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企业工作大纲、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
一、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沈阳市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客户的利益,树立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承诺,圆满完成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三、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维修过程中,如需要扩大维修项目增加费用和延长维修时间时,及时和客户沟通,取得认可后才予实施,想用户之所想,尽力为客户节约每一分钱,不多收费、乱收费,不做有损客户利益的事。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四、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并贴上标识,以备客户查验,汽车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
五、对贵单位维修的车辆,特提供如下服务:
1、给客户提供免费救援服务(限沈阳市四环区域内)
2、客户车辆进店维修,要提供优先进场服务,第一时间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3、免费提供24小时、免费预约、汽车维修故障、保养常识咨询服务。
4、免费提供上门取车服务
5、机油享受促销价格(网络电商价格)。
6、免费轮胎充氮气。
7、维修车辆当天免费添加玻璃水。
8、免费行车安全检测。
9、享受每月/每季度促销 活动。
六、集中技术骨干力量,成立汽车维修小组,提供及时维修服务;若贵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
七、汽车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工时、材料由承修方全额赔偿。
八、接受贵单位对我厂的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修车单位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保证贵单位维修车辆在我方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十、保证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维修方式和形式(如上门抢修、连锁维修)对贵单位车辆维修均统一执行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标准。
十一、建立投诉制度,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服务承诺
一、礼貌周到服务公开
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二、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厂区内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厂区设置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