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水电费资金申请单
申请时间:
****年**月**日
请款单位:
合同号:
款项用途:
费
所属时期:
支付方单位名称:
小区或项目名称:
民用:
商业用:
施工用:
总金额:
收款情况:
请款金额(大写):
小写:
元
带票据情况
特殊情况说明:
票据张数:
相关原始资料:
请款单位负责人:
请款经办人:
房产开发集团分管领导意见:
房产开发集团总经理意见:
房产开发集团董事长意见:
请款单位财务负责人:
财务主办人:
财务部负责人意见:
集团公司财务总监
或副总监意见:
集团公司总裁
或总经理意见:
备注
1、请款经办人申请资金时,必须携带发票或相关原始资料,方可申请用款。
2、请款单位负责人必须根据上月资金预计单的资金项目方可审批资金申请单。
3、对特殊情况领用现款或银行支票,必须在5-7天内携带发票及相关原始资料在财务部门报销清帐
4、凡超过规定的期限未能及时清帐,财务部门立即发出清帐通知单,并限期3天内清帐。
5、如不按上述规定清帐单位或员工集团领导及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签发资金申请单用款意见。
6、此表一周内有效,超出期限需重新填写申请表,此单据对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