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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85-269310 公司文案 发布时间: 2023-03-31 20:06: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必须注重对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等各方面的考核,确立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实施目标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权责明确,赏罚分明的管理办法。明确划分各岗位的质量职责和责任,从施工的各个环节控制质量,规范质量行为,做到施工质量的有序可控,有章可循。制定工程创优规划,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具体实施如下:

一、现场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指定“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制;负责与甲方的沟通协调,与水电,消防及各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施工人员调配、成本控制、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资金控制(工人工资及进度款),以年底绩效作为奖励与处罚:(成本范围之内,百分之五十作为奖励;成本范围之外,百分之百作为处罚)

2)施工现场指定“工程师”技术负责制;负责对业主提出的技术方案全面解决、现场安装施工人员的技术指导、现场技术调试;(以业主提出的安装调试完成时间为节点.3)施工现场指定“资料员”资料负责制;负责项目所有资料的整理,包括:开工竣工资料、材料报验资料、进度款资料、验收资料、报税资料

4)施工现场必须指定1位代班人员、2-4位技术施工人员(能及时处理现场情况,了解施工质量与进度)

(1)指定现场代班人员必须驻守工地现场,负责调配技术人员一线施工.(2)指定技术施工人员必须轮值1-2位驻守工地现场,负责带领施工人员一线施工.(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指定给技术施工人员,不得随竟搭配,(4)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完成的工序都必须由现场技术施工人员拍好照,做好记录;比如:户内对讲盒,配完管线后必须在边上标好那一栋,那一户,那个班组施工(班组编号),然后拍下照片,上传给代班保存留底,代班再一个星期集中上传给资料员(施工完成一星期内无上传资料或漏上传资料,(5)代班人员必须保管及控制材料用量,与项目经理协商采购后的材料数量,必须满足施工使用要求,以固定数量为单位:不允许超过百分之五,如照过由代班自费购买(扣当月施工费).二、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中标后的准备工作

项目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代班人员对投标书及项目图纸做全面的深入了解,把重点、难点、错误点,项目中有无漏项,缺项全部集中做好记录,待与甲方图纸会审时能准确无误的提出来。

2)施工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进场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代班人员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全盘了解;预埋的线路、管路是否到位、有无漏埋,是否通畅。对现场情况做详细的记录,落实到户,落实到点(比较容易漏埋的位置:五方通话管路、煤气报警管路、户内紧急按钮管路)

(2)施工进场前:由代班人员与技术施工人员对项目施工现场预埋管路进行全面疏通,留好疏通引线,得出预埋疏通数据,(不通与漏埋的数量在百分之五范围内,由我方自行疏通补埋,如在百分之五以上,则将数据交给甲方,由甲方安排预埋单位疏通补埋,或扣除预埋单位费用补给我方施工人员)

(3)将预埋记录第一时间(二星期内)交给甲方,做到提前预防(减少我方施工单位人力、材料方面的损失);

(4)如代班人员与施工技术人员想减少人工支出,不愿意做前期疏通管路工作或做出的预埋管路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期穿线出现大面积管路不通,而甲方及预埋单位消极处理,此损失由代班人员及施工技术人员自行承担(1.由代班人员安排自行疏通或重新预埋.2.由项目经理安排第三方人员疏通,每个点位500元在当月施工费用中扣除)

(5)由我方负责预埋的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第一时间对代班人员做好技术交底,监督代班人员与施工技术人员;每栋预埋一层作为“样板”做好标签,获得甲方及监理认可后,拍好照片,做好记录,以此为标准,做到层层预埋一样(每层预埋必须负责到班组、到个人、做好标签,拍好照、做好记录)

(6)施工进场前:项目经理、代班人员对施工现场环境做全面的了解,安排好人员住宿场所,工具材料堆放场所(有好的休息,才有好的精力施工,才能出精品施工)

(7)施工进场前:项目经理第一时间向甲方、总包、景观了解相关施工工期(同步安排智能化施工工期),与水电,消防协商室内外管网的排列,与水电协商户内线盒的高度及水平排列(协商不了的请甲方及监理共同协商,出结果后以书面形式签字存底保存),保存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方便施工队伍在现场的施工协调)

(8)施工进场前:项目经理与代班人员协商计算出每一户的材料使用数量,再依次累计计算出每一栋的材料使用量,达成一致后,按施工进度购买一个月的材料用量(施工材料每月核算一次,给出核算记录)

(9)施工进场前:项目经理与代班人员协商;按总包与水电工期列出详细的工期计划,再作出班组及人员数量安排(什么时候增减人员,提前做好安排工作,保证工期保质保量完成)

(10)施工进场前:房租与水电费的安排;房租由项目经理落实,水电费由单位与代班人员各一半,其中一半由代班与施工技术人员分摊支付(节约水电为自己省钱),费用从当月施工费中扣除.3)施工进场后的准备工作

(1)施工进场后,由项目经理及代班集合施工队伍,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做好技术交底,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对施工工艺的了解。

(2)施工进场后,由项目经理与代班共同协商出施工工序排列,然后按照协商好的工序严格执行(工序顺序为:2.1管路预埋、线盒预埋、彻体配管配盒配箱、桥架安装、设备箱安装、电源箱安装、桥架与设备箱连接、桥架与电源箱连接、桥架与配管位置连接、桥架与机房机柜位置连接、桥架与机房设备位置连接、桥架与室外管网部分连接.2.2机房工程2.3户内配线、门禁梯控配线、监控配线、配主电源、配消防联动电源线、配主光纤、其它配线2.4室外配支管、室外配主管、支管与主管连接、室外配井、室外配门禁线、配监控报警线、室外配公共广播线、室外配主电源、室外配主光纤、其它配线),(3)施工进场后,由项目经理及代班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指导(进入施工现场:安全帽的配戴、安全绳的使用)

(4)施工进场后,每一道工序大面积施工前,由代班及施工技术人员做出“样板”,获得项目经理、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始大面积施工,所有班组及人员必须拍照记录,做出与样板一样的施工质量(每户、每个点位必须负责到班组、到个人、拍好照、做好记录)

(5)“样板”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如:户内对讲线盒;如果图纸中标示,高度与水电开关盒一致,则离水电开关盒十五公分水平预埋,高度按一米线度量,正负不超过5MM,如果与水电开关盒不一致,则按协商好的高度预埋(水电开关盒预埋在前面,如果没有超过标准高度正负1CM,则按开关盒高度水平预埋,如果超过标准高度正负1CM,则按标准高度预量,同时通知水电,甲方、监理我方处理的方式,拍好照,做好记录)

4)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现场发现没有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没有配戴安全绳,以照片为记录传给代班,罚款100元在当月施工费中扣除)

(2)施工技术人员的每一道工序都必须严格按照“样板”施工;做好标签并拍好照片,做好记录上传,(每户、每个点位必须负责到班组、到个人、做好标签、拍好照、做好记录.预埋工作中;剪力墙底至开关盒漏埋一个点位罚款500,及时修复(粉墙前)返罚款300元,彻体位置漏埋一个点位罚款300,及时修复返罚款200元

(3)配管工作中;漏配一个点位罚款300,及时补配(一星期内)返罚款200元,(4)前期预埋单位漏埋的管路,如果在百分之五数量以内,代班与技术施工人员限期内(一个月)自行承担埋管配管:一月后;漏配一个点位罚款300,及时补配(一星期内)返罚款200元,(5)桥架安装中;须协商甲方、监理、水电、消防有序安装,二米内设一个支架,二十米内配一个防晃支架,弯头处配二个防晃支架,三通处配三个防晃支架,发现设置距离不对,发现一处罚款100,防晃支架少配一处罚款100;

(6)桥架内布线,须按桥架高低起伏平铺在桥架内,爬坡及转弯处不允许看到线缆外露及拉紧现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三天内正常恢复,返罚款200元;如果恢复过程中造成设备箱内线缆过短,需重新布线,合并罚款500元。

(7)集线箱(设备箱)安装中;须与甲方、监理协商箱体安装位置,定好高度与宽度,做好样板确认后,再大面积安装,如在没有确认位置与样板前就随意大面积安装施工,造成的人工损失由现场代班人员负责,并处以罚款200元,三天内整改到位,返罚款100元。

(8)集线箱(设备箱)线缆安装时须放置整齐,所有线缆须装置在箱体内,箱体门可随时关上锁定,如发现箱体内线缆随意乱放在箱体外,造成箱体门不能关上锁定,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及时整改,返还罚款50元。

(9)穿线过程中;须用油性笔在线的两端分别做2个标签,每50CM一个,每发现没有一处没有标签的线,罚款100;及时补上标签(三天内)返罚款50;线两端预留的长度须严格控制,设备箱内预留线长不允许超过箱体长宽之和+30CM,对讲户内盒线长预留不允许超过30CM,对讲门口机线长预留不允计超过对讲底座高度+30CM,门禁盒线长预留不允许超过30CM,门禁锁线长预留不超过门框宽度+30CM,以上线预留长度没按规定发现一条罚款100元,其它前端与机房线预留长度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项目经理协商后决定,决定好后做好记录,按规定预留线长,如发现没按规定预留线长,发现一条罚款100元。

(10)所有线缆安装完后(包括广电与电信),须盖上桥架盖板,做好记录,拍好照片,交予甲方确认,做到其它施工单位进场造成的损失,有理有据的索赔,如发现没有记录及照片,罚款500元,三天内整理完成,返回罚款450元。

(11)设备到场后,须按每个系统分别堆放,做好数量统计、交接(须有交按清单与签字)不允许随意乱放,如发现设备乱堆乱放,无法查找,每次罚款200元,及时整改返罚款100元。

(12)设备安装前做好技术交底,安装一处做为样板,测试好功能后签字确认,并拍好照片,作为大面积安装的依据;如其他安装出现与样板不符或安装错误造成损坏设备的,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罚款300元,(13)设备安装前,须规划好整套系统的IP地址及安装位置(与业主协商处理)

(14)每台设备安装前,须设置好设备的参数,在设备上做好标签,标好设备安装的位置;有序安装,如发现设备安装无任何标签,每台罚款100元,及时整改,返罚款50元。

5、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每次购买材料前,须与现场代班协商好材料的数量,按工程材料管理表计算出大概的使用时间,做到有序购买,精确数量范围。

(2)施工现场每次的材料进场,须与现场代班人员做好数量交接,拍好照,做好记录,方便核对。

(3)材料进场后,须在材料堆放区(仓库)有序堆放,做好区域标签,如发现材料随意堆放且没有标签,罚款代班人员200元,及时整改并做好标签,返罚款150元。

(4)现场施工完成后,所有材料都要求返回材料仓库,不允许在现场留下任何施工工具与成品材料(一米以上的管材,成品配件),如发现现场留有材料,罚款代班人员200元,及是整改,返罚款150。

(5)所需材料的上报,必须提前一星期例出所需材料清单,如忘记上报造成无法现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代班人员自己负责,如上报及时,造成无法现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项目经理负责(互补损失罚款300元)

(6)现场材料必须注明使用位置,每个位置使用的数量,合计数量,如发现材料使用数量出现严重偏差(超过5%),需核对,核对正确后出现的材料缺失,由现场代班人员负责赔偿(以材料挪用计),以材料价的5倍计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7)现场施工人员施工的材料数量由代班人员分配管理,由施工人员挪用材料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代班人员负责,由现场代班人员负责赔偿(以材料挪用计),以材料价的5倍计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8)由项目经理每月统计一次材料的总量,与现场代班人员核对,核对的数量需与项目施工进度同步,推算出下个月的材料使用数量,方便下个月的材料数量采购与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9)施工时间节点的材料采购(桥架,线材,设备),由项目经理与现场代班人员详细例出使用位置及数量,如使用中出现数量偏差(超过5%),由项目经理现场核对,核对正确后出现的材料缺失,由现场代班人员负责赔偿(以材料挪用计),以材料价的5倍计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10)现场材料使用后的废件(线材小于1米,桥架小于20CM),由现场施工人员负责回收到仓库,如材料使用数量没有出现偏差(超过核算量的5%),将由项目经理统一处理废件材料后,一半上交公司,一半分配给现场施工人员,作为奖励。

以上制度条款请相关人员自觉执行,相互合作,做出精品工程;为下一个项目的合作打下坚定的基础

第二篇: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目 录

一、工程进度管理——————————————————— 2

二、工程质量管理——————————————————— 3

三、安全文明管理——————————————————— 4

四、工程例会管理——————————————————— 6

五、材料设备管理——————————————————— 6

六、对分包的管理——————————————————— 7

七、工程资料管理——————————————————— 7

八、奖励措施 ———————————————————— 7

工程管理制度

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各项目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供有关各方共同遵守。

1.工程进度管理

1.1.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天数,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报建设方及监理公司审核、协商,经三方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编制依据。

1.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施工,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每逾期上报一天罚款100元。施工单位关键工序未按月进度计划完成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1.3.根据批准的月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应在每周工程例会前向监理单位提交下周工作计划,并在例会上对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做以分析,每逾期上报一天罚款100元,因施工单位原因周计划滞后根据情况每项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1.4.施工单位选用的劳务队伍施工质量较差,施工进度缓慢,达不到项目总体予期目标要求的,甲方、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10日内撤换队伍。

1.5.批准后的施工进度计划除发生合同约定的因素外不予调整,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滞后的,应及时办理工程延期签证(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经业主、监理公司共同签证同意顺延工期。

1.6.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进度滞后,施工方除按本约定和

合同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外,还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和监理审批后执行,增加的赶工措施费用甲方不予签证。

2.工程质量管理

2.1.施工单位应按投标承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工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并将质量管理体系组成报监理方、建设方批准,该体系组成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各管理人员及数量经建设方及监理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到位,在规定时限没有到位,对施工单位每人处以200元处罚,并限期到位,否则加重处罚。建设方及监理单位可以对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工作成效进行监督检查,认为管理人员素质及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有权要求调整或增加人员。

2.2.施工单位应于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7天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上报监理审批,监理单位应及时批准生效或批回修改后限期再报。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同时罚款1000元,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方案和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要求作切实的交底,监理不定时抽查施工单位的交底记录,无交底记录或质量差每次罚款100~200元。

2.3.施工单位应严格坚持三检制度,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反时监理单位应责令其返工并重新检验,同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报建设单位,每发生一次处以200—1000元罚款。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后验收由质检员向监理单位

报验,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第二次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报请验收。同一部位二次报验仍不合格,罚款100元,第三次须由项目经理亲自报请验收,报验仍不合格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时整改。

2.4.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责令其返工整改,同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报建设单位。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每发生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建设单位保留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予以限期更换的权力。

2.5.对于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应予以签收并转到项目经理阅后妥善保存,在规定时间内指定专人负责编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并指派专人落实情况、解决问题,对发生不接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每次给予500元罚款,对回复已整改但实际不落实的内容,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罚款。

2.6.对于重要工序,重点部位(砼浇筑、回填土等)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值班。监理单位在旁站过程发现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给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每次给予100元罚款。施工单位已安排管理人员值班,该同志故意脱岗,建设、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更换不合格管理人员。

2.7.本工程砼浇筑必须经过监理确认,施工单位的砼浇筑没有经监理人员同意认可擅自开盘,每次处以500元处罚,造成严重影响返工重做的,除本部分砼工程量不予计量外,每次处以1000元处罚。

3.安全文明管理

3.1.施工单位应按市级文明达标工地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并报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制度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应组织劳务队对现场安全生产每周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监理及业主随时抽查检查记录,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3.2.每周二由监理部组织(建设单位参加)管理人员对整个工程做一次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例行检查,凡在工程例行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须与施工单位共同商定整改期限并对施工单位给予书面要求,如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每处以罚款1000~2000元。

3.3.对需要市安检部门检查认可才能投入使用的各类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必须要求办理各相关使用许可证,在无证使用时,建设、监理单位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每次处以500元以上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3.4.施工现场的主要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塔吊司机、电工、焊工及架子工等),施工单位对于现场的主要施工机械应指派专人操作,并持证上岗,建设、监理单位随时检查人员的上岗情况及持证情况,发现违章作业或非持证人员上岗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3.5.监理人员或建设方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人次;随地

大小便、参与赌博以及其它不安全、不文明现象的,罚款50~200元/人次,并对以上人员作出通报批评。

3.6.不听从建设方和监理指挥的,视情节之严重,可以对本人处罚100元以上至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决定。

3.7.施工人员在工地打架斗殴,视其情节罚款1000~5000元。3.8.施工单位放任或者故意纵容其劳务人员损害或者扰乱建设、监理单位办公秩序的,发生一次,建设单位有权对双方,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4.工程例会管理

4.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监理例会,无故缺席者罚款 500 元/人次,无故迟到者罚款200元/人次。

4.2.临时通知的各种会议所指定参加人员必须到会,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3.现场会议和每周例会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应当签章,会议纪要各单位必须签收存档。对于会议形成决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一项未实施或拖着不予办理者罚款200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若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书面汇报给建设、监理单位,经核实后可予以调整。对下发会议纪要有异议的,三日内书面形式提出,不提出视为已认同。

5.材料设备管理

所有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和安装用各种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出

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和相关的试验报告,并上报监理,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未经报验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中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已使用部位返工处理,并将剩余的材料在建设、监理人员的监督下退出现场,对自行处理者加罚1000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6.1.指定分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必须服从于总承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并报建设、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审批,作为分包单位的进度控制依据。以上(1~5条款)建设、监理单位对总包单位的管理,同样适合建设、监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6.2.分包单位的施工对总包单位的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或分包单位人员故意破坏总包单位和其余分包单位的成品、半成品及各种施工设施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待总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索赔要求。

7.工程资料管理

7.1.各方必须设全职专业资料员;

7.2.各方资料员严格按资料管理规范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等工作;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滞后罚款100~500元。

8.奖励措施: 8.1.按合同执行;

8.2.根据施工单位质量、进度及安全管理成效酌情给予奖励。

第三篇:爆破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行业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部为强化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规范施工现场对爆破器材的使用、实行六合一查对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主题是:九不准、七严禁、六杜绝、五坚持、四禁止、特别条款、罚款、以资鼓励。

一、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本项目部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九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7、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8、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20-50元,三次清除施工队伍,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二、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库管员和爆破安全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5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罚款100-200元,三次清除施工队伍,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服务站或停止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项目部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3、严格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涉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提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4、严格执行项目部传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徇私舞弊,对违章操作行为人决不手软、当机立断,强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凡涉爆作业安全员没有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自己,没有搞好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根据现场发生事故的大小追究其责任,小事故损失1000元以下的罚款现场施工安全员50元,大事故在5000-10000元以上的,罚款00-300元,并清除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员资格。

凡是经项目部许可进入施工现的场押运员、库管员,必须以《爆破安全规程》严格要求押运员、库管员,执行实施细则“六杜绝”。

1、杜绝对爆破器材押运、入库、发放、交接、登记几次累计签字模糊账。

2、杜绝对无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人员以及不认识的非施工人员发放和看管爆破器材。

3、杜绝炸药、雷管混装、混库管以及其他闲杂物资混入库。

4、杜绝保管人员、押运员身带火种、以及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押运爆炸物品或进入库房。

5、杜绝酒后运爆炸物品,库管员酗酒值班。

6、杜绝爆炸物品库房,间断无人值班看守或交给无关人员代管代守。

凡爆炸物品押运员、库管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停止上班,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上报服务站或公安部门,并取消资格证。

五、施工现场负责人

凡属项目部工程发包、分包或指派施工的负责人,统称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竖立“五个坚持”。

1、坚持服从项目部管理,按设计、指令计划工程组织施工。

2、坚持安全第一,树立“时间是金钱、安全促效益”的理念。

3、坚持维护正确对待安检人员,配合现场安全检查,接受合法建议和公正的违章处理。

4、坚持把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第一关,争取工程完工无事故发生。

5、坚持不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执行安检人员现场处罚和整改措施。

凡属项目部工程现场负责的施工负责人员,没有坚持以上行为之规定者,在施工过程期间造成5000-10000元损失者,处现场施工负责人200元罚款,造成0000-50000元以上损失者,处施工队(组)1000-10000元以上罚款,并扣除该工程施工单位所交项目部全部安全保证金。

六、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管理实施细则“四个禁止”。

1、禁止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发放爆破器材。

2、禁止施工单位和个人在现场使用的爆破器材期间转让、转借、出借、抵押、赠送、乱藏或非法买卖爆炸物品。

3、禁止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将剩余爆炸物品不归库管,私藏私储存或造成丢失。

4、禁止施工单位将在工地上的爆破器材交给无安全作业人员及无关人员看管或搬运和领退。

凡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如在现场施工工地丢失炸药壹包(条)罚款000-5000元,丢失雷管壹发罚款5000-1000元,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丢失并追收回库后,并奖励200-1000元给拾者上交者。

七、特别条款

1、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配合安检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多次违章作业人员坚决清除出施工队伍,消除隐患。

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服务站指派的安全监督员在检查安全工作期间受法律保护,严禁违章肇事人员围攻打骂安检人员或阻扰检查工作,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3、安检人员在现场执行安全检查时,执行教育为主,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上报并追查责任的原则。

4、安检人员对违章罚款,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三人为证的处理方法,以加强安全教育为主,罚款促进安全教育原则。

5、罚款潼加盖出就必须要违章人员签字认可,上交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同,施工队财务处理。在工程业主方结账或工程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6、如果违章肇事者拒绝签字或无理取闹,安检人员立即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处理,否则停工整改,造成停工损失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7、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工作要认真抓好,从工程开始施工到竣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项目部将给予奖励给安全管理有功之臣,以资鼓励。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

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X)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火工品的存放

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

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

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

三、火工品的使用

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无甲方责任。

四、火工品的退库

1.乙方在退库过程中,由指定的危险品专用车辆、爆破员和押运员负责运输。

2.乙方爆破员配合炸药库库管员登记入库。

第四篇:爆破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服务站

爆破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行业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服务站为强化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规范施工现场对爆破器材的使用、实行六合一查对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主题是:十不准、七严禁、六杜绝、五坚持、四禁止、特别条款、罚款、以资鼓励。

一、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服务站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20-50元,三次清除施工队伍,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二、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5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罚款100-200元,三次清除施工队伍,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服务站或停止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服务站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服务站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3、严格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涉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提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4、严格执行服务站传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徇私舞弊,对违章操作行为人决不手软、当机立断,强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凡涉爆作业安全员没有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自己,没有搞好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根据现场发生事故的大小追究其责任,小事故损失1000元以下的罚款现场施工安全员50元,大事故在5000-10000元以上的,罚款00-300元,并清除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员资格。

凡是经服务站许可进入施工现场押运员、库管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胸牌标志,必须以《爆破安全规程》严格押运员、库管员,执行实施细则“六杜绝”。

1、杜绝对爆破器材押运、入库、发放、交接、登记几次累计签字模糊账。

2、杜绝对无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人员以及不认识的非施工人员发放和看管爆破器材。

3、杜绝炸药、雷管混装、混库管以及其他闲杂物资混入库。

4、杜绝保管人员、押运员身带火种、以及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押运爆炸物品或进入库房。

5、杜绝酒后运爆炸物品,库管员酗酒值班。

6、杜绝爆炸物品库房,间断无人值班看守或交给无关人员代管代守。凡爆炸物品押运员、库管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停止上班,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上报服务站或公安部门,并取消资格证。

五、施工现场负责人

凡属服务站工程发包、分包或指派施工的负责人,统称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竖立“五个坚持”。

1、坚持服从服务站管理,按设计、指令计划工程组织施工。

2、坚持安全第一,树立“时间是金钱、安全促效益”的理念。

3、坚持维护正确对待安检人员,配合现场安全检查,接受合法建议和公正的违章处理。

4、坚持把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第一关,争取工程完工无事故发生。

5、坚持不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执行安检人员现场处罚和整改措施。

凡属服务站工程现场负责的施工负责人员,没有坚持以上行为之规定者,在施工过程期间造成5000-10000元损失者,处现场施工负责人200元罚款,造成0000-50000元以上损失者,处施工队(组)1000-10000元以上罚款,并扣除该工程施工单位所交服务站全部安全保证金。

六、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管理实施细则“四个禁止”。

1、禁止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发放爆破器材。

2、禁止施工单位和个人在现场使用的爆破器材期间转让、转借、出借、抵押、赠送、乱藏或非法买卖爆炸物品。

3、禁止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将剩余爆炸物品不归库管,私藏私储存或造成丢失。

4、禁止施工单位将在工地上的爆破器材交给无安全作业人员及无关人员看管或搬运和领退。

凡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如在现场施工工地丢失炸药壹包(条)罚款000-5000元,丢失雷管壹发罚款5000-1000元,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丢失并追收回库后,并奖励200-1000元给拾者上交者。

七、特别条款

1、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配合安检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多次违章作业人员坚决清除出施工队伍,消除隐患。

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服务站指派的安全监督员在检查安全工作期间受法律保护,严禁违章肇事人员围攻打骂安检人员或阻扰检查工作,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3、安检人员在现场执行安全检查时,执行教育为主,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上报并追查责任的原则。

4、安检人员对违章罚款,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三人为证的处理方法,以加强安全教育为主,罚款促进安全教育原则。

5、罚款潼加盖出就必须要违章人员签字认可,上交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同,施工队财务处理。在工程业主方结账或工程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6、如果违章肇事者拒绝签字或无理取闹,安检人员立即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处理,否则停工整改,造成停工损失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7、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工作要认真抓好,从工程开始施工到竣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服务站将给予奖励给安全管理有功之臣,以资鼓励。

第五篇: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严禁赤背,穿拖鞋、短裤上岗作业。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件上岗作业。上岗作业前,必须将特种作业证件报项目部安全组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经项目部安全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5、登高作业超过2米(含2米)必须正确佩戴、拴挂安全带,高挂低用。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应穿防滑鞋,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6、使用门架高处作业,作业面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移动门架时,作业面上严禁有人。

7、登高作业使用人字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2)单面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3)人字梯四脚落地,摆放平稳,避免摇晃。

4)人字梯摆放在光滑地面时,四脚应设防滑钉或防滑橡皮垫。

5)人字梯上搭铺脚手板应铺设平衡,在脚手板上来回走动要保持重心不偏.鞋;同一块跳板上站人不能超过两人。

6)人字梯的项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跳板,以免铰轴转动,发生坠落伤人事故。

7)木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功等,严禁使用。

8、作业照明及使用携带式照明灯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宜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遇到线路故障停电,作业人员要及时撤离现场。

2)照明灯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

具,金属支架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并设置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装置。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

3)使用行灯,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照明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安。

4)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绝缘软电缆,不得使用塑绞线。

5)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6)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

7)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8)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纹口相连的一端。

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3)所有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电器、灯具。

4)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作可靠的绝缘包扎。

10、使用电动机具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

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入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共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9)所有电动机具要有专人保管、保养。开关箱及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10)使用的电动工具,外观表现完好无破损,绝缘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电源线私自接长使用。

11、施工人员严禁进入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及挂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危险部位。

12、已完工部位特别是检修口、检修孔、检测孔等部位,需要到这些部位进行调试、调整、检测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认真的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在未经允许,未采取可靠安全作业措施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楼层顶板内。

13、因工程增项和设备技术改造施工要求,需进入楼层顶板内作业的,作业前单位负责人必须事先到作业场所勘察作业环境,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物的不安全状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不得损坏周边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交底上亲笔签名。在施工现场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在现场作业,并不断的与进入顶板内人员联络,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4、正在施工的顶板内,严禁送电进行设备调整和调试。

15、在已完工部位需要进行变更和增项作业前,必须到总包单位咨询该部位隐蔽工程和已完工项目情况。尤其是强弱电项目,必须咨询清楚后方准进行施工,避免发生触电安全事故。

16、在穿线、整理弱电线路作业中,施工人员严禁骑在电缆桥架上作业,严禁攀爬、蹬踏顶板、吊杆、龙骨、电源线穿线管等,以免发生坠落和触动事故。

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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