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制定原则
第二条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第四条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第五条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六条
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第七条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
组长:总经理
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部门经理
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职责:
1.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章
制定依据
第十条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第十一条
岗位职级划分
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经理;二层级(B):高管级;
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副理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职级岗位对应表
序号
职级
对应岗位
A
总经理
B
各分管副总、总监
C
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
D
各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
E
总公司及各子公司承担部门内某一模块的经理助理、主管、专员
F
总公司及各子公司承担某一具体工作事项的执行者
2.A、B、C岗位层级分别为九级差(-、二、……九,D、E岗位层级分为六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职级薪级表》。
第五章
薪酬组成第十二条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包含学历、职称、工龄四部分组成)。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2.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
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4.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假、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5.各类补贴:
a.特殊津贴:是指公司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b.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第六章
试用期薪酬
第十三条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第十四条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第十五条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第七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第八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七条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1.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2.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十八条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十九条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20.83
第二十条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1.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3.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4.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5.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6.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章
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
按章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二章
非本市户籍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也可按本市员工同等标准缴纳。
第十章
附件
附件1:职等与薪等对应表
薪等
职等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A
★
★
B
★
★
C
★
★
★
D
★
★
★
E
★
★
★
F
★
★
★
附件2:薪酬等表
薪等
薪级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A
3500
3700
3900
4100
4300
4500
4700
4900
5000
B
2800
2900
3000
3100
3200
3000
3400
3500
3600
C
2200
2300
2400
2500
2600
2700
2800
2900
3000
D
1800
1900
2000
2100
2200
2300
2400
2500
2600
E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2000
F
90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800
表四.初始薪酬等级
学历(学位)
初始薪酬等级
大专以下
F等1级
大专
高级职称
F等9级
中级职称
F等8级
初级职称
F等5级
本科
高级职称
E等9级
中级职称
E等8级
初级职称
E等5级
研究生班及双学士
高级职称
D等9级
中级职称
D等8级
初级职称
D等5级
硕士
高级职称
D等1级
中级职称
E等9级
初级职称
E等8级
博士
高级职称
C等9级
中级职称
C等8及
初级职称
C等5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