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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合同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12-713746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9-25 07:43:24 来源:网络

物流运输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广东麦冠军食品有限公司

受托方(简称乙方): 东莞市鹏昌货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公路运输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a)甲方应该在和乙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要托运的货物。

b)甲方应在交运的每票货物的运输单上清楚地写收货人的全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否则承担运送延误、错运的责任和费用以及因此而引起的转运责任及其费用。

c)甲方应准确地提供货物的名称、重量、规格及相关资料(如有易碎及特殊问题的)与实物相符。

2、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a)乙方应对照运单核对甲方交运的货物。

b)乙方应及时安排甲方货物出运,妥善保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对甲方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货物,应当遵循与甲方商定的条件。

c)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及时向甲方反馈相关信息及回单。

3、运输保证及时效:

a)甲方必须提前半天向乙方下达运输计划,乙方便于计划安排用车。

b)乙方运输过程中不含甲方装车和到达目的地的卸货事宜(特殊情况另议)。

c)乙方若无法保证运输车辆时,应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及妥善调配。

d)乙方必须按照运价表中承诺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目的地,若未能及时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和客户取得联系做出说明。

4、货损及索赔:

a)从货物装运起,至到达将会完毕为止,对货物出现丢失、损坏、变质、盗窃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成本金额赔偿,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除外:

i、不可抗拒的条件(如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等)

ii、货物的自然损耗及性质变化。

b)甲方的客户在收货时有异常情况时要即时通知乙方,并且务必在收货单上备注异常情况,甲方可以按收货单上注明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索赔,如果收货单上没有甲方客户的特别备注,收货后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5、付款

a)运费价格有所变动时,已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1、b)月结30天结算,甲方在次月10号对账,15号前汇款支付上月款项。可以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6、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行的法律效力。

7、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8、附则:

a)、附汽运价格表一份。

b)、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为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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