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医务室{药品
安全
卫生}管理制度
1、遵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按要求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要有总结。
2、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及营养指导。
3、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健康教育“五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做好师生健康的管理,定期组织学生及教师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及教师体质健康档案。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5、认真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抓好学生的眼保健操。新学年负责教会一年级新生做眼保健操。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
6、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对季节性传染病进行口头通报,墙报宣传防治知识。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适当给予药物治疗,情况严重的,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7、随时处理学生的跌打损伤及小病小痛等,对偶发病、急诊病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
8、医务室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能乱丢乱放杂物及私人物品。室内药品要分类,摆放整齐,床铺要经常清洗消毒。
9、妥善保管医疗器械,按要求做好清洁消毒。
10、抓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评比。抓好各班包干区及公共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
小学医务室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自觉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
2、主动热情担任防疫、防病、防近视、防病从口入工作,对突发性疾病能配合医疗部门积极做好防治工作。
3、做好学校卫生教育工作,协助教导处、办公室、大队部共同搞好卫生检查评比,为净化校园做扎实工作。
4、搞好学生及教师女子菌种及疫苗注射,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对患有传染病的儿童,主动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隔离治疗。
5、协助总务处抓好师生的饮食及医疗事故安全工作。
学校医务室使用制度
1.医务室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常见治疗和保健工作。
2.要建立门诊制度,病例、处方的书写要规范,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力量不够应及时转院。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学校流行。
3.每年要组织入学新生和毕业生各体检一次,体检项目要按体质测试和健康检查两个基本要求进行,不得缺项。凡体检不合格和学生因病休学、退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4.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工作,每学期为学生安排1—2次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普及防病知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
5.每2年组织一次对教职工的全面体格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体检结果进行归类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报告,包括全局性保健措施。
6.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防疫、食品营养卫生、体育卫生及妇幼保健进行指导,监督。
7.知道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
8.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购置,要事先提出计划,经批准后到指定供药部门采购。药物到货后,必须验收库存,属资产的医疗器械同时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9.药品要由专人管理,防止霉变和过期失效,对剧毒药品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10.加强节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学校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相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努力提高
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医务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
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离保值期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三、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
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四、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五、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
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六、经常检查医务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
立即报告后勤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七、医务室使用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八、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九、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十、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学校传染病预防制度
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查,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保健室,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保健室、学校领导、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体卫科、市卫生局。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就疹,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当有疫情发生时,易感人群、密切接触者可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接种。
小学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人员与培训
1、卫生室保健老师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并要通过药检部门的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二、采购与验收
1、学校卫生室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及药品经营商店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应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验收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陈列与储存
1、药品应有专橱存放,药橱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3、药品应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药品不得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标示明显,定期上报药检局集中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药品使用
1、学校卫生室只能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应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应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使用,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发放药品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病因、药品名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