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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实施方案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85-548083 公司文案 发布时间: 2023-06-28 12:54:47 来源:网络

XX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工作,提高整合重组后平台公司市场化发展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年底,将我县现有平台公司整合为一个新的20亿元级以上的融资平台公司,即XX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此推动县级资产优化重组和政府性债务化解,全面提高融资平台整体资产规模、融资规模和市场化运营管理水平,使其逐步成为政府谋划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托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工作思路

(一)摸清底数,整合资源

全面摸清全县经营性资产价值,以资产整合重组为核心,以市场化运作为方向,采取资产注入、股权划转等方式,将现有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为权属清晰、经营自主、自负盈亏的综合性、市场化国有或国有控股平合公司。

(二)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把握扩投资与防风险、扩规模与优结构的关系,在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过程中,同步推动政府性债务化解。剥离、分解融资平合公司已形成的政府性存量债务,确保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后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机制,实体发展

融资平台整合重组后,形成以规范决策、提高效率、保值增值、增强活力、承担责任为重点,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实现行政职能与融资经营职能分离,从体制机制上依法确立企业主体。

三、整合方案

按照《XX市市县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整合重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整合重组方案,具体如下:以XX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X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股权入股,两家整合为一家平台公司,保留XX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原名称。

四、业务布局

新整合后的XX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承接政府委托实施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土地开发、产业园区开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要业务方向。新的融资平台公司要紧紧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引领、国有资产保值、企业金融担保”的功能定位,坚持“向市场盈利、替政府办事”的宗旨,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布局和项目谋划,确保高效运营持续盈利。

五、实施内容及步骤

(一)全面清查融资平台资产、收益和负债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县级现有融资平台公司有效净资产、经营性业务、项目收益和负债等情况全面清查并进行综合评估。明确资产负债现状,增强资产配置效率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同时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界定,明晰债务性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二)制定拟转型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

拟转型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对本公司人、财、物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资产、负债、股权投资、营业收入、主辅业、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等情况),从行业竞争、市场环境、政策环境、自身资源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化转型工作方案,提升平台专业化能力,并提交县政府审定。

责任单位: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国开证券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积极开展资产清理注入和政府公益性资产规范管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系统内资产开展清查,对收储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和国有未利用地、宾馆酒店、扶贫开发形成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公租房、廉租房、未出售的移民搬迁安置点配建商品房(含车库)、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市政配套设施、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股权、棚改在建项目、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管网、停车位、水库、国有林场及砂石矿产资源(具体以相关政策要求及后期摸底调查结果为准)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上报。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党政机关及享受财政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办公楼以及无经营性收入的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城市路灯等不得作为资本注入的公益性资产进行剥离。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级各相关行业部门、县各融资平台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新成立的县级融资平台公司不在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更不能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有关部门要加快剥离融资平台公司存量政府性债务和公益资产。要按照既定的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债务风险化解责任,统筹运用多种财政和金融手段,有效压减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对暂时难以偿还的融资平台到期存量政府性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可以在与金融机构协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展期、续贷债务重组、债务置换等方式,拉长债务期限,降低利息成本,缓释短期偿债压力。要科学合理安排债务缓释期限,避免将风险简单后移。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五)加大业务布局确保良性运营

整合升级是基础,后期高效运营才是最终目的。平台整合升级后政府可以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允许新的融资平台公司收购房建、水利、交通等方面的建筑公司,依托我县市政工程、公益项目、水利交通等项目,使其迅速做大业绩,尽快提升资质等级,参与建筑市场竞争;可以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合作投资等方式,创造优势条件开展招商引资;可以深层次介入到园区建设,通过建设园区基础设施、租赁厂房等模式在推进园区升级的同时也实现平台获利;可以建立产业基金,整合各级资金,带领有机产业向纵深发展发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担任,成员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文旅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审计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同时将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开证券陕西分公司作为成员单位纳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政府主导,发改、财政牵头,外部金融机构辅导,多部门支持的融资平台公司整合重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资产、资质、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配置,及时解决整合重组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推进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按照“先易后难、先虚后实、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制定各自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具体工作方案,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其中:发改局主要负责全市平台资产整合重组工作的总协调、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级资产“市带县”模式的纵向整合;财政局负责政府债务化解,融资平合整合重组及市场化转型发展,横向整合相关工作,以及国家财经政策培训,配合开展县级融资平台资产清查等工作;XX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次整合升级具体工作;金融办负责金融业务政策培训、融资资源导入、融资环境优化等;组织部、人社局协助两家平台公司搭建组织框架;自然资源局、经贸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局、林业局、文旅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分别摸底排查本行业本单位国有资产和公益类资产;人行XX县支行负责完善现有银企对接机制,按市场化原则加大对融资平台融资支持力度;审计局负责做好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账务审计;司法局在融资平台整合重组全程,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金控大悦公司在整合过程中,提供全程辅导咨询。

(三)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督促检查

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和偿债责任,严格规范处置资产,做好隐性债务化解,确保平台公司转型过程中国有资产不流失,坚决防止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偿债危机和舆情事件。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上年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XX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任务分解一览表

附件:

XX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任务分解一览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制定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实施方案

成立XX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

发改局

财政局

金融办

城投公司

2021年4月底

全面清查融资平台资产、收益和负债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县级现有融资平台公司有效净资产、经营性业务、项目收益和负债等情况全面清查。

财政局

县城投公司

2021年6月底

明确资产负债现状,增强资产配置效率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同时,按照隐性债务统计口径对县级政府隐性债务情况进行界定,明晰债务性质。

财政局

县金融办

县城投公司

2021年9月底

制定拟转型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

两家拟转型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对本公司人、财、物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资产、负债、股权投资、营业收入、主辅业、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等情况)

县城投公司

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发改局

财政局

县扶贫开发公司

2021年9月底

从行业竞争、市场环境、政策环境、自身资源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化转型工作方案,提交县政府审定

县城投公司

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发改局

财政局

县扶贫开发公司

2021年12月底

XX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任务分解一览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规范政府公益性资产管

对所整合资产中的公益性资产进行划定,确保不以资本形式注入新的两个融资平台公司。

财政局

县级各相关行业部门、城投公司、扶贫开发公司、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底

对已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资产,必须进行清理并对可确认资产限期1年内从融资平台公司剥离

财政局

城投公司、扶贫开发公司、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底

剥离融资平台原承担的政府性债务

制定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县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原有协议合理确定债务性质并分类进行处置,加快剥离融资平台公司存量政府性债务。

财政局

城投公司、扶贫开发公司、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办

2022年12月底

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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