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
一、店内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
2、与顾客打架、斗殴。
处罚:第一次:罚款五十元。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
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二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扣十元,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旷工罚款五十元,超过2次予以开除。四、员工上班前应将工装,工牌穿戴整齐,并随时保持工装整洁。
(违者罚一元)五、上班时可浅淡化妆,不可浓装艳抹,不得披头散发。
(违者罚两元)
六、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
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不得吃零食(违者罚两元),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五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五元。七、上班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会客。
(违者罚两元)八、卖场上员工尽量讲普通话,九、在卖场内确保正确站姿,,不准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损店面形象的举止.(违者罚两元)
十、员工应对自己负责的区位卫生进行打扫,并保持全天整洁,.每月末大扫除一次
(违者罚二元.)。
十一、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考勤机上签到签退。
1:做全天班的员工早?前签到一次,晚
后签退一次即可。因当天上班时间不能及时赶到而临时请他人暂代一下班的,则本人来后必须先签到,然后代班者方能签退。
2:迟到(早退)超过一分钟开始记迟到(早退)。
3:一个月内忘签到(签退)一次按迟到(早退)五分钟内处理;
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二次每次按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处理;
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当天工资。
4:因已迟到(早退)而有意不签到(签退)则另行处理。
十二、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十三、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1.针扎反应: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2.小跑服务.3.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打招呼.(违者罚二元)
十四、店组长发现部属有违规行为不予以及时纠正和不进行记录的,则与该员工承担相同处罚,超过三次则撤销店组长职务。
员工必须服从店组长管理及安排,否则店组长可上报负责人进行处理,行为严重的可由店组长向负责人建议辞退。十五、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风雨同行.店组长不准随便刁难部属,不准随便呵斥部属。
应该尊重和帮助店内每一位员工。十六、半班员工不得请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组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组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换接班必须及时做好货品交接工作。如本店需要加班,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十七、收银台与仓库除负责人员,他人不得入内.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违者罚五元.)
十八、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责任班次所有导购工资中平均扣除。
月底进行全场大盘,如有责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销售价由全体导购赔偿。仓库失物则由仓库负责人员按正常销售价赔偿。十九、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和月总结.二十、如屡次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二一、辞职:试用工应提前二天.正式员工应提前十五天、店组长需提前一个月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反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履行以下手续方可领回工服保证金(元,收银员
元):
1.归还员工牌;
2.归还所领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装损耗按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满半年扣除
元).二十二、店铺于每天
分准时营业,晚
打烊.二十三、正式员工在本店购物凭指标可享受七折优惠,具体如下:
1.工作时间满1个月有购买一套当季服饰的指标,工作时间满半年以上即拥有一年分四季各购买一套服饰的指标。
2.指标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否则作废并给予相应处罚。使用指标购物时需通知组长,并经负责人同意。当季指标未使用可累积到下一季,但最多累积不超过二套。
3.特价和促销商品不在优惠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