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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112-710811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9-23 18:41: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cmwt2021824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 湖州创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1号4撞300室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

乙方:嘉兴智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建瑞大厦2-601室-5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招聘服务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乙方向甲方提供优秀人才推荐、选拔、评定、录用服务等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推荐人才的具体要求以甲方填报的《职位需求表》为依据。

1.2合同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23日。

1.3合同金额为 300 元 /人。

1.4乙方账户信息:

名称:嘉兴智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

账号:***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汇报招聘进展情况。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提供候选人信息的或提供的候选人未被甲方聘用的,且甲方已完成该岗位招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停止该岗位招聘,已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回。

2.2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录用候选人。

2.3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包括:公司历史背景、经营规模及现状、发展前景等。

2.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职位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职位名称、薪酬福利、职位结构、职位发展前景。

2.5 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候选人基本符合甲方提出的职位要求,甲方应尽快为候选人安排面试,并在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情况反馈给乙方。

2.6 甲方在候选人被正式录用前,保证为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保密,不能将候选人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7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有与其他渠道此前所提供的资料重合时,在收到乙方资料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声明,否则应被视为获得认可。

2.8 甲方需在接到乙方的人选推荐报告当日,给乙方签收确认,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乙方需要进行面试的人选名单,同时应在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安排面试。甲方同意如果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虽在上述面试过程中未被录用,但自乙方推荐之日起180天以内甲方又重新录用该候选人,甲方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2.9 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确定被甲方录用后,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此候选人的到职时间、任职职位和薪酬待遇,乙方应为其进行严格保密。

2.10 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职位需求做出职位评估,分析出该职位的人才分布、相关薪酬福利、寻访的难易程度,并提供给甲方已备参考。

3.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招聘职位信息后,指派专人负责为甲方提供服务。

3.3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与候选人的面试时间、地点;并在甲方面试后针对面试情况与甲方和候选人沟通。

3.4 乙方如实出具详细的候选人面试报告、背景调查报告、不得对候选人的资料加以隐瞒。

3.5 乙方保证将采取适当的行为,以“书面指示”或“与其职位订立协议”的方式确保乙方所有的参与本合同工作的职员受本合同条款规定的约束,并服从合同的所有条款规定。

3.6 将最佳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提交甲方,资料包括详细个人简历和对其相关工作经验、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的评价。乙方应确保所推荐的候选人的资料真实。

3.7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推荐甲方的职员工,本条款一直有效,不受本合同期限、效力限制。若违反本条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员工月税前基本工资的2倍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保密及保证期

4.1 甲乙任何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对方的任何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本合同也属于保密信息),否则应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发生的金额承担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4.2 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的求职意向、简历信息及联系方式,不得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面试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用于任何与该候选人评估无关的其他用途。

4.3 候选人到位 10日 内;如甲方解聘被录用人或被录用人主动离职,甲方应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招聘新人才替补,新人替补不再收取费用。

第五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5.1 协议签订时,甲方一次性支付 300 元服务费。

5.2 支付方式:甲方在每一位候选人签订聘用意向书或收到入职电话后,乙方于每月 15 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日内付款。

5.3 付款形式采用电汇、支票转账均可;付款日期以甲方发出支票或电汇底单上的银行印签为准。甲方每延期支付一天,乙方有权按应支付该笔服务费用金额的 0.5 %收取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该笔服务费用金额的 50 %。

5.4 甲方支付服务费前,乙方应先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提供发票无效、有瑕疵或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顺延付款日期,直至乙方提交的发票符合甲方要求。

第六条: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和解释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二篇:猎头委托招聘服务合同样板

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并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服务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甲方的职位要求,寻找合适的人选推荐

给甲方。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之原则,投入充足合理之时间,尽全力圆满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并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甲方与被聘用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由甲方与被聘用人员负责。乙方不对甲方与

被聘用人员之间的关系负责。

1.3本合同对甲方不构成唯一且排他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以同时委托

任何第三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服务同等或类似的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职位描述;

2.2 甲方应在决定正式聘用乙方推荐人员或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_5_日内将该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通知乙方;

2.32.42.5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录用候选人; 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若甲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甲方应在得到乙方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声明,则该项内容不视为乙方推荐,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推荐; 被甲方拒聘或在试用期被甲方解聘的乙方所推荐的人才,在此后一年内甲方不

得另行聘用;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职位委托服务费。

2.6甲方录用乙方推荐的人选,不论最后录用为何职位,即表示甲方认可乙方的服

务并同意按本协议方式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是合法有效的;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招聘职位的详细描述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至少

3位合适人选的简历;

3.3 在向甲方提供合适人选的简历前,乙方应做好下列工作:

3.3.1 对相关简历进行认真筛选;

3.3.2 事先面试合适人选并向甲方提交对于该人选的专业分析报告;

3.3.3 必要时协助甲方做好相应的面试安排工作;

3.3.4 甲方有意录用合格人选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该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并

提交详细报告;若甲方在录用该人选后发现乙方提交的报告内容缺乏真实性,可要求乙方退还其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3.4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在为甲方寻访的同时,主动从甲方员工中为其他客

户寻访候选人;在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乙方不得猎取甲方员工。

3.5 乙方推荐的人选被甲方聘用,不得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在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

又将在甲方处任职的该人选推荐给另一客户,否则即视乙方违约,并退回全额服务费。

3.6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事项,除了甲方人事部门的相关人员外,乙方不得与甲

方的任何经理或员工联系或提供服务;

3.7 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所提供之候选人并不受制于与其他公司之任何不竞争条款限

制。并向甲方赔偿任何乙方因违反承诺而引起之一切责任、损失及费用。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4.1 甲方每录用乙方推荐的一名人选,按该人选税前%年薪为标准支付乙方推荐

该人选的服务费。

4.2 服务费分二次支付:

每个推荐人选被正式录用付清该人选的服务费,付款期7个工作日;

付款方式:该人选收到OFFER之日起支付%的服务费用,该人选到职之日起支付%的服务费用,该人选试用期过后正式录用再支付余下的%服务费用。

乙方必须在收到服务费用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费用的正式发票。

4.3 若甲方所聘用,由乙方推荐的人选在到岗后三个月内以下列理由中的一项或数

项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候选人不胜任本职工作;

2)候选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规定;

3)候选人辞职;

甲方已按前款所述方式完成对候选人在职期间薪酬的支付,则甲方必须在候选人离职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将该情况通知乙方。对此,乙方有义务选择履行:

A.就此职位无偿提供人选直到符合甲方用人要求为止;或提供甲方在招聘中的其他职位候选人直到合适为止。

B.退还为推荐该人选所收的甲方服务费。若甲方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应在收到该要求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

五、保密原则

5.1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任何信息(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

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人员资料用于服务事项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再提供予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对服务事项的整个过程进行保密并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过程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服务事项。

5.2甲方应对乙方所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

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人员资料用于聘用内部员工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同时,在取得所推荐人员的允许前,不得向其原单位(雇主)作背景调查。

六、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双方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延续直至任意一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七、合同终止

甲乙可在提前30天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但如果乙方已成功向甲方推荐了合适人选,并被甲方录用,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等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的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用中文制作,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且签定书面协议,任何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均为无效。

11.3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义务全部或部分转

让予任何第三方。

11.4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委托招聘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代为搜寻企业所需人才(详见职务说明概要)。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合同法有关条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声明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合作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工作程序

甲方需向乙方用书面形式提供有关企业资料

主要包括:企业简介、历史背景、主要产品,经营发展趋向等资料

甲方需向乙方用书面形式提供详细的岗位描述共 份(此描述作为合同附件)

主要包括:人数、职务名称、工作职责、任职要求、工作目标、学历、薪酬结构等其它相关内容

3、在合作期内,甲方一经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提供录用确认书复印件予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该候选人进行其它推荐。

第三条 乙方工作程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资料与企业共同讨论要招聘的职位,不仅仅限于一般的职位描述,还包括职位所需的技能,经验,对候选人的性格要求,该职位在公司整体业务往来中的关系、权限等一系列内容,由此撰写代聘职位报告;乙方按照甲方的职位描述和待遇结构寻找人才(该描述作为合同附件),甲方不得在协议期间临时变更职位描述的各项条件或终止猎寻,在必须变更或终止猎寻的情况下,甲方应按该职位描述总费用的30%另行支付乙方作为服务补偿。

通过人才资源网络接近可能达到该标准的候选人;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筛选;

对有希望的候选人进行复试并确证其是否符合甲方的各项条件;

将最佳候选人的个人保密资料提交甲方参考,资料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对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待对方确认后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地点;

协助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

保证条款

1、自乙方推荐之候选人到甲方公司工作三个月内,由于乙方所推荐候选人的自身原因或不称职而离

开甲方公司的,甲方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将免费再为甲方物色推荐另一合适候选人到职。如后推荐成功人选年薪高于前一位人选,则甲方需要向乙方补付服务费用差额;如后推荐成功人选年薪低于前一位人选,则乙方向甲方退还服务费用差额部分。

『该文章由www.teniu.cc(第一§范┆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储备人才为名,而达到窃取人才资料的目的和将人才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抛开乙方私自让乙方提供的人才为其提供服务,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应无条件立即支付给乙方合同规定的双倍费用作为经济、信誉补偿金。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乙方。

第五条 收费条款

经乙方推荐、甲方面试后录用,乙方将按被录用者岗位描述规定的首年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提成)的 作为服务费用,推荐成功一人,收取一人的费用。

预付款项:合同签定时,甲方须向乙方交付(RMB)元作为委托招聘前期服务费用,此费用作为前期业务费,可在支付合同最后一次的服务费中扣除。

余款给付:人才上岗后10日内付清余款。

特殊情况:若推荐三人或三人以上人才均在上岗后试用期内(以三个月为上限),人才个人表示辞职,则企业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退还全部费用的60%给甲方。甲方确定面试的外地人才,因来甲方应试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承诺在三年内不猎取已成功推荐的人选,否则全额支付该岗位所支付的全额服务费。

如甲方未履行委托招聘条件,致使乙方推荐的人才不上岗或上岗的人才离职,乙方视为协议完成。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付款方式原则上以银行汇款为主:现金付款时由乙方出具有效身份证证明后方可付款。

2、甲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应聘者作任何资料审查,而乙方亦不得将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

合同之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时间从甲方款到乙方时计算。

其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法律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武汉。

3、本协议随服务完成即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行:

账 号:

年月日

第四篇:委托招聘合同

委托招聘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厦门力资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委托乙方访寻所需职位,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义务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委托后认真开展寻访工作,按甲方需求在委托期内提供相应适合的人选供甲方选择,并在10-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选。

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的基本准确,并在甲方与候选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对甲方有意向的候选人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调查,确保其背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乙方应及时将访寻工作情况及进展与甲方沟通,对寻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对策。

乙方保证对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甲方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员工信息进行保密,该保密责任在协议因正常原因终止或期满后都继续存在。

乙方推荐的人选被甲方录用后,如仍在甲方任职,半年内乙方不得再将此人推荐给另一公司。

二、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职位需求信息,并保证寻猎职位信息的真实性;如在委托期内,寻猎需求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选人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要求候选人面试,如果需要,应及时告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或者通知乙方是否需要补充候选人其他方面的资料。

甲方在面试完每位候选人后,应尽快告之乙方面试结果,以避免因延误反馈情况而给乙方及候选人带来不便。

如甲方准备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签定聘用合同,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甲方不能利用乙方推荐的人选及资料私下录用候选人。

三、服务费支付

自签定合同乙方成功为甲方推荐人才,甲方必须在录用人才当日一次性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___1000__元/月给乙方,以此类推。

四、其他

本协议委托服务期限自__2011 _年___11___月___16___日起至___2011__年___11___月__26___日。签订合同之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追加补充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更正或放弃,都须书面进行,且经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单位盖章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委托期满后,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续约事宜。

。。。。。。。。。。。。。。。。。。。。。。。。。。。。。。。。。。。。。。。。。。。。。。。。甲方:乙方:厦门力资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厦门力资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592-5836009传真:0592-583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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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委托招聘合同

委托招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所需人才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保证各自为合法成立并有效的组织(企业)。乙方有从事该项服务的资格,甲方确认向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双方就各自的确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委托搜索(猎取)人才的具体要求,填写(委托招聘书),乙方根据(委托招聘书)要求为甲方搜索(猎取)相关人才,该委托招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次委托的总服务费_________元人民

币。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须支付委托金_______元人民币

四、乙方在收到委托金本合同生效后,应根据

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人才,并保证提供人才的真实性,同时协助甲方安排有关面试的事宜。

五、甲方应在自面试之日起五天内将是否试用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乙方。如试用,乙方将以此时间作为收取服务费的基准日,并按上述第三条执行。

六、人才的保证期为试用之日后的______天。

在这期限内,甲方若未和乙方协商而单方面辞退乙方提供的人才,甲方已支付的委托金和服务费不予退还。如甲方正式试用乙方推荐人才,乙方本次服务完成,不再有保证期。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候选人的应退还委托金;虽提供人选而甲方最终未能试用的,委托金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已付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退还所有甲方已付费用。

九、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一个组织或人时适用,超过一个的另行说明。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补充

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补充条款:

1、2、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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