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独家代理委托书[2007-01]
业务编号:
盘源编号:NO.D
独家代理委托书
填写说明:[ ]中内容,打√选择,打×删除;三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位内打×,以示删除。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满堂红”)独家代理出租【 】出售【 】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出租【 】出售【 】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
2、建筑面积:(本人保证该面积与房产证【 】预售合同【 】一致)
3、元,此价格包括本人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次出售前已产生之
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煤气管道、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装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由买方支付【 】由卖方支付【 】。
5、交吉情况:出租则交付吉屋(不带家私家电)【 】;带家私家电(详见备注或清单)【 】;出售
则交付吉屋(不带家私家电)【 】;带家电/家私【 】,家私家电赠送【 】、折价出售予买方【 】(详见备注/清单)。交吉时间:年月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期限:从年月月日止。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满堂红为该物业出租【 】出售【 】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
本公司全权委托满堂红按上述租金【 】售价【 】适当收取客户定金。在贵司介绍的客户按本人委托条件承诺后,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应向贵司支付等额于买卖双方代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三、满堂红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 】出
售【 】,本人/本公司愿意向满堂红支付个月的租金【 】买卖成交价的%【 】作为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租/出售物业及不会委托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进行代理,并不会
与满堂红所介绍的买家/承租人私下进行交易。在委托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会与满堂红所介绍之买方/承租人成交、或利用满堂红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满堂红公司支付第一条规定之租赁为一个月租金【 】售价3%【 】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知悉满堂红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满堂红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独家代理委托书
獨家代理委托书
本人现委托澄海区民信房产独家代理出租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物业内容:
1分为8套。2: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3:租金1100元。4:出租税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税费由租方支付。5: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二:民信房产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该业主寻找合适的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本人愿意向民信房产支付 半个月的租金作为代理费。
三: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租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议;否则,本人将向民信房产支付租凭为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四:本委托书一式两分,本人及民信房产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备注:该房出租如有跟其他中介费合作佣金部分由民信房产自行处理。委托人:委托代理公司:民信房产 电话: ***电话:85891696
***委托日期:2011 年 5月22日
第三篇:地产独家代理委托书
独家代理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共有人一: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共有人二: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共有人三: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甲方以及共有人联系电话:受托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以下物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出售□位于市,幢楼号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
二、上述物业:
(1)出租价元/月(含税□净收□),元/月/平方米(含税□净收□);
(2)出售价元整(包税□实收□各付各税□),元/月/平方米(包税□实收□各付各税□);
(3)出租年限范围~年,年递增比例最低为%。(相关出租年限以及递增方式详见备注)
(4)租金收取条件:首年月租金月为押金,该物业租金收取为季度□半年□一年□收取一次。
(5)租金收取银行资料:业主姓名:开户银行:开户地址: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应积极为甲方联系客户,若乙方联系之客户能接受甲方上述提出的价格以及条件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交易,若甲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席签定现场,乙方有权代理甲方签定出租□出售□合同,以及签发承租方入住、装修委托书,甲方均于承认,并承担相关义务与责任。
四、签署本委托书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所委托物业的产权清晰,并有权支配其物业租售活动,提供该物业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无产权情况下)、户型图复印件、产权证件复印件、物业整套钥匙、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予乙方,以保证租售活动的合法性,同时乙方保证甲方资料的保密性。
五、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委托期间,甲方以任何方式出租以及出售该物业必须使用乙方公司的相关合同进行租售,如有价格变动,甲方有义务即时通知乙方并且保证真实准确性。委托期限满后,双方视情况再另行协商委托期限。
六、委托期间,乙方可代替甲方收取客户方保证金及押金。收取相关租售佣金后,剩余金额转进第二条内业主银行帐号。
七、在委托期间内物业以任何形式成交后,甲方都应向乙方支付该物业成交月租金的或出售总价的为服务佣金,甲方并无异议。
八、本委托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承诺书签定后任何一方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郑重声明:凡经纪方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均须出示公司正式收据或发票方为有效,其余形式经纪方一律不予承认,特此声明!开户帐号:
九、备注:甲方:乙方:
代表人(共有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地产独家代理委托书
独家代理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共有人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共有人二: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共有人三: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以及共有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以下物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出售□位于 市,幢 楼 号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
二、上述物业:
(1)出租价 元/月(含税□净收□),元/月/平方米(含税□净收□);
(2)出售价 元整(包税□实收□各付各税□),元/月/平方米(包税□实收□各付各税□);(3)出租年限范围 ~ 年,年递增比例最低为 %。(相关出租年限以及递增方式详见备注)(4)租金收取条件:首年月租金 月为押金,该物业租金收取为季度□半年□一年□收取一次。
(5)租金收取银行资料:业主姓名: 开户银行: 开户地址: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应积极为甲方联系客户,若乙方联系之客户能接受甲方上述提出的价格以及条件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交易,若甲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席签定现场,乙方有权代理甲方签定出租□出售□合同,以及签发承租方入住、装修委托书,甲方均于承认,并承担相关义务与责任。
四、签署本委托书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所委托物业的产权清晰,并有权支配其物业租售活动,提供该物业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无产权情况下)、户型图复印件、产权证件复印件、物业整套钥匙、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予乙方,以保证租售活动的合法性,同时乙方保证甲方资料的保密性。
五、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委托期间,甲方以任何方式出租以及出售该物业必须使用乙方公司的相关合同进行租售,如有价格变动,甲方有义务即时通知乙方并且保证真实准确性。委托期限满后,双方视情况再另行协商委托期限。
六、委托期间,乙方可代替甲方收取客户方保证金及押金。收取相关租售佣金后,剩余金额转进第二条内业主银行帐号。
七、在委托期间内物业以任何形式成交后,甲方都应向乙方支付该物业成交月租金的 或出售总价的 为服务佣金,甲方并无异议。
八、本委托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承诺书签定后任何一方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郑重声明:凡经纪方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均须出示公司正式收据或发票方为有效,其余形式经纪方一律不予承认,特此声明!开户帐号:
九、备注: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共有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独家代理委托书
独家代理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以下简称)独家代理出售工业用地及厂房,特签订以下内容:
(说明:对本委托书文中【】或中内容,打“√”选择,打“ⅹ”删除)
一、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
2、土地总面积:厂房总面积:(本人/本公司保证该面积与《房地产权证》、《土地证》面积一致)。
3、该物业【】未抵押【】已抵押,该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
【】《土地证》目前抵押在银行支行;目前楼款:【】已付清【】尚欠银行贷款约,【】由卖方自己清还【】需要买方在购买时协助清还。
4、该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房地产权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5、该物业出售价¥元或以上,此价格包括本人/本公司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次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6、交易税费支付方式:【】一手办证费用由卖方支付,二手税费由买方支付;【】
一、二手办证费用全部由买方支付,卖方概不负责;【】
一、二手办证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
7、委托期限:年月年月日止。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未来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按上述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介绍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支付等额于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如该物业成功出售且出售价在¥元以上,则本人/本公司只收¥元(包括了本人/本公司在出售合同中应缴的各项费用),超出¥元以上部分金额作为本人/本公司向支付的代理费,同时买方也应向支付买卖成交价的1.5%作为代理费。
四、在独家委托期间,本人/本公司保证不会与所介绍的买家私下进行交易,也不会私自或
通过第三方进行该物业交易。在独家委托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会与未来地产所
介绍之买方成交或利用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的3%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本公司知悉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本公司并无异
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
委托方(本人/本公司):代理公司签署及公司盖章:
委托方盖章(个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电话: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