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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投诉行政处罚制度word模板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84-494583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5-30 01:46:28 来源:网络

二十八、客户投诉行政处罚条例

第一条

凡发生客户投诉案件,经责任归属处以行政处分,给予一个月的转售时间,如果售出,则以甲级售价损失的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至个人或组。未售出时以实际损失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

第二条

客户投诉实际损失金额的责任分摊计算。

由总经理室每月八日前汇总结案,制造部依发生原因归属责任,若系个人过失则全数分摊该责任人,若为两个以上的共同过失(同一部门或跨越部门)则依责任轻重分别判定责任比例,以分摊损失金额。

第三条

处分标准

经判定后的个人责任负担金额。

第四条

客户投诉行政处分判定项目补充说明。

1.因票据错误或附件等资料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2.因财务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3.未依制作规范予以备料、用料遭致客户投诉者。

4.经剔除的不合格产品混入正常品缴库遭致客户投诉者。

5.成品交运超出应收范围未经客户同意遭客户投诉者。

6.擅自减少有关生产资料者。

7.业务人员对于特殊质量要求,未反映给有关部门遭客户投诉者。

8.订单误记遭致客户投诉。

9.交货延迟者。

10.装运错误者。

11.交货单误记者。

12.仓储保管不当者。

13.外观标志不符规格者。

14.检验资料不符者。

15.其他。

以上一经查证属实者,即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公布。

第五条

行政处罚折算

1.警告一次,处罚400元以上。

2.记小过一次,以每基数处罚800元以上。

3.记大过以上者,当月效益奖金全额处罚。

第六条

以上处分原则,执行时由总经理室依照《客户投资损失金额核算基准》初步确定,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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