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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诚信合作协议
编辑:心上人间 识别码:112-713199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9-25 01:00: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商业诚信合作协议

商业诚信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义乌市__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浙江省国贸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诚信大道266号义乌港A座301-310

法定代表人:邓超锋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邮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会视情况带海外客户参观和考察甲方工厂,甲方将会协助乙方办理参观事宜,并在不影响甲方生产和经营的情况下带领海外客户考察工厂的整体生产情况,包括生产车间、样品间等。

2、基于诚信的原则,甲方确认在双方合作期间至结束合作1年内,不与乙方海外客户自行联系,或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海外客户开展贸易往来。

3、如乙方发现甲方与乙方的海外客户存在业务合作,则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并要求甲方立即停止与海外客户的合作,且按照签订的订单金额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二、保密

各方承诺,对因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交易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以及对各方因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交易需要知悉并受保密约束的本协议之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均不向本协议之外的任何无关方披露。因泄密造成他方损失的,泄密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三、反商业贿赂

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佣金、回扣等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若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要求、索取,或从甲方收受任何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甲方应立即提供相关证据向乙方检举。

甲方违反本款规定的,应视为甲方根本违约;无论合同是否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金额不少于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若合同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前述规定支付违约金。

四、管辖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2、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将充分协商后续签合同。

【以下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浙江省国贸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商业合作协议

乐享惠优惠券终端机商业合作协议

甲方:运城市盐湖区众智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着诚信、互惠、规范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 乐享惠优惠终端 放置、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子的安放场地,具体地点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乐享惠优惠终端,并负责安装、调试、以及正常维护工作。

2、甲方保证乐享惠优惠终端发布信息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章制度。

3、当涉及到政府部门检查工作时,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听取乙方调度。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允许甲方安装乐享惠优惠终端。

2、在合作期内,乙方协助甲方保证的安全性,不遭受恶意破坏。若出现恶意损坏乐享惠优惠终端的现象,乙方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将肇事者控制并通知甲方,配合甲方通过调看监控、询问目击证人等方式取证。

3、当乙方因工作原因要更改放置位置时,要先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机器位置。

4、在合作期内,乙方指定甲方为

四、合作期限

1、合同期限为

2、延期: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以延期。

五、合作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为期两次(即每次一个月10秒视频)的联播广告宣传,和一整年的分类推荐优惠内容;优惠终端在乙方场地单机为乙方提供合同期内的10秒视频广告轮播;

(广告价值:10秒视频联播广告 8000元/月;优惠分类推荐:450元/月;网站首页广告:2000元/月;)

2、甲方提供乐享惠网站首页广告2个月提供给乙方;

3、由乙方所带来介绍的广告客户,甲方提供给乙方合作报价,乙方获得成交价与合作报价之差的利润;

4、甲方机器在乙方售卖联名会员卡每卡提取(大写:元)给予乙方作为利润。备注

六、若因机器故障导致乐享惠优惠终端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七、甲方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要受方规章制度的管理,语言、外貌、着装等方面要达到乙方的要求。

八、若甲乙双方授权人离职或岗位调动,本合同依然生效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同意所知晓的有关对方任何方面的商业资料和信息均应严格予以保密。甲乙双方均对本公司员工及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负责。一方如有泄密行为,对方可追究责任。

2、甲乙双方不得在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关于对方的商业资料和信息直接或间接透露给第三方。

3、如本协议终止,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十、争议处理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反本协议的事实,该方应该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备注

十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三篇:诚信合作协议

诚 信 合 作 协 议

甲方名称:济南中鹏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乙方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加入甲方创办的域名为:http://及 http://及)的统一的标志和管理制度。

2,甲方向乙方提供业务就业114网站推广拓展训练课程内容。

3,甲方为乙方提供咨询指导。

4,甲方为乙方提供与就业114网站相关信息及技术支持。

5,甲方保留高校驻校理事的解释权,在与乙方合作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操作,甲方有权撤消其高校驻校理事职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业务操作进行指导、监督,如不合理可给予制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作为高校驻校理事进行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的业务操作的所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一切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高校驻校理事,不得以济南中鹏科技有限公司及就业114网站的任何名义搞违法乱纪活动,如乙方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引起法律纠纷,济南中鹏科技有限公司及就业114网站不担负任何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3,乙方在从事高校驻校理事业务操作的所有活动,必须不违背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的基本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在维护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利益的前提下,必须服从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的统一计划和调度安排。

5,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反馈信息,并按时提交工作总结及计划。

6,乙方有对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网站及网站业务在院校内进行宣传的义务并努力完成网站提供的课程锻炼项目,并定时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

7,乙方可获得加盟免费、信息与技术支持的权利。

8,乙方有加入总站内部学习交流的权利。

9,乙方有在不违背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根据院校实情制定所在院校业务各项制度的权利。

10,乙方被聘为高校驻校理事期间,须保守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的一切商业机密及信息安全。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继续保守商业机密2年。

第四条: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为非雇佣(无佣金)形式,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薪金。双方的合作以无货币信息互换

方式来体现。

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业114网站运作及推广模拟实践拓展培训机会,为乙方提供模拟实践操作培训,并根据乙方个人实际能力做出实践难度的调整,乙方接受甲方授予的培训指导实践权的学习费用全免。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网站运作推广培训模式及培训内容完成甲方布置的培训任务及要求。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有效期限为月,乙方在协议期满不准备续约的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甲方条件允许,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延长协议。

2,乙方严重违反或拒不履行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和乙方的协议,并追究责任。

3,乙方如中途提出终止协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乙方有为甲方找好接班人的义务。

4,因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5,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年____月__ 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附则说明

一、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的基本原则

1,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的一切活动均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

2,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可为各地高校驻校理事提供独立自主运作机会,同时可以对高校驻校理事提出指导建议。

3,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不对高校驻校理事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的意外事件负责,不对高校驻校理事业务负连带责任。

4,任何高校驻校理事,不得向学生业务员及在网站注册的学生会员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例如:注册费、报名费等),如需有收费的项目须经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高校驻校理事管理部文字批准。5,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高校驻校理事的活动,不得与学校规章制度抵触,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6,高校驻校理事必须使用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的标志。

二、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总站和高校驻校理事的关系

1,高校驻校理事是就业114中国高校就业信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受总站的统一管理。

2,高校驻校理事有对具体操作项目的操作自由权。

3,高校驻校理事的工作描述及职责:

A高校驻校理事有逐步组建扩展业务团队及管理团队的责任,代理网站业务服务项目,并着情发展新业务。B通过有效宣传方式,在校内提升就业114网站的知名度及美誉度并提高网站点击率。

C重点负责组建本校学子大型人才库。将学子资料及求职信息资源通过离线注册程序和其他合理有效途径整合到就业114网站内。

D利用个人社会关系范围内组建各大高校学生网络联盟。

E负责学生会员入库、个人秀及个人建店、网络广告等业务推广并结合本地院校实际情况可拓展新业务。F 各地高校驻校理事根据公司所布置的总体任务及拓展训练项目,自行制定适合各自院校的具体细节操作方案。并定时向总站提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计划方案,及时向高校理事管理部反馈信息及建议。公司将根据其提交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决策支持与否。

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济南中鹏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第四篇:商业管理合作协议

商业管理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高邮欧洲城项目(以下简称本案),双方共同成立商业管理公司达成如下约定,共同遵守。如在实际操作中,本协议需要做变动或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所有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协议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业管理公司事务

第二条 合作范围

总建筑面积总计为平方米。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如需延期合作期限,则在期满前6个月做补充协议。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0%;

2、乙方:以知识产权(技术以及客户资源)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期间,以商业管理公司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商业管理公司职责

• 负责相关的市场调研与市场分析,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推导演绎出本案的产品定位

• 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制定招商策略及招商条件,进一步细化招商计划和实施策略,包括目标客户的租赁期限、经营方式、管理费、保证金、免租期等内容的确定。

• 主导本案主力店商户的招商谈判以及签约工作。

• 主导本案所有商铺的招商谈判以及签约工作。

• 负责重要商户的关系建立,维护,对重要信息直接开展跟踪谈判工作。

• 负责招商进驻商户的协调,服务,指导工作。

• 对本案商业部分运营工作建立规范,标准,并承担商业部分后期运营管理工作。

•履行并承担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及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 在合作期间监督乙方工作。

• 承担商业管理公司运营期间产生所有直接与间接经济费用。• 委派商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与乙方工作进行对接。

• 甲方保证客户租赁的房屋实际情况与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若客户租赁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形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 若因建筑、施工、质量、产权等方面产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 甲方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对乙方提供之文件资料及未公开讯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在双方合作中获得的乙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机密。

•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责任

•乙方承诺在本案开设乐活超市。

•乙方负责协议期内本案的全程招商策划工作并进行统一管理。

•完成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设计方案或相关文宣及文字,必须

符合国家广告法有关规定

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签字或盖章)方可发布。甲方自

行发包之业务,乙方按

要求提供磁盘或光盘,并负责制作过程中监督、看样及

质量验收。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的任何权利

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第七条 委托执行人

由双方协商决定委托乙方执行商业管理公司事务,并出具委托书

第八条 执行人职责

商业管理公司事务的执行对双方负责,并行驶(除第四条服务内容以及乙方责任以外)下列职责:

•对外开展招商业务,订立合同;

•主持商业管理公司运营管理工作;

•制定商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制定商业管理公司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提出聘任商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

•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

第九条 盈余分配

以商业管理公司名义获得的利润分配按照甲方占80%,乙方

占20%。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与修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

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之条款,均应经双方

协商同意签字或盖章后

始生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限内产生争议,可召开股东会议,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召开股东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

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2份,深圳市公证处留

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①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②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 1

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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