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岗位职责
(一)政策法规岗(1名)
1.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等依法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
2.负责文化旅游行政审批(备案)和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3.负责文化旅游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文化旅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4.制定全县旅游人才规划和干部培训计划,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等级标准,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交流和管理。
5.指导、实施文旅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工作。
(二)统计信息岗(2名)
1.负责全县旅游信息化和旅游行业统计工作。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每季度编制一期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并按要求上报;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假日旅游工作,每个黄金周后编制上报黄金周综述;
2.负责每月至少一期《美姑旅游》信息编发和负责文旅产业发展会议纪要的记录;
3.负责涉及文旅经济发展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4.负责文化和旅游专项资料整理归档;
(三)资源规划岗(2名)
1.承担全县全域旅游、公共文化、文艺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新型业态发展;
2.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拟定本级公共文化、文艺事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3.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文创基地、文化旅游示范(村)镇、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创建,指导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乡镇文化站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推进全域旅游建设。
4.制订文旅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5.承担文旅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6.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
(四)质量规范岗(2名)
1.贯彻执行上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管理规定、行业标准并指导实施;
2.组织全县A级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
3.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文化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特种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环境建设工作;
4.依法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
5.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公共文化服务岗。
1.指导全县公共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文化工作团(队)业务建设、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性文艺队伍建设,组织全县文艺产品的创作。
2.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和文艺工作团(队)、艺术表演团体的全面发展。
3.指导全县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
4.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古籍文献和文物保护工作。
5.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报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化遗产资质、资格等认定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等工作。
(六)文旅市场执法
依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承担实施每月一次例行性文化旅游市场检查;
2.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次的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