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协议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含五篇)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12-702773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9-19 12:08: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改变合同主体的法律行为。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债权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点击“转让合同”查看更多相关的转让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地物:

甲方将其集体经营的位于 新城办金州村二组,东至赵广英西至山墙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为:贰拾捌万元(¥:280000.00)人民币。

四、转让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

乙方转让土地后有权自主经营,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修建临时房屋、圈舍等,甲方不得干涉,如果要建房,乙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由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涉及村、镇、企业、国家等对该土地进行征用、征收、拆迁等,所给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严守恪行。如果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损失。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致,具备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第一次付款领条

领条

今领到芒章中心小学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款(永久性转让)三万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领款人:

20--年4月3日

证明人:

20--年4月3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3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 村 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土地转让期30年,甲方共出让土地经营权1.4 亩,出让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农历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区域内,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恢复;

三、承包期满后,如果乙方需要再继续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当年土地流转的市场价格调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继续承包。

四、在承包期内,如果乙方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经营,乙方在付清当年承包金后可随时撤出;

五、假如遇到国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征用承包区域内的土地,土地征用补偿费以及原有未采伐的林木补偿费归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后修建的设施及种植的植物补偿费都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区域内的任何东西,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方可进入采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4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99.9%转让给的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

转让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转让费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转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2.甲方将股份99.9%转让给乙方,(甲方0.1%乙方99.9%)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3.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对转让地块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4.甲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务与纠纷在转让之日起跟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负责处理所有债务与纠纷。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费,每日按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日按转让费的 ‰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成都市金堂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市金堂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5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张桂秋户将自家各下承包四类荒地一节,永久性一次出售给甲方,张鸿生名下公司,用于建设冷库项目。具体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点、面积:此地块位于大丽路95里桩处,四至:南至 张鸿生,西至 张鸿生,北至 张鸿生,东至 李友源,面积连埂子:总计一点七亩。

二、价格:价格按国土局征地价:每亩28000.00元/亩结算:计1.7亩:总计合计价格肆万柒仟陆佰元(¥:47600.00元)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付给乙方柒仟陆佰元(¥:7600.00元)其余肆万元二〇一三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平等互愿情况下达成协议,如其中某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本金的五倍赔付给另一方。

合同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将负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村公所存底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五篇

第二篇: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让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转让费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转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2.转让合同签订后,甲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解除。全部转让的,乙方重新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部分转让的,甲乙双方分别与发包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转让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申请,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对转让地块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费,每日按应支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日按转让费的‰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发包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篇: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村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让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转让费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转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2.转让合同签订后,甲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解除。全部转让的,乙方重新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部分转让的,甲乙双方分别与发包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转让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申请,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对转让地块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费,每日按应支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日按转让费的‰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发包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样本)甲方:(户代表人)乙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成全乙方发展事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北塘村公王爷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为免日后纠纷,特立协议如下:

一、转让土地座落、四至和面积

甲方转让土地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北塘公王爷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体位置(由双方现场认定)为:第一块,东至路,西至唐英田,南至国修田,北至唐英田。第二块,东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会,北至国育田。第三块,东至四英田,西至国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积约为:287.5平方米。

二、转让价款

1、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70元。

2、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款一次性共计人民币:贰万零仟壹佰贰拾伍元整(¥20125.00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权移交

土地承包和使用权转让 款于签订协议之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付清之时,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即永久转为乙方所有。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根据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权利。

2、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行使。

3、乙方承包经营和使用该土地时,如有权属纠纷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五、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该土地,否则退还转让款的双倍给乙方,并赔偿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期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户代表签名):

乙方:

订立协议时间:年 月 日篇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乙方直接与农户签订范本)

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出租。

二、流转的期限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

四、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甲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乙方与村委委会签订范本)

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

二、甲方流转的土地中涉及到已经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的土地,必须在取得承包农户委托书的前提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三、流转的期限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

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土地流转委托书

笋岗村委会:

本人,身份证号:,位于 耕地亩,现委托村委会通过转包的方式进行流转,时间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委托人:

委托日期:年月 日篇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范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出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入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的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拥有承包经营权的________亩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采取下列第_____种_____类流转形式,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双方应同时承担下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土地流转给乙方(除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第三方),有下列五种流转形式:

1、转包: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对接转的土地在一年内不得再行转包。

2、转让: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由乙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甲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

3、互换: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互相交换土地承包权,并签订此流转合同。双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由对方履行。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见上页表:

4、入股:甲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股份流转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5、出租: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经营。甲方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有下列两种流转形式:

1、无偿转让(自愿交回土地经营权):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无偿转让给发包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在规定的一个调整周期内不得向发包方重新要地。

2、委托经营: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有偿委托给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受委托方既可直接对委托的土地进行经营,也可再将其流转给其他经营者。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流转形式,甲乙双方都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流转后土地的经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大写)_______________年。

五、流转费金额及交付办法。采用第 种办法:

1、流转价格为______元/年亩,年流转费金额为______元。每______年递增______%。在当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2、流转价格为_____元/年亩,流转期内总计_____元,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承包费(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承担违约责任。

七、纠纷的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镇村两级合同管理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蓟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遇流转土地被征用,按实际流转时间计算流转费金额,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第____种方式处置。(1)归投资者所有。(2)由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镇(乡)农经站鉴证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鉴证机关各备案一份。甲(转出)方(章)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转入)方(章)代表(签字): 年月日

原发包方(章)代表(签字): 年月日 鉴证机关:(章)鉴证员(签字): 年月日(范本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土让字第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村 组 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名称为,数量公斤,时间为年月日。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年月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土地所有权单位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 址: 住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日期: 年月日

(范本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土换字号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需要,甲、乙双方就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

第五篇: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2010-11-3 15:00:52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云南实力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学等十八人(以下称反诉原告)的委托,指派孔钜、邱万亚律师担任其与任正全(以下称反诉被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收集了相关证据,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参加了法庭审理,对本案事实有了清楚的了解,我们针对本案诉争的焦点问题,提出如下代理意见,谨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反诉被告与反诉原告订立的《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以下称《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的出让价格与价值过于悬殊,致使反诉原告的经济利益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此合同在订立时即显示公平,依法属于可撤销合同,应以反诉原告之诉请予以撤销。2010年8月29日,反诉被告与其两位要好的朋友,来到反诉原告所在的山村,挨家挨户的与每一位反诉原告签订《转让合同》,这是反诉被告已制作好的格式合同,合同约定反诉原告将其分到的全部山林出让给反诉被告,但是有关的出让期限、出让价格和违约金的承担等事项均已固定,例如:合同第三条规定:“出让价按甲方实有人口人均一万元计算(人均林地面积不少于四十亩),合计万元。”上诉事实是根据反诉被告的证人李学东(在职警察)的证人证言:“8月29日那天去的反诉原告所在的山村,下午三四点左右开始挨家挨户的与每一位反诉原告谈买卖山林的事,并且当场就签订了合同。”得知,此合同的所有内容反诉被告已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固定好了,合同亦没有了任何的商讨余地,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反诉原告只有签字认可。

根据该合同中所确定的出让价格按反诉原告方实有人口人均一万元计算,即使按照人均林地面积最少四十亩来算,每一亩林地的出让价格最高也只有二百五十元。

但是,根据反诉原告提供的证据二:两份禄丰县彩云镇松石村委会白草龙组村民罗元福、李玉荣分别与楚雄林海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农村林地承包经营转让合同》(注:2009年11月16日签订)和禄丰县彩云镇松石村委会白草龙组林地转让资金分配领取表,计算得知。在反诉原告所在地的周边,同是一个地区,同是转让林地,禄丰县彩云镇松石村委会白草龙组的村民转让自有林地,平均每一亩林地的出让价格为四百元,与反诉被告支付给反诉原告的每一亩最高二百五十元相比高出60%,显然反诉被告与反诉原告签订的《转让合同》中确定的林地出让价格是明显低于周边的市场价的。

反诉原告共计十七户(反诉被告已在庭审时撤销了对反诉原告倪学才的起诉)、七十一口人,人均出让林地最低四十亩,反诉原告最少要出让给反诉被告二千八百四十亩林地,按照一亩与周边市场的最低差价一百五十元来计算,反诉原告最少要损失四十二万六千元,四十二万六千元对于这十七户山民来讲这是一笔巨大的天文数字。

即使根据反诉原告提供的证据三:《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禄丰福山林业有限公司与反诉原告协商确定的人均一万四千元的出让价格相比较,也要比反诉被告的出让价格高出40%。可知,反诉原告如果舍弃与禄丰福山林业有限公司的合同,而履行与反诉被告的合同,则反诉原告最少也要损失近三十万元的经济利益。

所以,综合上述事实分析,代理人认为: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之规定,合同显失公平的情节认定并不涉及合同当事人是否受胁迫、欺诈等非自愿意思表示的情节,只要是符合了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地位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这两个条件即可认定为显示公平的合同,结合本案事实,反诉被告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他所带去与反诉原告签订合同的陪同人员是国家的在职公务员—警察,而十七位反诉原告绝大多数是没有上过一天学的文盲,少数几个上过学的反诉原告最高学历是小学毕业,反诉被告提供给反诉原告的《转让合同》又是没有任何商谈余地的格式合同,显然符合了第一个条件“反诉被告利用了自己的优势地位同时还利用了反诉原告一方的没有经验”。反诉被告所出的林地出让价格同周边的市场价格相比较低了40%-60%,如果反诉原告履行与反诉被告的合同,则最少要损失30万-40万的经济利益,这又符合了第二个条件“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所以,认定《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为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既有事实根据又有法律依据;

第二: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应体现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正义,而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签订的《转让合同》则是一份在订立时就显示公平的合同,是反诉被告以较少代价获得较大利益,致使反诉原告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双方利益极不均衡的合同,明显违背了民法的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第二款的规定,应以反诉原告之诉请予以撤销。

第三:合同具备可撤销要件后,被告人也提起了反诉,请求撤销合同,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因此《转让合同》被撤销的效果:合同自始即无效,反诉原告亦不需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二、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是让反诉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权利行使是以解除合同为前提,反诉被告主张其合同有效,且不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其与反诉原告履行合同的条件尚未成就,反诉原告尚未违约,即无需支付违约金,在不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该主张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反诉被告先与反诉原告签订一份显示公平的合同,若反诉原告履行合同,则反诉被告可谋取到巨大的利益差价,若反诉原告不履行合同,则反诉被告可得二十余万元的巨额违约金(注:反诉被告并未支付给反诉原告一分钱,未有任何的实际损失,《转让合同》中约定的高达30%的巨额违约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论反诉原告是否履

行合同都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本已十分贫苦的反诉原告来讲,都是灭顶之灾,可见这些份《转让合同》没有体现出任何的公平、正义的精神。

国家林权政策改革的最根本精神是“兴林富民”,是要还林与民,还权与民,最重要的是要还利与民,让山民在改革的过程中真真正正的得到实惠,允许林权的流转是希望利用那些有实力的公司和企业发挥它们自身的资源优势,充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带领山民在林地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帮助山民得到更好的经济利益,而不是允许一些个人利用国家的政策从中牟利,严重侵害山民的利益。所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党执政为民的政策,充分维护广大山民的利益,撤销《转让合同》为感!

此致

禄丰县人民法院

本诉被告、反诉原告代理人: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含五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