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食堂管理,确保本单位工作有序
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一证一书(健康证和食堂卫生安全责任书)上岗,每年签订一份责任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我单位可以单方便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关好工作间的门,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确保饮食安全。
第四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请假、换班,均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无故耽误做饭时间,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环境和机械卫生,食品和炊具卫生及个人卫生。
1、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4、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5、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6、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7、厨房卫生必须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8、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搞好四防工作,严禁上班时间吸烟。
第六条
食堂保管员要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同时也要严格审批手续。
第七条
严把食品采购关。单位生鲜食品均由协议供应商提供,并由该供应商送货上门,食品入库时,要登记货物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限,逐项验收、签名。
如需我单位食堂采购员自行采购的,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应有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食品质量。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食堂。
第八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规定或失职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把食物和餐具带出食堂,自买的菜品不得带入食堂,不得把单位的食品当作自己的物品随便请客。
第十条
食堂工作人员对用餐人员服务时要讲文明,一视同仁,不得发生争吵,食堂工作人员之间要和睦相处,讲究团结,服从安排。
第十一条
食堂应按时开饭,不得提前开饭时间也不得无故延迟开饭时间。
第十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相关规定,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视情节严重程序给予处罚,经批评教育后仍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请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