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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度省中学教师(黄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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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_年度省中学教师(黄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02_年度省中学教师(黄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共509人)

中高文科(292人)

杨道富 吴桂姣 殷永延 刘永先 余春艳 欧阳敏 张玲 徐新华 王建国 杨再启 张小芸 程向东 王雄 陈张松 郑国雄 占定荣 邓贵平程炼玉 刘堂美

陈雪梅 吕芸子 胡秀 徐继文 林白 孙少良 陈小明 章轩辕 陈西陵 韩梅 李飞轮 严宏波 郭相白 王国安 胡锦程 郑文忠 方惠芳 张弘 雷励锋

胡秀华 陈耀策 汪顺 孙楚值 尹梦兰 邓安平王佑明 冯小芹 张菊荣 乐时敏 周金林 李峰 吴兰芝 韩杰 张华 王建国 王真 陶磊 胡兴贵

高翔 王景伍 操荷香 方建忠 丰银玲 漆应生 马英 徐七玲 杨秋生 何正启 胡立和 余志军 李朝晖 林双喜 周应生 刘洋 陈其文 陈学斌 饶扬松

徐卉 易平孙健英 林丽 付惠莲 方志刚 谢志勇 林旭升 张怡球 郭宗焱 何桂民 周伟民 张浩 张志伟 骆效全 陈雪莲 朱琪 郭国宏 饶建文

丰学能 王文涛 徐恩松 黄永松 邱四林 漆国学 占子龙 祝萍 韦景林 张孝根 郭德红 汪和仁 邓志豪 刘盛德 黄开云 高生林 叶琳 吕晓宝 刘辉生

兰晓珍 兰桃花 陈平余习榜 黄志东 石红兵 杨建华 胡翠华 沈俊英 刘耀华 张宜红 陈勇华 冯小玲 明思礼 王晓梅 戴启胜 胡松华 陈光玉 张爱玲 汪丰贵 项建青

胡月珍 范玲玲 刘彩霞 周晗 金斌荣 柳文彬 蔡忠良 李小平周观宁 聂晏 胡爱军 雷友春 潘玲丽 王向阳 彭正怀 陶接班 陶建军 刘厚元 程进英 史继新 万福良

杨俊义 彭业春 周济娟 胡晓春 潘仕清 刘放君 李雄军 王安心 吕军林 徐美容 唐昆鹏 王金梅 徐国富 周红英 陈明安 张建明 程喜莲 蔡明东 唐丰民 彭正华 邹功勇

朱海进 吴德芳 徐维艳 汤学东 孙亚国 向金桥 柯建兵 喻慧敏 付跃君 周思源 黄学群 何碧辉 杨艳华 董拥军 熊守超 王礼飞 王宏启 王维智 刘天震 张琳 俞基学

胡志义 周清平张文忠 陈军 周平宏 尤立群 余艳乔 倪成虎 沈正明 金定山 何胜红 詹健民 徐仕权 江竹平黄同俊 沈忱 江仲生 王舟成 余胜辉 胡维义 董友静

蔡琴 兰泽艮 陈学雯 陈佐 柯利斌 余仕勇 吴文峰 刘小敏 陈晓红 廖洪峰 郑红双 刘泉平贺学俊 何文生 尹继友 汪芳坦 张刚毅 梁依焕 江正卿 余长辉 聂全仲

杜红卫 秦勇 张自勤 叶春雨 何志峰 陈壁 江向红

舒贵华 廖华应 戴峰 罗祝兰 邵以成 王昭晖 李斯来 张松权 杨水恩 周哲 李均佐 白金云 吴玉昆

夏胜望 耿纪清 吴元清 张友莲 明绪宝 王清华 张小勇

万长虹 唐必调 孙进 邵楚平王玉桂 余帆 王应华 张华 胡洁 翁连生 田荣刚 居国勋 周雪霞

黎锡明 卢红莲 刘秋安 韩建平郭胜松 韩常宝 戴胜祥 彭学进 朱秋郊 汪义和 龙秀荣 胡银花 王芬

陈红英

217人)袁和清 祝超 李中文 汪凤珍 华和平丰刚 林晓玉 吴甫移 陈金枝 潘胜利 袁海明 辜文红 姜美旺 邓良军 李君唤 范国富 毕国平景作平张浩 叶本宏 胡志刚 张申祥 程青 张锦盛 兰国新

田福畋

刘碧辉 余凯 陈和平梅丽彬 郭珊 陈玲

李国良 樊金生 倪立新 谌才珍 郑淑滨 朱安清 李秋生 邱学林 陈文启 方粤蕲 张学祥 余云 范培生

张红祥 程琼莲 王仲良 万玉先 徐春元 胡编辑

宋德明 陈晓兵 洪小英 倪富安 周志刚 潘春良 李卫红 张四清 占华 陈国富 江宽 吴孝松 张元春

中高理科(陈正贵 李至先 刘中锋 胡平陈爱兵 吴平西 向赟 阮征 高开贵 刘文迪 刘敏 夏义勇 郑承家 江乐正 范成祥 宁永志 严英波 阮建成 黄志华 陈元银 袁小幼

张苏 龚起银 项坤 何志雄 洪万舟 颜丙旺 周晓斌 尹明 王卫兵 李振球 童知文 高家信 祝恒胜 刘世功 肖俊华 周丛江 石建文 周立新 王文胜 阮金祥 张建军

刘光堂 孙先焕 洪佑良 蔡江鹏 洪鹏飞 江云 梅定军 黄正坤 杨德兵 余纪庆 阮晓峰 袁先旺 项咏新 林久胜 王光青 唐胜元 毛宜秀 吴志华 袁业舒 程长生 熊卜光

方剑鹏 李至胜 洪程 张国鸿 严和娣 吴松柏 张友求 朱天涯 蔡建良 李三红 李志华 毕庆能 陈孝文 张凤鸣 涂军民 胡磊 李城兵 方超祥 黄崇花 郭钢 陈小兰

邹梦珍 蔡中德 戴锦华 蔡亚姣 陈春荣 兰家志 汪美玲 余文 熊光全 田宏夫 杨祖咏 余中祥 刘则松 梅光魁 余必文 彭恩凤 聂春林 程宗秋 方艾 吴红卫 袁绪干

沈武超 李金梅 商建汶 罗来鑫 梅小敏 梅贵先 沈南林 万丛章 汪自忠 付金昌 吴宏文 邹永礼 张喜存 汪庆明 陈世彬 王希林 蒋建明 柯志金 张仁波 付军 陈龙飞

胡春红

第二篇:202_湖北省党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

202_湖北省党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共26人)

武汉市(3人)

副 教 授:薛金华 陈俊秀 马皓莹 十堰市(1人)教 授:王荣彪 宜昌市(1人)教 授:付承菊 襄阳市(1人)高级讲师:魏明涛 荆门市(2人)教 授:刘良军 副 教 授:郭 强 咸宁市:(1人)高级讲师:陈长风 随州市(1人)副 教 授:杨世勇 恩施州(1人)教 授:周宗平武汉铁路局(1人)副 教 授:刘晓莉 武钢集团公司(2人)

副 教 授:蒋雪群 陈 瑛 省团校(2人)教 授:操亦娈 副 教 授:魏 毅 省直机关工委(3人)

教 授:王爱君 刘元玉 副 教 授:李 凯 省委党校(7人)

教 授:王鹏程 崔光胜

副 教 授:董 毅 姜 涛

周吟吟 1

王 辉 曦

第三篇:甘肃省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条件

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二十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科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甘肃省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条件(试行)

甘职改办(1996)17号

为了更加准确评价和选拔优秀中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中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结合我省中学教师的实际和职业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一、评审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能够胜任中学的教学工作及班主任工作,并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的某一方面成绩显著,是大家公认的本校教育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二、基本条件

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被聘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本科以上毕业,并被聘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任教一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

3.任现职以来,省直或地(州、市)属中学教师应有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地(州、市)、厅(局)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县(市、区)属中学教师应有在县(市、区)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乡镇中学应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中能查到刊号的期刊上发表)

三、业绩条件

在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

(一)中的1项条件或达到

(二)中的2项条件,可由学校推荐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一)教育教学业绩特别显著的晋升条件

1.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科研奖1项的定额内人员;或省教委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1项的定额内人员;或省教委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三、四等奖2项的定额内人员。2.获得省园丁奖等省委、省政府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获地(州、市)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二)教育教学成绩优异的晋升条件

1.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团队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达6年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并且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秀教师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奖励1次,或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附所带班级和班级获奖原始证据)。

2.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综合评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所任学科的教学水平或成绩(如国家及省、地、县组织的统一考试平均成绩等),在本县(市、区)同类学科中名列前3名(附教学评估报告及名次)。

3.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有关学术团体组织的最佳课、优秀教学观摩课、教学新秀(能手)及其他教学单项奖1次。

4.一线任课教师能针对本地本校本学科的实际改革教学方法,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地区级刊物发表或在地区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教育教学论文2篇。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在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或在全国教育教学专业学会召开的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

5.获得省直厅(局)或地(州、市)党政机关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县(市、区)党政机关及地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6.担任地区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或担任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受聘为地区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或担任地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的各类评审组织(不含学会、协会)的成员2届。

7.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考核全部称职,其中有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

8.现在老、少、边、穷地区的乡镇或现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0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9.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下,主编、编写或编审乡土教材、职业技术学校配套教材等,以及教材教学参考书、课外读物1本以上,本人完成部分的字数累计在3万字以上(省级及兰州市区专职教研人员及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正式公开出版的专著1本;或作为非第一完成人在一部专著中本人完成部分超过3万字。10.主持或以本人为主承担并完成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省级及兰州市区专职教研员加倍要求),并经地(州、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认可,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附课题鉴定书及课题组成员名单)。

11.获得省教委及其它地(厅)级教育科研奖1项的定额内人员。

12.本人或本人培养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获优胜奖或取得名次;或参加全省性的学科、科技、文体等项竞赛获得3等以上奖或取得前4名。

四、说明

1.在业绩条件

(一)中的1条和

(二)中的9条、10条、11条、12条每达到一次就计算为达到一条件,不受限制。但同一成果(项目、著作、教材)既通过鉴定及获奖,或同时获得几个级别的奖励,只能就高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未明确个人地位、作用的集体成果奖,不能作为个人获奖使用。

2.几人合作完成的教研成果(项目),应按下列比例计算合作人员中每人所占的成绩:

项目(鉴定验收)级别 个人所占比例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及以下 国家级 100% 100% 100% 100% 按 20%递减 省部级 100% 100% 80% 60% 按 20%递减 地厅级 100% 80% 60% 40% 按 20%递减

几人共同培养辅导的集体或学生获奖也按上述列表计算个人所占比例。

3.几人合作发表论文,没有明确执笔人的,应按下表计算每人所占比例。个人所占比例累计达到 100%,才算作本人发表一篇论文。明确执笔人的,按执笔人公开发表一篇论文计算,其他人不得占用。

合作人数 个人所占比例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及以下 2 60% 40% 3 50% 30% 20%

4人及以上 40% 30% 20% 10%

4.优秀论文奖只能将该论文发表刊物的等级提高一个等级对待。单项教育教学先进称号应降低一级对待。5.各大厂矿企业办的学校,原则上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评估,由主管厅(局)和地级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教学评估,须经省教委批准,方能占用

(二)中的第2条。6.凡占用上述条件晋升高级职务者,必须提供翔实、有效的原始材料(如论文、著作原件等),署名清楚,否则不予认可。

7.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执行甘职改组〔1996〕21号文件。

本《评审条件》由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专项限额管理和

使用的通知》

发文单位: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

号:甘职改办[1999]19号 发布日期:1999-6-20 执行日期:1999-6-20 省直各厅(局)人事处、职改办,各地、州、市人事处(局)、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从1992年以来,我省为缓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限额紧张的矛盾,特别是解决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高教、科研、卫生、农业、工程等系列和部门中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中青年人才和一些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的聘任问题,采取了在国家限额外由省上下达专项限额等办法,实事求是地解决了限额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减缓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因限额偏紧带来的矛盾和压力。对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积极性,稳定基层业务骨干,促进人才的引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使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单位正确地使用和管理好这些专项限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限额的使用和管理

(一)下达专项限额的条件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五大系列45岁以下破格晋升为正高级职务,40岁以下破格晋升为副高级职务的人员。

2.从外省或中央在甘单位引进的有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1988年以后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干部在部队已获得中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经省职改办审查确认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4.在国外学习取得学位或进修2年以上评审通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归国人员。

5.国家机关调入事业单位后,获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6.被确定为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中的第一、二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并通过评审取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7.经省卫生厅和省职改办审查确定为中医师带徒人选,出师后评审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8.取得博士学位后,评审通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9.按规定不设正高级职务岗位的单位,若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达到我省规定的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并通过评审,获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专项限额的申请审批办法

符合下达专项限额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相应职务各项晋升条件,并通过评审获得任职资格后,由所在单位向省职改办写出申请专项限额的书面报告,同时提交有关材料,经地(州、市)、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查下达专项限额。

申请专项限额时还要报送以下原始材料和证件:

1.破格晋升人员身份证,任职资格文件。

2.引进人员调动手续、毕业证、评审表、资格证、资格通知文件。

3.军队转业专业技术干部毕业证、评审表、资格证书。

4.在国外进修学习人员获得的学位证书、进修结业证书,评审资格通知文件、资格证书。

5.机关调入事业单位人员的调动手续,资格通知文件、资格证书。

6.被确定为学术技术带头人的证件,资格通知文件、资格证书。

7.其他必须上报的有关材料。

(三)专项限额的使用

省职改办下达的专项限额只能用于申请限额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能用于他人。当本人调出原单位,在新单位继续聘任本专业技术职务,专项限额由原单位划入新调入单位使用和管理;当本人退休或专业岗位变动后,其专项限额终止使用。由于本人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等原因,单位认为不宜聘任相应职务时,可以不聘任或终止聘任。

专项限额数不计入本单位结构比例数内。单位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要将专项限额计入管理册相应的限额和聘任栏目,同时注明专项限额事由和使用人姓名。

破格晋升高级职务,并由省职改办下达了专项限额的人员,聘任后应至少在我省工作5年,方可调离我省。具体办法单位自定。

二、不占限额聘任职务的使用和管理

(一)不占本单位结构比例限额聘任职务的条件

1.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省部级优秀专家。

2.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中的高级专家。

3.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或暂缓离退休的高级专家。

(二)不占单位限额的聘任申请和使用

符合不占本单位结构比例限额聘任条件的人员,要由本人所在单位向省、地职改部门写出申请不占限额聘任的书面报告或函件,同时提交符合不占限额聘任职务条件相关的原始材料和证件,经地(州、市)、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查办理不占限额聘任职务的手续。

不占单位限额聘任职务手续办理后,要在管理册相关栏目内填写不占限额聘任职务的事由、本人姓名、数额等。不占单位限额职务聘任只能专人专用,不得用于他人。当本人在聘任期间调出原单位,在新单位继续聘任本专业技术职务,不占限额聘任转由新单位使用和管理。当本人退休或专业岗位变动后,应终止聘任。虽符合不占限额聘任职务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单位认为不宜聘任时,可不聘任或终止聘任。

三、直接聘任职务(转正定职)的管理

(一)下列人员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1.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见习期满,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的工作年限直接由本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取得博士学位后当年可聘任中级职务,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聘任中级职务,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聘任助理级职务,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聘任员级职务,均不占本单位结构比例限额。

2.本科毕业后获硕士学位人员,当获硕士学位前专业年限折半计算再加上获硕士学位后工作年限满3年者,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额限制评审中级任职资格,当硕士毕业满3年后,聘任职务可不占本单位结构比例限额。

(二)直接聘任职务审核办理

符合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在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持聘任文件通知和有关表格、材料,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上级职改部门审核办理聘任兑现工资手续,并将聘任结果填入管理册中相应的栏目内。直接聘任中级职务的要将聘任事由、姓名和数额填入管理册不占限额聘任职务栏目。

四、除本文件规定的专项限额和不占限额聘任职务的范围外,以往下达的诸如解决中小学教师、专业工作年限较长等人员职务聘任的专项限额不再审批。已下达的到本人终止使用为止。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专项限额和不占限额聘任职务的管理,严格使用范围。

对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获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或单位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职改办申请办理专项限额和不占限额的聘任手续。超过6个月不申请办理的,自行失效。同时,具备专项、不占限额聘任条件的,只能申请使用一项,不得多头申请。对使用过程中发生增减变化的要及时办理变动增减手续。认真地做好管理册的填写审核。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9年6月20日

第四篇:202_黄冈市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02_黄冈市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共计(1113人)

黄州区:48人 中一文科(28人)

易 勇 宋惠敏 江 颖 王 晓 余 丹 曾慧萍 汪 薇 王海燕 柳 岚 李 霞 孙 培 童 欣 熊 凯 吕 翠 邓建和 王 丽 温海涛 陈记伟 刘艳菊 晏娅玲 裴桂芳 刘辉红 戴 婷 汪朝霞 曹 琳 童 鹏 谢 攀 曾 俊 中一理科(14人)

潘 亮 尹全意 何 畏 罗 鹏 桂晓君 吴秋桃 程 佩 龙 晶 梅 涛 陈 伟 石 利 周小武 宋紫薇 阮爱霞

小高、幼高文科(3人)陶文俊 柴 艳 詹 兢 小高、幼高理科(3人)

刘朝霞 孙 菁 人才申报人员:刘丽琴

团风县:38人 中一文科(21人)

邵 翔 李寿春 曾 琰 沈齐燕 徐 卫 包亚琴 徐秋英 程 丹 涂建兵 汪晓媛 胡华兵 方 玲 童丽华 冯艳红 程海华 晏 京 杨 娟

陈 争 罗升平徐 玲 蔡 林 中一理科(14人)

罗 凯 方 坤 詹玉明 成学英 汪朝旭 余 异 陈秀军 曹宏杰 陈 婷 汪小娟 胡 艳 刘红波 熊 林 汪 梅

小高、幼高文科(2人)陈 攀 吴 珍

小高、幼高理科(1人)邵秋凤

浠水县:97人 中一文科(42人)陈晓炜 张远胜 黄永珍 陈艳刚 涂春芬 胡 俊 胡志勇 李 娟 王芙蓉 曾 超 李佑主 范松青 周 婧 高文静 王芬丽 郭华丽 余 丽 向荣波 肖桂芹 闫 林 徐晓林 夏 霁 孙林平高艳琼 程八一 毛前远 蔡超平郭花平黄巧辉 周 婧 周 全 李 琼 潘华容 汪海燕 雷 英 陈 伟 胡小英 胡癸平刘长路 胡葸泽 叶 拓 周 丽 中一理科(31人)

吴 柳 王宏伟 程贤林 张春丽 江 敏 朱昌红 任志琴 刘正席 杨华金 曹惠茹 尹念锋 郭保银 姜宝新 邱晓兵 郭小靖 程正宇 潘 华 胡永坤 陈 诚 王雯雯 李开明 邱 云 黄丽云 周月明 张建勇 程 峰 汪保军 周庆锋 程林中 王志刚 汪 晶

小高、幼高文科(15人)郭 岚 周小梅 龙晓兰 刘玲利 江祖辉 艾小君 涂平平李 蓉 陆 静 李琮珊 王景慧 陈小琴 方 晶 姜海霞 江梦楠 小高、幼高理科(9人)

李小玲 袁 雄 王志高 饶龙和 陈细华 佘贵平夏仕意 胡淑芳 杨 明

蕲春县:139人 中一文科(54人)李峥嵘 余 俊 何 君 王 权 王甜甜 李利林 方 芳 叶梅林 龚琼芳 方 珏 邱 风 张 满 江 源 张与访 郭兰兰 汤瑞林 张双林 李玉桂 杨俊华 牛德丽 吴浪涛 张娟娟 陈红梅 陈 丹 吴晓春 田 美 田 雄 孙 林 梅建军 陈小勇 田清平邵志国 吴世平盛先文 徐海军 方茂荣 王小林 王金红 康 勇 李 泓 伊菊容 张 薇 张 涛 周晓晨 胡 莲 李向阳 柯陈琳 杨枝凤 游青松 操慧彬 吴锦珍 胡爱东 田钊林 康礼明 中一理科(41人)

熊海燕 徐先登 詹 敏 张国松 黄丽玲

王 振 宋兰芳 檀 娟 胡 刚 高永丹 岑小红 方保生 陈锦娟 张志雄 骆文娟 凌 利 田 琪 张 梅 陈昌盛 苏标兵 田华军 周远清 周国宝 洪汉军 周 佩 李卫华 吕 亚 李进军 吴志勇 徐 瑞 李儒有 陈钰宝 胡小兵 陈永新 王俊慧 刘小妮 王建新 陈春芳 胡敬华 朱理方 李立春 小高、幼高文科(24人)郑晶晶 王春景 吴光华 蔡 能 王丽春 詹书敏 田晶晶 李小菊 朱巧玲 李 霞 魏丽君 高小芳 李银华 李小艳 周凤 章春霞 陈全保 何生元 詹 琳 游苗苗 万文静 陈 珍 张 琦 吴 芳 小高、幼高理科(20人)

叶艳元 杨有玲 吴维生 许本强 王先能 熊何宝 詹德林 宋保霞 余金华 张贤武 江建华 王丽萍 范红军 何国栋 陈小梅 胡景盛 张 祯 邱 琳 张 英 童胜军

武穴市:166人 中一文科(50人)李

娟(实验高中)郝小雪 马 举 王 佳 曾根群 李 洁 蔡雄飞 刘 兰 陈 洋 项谷民 毛小容 洪

宏 付 玲 杨 梅 安 琼 沈 峰 黄伦鹏 夏靖锋 毛勇琴 周文亮 张 曼 周丽芳 李金建 程淑芬 阮建彬 刘金玲 张利琴 熊 伟 王 凯 吴继慧 周田菊 吴 俊 郑璋鑫 徐 为 董茂凯 方金安 高 娟 吕 钦 彭素玉 潘文彬 陶 萍 崔淑娴 吴丽娟 刘 改 伍晓庆 郭国栋 蔡绪涛 夏瑶瑶 卢晓岚 陈连灿 中一理科(36人)

刘胜林 范 超 郑齐爱 刘平陈友义 王 胜 卢天辉 李珍艳 孙欲标 曹 丹 解任达 杨 帆 卢 青 张 武 朱 政 舒玲珍 刘 琳 周 纯 范 欣 饶旭光 刘敏慧 陈 航 毛腾飞 胡立君 吴佳灵 冯文科 周玉堂 李必学 孟安法 翟照鹏 王敏之 王必雄 胡 健 伍志勇 江龙胜 彭汉刚 小高、幼高文科(42人)阮 利 钟智奇 陈旭升 蔡 鑫 胡颖珍 冷桂珍 熊文娟 石水连 夏启权 陈文浩 夏艳霞 杨 明 刘志强 刘淑芬 王军华 周 娟 饶思恩 朱志娟 张谊赤 郭林亚 程

青 查倩倩 伍晓华 方 婷 张艳兰 朱亚丹 崔淑芳 李 花 张书涵 袁 媛 姜银平宋艳霞 江晓霞 武 楠 张慧华 陈平黄 燕 戴 婷 李 莎 吕丽君 谢超群 彭丽君 小高、幼高理科(38人)

黄登峰 吴先哲 周晓琴 陈 丽 柯 洋 杨 智 陈灿平陈金平饶永安 吴 波 刘建雄 潘吕敬 陈水林 蔡春先 李兰花 李至贵 谢丽华 王应喜 张启明 叶奇志 田红丹 洪影萍 吴天骏 程 伟 朱玲珍 居

芳 周亚平李海林 常俊辉 黄 诚 王 涛 黄 铮 吴玉琴 杨 静 徐 琼 桂 芳 兰金选 徐利君

黄梅县:169人

中一文科(62人)

杜春梅 黄丽娟 叶 翠 张新福 王泉江 杨 青 叶 强 李正菊 魏 娟 白 颖 李正华 於 兰 张 清 孟 霞 蔡 勇 万燕华 戴正英 余明梅 吴云霞 段 义 周爱芳 陈九霞 殷 敏 邢林娟 余 加 蔡 震 汪平朱小甲 陶营风 马亚丽 程海军 柳 英 黄凤雏 梅仙珍 石国庆 岳晓霞 洪 鑫 於 婷 黄阿琴 蔡晚梅 田中亚 陈颇丰 李德辉 蔡茂华 刘俊红 文 甜 蒋洪涛 张晓燕 郭翠琴 杨永光 周连花 项盼盼 人才申报人员:

王庆林 吴文娟 万甫荣 罗 瑶 方 园 乐 欢 何小松 刘 成 涂 飞 冯楚平中一理科(68人)

侯从富 王文斌 王自滨 陈超仁 梅水华 陈孟娴 吕小霞 雷霆钧 黄湛江 魏勇刚 龚新明 柳展雄 吴 杰 吴刚龙 王 进 黎 纳 程章平熊洪峰 周海丽 王巧定 胡熙之 李清顺 丁 松 蒋 伟 柳 云 吴 琳 刘金葵 潘 凡 吴帮求 张剑峰 熊 奇 刘 畅 孙美圳 洪 亮 余红玲 廖美斌 刘 芳 柯 方 刘 青 刘 纲 蔡 舜 桂 权

吴红志 刘超群 何 艳 谌小花 胡培华 王世雄 熊志强 王 丰 张志刚 赵圆元 胡柳兵 梅卫民 胡 丽 石水兵 张 菁 缪木生 人才申报人员:

陈孟聪 石树霞 程亚锋 熊华丽 石锦辉 柳 琼 罗俊敏 张玉燕 余锦六 潘 浩 小高、幼高文科((25人)吴 莲 李 鑫 钱九红 罗 响 张陆平吴 欢 胡梅雪 石育贤 龚 静 商 鹏 张建宇 段宇红

张 蔚 朱留兵 张玲玲 刘梅霞 黄慧丽 刘柳琴 李丽萍 梅银娥 王 娟 冯 恒 王小敏 冯 珍 黄 燕

小高、幼高理科(14人)闵求红 汪婵娟 周艳平钱楚楚 黄红萍 颜征安 陈 丹 刘建良 周志军 胡少波 袁勇才 单珍平

李志兵 王奇峰

英山县:46人

中一文科(20人)

涓 舒晓波 陈 丽 彭 慧 沈 洁 段美君 张 榛 余 乐 郑 宇 倪克兰 王小艳 陈平王秀丽 王 猛(雷店中学)沈婵玉 匡小贝 王 猛(红山中学)徐滴穿 谭 旭 刘艳枝 中一理科(16人)

郭庆耀 胡 钻 王 煌 杨志敏 曾 光 杜 朗 郭 意 卫平华 陈小龙 陈 林 张 潍 汪海潮 江桂喜 高 萍 黄 忍 张振宇 小高、幼高文科(6人)李海鹏 戚 志 王雄飞 余晓花 肖永红 胡 青 小高、幼高理科(4人)张新宇 刘秋梅 方巧明 毛 威

罗田县:55人

中一文科(28人)

徐仕齐 何国辉 余 媛 贺 玲 叶秀银 汪 彧 方 婷 陈 咏 肖 莉 金崇文 徐维波 廖海霞 杨月红 朱 旻 祝 柬 李 丹 贺俊丽 方金桃 汪宇红 田桂红 缪 祥 潘正喜 王 亮 秦文翠 胡爱华 何质林 王 波 毛双美 中一理科(17人)

陈铁柱 方 锤 陈玉娟 曾尧锋 黄洪波 刘 辉 张 卫 彭建明

徐 庆 邓小红 冯继红 王 洋 王红胜 周 全 肖 圆 李 坤 卢昌林 小高、幼高文科(5人)丁 丽 胡登峰 徐 媛 刘 维 余 芳 小高、幼高理科(5人)

徐 志 鄂俊英 夏启宏 夏大宪 朱易华

麻城市:173人

中一文科(77人)

傅咏清 胡远鑫 戴申霞 裴海玲 项孟银 陶旺旺 花月秀 王建军 陈小丽 张 娟 王鸿志 卢 亮 李 伟 周晓明 陶月辉 毕 莹 雷绍金 王妙婷 冯 潜 付险峰 项 彦 周玲玲 罗登峰 李海燕 胡佐长 袁继波 程志连 陈 琳 龚利辉 阮树深 黄庆涛 何国良 郑 丽 贺绍妮 夏名英 甘齐群 查 华 曾 艳 王文英 夏碧玉 刘为刚 戴选民 梅 敏 王玉林 李彦华 徐武东 李利珍 陶佳荣 吴黎芳 丁寿清 刘咏峰 汪志锋 杨红旗 刘利和 杨准科 肖胜华 陈进华 陈冬娥 王惠玲 易 辉 魏 洲 余金涛 陈益琴 李光进 汪猛狮 郭宏芳 盛建锋 邹胜英 毛爱华 余艳良 张 林 周立霞 龚 玲

袁长征 肖超辉 彭赛红 范 娅 中一理科(44人)

陈 明 余贤达 李 煜 鲁 伟 熊 枫 龚知栋 官晓艳 陶忠祥 陈建文 袁国燕 陈 兰 占建锋 杨 琳 吴锦宇 朱 霞 毛长盈 邓正贵 鲍卫华 余界文 库凯华 陈 川 姚德苹 余炳良 余红珍 刘 颜 罗学刚 左肇名 王 珍 胡仁安 邹晓玲 田兴旺 汪晓春 李光先 朱 卫 汪建军 汪四新 俞学伦 金 碧 杜华培 朱自文 彭 益 戴利东 顾术波 余东征 小高、幼高文科(29人)董 雯 郑见荣 刘厚凤 尹家书 李 刚 范朝丽 丁爱平冯修书 孙若红 周颂阳 何亚平朱静芳 丁单玲 涂晏学 王建良 林胜峰 郑前进 黄永锋 杨 琴 赵 莉 董红梅 周 芬 占 洁 李 彦 伍桃红 项洪涛 程美玲 梅辉英 姜帅华 小高、幼高理科(23人)

戴友良 冯其智 易登峰 周益霞 蔡中华 郭敬彪 李成柏 李佐潮 罗丽珍 方 玲 何光勇 夏远华 鄢水文 高育生 郑保辉 辛成良 刘波涛

叶 卫 兰家明 李凌红 杨 鹏 袁贵齐 黄响珍

红安县:127人

中一文科(57人)

吴 越 余 翔 董 姣 蔡 轩 张燕红 杨伶俐 王险涛 刘知秋 张 茜 陈丹梅 吴 丹 杨素丽 余爱霞 包美霞 江 涛 方淑娟 张文英 刘向明 方红霞 李小菊 饶春春 张春春 温 薇 韩章英 吴怀珊 张 敏 程小花 来文刚 张 燕 黄双霞 徐 珺 秦旭阳 李 雪 敖 倩 刘芬芬 李七姣 周 鹏 邓 莎 夏 昶 蔡成娣 吴仲娥 刘 琼 袁 蕾 王 丹 方 圆 黄世忠 秦海花 吴 瑕 张英强 王小燕 辛 琴 杜慧敏 杜 桥 邹卫华 杨晓鹏 孟 丽 吴 鹏 中一理科(44人)

李德刚 张丽娜 解红伟 李泽艳 汪德林 裴红兵 胡卫红 王 欢 罗 琳 程文才 熊 昕 李文菲 吴 畏 王 霞 王文勇 金效杰 刘胜强 黄 亮 李 巍 徐金芳 彭 玲 廖 敏 江海涛 卢祖勇 李向红 陈丛玲 彭 勇 王慧芳 吴伶俐 梅 伟 夏文杰 叶 超 汪 梅 尚俊杰 陈宝芳 杜满红 李述盛 孟传书 朱耀生 吴继成 赵承刚 尹达维 胡俊峰 梅红涛 小高、幼高文科(16人)刘慧超 王 钒 徐 晨 卢 琼 刘丽花 陈保荣 吴 刚 方腊荣 夏红燕 刘美娟 汪 玲 杨玲丽 陈燕红 程玉枝 阮小君 卢 娟 小高、幼高理科(10人)

马 欢 王姣莲 戴煌煌 董华波 李彩虹 卢胜群 袁 相 王德明 程东峰 刘

市直:55人

中一文科(32人)

梁龙江 张黎明 彭北海 王 珊 邓静蓉 张志刚 李红英 秦 鹏 张 红 姜建华 孙愿香 袁 威 何 祥 翟 愈 孙 汇 吴 帆 王绪珍 程 坚 陈 凤 黄 松 陈秋彤 邱 皓 覃玲琳 张 婷 赵 琴 杨汇霖 人才申报人员:

胡丹丹 刘丽娜 高 莉 顾秀芳 徐文娟 何晓升 中一理科:(16人)

甘文广 方秋实 王 朋 庄四化 陈晓俊 张辉勇 张 庆 桂亮华 彭 铭 蔡艳生 人才申报人员:

程 文 陈嗣龙 刘 益 黄宝红 吴建军 高红涛 小高、幼高文科(3人)汪红梅 何 柳 龚 媛 小高、幼高理科(2人)马溶嵘 程来魁 讲师:马厚斌 谢尽染

第五篇:3甘肃省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2: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9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民办学校)可参照本评审条件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职称(职务)设: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

第二章 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条件

一、学历、年限要求

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2—

二、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并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具体要求按省职改办《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2_〕2号)文件执行。

四、论文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具体要求按省职改办《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2_〕7号)及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2_〕55号)执行。

五、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须达到我省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六、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城镇中小学教师并要有在薄弱学校任教2年或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

—3— 第二条

业绩条件

申报评审人员,在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10项条件中的3项(其中1至6项必须占2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

一、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有关学术团体组织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单项奖2次。

二、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教育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以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文件为准),获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1次或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2次的定额内人员。

三、本人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省直厅(局)或市(州)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

五、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1部或参加编写的著作或教材中本人撰写字数达到10万字以上(专职教研人员 —4— 及编审人员独著2部)。

六、主持(前2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附课题鉴定书及课题组成员名单)。

七、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中取得名次或获二等奖以上,或获三等奖2人次;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取得前3名或获得二等以上奖2人次。

八、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团队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达8年以上,并且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3次以上。

九、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5年以上;或担任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的各类评审组织的成员2届。

十、在乡镇及以下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或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以上;在乡镇及以下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或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5年以上,现仍然在以上岗位,且工作成绩突出。

第三章 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条件

一、学历、年限要求

—5—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并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具体执行省职改办《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2_〕2号)文件。

四、论文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省级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具体要求按省职改办《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2_〕7号)及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2_〕55号)执行。

五、继续教育要求

—6— 申报评审人员,须达到我省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六、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城镇中小学教师并要有在薄弱学校任教2年或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

第二条

业绩条件

申报评审人员,在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11项条件中的3项(其中1至4项必须占1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一、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有关学术团体组织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单项奖市级1次或县级2次。

二、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教育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以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文件为准),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的定额内人员。

三、获得省直厅(局)或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地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四、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

—7— 主任、团队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达6年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并获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1次,或校级上述奖励3次以上。

五、作为前3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或作为前2名完成市(州)教育局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附课题鉴定书及课题组成员名单)。

六、教学目标明确,教材运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新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授课素质高,本人所带班级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在本市州本学科名列前3名1次, 在本县(市、区)本学科名列前3名累计2次以上(附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

七、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获奖或取得名次;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获得二等以上奖或取得名次或获得三等奖2人次。

八、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专职教研人员及编审人员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九、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1部或参加编写的著作或教材中本人撰写字数达到5万字以上(专职教研人员及编审人员10万字以上)。

—8—

十、在乡镇及以下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或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5年以上;在乡镇及以下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或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0年以上,现仍然在以上岗位,且工作成绩突出。

十一、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考核3次优秀。

第四章 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条件

一、学历、年限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4年以上。

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4年以上。

小学教师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并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具体执行

—9— 省职改办《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2_〕2号)文件。

四、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须达到我省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五、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

(一)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材料、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四)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五)任现职以来,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第五章 二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条件

—10—

一、学历、年限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3年。小学教师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三级教师岗位任职4年以上。

二、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

三、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的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四)任现职以来,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第六章 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条件

一、学历、年限要求

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

二、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

—11—

(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第七章 破格晋升条件

第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论文、考核成绩、继续教育要求以及教学工作经历和工作量要求符合全省统一规定,学历或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申请破格晋升高一级任职资格。

第二条 破格晋升正高级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 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2年以上,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破格评审正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3项条件:

(一)获国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1次,或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二)作为前2名,获省基础教育成果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三)本人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人社 —12— 部门主办的本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第三条 破格晋升高级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2年以上,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可破格评审高级教师。破格评审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

(一)或

(二)中的业绩条件:

(一)作为前5名,获得国家级教育科研一、二等奖1项,或作为前3名,获得国家级教育科研三、四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可直接推荐破格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二)符合以下9项选择条件中的3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1、主持(前2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

2、作为前2名,获得省(部)级教育科研三、四等奖1次,或获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教学教研优秀成果一、二等奖项1次。

3、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1部;参加编写的著作或教材中本人撰写字数达到10万字以上(专职教研人员及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13—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4篇(专职教研人员及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5、教学目标明确,教材运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新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授课素质高,本人所带班级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累计2次以上在本市州本学科名列前3名(附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

6、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含德育先进称号,下同);或获得市州委、政府及省直厅(局)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含以正式文件下发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等)。

7、获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单项奖1次;或获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上述奖项2次。

8、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达6年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且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的班级获得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奖励1次,或获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上述奖项2次。

9、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中 —14— 取得名次或获二奖,或获三奖2人次;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取得前3名或获得二等以上奖2人次。

第四条 破格晋升一级教师条件

达到下列条件中2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一级教师。

一、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有关学术团体组织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单项奖2次。

二、作为前2名,获得省教育厅基础教学教研优秀成果奖1次。

三、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名次或第一、二等奖,或获三等奖2人次;或参加市级比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2人次。

四、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的班级获得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奖励1次,或获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上述奖项2次。

五、获得省直厅(局)或市(州)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获得市(州)直部门,或县委、县政府及地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六、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第八章 其 他

—15— 第一条

同一成果(项目、著作、教材)既通过鉴定又获奖,或同时获得几个级别的奖励,只能就高计算1次,不能重复计算。未明确个人地位、作用的集体成果奖,不能作为个人获奖使用。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由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6—

202_年度省中学教师(黄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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