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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84-624964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8-09 00:33: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研发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研发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一、基本方法

为了提高质量和效率,对团队成员的效率、质量、贡献、考勤等四个方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量化后与绩效工资、升职、加薪等挂钩。

团队成员每人每月100分的基本分数,通过考核加分、减分合计后,得分低于80分将按如下公式扣减绩效工资:

实发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分数/100)*劳动合同绩效工资

二、质量考核

主要包括缺陷、代码审查两个方面。

2.1、缺陷

缺陷指产品设计、编码阶段,因为需求理解错误、代码编写错误等导致软件系统不符合预期。目前只考核从研发人员到测试人员阶段的缺陷。

2.2、缺陷的等级

缺陷分为严重、主要、次要、轻微四个等级。

严重等级:最直接的表现是主要流程不能执行完成,凡是引起主流程不能执行完成的缺陷,都归为严重缺陷。

主要等级:功能没有完成;非主流程相关功能没有按预期执行;执行的结果不争取;SQL注入漏洞等。

次要等级:功能没有完全实现但不影响使用;边界数值错误;执行时长超过需求定义;重要位置的文字错误等。

轻微等级:文字错误;界面格式等不规范;操作无反馈;图片变形等。

关于缺陷等级的定义,以上只是给出示例,具体情况无法穷举,在实践中由测试人员进一步整理和完善。对于有异议的缺陷评定,有团队全体成员商议重新定义。

2.3、缺陷等级扣分

等级

每月免责数

每个缺陷分数

严重

主要

次要

轻微

当缺陷在测试迭代的过程中没有得到修正,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扣分:

缺陷分数*迭代次数

2.4、组织代码审查

代码审查是提高代码质量、提高团队协作水平的有效方法,对组织代码审查的团队成员每次加5分,参加成员加1分。

三、效率考核

效率考核包含工期考核和加班考核

3.1、工期考核

效率考核是考察团队成员在计划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的情况,分为延期完成、按时完成、提前完成三种情况。

对于效率考核,作出合理的工作分解、人员安排、进度计划非常重要,临时的开发组长需要组织评估、分解、计划制定,并保证每个成员都确认计划。

结果

分数

延期

-(1+延期时长占工期比例)*预估工时*0.5,延期时长占比小于10%免责

按时

+预估工时*0.1

提前

+(1+提前时长占工期比例)*预估工时*0.6

对于责任不明确的奖励或惩罚在开发小组内部如何分配,由开发小组自行决定。

3.2、加班考核

加班分为两种,正常加班和延期加班两种。

正常加班:项目紧急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需要加班才能达成预期。

延期加班:项目按照计划进行无意外情况下,因效率问题导致的加班。

对于正常加班,正常调休,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绩效奖励:有效工时*0.5。

对于延期加班,无绩效奖励及调休。

四、贡献

结果

分数

组织技术分享会

+5

技术攻关成功

根据实际情况评审

成功引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方法/工具

根据实际情况评审

五、考勤

分类

分数

迟到、早退

全勤

+5

周报

-2分/次

第二篇: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促进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

1、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对目标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第三条 绩效考核的组织原则

1、“集体讨论、主管执行”,即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要经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第四条 制定目标的程序

1、组建评审委员会,其成员必须有项目经理、技术副总、财务经理、公司主管领导参

加,技术副总为组长;研发人员尽可能全部参加;

2、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具体的绩效目标,报请总经理批准执

行;

3、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项目经理与设计研发人员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正式执

行;

4、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研发部门送财务部备案,同时也供财务部门主管监督执行。

第五条 绩效评估的程序

1、由评审委员会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评审委员会组长主持评估会议;研发人员不

必全部参加;

2、逐个将研发人员实际完成的情况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

评估,形成评估结论;评估结论要求清晰、明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差距;

3、评估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评估结论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研发部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4、绩效评估结论报请总经理批准;

5、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与批准的次日发布;

6、评估周期:每周一次。

第六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

1、由评审委员会承担绩效考核工作,并由评审委员会组长主持考核会议;研发人员尽

可能回避;

2、逐个将研发人员的月度评估结果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

评估,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的形式为奖励、惩罚、表扬、批评的一种或几种;

3、考核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研发部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4、绩效老板结果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5、经批准的绩效考核结果,研发部门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执行,并送财务部门一份

存档;

6、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第七条 绩效面谈精怪辅导

1、由项目经理负责与研发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精怪辅导;

2、面谈与辅导的时机:评估结束、考核实施前后或项目经理认为恰当的时候;

3、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第八条 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起草,解释权归财务部门;

2、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第九条 财务部对每一个立项项目的情况进行存档备案,作为成员晋升,加薪的依据。

北京海蓝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9月19日

第三篇: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完善院士工作站技术研发的管理机制,提高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绩效,确保研发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执行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平的原则,以业绩结果为导向,以绩效改进为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院士工作站研发人员考核工作。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

1、目标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并进行绩效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

4、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要经考评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具体的面

谈、辅导由直属上级负责一对一进行。

5、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未获得批准钱,不得泄露任何有关信息;

结果获得批准后,不得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拟定院士工作站考核制度,报院士工作站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对考核工作进行整体把控、跟踪和监督;记录和保管员工考核资料。

第五条院士工作站内领导

对院士工作站内研发人员考核制度进行讨论和决策;负责对直接下属进行考核;对分管部门内的所有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调整;协调、处理分管部门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过程中的问题。

第六条院士工作站项目负责人

对院士工作站考核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行建议;负责下属员工的考核;协调、处理院士工作站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过程中的问题。

第七条站内员工

认真执行站内的考核制度,通过相关流程及方式反馈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第八条个人半、考核对象

院士工作站规定站内研发人员个人半、考核对象为下列人员以外的所有的员工。

1、新入职员工。

2、在站内全年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

3、因其他特殊原因经院士工作站批准可不参加考核的员工。

第九条考核目标制定的原则

1、导向原则,依据公司总体的目标和院士工作站的目标层层分解,设立个

人目标。

2、SMART原则,即目标要具体(specific)、可衡量性(measurable)、可达到(attainable)、相关性(relevant)、有时间限定(time-based)。

第三章 考核细则

第十条考核时间

1、工作站定期对员工工作进行的考核为:月度考核、半年考核、考核。

2、月度考核为业绩考核,主要考核员工每月(自然月)工作业绩,于每月的5日前结束

3、半年考核为半年人员360综合考核。半人员360综合考核包括员工

个人素质、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于每年的7月份进

行,在每年7月底前结束。

4、考核是对于员工全年工作业绩与员工个人素质、能力的综合考核,于每年一月进行,在每年一月底前结束。

5、除上述定期考核外,工作站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专

项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

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业绩,以事情的完成结果为主,内容主要分为关键绩

效指标考核和任务考核。

2、半考核和全年考核是对人员进行360度综合考核,考核员工的基本

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四个方向。

3、各部门具体负责下属人员的考核指标与考核任务的制定和修改。

4、员工的考核内容由直接上级和员工充分沟通后由部门主管或经理拟定,报院士工作站分管领导审定。

5、所有员工的考核内容由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员工的详细考核内容见《岗

位人员考核表》。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

1、月度考核

对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通过量化考核方式进行,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月度考核系数,达到岗位绩效要求为1,低于岗位绩效要求为1以下,高于岗位绩效标准高于1。当出现重大事故,给部门或工作站绩效造成重大过错或损失时,绩效系数可为0。

由于各部门管理者的主观判断标准松紧不同,员工当月的最终绩效考核系数为部门主管考核系数进行修正后的考核系数,人员月度最终绩效考核系数=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基数。月度绩效工资见员工薪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人员月度最终绩效考核系数为工作站最终认定的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系数,用于人员360度综合考核及其他相关人员管理工作中。

2、半考核

半考核采用360度综合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根据考核前的360度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3、考核

1.全年考核采用360度综合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根据考核前的360度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2.360度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的关系

3.如本工作站出现经营亏损,则当可不发年终奖;

4.公司根据每年的工作站申报项目的业绩情况确定年终奖发放总额,人员的年终奖系数与本人的360度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位

于前列的,将获得更高年终奖系数和优先获得权。

第十三条 考核奖惩

1、员工月度最终绩效考核系数与员工月度实际绩效工资挂钩。具体核算方

式参见员工薪酬制度。

2、半360度考核结果与半年工资升级、职位晋升等挂钩,全年360度

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工资升级、职位晋升等挂钩。具体内容参见员工晋升制度。

第十四条 考核实施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考核通知,说明具体考核进度安排。

2、工作站分管领导根据下属部门的工作,对下属部门主管或经理进行考核。

3、部门主管或经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结果,对下属员工进行考核。

4、员工考核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调整。

5、人力资源部门对院士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调整意

见和建议,提交院士工作站领导讨论和调整。

6、由直接上级将院士工作站确认的考核结果告知考核对象,听取员工对考

核的意见,进行及时的绩效面谈和沟通。

7、成绩存档。考核结束后,考核表由员工、部门主管或经理、人力资源部

门各留存一份。如考核工作在软件系统上运行,人员考核表在系统中进行存档。人力资源部门将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中,作为员工调薪、晋级、奖惩、培训的依据。

第四章 考核责任

执行院士工作站考核制度是工作站所有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如无故不按制度实施考核,或违背考核原则应视为失职,院士工作站可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分。同时,对于考核工作做得优秀的管理人员,公司酌情予以奖励。

第五章 保密

所有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的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公开,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及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否则按严重违反院士工作规章制度处理。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由院士工作站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股份有限公司

院士工作站

2010.08.08

第四篇:教科室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教科室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重要科室,是教师专业化成长与教学科研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因此,教科室成员应在主任领导下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一)负责教科室的日常管理,协调安排教科室的各项工作,负责迎接上级检查及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二)协助教科室主任处理部分文书工作,修订完善教科室常规制度,并负责教科研制度的组织实施和补充完善。

(三)负责教学研讨活动及业务会的组织实施,协助开展教科研专题教育及竞赛活动。

(四)负责本处室上级来文的分工处理、反馈督导,无课时按时值班并接听电话,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主管领导。

(五)负责安排各级各类公开课、研讨课、示范课的讲课安排,督促相关讲课资料收集归档。

(六)负责教学照片的拍摄、归档,及时报道教学中的重要事宜,适时更换校园橱窗中的教科研专栏。

二、考核办法

采取民主评议加处室考核的办法进行评价,民主评议100分,由处室成员公开评议考核得分;处室考核100分

1、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高,敬业爱岗,恪守职业道德。因个人疏忽,造成工作失职,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30分)

2、诚实守信,勇以担当,相互支持,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热情接待来访人员。(20分)

3、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践行工作职责。学期末未完成工作职责的每项扣2分。(20分)

4、积极协助主任工作,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不得因为工作中意见分歧而推诿扯皮,无事生非。出现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分。(15分)

5、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办公用品和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卫生用品无杂物。出现卫生脏乱差的,每次扣0.5分。(15分)

第五篇:2013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改进和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建立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公务员履职尽责、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应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注重实绩、全面客观的原则;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个性考核与共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

生态新区所有行政编制人员。

三、考核指标体系

(一)考评内容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个性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和民主评议三个方面。

1.个性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初布置的重点工作和部门“三定方案”的主要工作职能,确定本部门公务员个人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

2.共性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敬业精神、廉洁自律、思想品德和依法行政等方面。

3.民主评议:各部门开展年终考核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窗口岗位服务对象,对公务员的满意度进行评议。

(二)赋分标准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分值为100分。

1.个性工作目标为60分。要制定不少于5项有量化指标的个性工作目标,并按照工作目标的重要性、工作量的多少,分别赋予相应分值。

2.共性工作目标为10分。其中:敬业精神占3分,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等方面;廉洁自律占3分,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行政行为、行政成本等方面;思想品德占3分,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依法行政占1分。

3.民主评议为30分。对窗口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内部民主测评占20分(其中:部门班子成员占50%),服务对象评议占10分;对非窗口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内部民主测评占30分(其中:班子成员占50%)。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重点突出平时考核。

(二)考核程序

1.制定考核指标。每年在4月30日前,各部门(单位)根据“三定方案”职能和本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确定本部门(单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内设机构职能和公务员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量化到各科(室)及每一名公务员,公务员本人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见附件1),直接领导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指标、内容和权重进行审核,报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部门(单位)进行备案,同时将电子版报公务员主管部门,作为公务员平时和考核的依据。

2.平时考核。每季度和每半年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公务员要对绩效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我检查,撰写自查报告,报部门(单位)考核委员会,及时掌握工作完成进度,在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考核委员会对公务员上报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评估认定及汇总,分析指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年终考核。每年的12月1日开始,翌年1月中旬结束。公务员本人进行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3),并向直接领导提供有关工作实绩和效果等方面的基础材料。由部门(单位)考核委员会组织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主要采取“听、查、评”等形式进行。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听,听取简要汇报。主要听取考核对象任务完成情况、主要

做法、实际效果以及比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等,没有完成或延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查,查阅文件资料。主要查阅完成每项指标的工作计划、部署文件、过程记录、检查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工作总结等能够反映工作业绩和成果的资料。

评,进行民主评议。由本部门(单位)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意见卡或电话咨询(建立服务对象信息库)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内部工作人员和有代表性的窗口服务对象,对被考核公务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效果等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

(三)加分减分

1.加分。

(1)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的加3分,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5分、2分、1.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局表彰的,加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2)通报表彰加分。受到国家、省、市级政府通报表彰的,分别加4分、2.5分、1.5分;系统通报表彰的,分别加2.5分、2分、1分。

(3)创新工作加分。创新工作贵在“新”,重在“创”。在业务工作和机关管理中,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突破性,有独创性,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每增加一项加0.5分,加分最高不

超过1分。

以上加分分值计入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总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2.减分。

(1)未开展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上报的绩效考核指标有所保留或遗漏的;未按时上报自我评估总结的。以上每项减0.5分。上报的奖励加分项目弄虚作假的,减2分。减分分值从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

(2)通报批评减分。受到国家、省、市级通报批评的,分别减3分、2分、1分。

(3)考核委员会考核减分标准。

①工作目标超时限完成的,按该项目基本分的10%减分。②定量指标每少完成百分比例,扣该项目相应比例分值。③未完成工作目标,且没有充分理由的,按该项目标赋分的100%减分;需调整的指标,没有申请调整的,又未完成的,按该项目赋分的100%减分。

以上减分分值应从绩效考核单项指标分值中扣除。

(四)确定等次

本部门(单位)将公务员的个性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民主评议得分和加减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最后考核结果,按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填入《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2)。根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情况和个人总结,由公务员的主管领导写出评语,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考核登记表》(附件3)。考核委员会根据本部门(单位)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依据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优秀、良好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部门上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至四档的,其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按参加考核人数的20%、18%、16%、15%进行核定;良好比例要在优秀比例基础上,按35%、30%、20%、15%进行核定。

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次:优秀、良好、称职、基本职称、不称职。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具备确定优秀和良好等次的条件。70分以上(含70分)具备确定称职等次的条件;70分至60分(含6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60分以下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生态新区领导班子集体,根据提出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达到给予行政记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对拟确定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在本部门(单位)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结果反馈

将确定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及考核得分分值,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登记表,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如对考核等次或评价意见不满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六)结果备案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将《记三等功、嘉奖和岗位绩效考核奖人员备案名册》(附件7)、《考核备案统计表》(附件8)、《基本称职及以下考核等次情况说明》(附件9),按管理权限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在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兑现考核结果。各部门(单位)应将《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工勤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6)和《奖励审批表》及时存入被考核人员档案。

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要于翌年2月末前将本地的《考核结果备案统计表》(附件10),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备案。

(七)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各部门平时考核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对于不开展平时考核或在考核中发生暗箱操作等情况的,视情节核减该部门优秀等次比例。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经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兑现和使用:

(一)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岗位、工资,确定考核奖金、公务员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具备任上一级领导职务条件的,可提前一年参加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竞争;

科以下(含科级)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可提前一年晋升非领导职务;

享受考核奖金。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调整其工作岗位; 不享受考核奖金。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不享受考核奖金;

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二)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行政奖励和培训的条件。

按照本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公务员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和800元奖金,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和1500元奖金;公务员考核确定为良好等次的,给予绩效考核奖,颁发奖励证书和500元奖金。良好以上等次可优先作为行政奖励对象进行推荐。支援新疆和西藏建设人员在援疆和援藏单位表现良好的,可直接确定为良好以上等次,给予相应奖励,不占单位评优比例。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由本部门(单位)对其进行离岗集中培训。

六、相关事宜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转正)和定级的依据。

(二)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转任或调入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或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四)单位派出学习、培训(进修)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进修)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进修)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进修)单位提供。

(五)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六)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不定等次。

(七)公务员在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八)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十)在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对逾期不参加考核的部门(单位),视为放弃考核,单位所有人员按考核不称职对待。

(十二)对不参加考核、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人员,财政局统发办要在翌年3月份的工资里,将已发放的年终奖金扣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部门(单位)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

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体公务员积极参加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考真、评实,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科学制定指标。要按照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和权重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形成工作饱满、难易相宜、有针对性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保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发挥评价主体作用。公务员的直接领导要认真履行考核评价的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给予所负责管理的公务员公平公正的评价,杜绝打人情分、照顾分,确保公务员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务员考核管理职责,落实各项考核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兑现和使用考核结果,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的导向作用。

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研发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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