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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气象局廉政谈话制度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84-709802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9-23 06:03:38 来源:网络

突泉县气象局廉政谈话制度

主要目的规范突泉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谈话工作,促进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大部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度和党纪、政纪,切实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适用范围

适用于突泉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谈话工作。

主要职责

3.1纪检书记提出谈话对象、草拟谈话提纲、参加谈话并做好记录、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3.2.主要负责人确定谈话对象、审定谈话提纲并实施谈话。

操作过程

纪检书记根据掌握的情况或局领导要求,为主要负责人列出应谈话对象名单和谈话时间安排,并及时对照其检查谈话任务完成情况,提醒主要负责人及时完成谈话任务。

4.1

提出谈话对象

纪检书记根据掌握的情况或局领导要求和事先确定的谈话对象名单及谈话时间安排,提出本次谈话的对象和具体时间。

4.2

确定谈话对象

主要负责人根据纪检书记提出的建议,确定本次谈话的对象及时间安排。

4.3

草拟谈话提纲

纪检书记应通过适当途径,深入了解下一级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成效和发展趋势等情况,研究产生的原因和对策,列出详细的谈话提纲。提纲要恰当肯定工作成绩,要全面、准确、具体地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要求,要用词准确。

4.4

审定谈话提纲

主要负责人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确定谈话提纲。

4.5

实施谈话

4.5.1纪检书记将谈话时间、地点提前通知谈话对象。

4.5.2

主要负责人、纪检书记按确定的时间、地点与谈话对象开展谈话。

4.5.3谈话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被谈话人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气象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本局决策部署的情况。

(2)被谈话人所在单位及其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被谈话人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的情况,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被谈话人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5)对被谈话人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

(6)其他需要向被谈话人提醒的问题。

(7)被谈话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5.4谈话应注意的事项:

(1)谈话人要以对组织、事业、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与人为善的态度进行同志式的交谈。

(2)要恰当肯定工作成绩,全面、准确、具体地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用词要恰当。

(3)对需要提请被谈话人及其所在单位注意的问题,应明确指出。

(4)对涉及所在单位和个人的重要、敏感问题,不要随意表态。

(5)对认识不一致的问题,通过充分沟通情况、依法依纪和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交换意见,努力形成共识。

(6)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

(7)谈话要有记录,将谈话情况及时整理,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

4.6

材料归档

纪检书记将谈话提纲、谈话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

记录与归档

(1)谈话提纲

(2)谈话记录

督办

纪检书记负责填写《突泉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与下一级单位主要领导谈话风险防控执行单》。

监督

兴安盟气象局纪检组通过向纪检(监察)员了解情况、检查谈话记录等途径,督促突泉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及时完成谈话任务。对突泉县气象局要负责人与下一级单位主要领导谈话风险防控执行单的及时如实填写情况进行抽查;对其他有关情况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填入突泉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与下一级单位主要领导谈话风险防控执行单抽查情况栏。

附件:支撑文件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发﹝2003﹞17号)

2.《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

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0﹞3号)

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1﹞19号)

5.《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负责人同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纪厅﹝2003﹞25号)

6.《关于气象部门建立纪检组(纪委)谈话制度的意见(试行)》(中气党发﹝200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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