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住院患者权益及生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院部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在给患者用药、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为患者提供其他的诊疗操作之前均应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准确无误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2、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或二种以上)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
3、对患者身份识别采用患者姓名、住院号和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识别,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特别注意在使用患者姓名进行识别时,不可以问患者“你是XXX吗?”,而是要询问患者“请问您叫什么名字?”,让患者回答,然后将患者的回答与手中的信息进行核对。
4、对所有来诊患者均要进行身份识别,相关工作人员有责任依据患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在各种医疗文书、收款依据上准确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
5、无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的患者,接诊医生要求患者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年龄等;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患者要在病历上注明原因,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7、进行有创诊疗前,施术者要亲自与患者(或患者亲属)面对面沟通,并把沟通内容简明扼要记录在病历上。
8、要求各科对无法有效沟通(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新生儿等患者)及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建立使用“腕带”标识,作为住院患者的识别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要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上的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9、“腕带”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由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负责填写。
10、要求所有重症监护室、急诊抢救室、分娩室(新生儿)、所有进入手术室患者以及所有处于昏迷状态的患者均要佩戴“腕带”,以便身份核对识别。
11、“腕带”上填写的患者信息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12、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产房之间的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13、关注重点环节的患者身份识别,细化识别流程。
岳阳市长炼医院
2017-5-18
附一
重点环节的身份识别流程
手术患者识别:采用“腕带”,“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识别。
1、手术前一天由病房主班护士确认患者身份,戴“腕带”,主管医生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2、手术患者核对:依据手术通知书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等。
3、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的确认。
4、麻醉之前:手术医生、麻醉师与手术室巡回护士还必须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的再次的确认。昏迷及神志不清患者: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家属进行查对。
5、手术者切皮前: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提请手术者实行手术“暂停”程序,经由手术者与参与手术的其他/她工作人员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最后的核对确认之后,方可切皮手术。
6、病人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生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7、在手术安全核对表上按要求规范填写,入病案保存。
输血患者身份识别:采用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识别。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病房护士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2、检验科须经二人核对输血申请单和配血血样,同时检查采集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后进行交叉配血。
3、病房护士检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聚。
输血前需两人带病历、交叉配血单到床头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血液透析患者身份识别:对每一位血液透析患者透析治疗前必须进行身份识别,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治疗。
1、长期在我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可留取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采取三种方法识别: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⑵核对患者身份证明;⑶患者家属确认。
2、临时在我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采取两种方法识别: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⑵患者家属确认。
3、透析室工作人员双人核对并签名。
急诊科、病房、产房之间的患者身份识别
1、患者出急诊科进入病房,由急诊科人员、病房值班护士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并双签名与“转科病人交接认定表”中。
2、产妇出产房进入病房,由妇产科双人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并双签名于护理记录中。
3、其它转科病人按“转科病人交接登记本”的要求规范填写。
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手术患者、新生儿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患者的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急诊室实施,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人核对并签名。
门诊患者使用患者姓名识别,患者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作为患者识别的补充信息,当医院管理实施信息化后,使用患者姓名和就诊卡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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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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