养记录,做到及时填写、字体端正、清晰准确、符合要求。

4.2 按设备特性定人、定机操作。严格按操作说明书规定操作,并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4.3 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4.4

做到“四个要求”:完整、清洁、润滑、安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遵守操作规程和维修准则,坚持日擦洗、周维护、月保养的制度,安全可靠、保证运行正常。4.5 建立设备台帐,完善设备管理。5 工具管理

5.1 摆放整洁,工具箱内按量具、工具,生活用品分层自上而下存放,做到开箱易取,内外整齐、清洁。

5.2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量具做到卡物相符与设备台帐一致,损坏、丢失工具照价赔偿。

5.3 正确使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做到轻拿、轻放量具,不碰撞、不敲打、不随意拆卸工装夹具。

5.4 用后应及时归还所借的工具、量具,保持清洁,按号放置。6 计量管理

6.1 保持完好:量具必须保持良好无损,做到零部件无丢失。

6.2 正确使用:所有量具计量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时应校对标示值,测量面应擦拭干净。6.3 注意清洁:使用后必须擦拭涂油,正确放置,量具盒内不得摆放杂物,仪表上不得有油污。

6.4 及时送检:按规定定期送检,确保在用量具和仪器完好准确。6.5 建立计量台帐,健全计量 7 劳动纪律

7.1 坚持两个准点:做到准点开车、准点停车,工作两小时停车15分钟。7.2

做到五个不准:上班时间不准看书、看报;不准串岗;不准闲谈、大声喧哗;不准吃瓜果食物;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暂时离开岗位须向线组长请假并由组长发放“离岗证”方可离开。

7.3 出入厂门必须佩带厂牌,有事离厂必须请假,经批准后凭“放行条”出门。

7.4 生产现场、仓库严禁烟火,严禁乱拉电线,如需接线用火(包括焊接、切割金属等),须经得生产部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才可进行。8 环境管理 8.1

做到人人坚持:设备照明电源闸刀不切断不走,工模夹具、检测台不擦洗保养好不走,零部件不堆放整齐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原始记录不记好不走,地面环境不打扫干净不走,门窗不关好不走。内外整洁,爱护环境,做到无积灰、无积水、无烟头纸屑、无油污痰迹、无蛛网杂物。

8.2 地面平整,定置线框清晰,走道畅通,标志鲜明,窗明壁净,图表整齐,样板架放置合理。

8.3 生产线,物料、成品和各种设备按序排列整齐,颜色管理一致,横平坚直、一视成线、井然有序。

8.4 加强绿化,爱护花草树木。9 班组管理

9.1 组员配备齐全、职责明确、尽心尽力、协调一致、齐心协力。

9.2 人人执行岗位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计划,劳动纪律严明,现场管理有序,敬业爱岗,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9.3 定期召开技术培训,提高品质,增加工效。

9.4 定期召开技术交流、思想沟通会,提高技能,互相促进,团结友爱。9.5 办好班组刊板,加强学习思考,提高文化和素养。

9.6 认真组织各项技能、管理知识考核和各种公益活动,提高员工兴趣。7 劳动纪律

7.1 坚持两个准点:做到准点开车、准点停车,工作两小时停车15分钟。7.2

做到五个不准:上班时间不准看书、看报;不准串岗;不准闲谈、大声喧哗;不准吃瓜果食物;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暂时离开岗位须向线组长请假并由组长发放“离岗证”方可离开。

7.3 出入厂门必须佩带厂牌,有事离厂必须请假,经批准后凭“放行条”出门。

7.4 生产现场、仓库严禁烟火,严禁乱拉电线,如需接线用火(包括焊接、切割金属等),须经得生产部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才可进行。8 环境管理 8.1

做到人人坚持:设备照明电源闸刀不切断不走,工模夹具、检测台不擦洗保养好不走,零部件不堆放整齐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原始记录不记好不走,地面环境不打扫干净不走,门窗不关好不走。内外整洁,爱护环境,做到无积灰、无积水、无烟头纸屑、无油污痰迹、无蛛网杂物。

8.2 地面平整,定置线框清晰,走道畅通,标志鲜明,窗明壁净,图表整齐,样板架放置合理。

8.3 生产线,物料、成品和各种设备按序排列整齐,颜色管理一致,横平坚直、一视成线、井然有序。

8.4 加强绿化,爱护花草树木。9 班组管理

9.1 组员配备齐全、职责明确、尽心尽力、协调一致、齐心协力。

9.2 人人执行岗位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计划,劳动纪律严明,现场管理有序,敬业爱岗,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9.3 定期召开技术培训,提高品质,增加工效。

9.4 定期召开技术交流、思想沟通会,提高技能,互相促进,团结友爱。9.5 办好班组刊板,加强学习思考,提高文化和素养。

9.6 认真组织各项技能、管理知识考核和各种公益活动,提高员工兴趣。10 安全生产

10.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10.2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旋转设备和电力设备,操作者严格按规定使用劳动安全防护品。10.3 上班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穿拖鞋、不准穿背心、不准穿短裤和裙子、不准干私话、不准打磕睡、不准喝酒。

10.4 严格执行交接到班制度,班后认真检查,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关好门窗。11 员工培训

11.1 仪容讲究,穿着整洁、服饰一致,塑造团队精神,鼓舞工作士气,加强沟通协调。11.2 养成良好的坐姿习惯,遵守工作规则,提高员工的成就感和自豪感。11.3

培养员工之间的互敬互爱,提升归属感,遵守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主管领导,增强员工间的友谊和信任。培养主动积极精神,心中不断追求完美。11.4 工作应保持良好状况,全员做到服装整齐,戴好厂牌,待人接物诚恳有礼貌,爱护公物,乐于助人。第三章 考 核 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如有违反按下列条款处罚:

1.1 上班不准迟到,必须身穿工作服,佩戴厂牌,若迟到早退每分钟扣款1元,不穿厂服、不戴厂牌发现一次罚款5元;

1.2工作时间不准串岗、离岗、闲谈、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发现一次按情节轻重罚款5-20元; 1.3

生产现场随时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准将与生产无关的物件(茶杯、衣服等)放在生产现场,地上不许有遗落的螺钉、零配件,发现一次罚5元;

1.4 每天下班前5分钟应整理自己的工位,必须做到“三关(水、电、气)”,指定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如发现没关者,每次罚10元;

1.5 操作不当对零配件造成损坏或因漏装配件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罚款5-20元; 1.6 对发、领错料造成后果视轻重罚5-30元;

1.7 因质量问题造成批量返工的生产组,组长罚20-50元,相关工位及巡检按其情节 轻重处罚10-30元;

1.7 因来料漏检、错检造成批量返工,对该检验员罚款10-30元,检验组长罚款20-50 元。1.8 未经仓库管理员许可,私自到仓库乱取物料者,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屡次违反者,行政部将加倍处罚甚至予以开除。2 奖励

2.1 完成生产计划,产品合格率达到100%的生产线(组)奖现金100-300元; 2.2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错装、漏装并及时反映纠正者奖励5-10元;

2.3 各线返修人员,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减少损耗,确有实际效果者每次奖励10-30元;

2.4 对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合理化建议,经实施见成效者奖50-200元; 2.5 年终对有突出贡献的生产线(组)及员工给予物资和精神奖励。生产部经理负责整个生产过程的宏观监管,并对关键和特殊岗位进行指导,对生产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车间主管和作业线(组)长必须加强对下级的监管力度,对于监管不力者,视责任对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行政部负责对现场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单独组织或会同各部门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比。对于优秀员工和优秀线(组)长,每次奖励50-100元;对有问题的单位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并对结果实施跟踪验证。对违规的员工,由行政部开出罚款通知书通知财务,在该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7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现场管理管理办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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