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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84-648426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8-21 13:02:44 来源:网络

幼儿园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的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保健室***老师,为幼儿园疫情联防联控及应急处置报告员,幼儿园其他教职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班级症状。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三天内有多名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且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疑似。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症状。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群体不适。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同时向环翠区教育与体育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教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排查。晨检时教师要对班级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级出勤。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幼儿园

2020年**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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