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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重新鉴定用)大全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20-1047967 申请书 发布时间: 2024-06-24 15:30: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重新鉴定用)大全

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重新鉴定用))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重新鉴定用)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 申请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说明】

本申请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篇: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

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申请事项:

对xx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2_]临鉴字第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异议,特此申请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1、被申请人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该案中原告XX单方委托鉴定机构,未经过法院同意,且未与保险公司协商,其鉴定程序不合法。

2、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原告XX为左小腿、足背皮肤软组织撕脱伤,左小腿神经、血管损伤。司法鉴定所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2_》4.10.1a标准,认定其左下肢周围神经损伤致日常活动能力受限依据不足。对于肢体骨关节、肌肉肌腱等损失可以依据关节功能障碍及肢体功能丧失的相关条款来评定其伤残,即测量其肢体活动度判断肢体功能丧失,而司法鉴定所依据的4.10.1a该条标准主观性强,仅凭“其远距离行走能力差,上下楼困难”便确认其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未有相应的神经专家会诊意见,适用该项标准确认伤残缺乏合理的依据。

3、另我司委托第三方公估公司进行核实,对伤者XX的关节活动度进行测量,其左下肢活动度丧失未达10%,未达相应的伤残标准。

申请人认为XX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参照标准错误,明显依据不足,且鉴定程序严重违法,请求人民法院准予重新鉴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三篇:重新鉴定申请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吴文娜,性别:女,年龄,民族:汉,籍贯____,文化程度________,职业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重新进行伤情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丈夫李东光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业经贵局受理,出具邑公(赵)鉴通字[202_]第0158号鉴定意见书。在本案中,郭晓虎因李东光的伤害行为遭受了人身损害。经武邑县公安局委托,有关机构对郭晓虎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郭晓虎受伤后仅在医院治疗不足一周即病愈出院,且我方并没有收到相关机构的鉴定意见书,申请人认为:郭晓虎所受的伤害不足以构成轻伤。

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家属对鉴定不服,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特提出申请。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为了本案处理能够客观公正,申请人恳请贵机关核实案情,依法对郭晓虎的伤情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上申请,请予准许,为感!

此 致

武邑县公安局

申请人:吴文娜

202_年10月8日

第四篇:重新鉴定申请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不服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闽西司法鉴定所法医【202_】临证字第 号《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现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事项和理由如下:

申请事项:

第一、请求新罗区人民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重新作出公正的鉴定结论。

第二、重新鉴定费用由被告人龙岩市第一医院预缴。

事实与理由:

一.“书证摘录”漏列事实。

漏列(1): 202_年6月23日,被告给患者进行了上腹部CT平扫,CT征象:……胰头较肿胀,其内密度欠均匀,CT值为34HU,胰头周围渗出较明显……平扫诊断为“急性胰腺炎可能”,却没有进一步做增强CT扫描的重要事实。

漏列(2):一份甲级病例资料中存在严重的“三单不附”情况,即医嘱单、报告单与收费单不附。医嘱中共开出34处检查检验,可是报告单仅23张的重要事实。

漏列(3):临床护理记录单与输液卡严重不附的事实。漏列(4):202_年6月23日22时30分的病历记录与202_年6月23日20时30分的病历首程不附的事实。漏列(5):龙岩市第一医院住院病案首页中:

1、记录患者入院时已是“危”。

2、出院时间为202_年6月25日03时52分出院。

3、病案质量为甲级等重要事实。

综上所述,《鉴定书》中只摘录了对医院有利的部份书证,对于不利部份完全没的涉及,《鉴定书》违反了“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的司法鉴定的原则。

二、“分析说明”不科学、不公正。

1、分析意见2

“„„除血、尿淀粉酶外、血钙和血糖亦有重要意义……送审的石丽辉病历材料示:202_年6月24日8时56分送检的血标本,测得血钙为1.24mm0l/L,血糖为9.25mmol/L;19时20分送检的血标本测得血钙为1.16mm0l/L,血糖为14.84mmol/L;6月25日0时2分送检的血标本,测得血钙为1.00mm0l/L,血糖为27.79mmol/L。血钙进行性下降,血糖进行性上升,……”

①分析意见中只提到送检的时间分别为6月24日8时56分送检、19时20分送检、6月25日0时2分送检,却支字未提检验结果的报告时间分别为6月24日16时57分、20时16分、6月25日0时2分。一份如此重要的加急检验,出报告时间最早的是6月24日16时57分,当时患者的病情已开始出现恶化才得出报告结果,这份如此重要的报告更是何时才到医生手上,更是无人知晓。

②分析意见中更是没提到早在6月23日19时45分医生就已开出急诊生化的检验单,也得到护士的执行,却完全找不到报告单这一重要事实。

③分析意见中只提到”除血、尿淀粉酶外”,却不提医院在6月24日11时57分才收标检验血淀粉酶,结果更是在15时01分才报告,就是这样一个常规检查,都如此不作为。

2、分析意见3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的手术指征是胰腺坏死已继发感染„„再次急查血尿淀粉酶、生化全套等检查以明确诊断„„当时亦无手术指征,202_年6月24日17时40分出现病情恶化后,有请多个相关科室会诊和协助处理,参与抢救。经本法医讨论,综观整个诊疗过程,医方并不存在过错。石丽辉经救治未能挽回与其自身病情危重、不断恶化相关。”

①分析意见书中提到“再次急查血尿淀粉酶、生化全套等检查以明确诊断”,却未提出为什么再次急查,正是因为6月23日19时45分医生开出加急检验检查单经过13个小时,加急的检验都没有出报告,反映出被告的治疗过程严重违反了诊疗常规。正是这些重要的报告单没有及时反匮给临床医生,才导致临床医生无法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有效冶疗,最终延误最佳冶疗时机。

②分析意见书中提到“当时亦无手术指针„„202_年6月24日17时40分出现病情恶化后,有请多个相关科室会诊和协助处理,参与抢救。”完全无视202_年6月24日9时何志云副主任医师查房(见病历记录p9-10),对于患者出现明显腹膨隆,上腹部疼痛、恶心呕吐及发热等症状,查体示腹肌紧张,全腹均有压痛,反跳痛,血、尿淀粉酶明显升高;血常规示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增高; CT 检查见胰腺肿大,胰腺周围渗出较明显;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部分T波改变;血气分析示代谢性酸中毒;急诊生化示严重脂血(而医院提供的证据中,完全找不到23日的急诊生化报告单)的情况下,已经考虑了“高脂血症引起的急性重症胰腺炎”,却没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治疗,没有请普外,血液,心内、呼吸科医生会诊,没有尽到一名专科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任凭病情发生发展直至恶化,导致患者出现死亡的严重后果。

综上,就如分析说明中提到的血钙和血糖对急性胰腺炎的治疗有重要意义。血钙和血糖作为急诊生化中的两个单项,而急诊生化的检查对临床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与监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对于一般病人,尤其是危重监护病人,全面的电解质、心肌酶、肝肾功能、酸碱平衡等指标所提供的“全景”式的病情图像,应该在极短的周转时间内呈现于临床医师面前,这对临床诊治无疑是积极而重要的。就是这样一份重要的检查,23日19:45分时医生已开了加急的情况下,直到患者死亡都未出检查报告单。24日17点25分,在患者出现休克的情况下,医生又开了一张加急的急诊生化。分析意见中只单方提到患者病情危重,完全没的提及医院的不作为。

换句话说,在入院时就有条件明确诊断为“急性重症胰腺炎”,就可以及时的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疗,患者的病完全有机会在最佳时间得到治疗的。正是因为被告的不作为,在患者出现典型急性重症胰腺炎症状和体征的情况下,没做增强CT检查,没有及时作出急诊生化、血、尿淀粉酶的检验报告、没有及时请各科医生会诊等才导致延误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急性重症胰腺炎的最佳时机,导致病情发展恶化患者死亡。

三、文证审查意见无根据。

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与龙岩市一医院有千丝万緌 的联系。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位于龙岩市第一医院内,依附龙岩市第一医院的医疗技术与设备,二者有明显的利害关系,违背司法鉴定的回避原则。

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闽西司法鉴定所法医【202_】临证字第35号《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中“

五、文证审查意见称:

1、龙岩市第一医院诊疗石丽辉过程中并不存在医疗过错,2、石丽辉的死亡与其患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病情危重、来断恶化相关。完全不顾及案件事实与材料(病历)所证明的事实,纯粹属于主观臆断,严重有失公正、公平。

五、以上众多事实表明,被告对患者急性重症胰腺炎的治疗过程违反的治疗原则,在患者病情加重后的治疗及抢救违反医疗规范,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患者的病情恶化及死亡与被告的医疗行为及医疗过失存在因果关系”而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闽西司法鉴定所法医【202_】临证字第35号《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其《分析意见》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单方面认可被告方面的陈述,而置病历(护理记录、输液卡、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死亡记录及入院记录、检查报告、费用单等)明显具体的事实于不顾,所作出的鉴定结论,违背了医学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特别是对于被告在治疗患者石丽辉过程中,存在的检验报告严重耽搁、各科室会诊的严重延误这一非常明确的事实,置之不理,而得出以上严重违背事实的《鉴定书》,严重侵犯了原告一方的权利,原告当事人对此鉴定结论表示极度不满,强烈要求贵院委托省级医学进行进一步的鉴定。

申请人:

第五篇:重新鉴定申请

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国际业务营业部

被申请人:赵仁军

申请事项:重新对赵仁军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侵权一案,在起诉过程中前后曾单独及与本案被告、第三人(申请人)共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三次伤残等级鉴定,此三次鉴定赵仁军伤残等级分别为三级、四级、八级。鉴于三次鉴定结果相差较大,双方都不能认可,为便于本案查清事实,现申请贵院以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对赵仁军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此至

盐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省分公司国际业务营业部

202_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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